刘晓莹译
当人们傍晚远离喧嚣的街道,驱车回到舒服惬意的郊区家里时,白天的一切忙碌与辛酸都会被抛在脑后,付诸云烟。然而第二天早起,绿树成荫的入城街道上,数以百万的车辆排成了二十里的长队,我夹在中间,今日的焦躁代替了昨夜的安享,如果你不是这队伍中的一员,你当然体会不到这种自相矛盾的感觉。可就在我自相矛盾的时候,麻烦也正在悄悄降临。
那是一个工作日的早上,我开车从辛斯街驶上肯翰姆大街,头一里路的交通畅行无阻,然后我拐弯进入克兰道尔街,一个紧急刹车使我幸免于与前面的绿色佳比牌汽车相撞。我抬头看了看前面的三条车道,目光所及,都挤得满满的,水泄不通。
我正好被夹在中间车道,不能前行,更不能后退或转弯。我只好干坐在那里,盯住前面的绿色汽车,适时跟进,尽管他五分钟可能才会前移一点点。
无聊却又不能放松警惕的候车间隙,我注意到左边车道开来一辆茶色的旅行车。那天是暮春时候的一个寒冷天,但是,我仍打开车窗,把胳膊伸在外面,我与那辆旅行车近得几乎可以互相擦拭。
我依旧干坐着,但每隔一会儿我都会不自觉地瞟一眼那辆旅行车。司机是个女人,戴着一顶宽边帽子,帽沿被她压得很低。偶尔,她的头向我的方向稍稍移动,然后再不安地转回去,好像想用余光看我,又不想被我发现。
她前面的汽车向前行驶了一两米,她改变引擎的速度,迅速跟进,然后,前面的汽车停住了,她又猛地踩刹车。
旅行车向前移动,它的后窗和我并行,所以,现在我正好看见它的后车座。后座上有东西用毛毯裹着,由于猛烈而又频繁地刹车,使得毯子滑下一点儿,我看见有东西从毛毯的一角伸出来。
我不经意地扫了一眼,移开视线,可疲乏的脑筋提醒我,让我再看仔细。于是我再次移回视线,我第一次看的没有错。
那是一只人手,中间的两根指头间有红渍,看起来像是血。再看看裹在毛毯下面的形状……我毛骨悚然,那是个人!
我试着想做点儿什么事。可我的汽车前后左右都被包围着,我企图挥手,去引起旅行车驾驶员的注意,但没有效果。
最后,我开始按喇叭,同时用另一只手惊恐地指着旅行车的后座。我前面那辆绿色汽车的驾驶员不屑地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多希望他此刻能够下车来叫我不要按,但是,车堵成这样,他恐怕连车门都打不开。
这时,旅行车那一行的汽车开始向前移动,旅行车开到我前面,渐渐加速。当它后面那辆汽车要遮住我的视线时,我迅速地瞥了一眼牌照,同时从衬衫上抽出一支笔,在衬衫袖口上写下了车牌号,然后,我坐在那里瑟瑟发抖,直到我后面的司机按喇叭提醒我。
车队缓缓地行驶了两里路,我边走边找那辆旅行车。路边有一座灰色的砖楼,那就是警察局。我费了很大劲儿才把车开过警察局前面的小停车场。我跳下车,进了楼。
“有什么事吗?”一位坐在办公桌前的警察问我。
“我……我要报案。”我傻兮兮地说。
“哦?”他站起来,打开办公桌的一个抽屉,拿出来一份表格:“先生,你撞人了?”
“不,不是我。你知道,是我旁边车子里的一只手,那是一辆旅行车,还有……”
“先生,你先冷静一下,你是不是喝酒了?”
“没有。”我说。
“那是不是街上有人受伤,需要帮忙?”
“不,不是,你知道,是一只手……”
“好吧,咱们先从你的名字说起怎么样?”
“我叫詹姆士。”
“詹姆士先生,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请坐下来从头开始说吧。”他示意我坐到桌边的一把椅子上。
我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
我说完以后,那警察用手摸摸下巴说:“唔,你提供的证据没有什么说服力,你确信你看见的是一只手吗?我是说,那辆车后面的车窗可能有点脏……”
“我确定那是一只手,没错!”我大叫道,“手上还有血!”
“别激动。”他说。
他在浪费时间,我告诉他,他应该立刻去追那辆旅行车。
“詹姆士先生,看看外面。”他指着窗外拥挤的大街说,“就算那辆车还在街上,我又能怎么做?我们的汽车不能飞,这点你是知道的。”
“设个路卡不行吗?”
“不行,设了路卡以后,十五分钟内我们就会使半个郊区塞满汽车。有了。”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个号码,然后开始低声在电话中交谈。
二十分钟后,办公室的门开了,走进来一个粗壮的人。“这位是汉克斯警官,他是市局的。”刚才那警察介绍说。
汉克斯警官倒坐在一把椅子上,说:“我已经一连值了十六个小时的班,疲惫的很,想早点儿回家休息。你最好简明扼要地说。”
“是关于一只手的事。”我尽量说得简单,“我在街上看见一辆旅行车,车的后座上有一只手。”
“一只手!”汉克斯警官温和地耸耸肩膀,说,“我们什么事情都会遇到,不是吗?说下去吧,告诉我那只鬼打架的手吧。”
我又重复了一遍我的故事。我期望汉克斯警官至少会有点儿紧张,但正好相反,他看上去显得非常不耐烦。
我让他看我写在袖口上的车牌号,他边打哈欠边抄下了号码。
最后,当我说完的时候,他说:“你真的期望我相信你讲的这个荒谬的故事?也许车窗玻璃反光,也许毯子下有像手那样的东西。再说,凶手也不会在车后座塞个毛毯裹着的尸体,挤在大道上的车队里走。宽宽心吧,詹姆士先生,我们俩都回家去,忘记这件事吧!”
“不!”我生气了,“告诉你,我明明看到一只手,你是警察,应该采取些行动吧!”
汉克斯警官挖苦地说:“好的,先生,我立刻办。但是,我不着急,我得先睡一觉。你先回家去,假如我发现什么,我会和你联络的。不过,假如我找到那辆汽车,人家根本没有那回事的话。我可要……我可要……”
我离开警察局,开车驶上大街。在下一个路口的拐角我朝相反方向发动了引擎,回了家。我给老板打电话,请了一天假。这之后的三个小时里,我寸步不离地守在电话机旁,等待汉克斯警官的消息。
下午两点十五分,有人敲门,我开了门,看见汉克斯警官站在门前,他和气地说:“詹姆士先生,我查过那个车牌号了,跟你说的一样,那是一辆茶色的旅行车,车主是约翰逊太太,她住在奥顿镇。”
“奥顿镇距这里只有两里远。”我说。
“我也找到了你所谓的‘尸体’,詹姆士先生。”
“你逮捕她了吗?”
“逮捕?人家并没有犯罪,我怎么逮捕?詹姆士先生,你得和我坐车去约翰逊太太家一看究竟。”
“我不懂,为什么我要和你去,假如……”
“你一定得去,假如你不去的话,我也要抓着你的脖子,把你塞进车里。我要你去看看,我追了五个小时追到的是什么。然后,我再想想看要以什么理由拘留你。”
在去往奥顿镇的路上,我无聊地数着途中的电线杆,反正也没有别的事好做。汉克斯警官只是眯着眼看着前方,看都不看我一眼,沉重地喘着粗气。
到了奥顿镇,汉克斯警官把车开进镇中心,停在一条街道旁,用食指指着前边的一道门说:“你所谓的‘凶手’就住在那里。”
这栋小楼的门上镶着不透明玻璃,玻璃上还漆着两个字:装潢。
汉克斯警官敲了敲门,门立刻就开了。
开门的是一位穿着沾有油漆罩衫的女人,我定睛看了看,正是那天早上看到的旅行车女司机。
“约翰逊太太,这位就是詹姆士先生。”汉克斯警官介绍道。
她冷冷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微笑着转头跟警官说:“这位就是你告诉我的那个人吗?就是那个在街上看到我那辆旅行车的人?”
“正是他。”警官回答说,“你可否让他看看那……唔……那人体?”
“假如那样可以使他安心的话,我非常乐意。两位,这边请。”
她向后面挂有布帘的内室走去。我们跟在她身后,布帘后面的那个大房间是一个散乱的工作室,乍一看,有点儿像是中世纪的行刑室,或者电影里的杀人现场。赤裸裸的人体、人身体的各个器官,奇形怪状地抛置在地板四周和工作台上。在一个角落里,手臂和脚堆在一起,而另一张桌子上堆放着人头。
我小心地伸手去摸当中的一个人头,手指所及的地方干燥、坚硬,那是石膏人体模型。
约翰逊太太走到房间的一个角落,汉克斯警官从兜儿里拿出香烟,点燃。我其实也想抽,想向他要一支,但是,我看到他的眼神,就不敢张口了。
约翰逊太太带着一只石膏制的时装人体模型走过来,那模型的脸上挂着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