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刘知幾著《史通》,说著史须具备三个条件,才,学,识。我这里是想扩大“人”的范围,只说读史。读史是否同样需要才和学?且不管这样多,只说切不可少的是史识。识者,见识也。加细说是:一、记载有真有假,要有分辨的能力,取真舍假;二、记载的事真,会牵涉是非问题,要能够评定是非。第一步像是比较简单,但也不那么容易,如武王伐纣,《尚书·武成》篇有“血流漂杵”的话,孟子不信,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孟子·尽心下》)照孟子的想法,周攻商,商军队应该不抵抗,因为正义在周人之手。事实显然不会是这样,因为军队多年受训,所知只是服从,而不是正义。
所以希特勒的军队,直到大势已去,还是奉命抵抗;同样,古今中外,对付非外侮,遵命动武的事也不罕见。又所以可证,这是在分辨真假方面,连亚圣孟子也错了。第二步就更难了,因为浅尝,会看到人各有见;深追,还会碰到人各有所好。以不避“下体”为例,由李笠翁到辜鸿铭,都认为女人的脚缠得越小越美,你搬出天生脚的功用、女人有独立的人格等大道理同他辩,他轻则不听,重则笑你对于国粹毫无所知。“喜爱”常常是无理可讲的,这里只好畏而远之,单说人各有见。“见”是讲理式的评论,如说缠小脚不好,举证,用天生脚的功用也好,女人有独立的人格也好,或兼用几种也好,都是用自认为通达的理评论某具体的事。可是说到“理”,情况就复杂了。
也可能有是非,比如诸葛亮辅佐没出息的刘禅,不取而代之,用世俗或传统的眼光看,是合理,如果着眼蜀地人民的福利,或西蜀立国的前程,还同样合理吗?至少是还值得考虑。还可能有层次,比如扣帽子是整人,摘帽子是救人,我们说前者非而后者是,如果有人问为什么,我们就只好把理亮出来,借用儒家的术语,说仁是而不仁非。至此,有哲学癖的人还会追问,为什么仁比不仁好?前院的答案不能应付了,只好到后院去找,说,因为幸福比痛苦好。自然,有哲学癖的人还可以追问,幸福真就有价值吗?答就更难了,且不管它,这里只是想说明,理有层次,讲清楚,尤其使人人点头,大不易。话归本题,是读史,具史识,能够分辨真假,不易,进一步评定是非,更不易。可是我现在执笔,提出史识,难道真就胆大妄为,想碰碰硬的吗?曰不敢。可是已经开篇,如何躲闪?这里坦白,题目里的“闲话”二字即避风港也,闲,就是不求深,不求全,尤其重要的是无拘检,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暂时不想了就作罢。
为了突出重点,分辨真假的小难可以略去,只攻大难,即史实有定,如何评定是非。这在上一段已经说过,是要搬出“理”,即评定的“原则”来。原则有性质之别,为了化繁为简,只说对立的两种。一种是子曰、《诗》云之类,包括流行于各时代的街头巷尾多数人不想就认为毫无问题的种种说法以及伟大的什么人的所谓指示,其共同的特点是接受带或多或少的权威性的现成的。另一种是经过“自己”思索,有所肯定,追问为什么这样就可信可行,最后挖掘到一个根本的,自信为处处可通而且难得推倒,然后就以之为尺,量旧事新事之值得分辨是非的。显然,所谓具史识,这识的基础应是后一种;前一种人云亦云就不成,因为错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至此,性急的读者会揪着辫子问:“你个人的原则是什么?还是快亮出来吧。”为省事,我也乐得绕过繁琐的思辨,既已“图穷”,干脆抽出“匕首”,这是“人文主义”。
这个名称很多人用,可能各有各的理解,我说我自己的,是:评定事的是非(或对错、好坏),要看这事能不能使所有有关(包括受间接影响)的人获得幸福,趋向文明,能者是,不能甚至反其道而行者非。这是个概括的原则,但用得其当,它也未尝不可以对付具体。姑且算做举例,以之为基础形成史识,评论史实,就会与某些实用主义的教条大异其趣。比如根据某一教条,凡是农民起义都是好的。(推想是想论证造反有理。其实这也难得成为普遍的原则,因为这理要有条件,条件是:被造反者是别人,不是自己。)换为人文主义就不是这样,而是要就事论事,冤亲平等。比如举不很远的。张献忠是农民起义,可是几乎把四川人杀光了,说句不怕高论家耻笑的话,如果我不幸生于其时,就宁可做朱氏或爱新觉罗氏的顺民,而不愿往四川分享农民起义的光荣,因为我无大志而舍不得小命。同理,歌颂太平天国,我也觉得大可不必,因为我读过一些其时的史料,其中最值得吟味的是李圭《思痛记》,大量的史实使我们感到,为了还能活,小民只好甘心做咸丰皇帝的子民,而不敢到金陵去冒点天灯的危险。舍不得小命,两害之中取其小,不光彩吗?人文主义要的是实实在在的福利,常常不管本性可疑的光彩不光彩。
至此,史识的破题,以及其背后的理据,说完,连我自己也禁不住要问:“大热天,不到林下去风凉,叨唠这些做什么?”以下说事出有因,是今年(1995年)3月,不要钱的《读书》送上门,我老规矩,翻翻,拣自己有兴趣的看看,其他一目十行,旅行到结尾,心里说“知道了”,放下。这一回却有点特别,是读了其中一篇之后,打电话问编者,想知道作者的情况,并说:“如果方便,愿意同他谈谈。”承编者好意,告知作者在上海,而很巧,过不很久,这位作者就来北京,编者的好意全始全终,在东四北孔乙己酒店备一桌绍兴菜,约我和作者见面,席上除绍兴花雕之外,还有几位常在《读书》上耍笔杆的。且说我这次赴会的所得,酒、菜等唯物的不计,是见到这位我推为有见识的上海作者,并听了不少其他谈论。
谈闲话也不当跑到“其他”,还是回到我欣赏的这篇文章,题目是《乱世的两难选择》,副题是“冯道其人其事”,作者葛剑雄。历史上冯道出名,事由主要是三种:一是官做得大,经历的事多;二是欧阳修作《五代史记》(通称《新五代史》),骂他“无廉耻”;三是主持用雕版技术印刷《九经》。三种之中,第二种力量最大,因为在绝大多数人眼里,他为士的阶层提供个反面教材,立身处世要以他为戒。这种看法,限于著史的,由欧阳修直到范文澜,可以说没有例外。我孤陋寡闻,看了葛剑雄先生这篇文章,算是第一次碰到例外。葛是谭其骧先生的学生,他在这篇文章的开头说,一次听谭其骥先生说:“欧阳修对冯道的评价是不公允的,还是《旧五代史》说得全面,只看《新五代史》是要上当的。”话简,概括,会不会深远到认为冯道的立身处世也未尝不可取?但不同意欧阳修的骂则是确定的,这就是未随波逐流,或说有自己的史识。
葛剑雄先生当然也有史识,而且说得明确。这篇文章字数不少,这里撮其要,是先举史实。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仕宦的经历,“一生所事四朝(唐、晋、汉、周)加上契丹、十帝(唐庄宗、明宗、闵帝、末帝,晋高祖、出帝,汉高祖、隐帝,周太祖、世宗,辽太宗耶律德光)合计不过三十一年,平均每朝(含契丹)仅六年余,每帝仅三年余,最长的唐明宗和晋高祖也只有八年。
”一方面是为人,是做了不少好事,也抄一些为例:“随军当书记时,住在草棚中,连床和卧具都不用,睡在草上;发到的傣禄与随从、仆人一起花,与他们吃一样的伙食,毫不在意;将士抢来美女送给他,实在推却不了,就另外找间屋子养着,找到她家长后再送回去。在丧父后辞去翰林学士回到景城故乡时,正逢大饥荒,他倾家财救济乡民,自己却住在茅屋里,还亲自耕田背柴;有人田地荒废又没有能力耕种,他在夜里悄悄地去耕种,主人得知后登门致谢,他却感到没有什么值得别人感谢的地方;地方官的馈赠也一概不受。”这完全是孔孟眼中的“仁者”形象,只是因为改朝换代,他没有君辱臣死,无数的人就从欧阳修之后,骂他为无廉耻。所以葛剑雄先生就提出个疑问:生在乱世的知识分子,除了效忠一君,君败亡则竭节致死和灭迹山林之外,就不能走冯道的第三条路吗?葛先生的意见是可以走第三条路,他在文章的结尾部分说:
如果有第三条道路,那就是以人类的最高利益和当地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前提,不顾个人的毁誉,打破狭隘的国家、民族、宗教观念,以政治家的智慧和技巧来调和矛盾、弥合创伤,寻求实现和平和恢复的途径。这样做的人或许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但他对人类的贡献无疑会得到整个文明社会的承认。……与“灭迹山林”或效愚忠于一姓一国的人相比,他无疑应该得到更多的肯定。
就这样,葛先生明白表示,不同意欧阳修死揪着“政治道德”,骂冯道为无廉耻的评论。这是葛先生有不人云亦云的史识,尤其不随波逐流,颂扬效愚忠于一姓,真是“于我心有戚戚焉”。而说到“我心”,又像是还有许多话已经上升到嗓子眼儿,不吐不快。干脆就顺着葛先生这条思路说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