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莹译
没人能想象自己的太太要离开,却不是因为另有男人。
“我不想再当家庭主妇,”她说,“时代不一样了,所以,我们离婚以后还可以做朋友。”于是,她搬到了城边的一处单身公寓中。
这件事情令他懊丧不已,她居然这般潇洒地离他而去。更让他沮丧的是,他甚至跪下来求她,可她却不为所动。无论自己怎样委曲求全,太太都没有丝毫要留下的意思。他突然觉得自己像一只她吃过的香蕉皮,被无情地扔到了垃圾桶中。
他因爱生恨,恨得咬牙切齿。
他会复仇吗?不,没人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个有思想、有主见、生活积极主动的人。她的离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一点。
他每天都做白日梦,却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到底该不该报复,他日夜敲打着如意算盘,失眠症愈发严重。
因而,他夜里辗转反侧,好不容易睡着了,又惊醒,噩梦连连。
这天凌晨三点,他又一次惊醒,却感到喉部冷冰冰的,好像有一支枪顶在了自己的喉咙上。天啊,这不是梦。
“站起来,打开灯。”一个男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他腿脚瘫软,下巴被手枪抬了起来。
“进去,”那男人把他推进起居室,“我要看个清楚。”那男人扭亮电灯,把他推进沙发里。
他吓得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借助灯光,他看清了手枪管上的消音器,显然,这并不是玩具手枪。
“真可怜。”那男人冷笑一声,“你的汗水够装满一个游泳池了。”是啊,他自己身上的冷汗甚至已经打透了睡袍。
“你是谁?”他几乎辨不出自己的声音。
“一个等了你很久的人。” 那人回答。
这时他才看清,来人个子高挑、又黑又密的头发下睁着一双淡黄色的眼睛、长长的络腮胡子修剪得好似两把利剑、肤色苍白如雪。
从这人的说话口气判断,他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恨意。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肯定是误会,兄弟。”他说着,将声音提高了八度,“我根本就不认识你!”
“误会?”来人狰狞一笑,从腰间解下一根尼龙绳,紧紧地捆住他的手腕。绳子深深地嵌入了他的肉里,“如果你想喊叫的话,随你的便!”
他知道,即便自己叫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听见的。这里是郊区,方圆半里都没有人烟。
来人又捆住了他的脚踝。
“来吧,要下手就痛快儿做一个了断吧。”他口中突然冒出了一句电影里的常见台词。
“没那么便宜!”来人恶狠狠地说,“我会让你死个明白,但想死地痛快可没那么容易!”
此时他的四肢都已被捆绑,毫无反击之力。但说实在的,即便没被捆住,他也根本不会反抗。不是因为来人有枪,而是他天生就犹豫怯懦。
他甚至敌不过自己的太太。
来人在他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将手枪放在了扶手上,翘起二郎腿:“这沙发不错,看样子你活得还挺舒服。你们这幢寓所在郊区,哦,枫树街一零六二四号,克莱恩,我总算在电话本上找到了你。不过你放心,绝对没人看到我进来,我保证也不会有人看到我离开。那么现在,轮到我看你痛不欲生的样子了,我要你和我一样生不如死。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我足足等了五年,五年……”
“你说的话我根本听不懂,一定是个误会。”他说。
“少来这一套。”来人用手抚摸着锃亮的手枪,“你以为我这五年是在哪儿度过的。”
他忽然觉得自己不太紧张了。他已经投降了,还有什么好紧张的?
一切全由对方决定。大不了就是太阳穴上挨个枪子儿,也许来不及痛苦就死掉了。反正他活着就已经够痛苦的了。
“你我素未平生,我怎么知道你这五年在哪里?”
“鬼才相信你的话。我这五年一直被关在牢里,就是河上游那个监狱。五年前,我的罪名是持枪抢劫。”来人咬牙切齿地说。
“我还是听不懂你的话。”他说。
来人气极而笑:“当我在那个阴冷恶臭的监狱里苦挨时光的时候,唯一能让我活下去的理由就是我的好老婆还在外面等着我。可后来,玛莉来了一封信,说是有个精明狡猾的律师已经出面替她打赢了离婚官司。当时,我就感觉自己的脑袋像个旧车胎一样爆开了花。不过,我马上又找到了一个活下来的理由,那就是要亲眼看到你的脑袋开花。”
“所以你就在电话本上找到克莱恩?”
“是的,律师先生。假如你还想在我面前施展你那毒辣的三寸不烂之舌,我奉劝你还是省省力气。正是你帮助玛莉和我离婚,她又再婚,却与她第二个丈夫一起死于车祸。你说,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来人的手停止抚摸手枪,抓住枪柄。“你说,我们怎么能说是素未平生呢?”
“可是,我也失去了老婆。”他说。
“真让人遗憾。”来人讽刺道。同时,慢慢抬起手枪。
“我和你一样想报仇。”他说,“她嘲笑我,作践我,我跪在地上求她不要离开,她却冲我吐口水,然后还是离开了我。”
“真高兴你也知道被人抛弃的滋味。”来人的手枪此时正指在他的两眼之间。
“她的名字叫克莱恩!”
手枪慢慢垂下,指在他胸口,来人一脸疑惑。
“事情很简单。”他说,“克莱恩是女人的名字。她总是骑在我头上,我们不是夫妻--而是主人和奴隶的关系。我没有接听电话的自由,所以电话本上你看到的是她的名字--克莱恩,律师。”手枪彻底垂了下来。
“是我老婆为你老婆打的离婚官司。”他说,“我真的从未听说过你的名字。我叫克里特,写小说为生。假如你还不相信,我可以给你看我的身份证。”
他四肢被捆,动弹不得。他无法抗拒手枪顶头的威胁,不得不把克莱恩现在的住址告诉了来人。
来人像一只丛林中的猎豹,瞬间消逝在了屋里。他多希望自己也有如此矫健的身手,这样的话,他就可以快点儿扭动着穿过走廊,进入厨房,再找东西割断尼龙绳。那人离开已有三十来分钟了吧?
突然,他想起一件事--或许他应该先扭到电话机前,电话机比厨房离自己近多了,虽说被捆得很牢,但双手至少还可以把电话摘下来,找接线员通知克莱恩。
然而,当他向电话机那边扭动时,他又在想,也许先到厨房把绳子割断,再打电话要快一些。他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他必须要冷静一下,好好考虑。他多希望自己是一个有主见的人。
克莱恩正是因为这个离开他的。
而从这儿开车到克莱恩的公寓只需要四十分钟。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