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张中行散文:生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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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敝帚的大用

新交的一位忘年交靳君,喜欢旧体诗词,写杂文之暇,也作旧体诗词。知道我有时候也诌一两首,竟反文章是自己的好之道而行,总是愿意抄在自己的小本本上。然后是出乎我的意料,不但背诵得很熟,还有索隐之瘾或猜谜之癖,或者问,某某词语是指什么,或者谈领会要求证实:“这句是说什么事,对吧?”这常常使我大为其难。何以故?也是说来话长。

已经是若干年前的事,上海翁约写讲“写”诗词的书。我有自知之明,当然不敢从命。不想翁势在必成,图穷而匕首见,说如果不答应,就将来京,面对嫂夫人,挥之不去云云。我只好从命,可是因为多种情况有变,直到一年多以前才写个草目,下笔。书名是《诗词读写丛话》,开卷第一回借古语,是《家有敝帚,享之千金》。这第一回大致说两层意思。浅一层,诗词是我们的祖先留下的一种表情达意的工具,精巧而合用。深一层,内容(情意)与形式(格律)有血肉联系,因而,如新诗,不管是浅显的还是朦胧的,行数有定(十四)还是无定的,字句数有定(豆腐干式)还是无定的,有韵还是无韵的,都不能代替。结论,我们应该珍视这份遗产,尽量利用。

利用,主要是指写,即不是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而是抒发自己的。这有必要吗?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如修不净观有成,甚至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禅师,大概就无此需要了吧?因为他们已经能够由“道”而取得“灭”的果。至于我们常人,柔如林妹妹,要用眼泪还债,刚如焦大,要骂,都是未能太上忘情。有情,可以任其自生自灭,古往今来人的绝大多数,以及食息时间的绝大多数,是这样处理。但人终归是人,“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只是回去洗洗,不甘心,还要“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发了,成为诗(或词),自己看看,也给别人看看,像是由什么地方取得安慰,而泪,也就像是没有白流。这是阿Q式的胜利吗?至少创造阿Q的鲁迅先生不会同意,因为他的笔下还有《苦闷的象征》。

情有多种,要由心理学家去分辨枚举。这里只说刚柔两种:孔子的“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是刚的,晏几道的“今宵剩把银照,犹恐相逢是梦中”是柔的。刚的出于至圣,世间,至圣能有多少呢?所以就一般人的情说,还是柔的多。而偏偏这柔的最难写。

难写的原因,一半在外,是深植于传统的禁忌。我想范围放大一些,由个人自由方面说说。单就个人说,自由也有多种,只说重大的两种,是思的驰骋和情的驰骋。就天命之谓性说,两种驰骋都有尽量逍遥的趋势。尽量逍遥是不受阻。但这会引来问题,是超过某种限度,会侵害别人的利益。为了避免一还一报,都要节制。节制有适度问题。什么程度合适,什么程度不合适,问题复杂,这里只说,事实是,千百年来久矣夫,思和情,要求的节制都远远过了分。情况还有分别。思是前松后紧,先秦是名副其实的百家争鸣,如孟子说“君为轻”,梁惠王和齐宣王都不管,明太祖反而管起来,这位老夫子险些被赶出圣庙。同类的禁锢说也说不尽。

思而愿驰骋的人,一般是退让一步,思而不说,更不写,盖思与命皆所欲,二者不可得兼,多数是舍思而取命者也。再说情,是从文献足征之日起就紧,或说禁忌就很多。仍请孟老夫子出来作证,他曾说“嫂溺而援之以手”,主张无妨网开一面,可见在彼时,世俗的常见还是不以为然的。后来就更甚,如曹丕抢来袁家的儿妇甄氏,得意忘形,与文学侍从欢宴之际,竟让甄氏出场,诸侍从恪遵传统,都看地不看人,只有刘公干“平视”,用今语说是看了一眼,因而得罪。这罪,提高兼扩大为原则,是除明媒正娶和纳妾,可以闭上门略叙天伦之外,这方面的情一概不许驰骋。然而有,怎么办?一般是“实行”,目不视粉黛之色,耳不听环珮之声;“笔头子”,用诗词来画梦。画梦要有个分寸,以免如欧阳文忠公,“江南柳,叶小未成阴”,人讥为盗甥,那就糟了。

难写的另一半原因在内,是这类情,深微,可目成,可心传,而难于写得二五等于一十。知难而没有退路,我的想法,连昔人也算在内,都只能安于差不多而已。

以上这些,或者仍如一读者某公所评,都是废话。因为我想着重说的,是有些尚未见二毛的友人,出于惜老的善意,希望我写回想录,而我不敢从命。我坦白承认,我天机浅加修养差,思和情都不少驰骋;至于拿起笔,写些不三不四的,其内容总是,用思来对证,显隐各半;用情来对证,隐而不显。这样做,当然是避难就易。但情方面的难,力量却未必小,于是有时就禁不住东施效颦,也诌一两首来画梦。如靳君喜读的一首《浣溪沙》就是这样,词句是:“倦倚新楼忆旧房,几回清泪湿衣裳。为谁辛苦为谁忙。半世悲欢莎氏剧,一生功过托翁肠。不须重问永丰坊。”这是实呢还是梦呢?有人喜欢圆梦,想从梦中找到实,这是人人应有的自由,只好由他。至于我自己,不过想用家藏敝帚,为情的驰骋留一点点痕迹,梦也罢,情总是真的,也就可以享之千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