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赛尔·霍顿从公共汽车上下来之前,向投币机里投进两枚硬币,他掏出自己的手表看了看,然后和蔼地对司机说:“今晚挺准时,十一点二十三分。”司机回答:“是的,路上没停几次车。”
西赛尔从公共汽车上下来后,车轮一转弯,离开路边开走了,车尾灯的亮光渐渐消失在黑暗中。
但是,西赛尔并没有去看汽车的尾灯,而是撒腿往家跑。他告诫自己,现在必须得跑步前进。司机会记得他下车的时间是十一点二十三分。而从车站到他家走路需要二十分钟。
这二十分钟的路非比寻常。他住在荒凉的郊区,他住的地方与主要公路之间隔着一片树木丛生的沼泽地,他得沿着那条环绕沼泽地的路走回自己家。
“但是今天晚上用不了二十分钟。”西赛尔面带苦笑自言自语道。
他钻过人行道旁刷着白漆的护栏,用双手把高高的干草和灌木丛拨开,走到沼泽地的边缘。这里有许多多节树,它们从湿润的泥土中弯曲地生长出来,早秋时节,正是树叶茂盛,色彩缤纷,歪歪扭扭的树枝上蔓生着一簇簇的藤叶。
西赛尔翻起衣领,从口袋里拿出手电筒,走进树林中。脚下湿乎乎的大地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他借着手电筒的光亮,择路而行。手电筒的光线很昏暗,因为他在它上面罩了一层蓝色的纸。
这段路他曾走过一次。那是几周前的事,绿叶刚开始变成橘黄色的时候,他一边想着从公路到他家最近的一条路,一边小心翼翼、步履艰难地行走。不过,那次是在白天,穿的是结实的高筒皮靴、灯芯绒马裤和帆布猎装。
他带的短枪帮他瞒过了玛莎,让她以为他出去是想赶走沼泽地的鹧鸪。
“你这个脏货!把衣服脱了,洗个澡!”这就是玛莎做出的反应。
西赛尔照她的要求做了。想到他的妻子,他有些怏怏不乐,咧了咧嘴,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不过,他恶狠狠地发誓,他再也不会听她的命令了!
他的金钱婚姻并不像他期望的那样称心如意,他仍然干着自己的老本行,仍然得往返于城乡之间。最开始,玛莎早晨开车将他送到公共汽车站,晚上又到车站接他回来。但现在不一样了,两段路都得自己走。不仅如此,他想要什么,或需要什么,都得用自己挣的钱去买,还得是他将自己应承担的家务开支交给玛莎后,剩余的那部分钱。
该死的!想起玛莎盛气凌人的样子,他不由得诅咒起来。她随心所欲地指使他,西赛尔,干这个,西赛尔,干那个。他的一举一动都要听从她的调遣。每天晚上,她都为他安排好了第二天穿戴的袜子、内衣、衬衫和领带,还告诉他应该穿三件外套中的哪一件。
西赛尔在一个土丘上滑了一跤,小腿部分陷入了黏糊糊的泥潭中。他抓住一棵树杆,将腿用力向外拔,深埋在泥潭里的脚“噗嗤”一声破泥而出!
他买最后一件外套时,没有向玛莎请示,为此她可是一顿大吵大闹,因为他已经有一件和这件一模一样的外套。她骂他是个蠢货。蠢货!没错。他暗自发笑,愚蠢得像只狐狸。他心里当然清楚自己为什么想要两件一模一样的外套。几个月前,当他买第二件外套时,心里已是明明白白。
西赛尔在沼泽地中艰难地前行。两腿浸泡在没膝的泥水中,衣服也被身边的荆棘和断枝戳破了。在他家附近的树林边,他停下来,借着手电筒的亮光看了看手表:十一点三十一分。已经过了八分钟,他预留了十二分钟时间用来打电话,还有五六分钟的时间用来完成他的计划--保证万无一失。
正如他期望的那样,屋里黑着灯。在他公务缠身、不能按时回家的夜晚,玛莎不再等他。前一天晚上,当他告诉她第二天晚上要加夜班时,她什么也没说,不过他敢肯定,她一定向公司调查过。
在房屋前面的草地上,他擦掉鞋上的泥土,然后,将鞋子脱下,用手提着,上了台阶,步入走廊,打开门锁,悄悄地推开门,进屋后,随手将门关上。他走进厨房,打开灯,将鞋子放在水池里,然后下楼走进地窖地窑。他从头顶上方的一根横梁上取下一把旧式三二式枪。这把枪他年轻时就拥有了,只是没有人知道,甚至连玛莎都不知道。
西赛尔返回厨房,表上的时间是十一点三十五分,时间很充足。他顺着铺着地毯的楼梯上楼,来到房屋的第二层,在玛莎卧室的门边,打开大厅里的灯。此时,他可以听见均匀的呼吸声从屋里传出来。他打开门。
门厅的灯泡带着灯罩,灯光散射到卧室里。西赛尔可以清晰地看见在干净、洁白的被子里,玛莎缩作一团。她头上戴着睡帽,侧枕在羽毛枕上,睡得正香。
西赛尔尖叫一声:“玛莎!”
玛莎挪动了下自己的身子。西赛尔又喊了一声:“玛莎!”
玛莎坐起来,睡眼惺松的看着他。西赛尔的枪法很准。玛莎中弹后无力地倒下,鲜红的血渍透过白色的睡衣,从她的胸部渗出。
西赛尔快速行动起来。他将玛莎从床上拖拽到地板上,将被子掀得乱七八糟,地毯踢得斜斜歪歪,砸烂了化妆台上的几件物品--香水、香粉、镜子,还掀翻了一把椅子。看到屋里一片狼藉,他感到心满意足。他想这些无声的东西完全可以证明玛莎为了活命曾进行过激烈的搏斗。
西赛尔冷酷无情地看着她。此刻,他有些幸灾乐祸。玛莎从未立过遗嘱,所有的东西都将归他所有。他再也不用为了那点微不足道的薪水受人奴役;再也不用这儿省一点,那儿抠一点;再也不用在寒冷的清晨被迫爬出温暖的被窝;再也不用在城乡之间不停往来。这是他最讨厌的一件事!再说--还有那位金发碧眼,聪明伶俐的漂亮小姐,想起她,心头便涌上一股暖流。
西赛尔没有把厅里的灯关掉。他赶忙走进厨房,这时正好是十一点三十九分。再过四分钟,他必须打电话。他擦了擦枪,然后用手帕将它裹住,打开厨房门,来到屋后的长廊,在漆黑的夜幕中,猛地一用力,将枪远远地扔了出去。让他们捡去吧,反正上面也没有指纹,他们不可能查到他的头上。
他又返回到厨房,把门锁上。然后脱下外套、背心、裤子和袜子,卷成一团,将那双粘满泥土的鞋子夹在最里面。他打开地窖的灯,匆匆走下台阶,将那团湿乎乎的东西深埋在箱子里面的煤下面。气喘吁吁地回到厨房后,他打开食品室的门,把窗子向上一推,将食品架下的东西胡乱地拨到地上,然后,在水池里洗了洗手,将手擦干。
这时正是十一点四十三分。他将时间安排得分秒不差!如果他是从车站沿老路绕过来的话,现在已经到家了。
他穿着衬衫、短裤,系着领带,光着一双脚,开始拨打电话。
他对着听筒大声喊道:“紧急情况!快叫警察!”
过了一会儿,只听到话筒里说:“我是警察局的中尉--”
西赛尔打断他的话:“快点!快派警察来!我妻子被人谋杀了!我刚到家发现的。有小偷从食品室进来--”
“是的!……兰伯特大街……快点!快点!”
西赛尔挂上电话。再过五六分钟,警察就到了。他径直冲向前面的楼梯,扑向卧室,打开灯,穿上一双新袜子和一双浅口鞋,然后在镜子前面将自己仔细地审视了一遍。在他急匆匆穿过树木丛生的沼泽地时,翻起来的外套领子保护了衬衫和领带,它们的干净程度和平时差不了多少。
西赛尔走到衣橱跟前,将手伸进去。他是蠢货吗?蠢得竟然买了两套一模一样的衣服?是的,是蠢货……他的手进一步朝衣柜里伸。蠢货,是的,就像--他把门又开大了一些,朝衣橱里看了看,脸上露出茫然不解的表情。他环顾四周--特别注意看了一下椅子上和床上。
他冲进妻子的房间,打开灯,看了看衣橱里面和椅子上面。然后疾步奔下楼梯,来到第一层,将所有房间查看了一遍。最后,踉踉跄跄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到底在哪!到底在哪!”他疯狂地大吼道。
西赛尔又一次朝衣橱里看了看,展现在他眼前的只有三个空衣架。
“到底在哪?”
他恍恍惚惚地环顾四周,只见梳妆台上有一张纸条。他一把抓起纸条,扫视了一遍,纸条上字迹清晰,棱角分明--是玛莎的笔迹。
西赛尔绯红的脸刹那间变成了死灰色。他抓住梳妆台,僵立在屋中,两眼迷惘地凝视着屋顶。
他又看了一遍纸条,自言自语道:“不,玛莎,不!”
当他第三次看那张纸条时,嘴里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地念着:“西赛尔,明天还穿你身上那件外套,其他两件外套我已经送到洗衣店去了。”
他不慌不忙,将纸条撕成碎片,捧在手中。然后,头向后一仰,哈哈大笑起来。笑了许久之后,说:“是的,穿身上那件--”
远处传来警车的警报声。
他无可奈何地双手向上一扬,将一把的碎纸片抛向空中。纸片像雪花一样,轻轻地、缓缓地撒落在他的头上和肩膀上。
屋外传来发动机的轰鸣声,汽车的刹车声,接着是在砾石铺成的人行道上奔跑的脚步声,门“砰”地响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