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早上,我正倚窗喝着咖啡,看见一部灰绿色的汽车停在我家门前那条小街上,车身漆有黄色的“警长”字样。哈里森从车上下来,径直向我的住所走来。
哈里森穿着一身棕色的警服,由于鼓鼓的肚子和别在腰间的点三八手枪而显得整个人圆圆的。
我递给他一杯咖啡,让他在长桌前坐下,他掏出一根又长又细的雪茄,点着之后,深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地吐出一个完整的烟圈。
“雷迪,我正在办一桩真正古怪的案子,我想你也许有兴趣听听。”这是他向我求助的一贯方式,我点了点头。
哈里森开门见山地说:“这个案子是——一个丈夫谋害了他的妻子。我知道是他谋害了她,因为……”他看我好像有意提问,便立刻举起手阻止我,“呃,这个原因可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的……第一,从他整个人的行为举止上看,我确定就是他下的手,他也知道我明白这一点……但让我一直很迷惑的是,他是怎么下的手?”
我继续耐心地听他讲下去。
“第二,这个叫罗尔斯的家伙,就此可以获得三十万的人寿保险金。而他投那笔人寿保险仅仅是五个月前的事。”哈里森轻轻弹掉雪茄上的烟灰,接着说:“罗尔斯一开始就把有关保险的事告诉了我。他知道我们早晚会查到的,所以他打开始就告诉我……”
听到这儿,我心想,杀人动机是足够了,有些人为了比那更少的钱,也会动手杀人的。
“第三,也是最怪的一点。他太太四天前死在家中。死前不久,到过他家的邻居说,那时她正在抽筋,于是邻居打电话找阿美镇的比尔医生来,等大夫赶到时,她已断气身亡了。”
“哦,那她是因为什么死亡的?”我急迫地问。
“你问的正是让我无法理解的。不过,从这儿开始,事情就开始复杂了。”哈里森满眼期望地看看我,显然是希望得到我的帮助,“唔,我们从丽丝——就是罗尔斯太太的邻居那儿打听到,她每天至少要喝半加仑的水,而且是那种瓶装的,阿美镇杂货店的老板可以为此证明。”
简单地说,这位罗尔斯太太认为普通水都不干净,所以她只喝那种从店里买来的塑料瓶装的水。
我也感到迷惑不解,为何她一天要喝那么多水?可是,我看不出这和人命案有什么关系。
哈里森又吐出长长一缕烟,继续叙述。
“郡方验尸官验过尸体后,声称丽丝是死于什么‘柯赛氏综合征’。”
我猜哈里森是存心要幽默幽默,整一整我,因为当他看到我惊讶的神色时,满足地咧嘴笑起来。柯赛是郡方的验尸员,身材短小,为人矜持,脾气却颇为急躁。
哈里森继续说:“柯赛说他从没见过罗尔斯太太这种死亡原因。当然,柯赛这个人让人无法相信。总之,柯赛会用那样一个奇怪的病名,来表示那是一种新病或什么……而且,对发现一种新的死亡病,他还十分兴奋,说那样会使他出名……”哈里森的声音中透出明显的厌恶。
我又一次问:“唔,罗尔斯太太究竟因何致命?”
这一次有了反应。
“柯赛告诉我,真正的致命原因是……”哈里森侧身从臀部的口袋里取出一本黑色记事本,翻翻纸页,“唉,一大串病名,”他抬头看着我,“雷迪,说了你也记不住,简单明了地说,是渴死的。”
那说法真是荒谬,我连忙摇头说:“哈里森,这年头没有人会渴死的。况且,你刚刚还说她一天喝好几瓶水……”
“也许还不止。”哈里森答道。
“柯赛在胡说八道,我想,他无非是想借此出名。”我的脑中突然闪现出这样的想法。
“谁知道。不过,不仅仅他自己是这样说的,他还请奥尔巴尼州立医学院的首席病理学家来看过,就他们所言,她的内部器官像是干掉了。”
哈里森停了一会儿,看着我,当时,我的表情必定是满脸怀疑之色,因此他又补充说:“那些医生用显微镜和化验来证明他们的说法。”
我再次摇头,作结论似的说:“一定是水里有毒,没有人会因为渴而死掉的。”
“当然我也想到过下毒,他们也化验了,然后也喂些给老鼠吃,老鼠像之前一样活泼,一连三天都是一样。那水蒸馏过,至少专家们这样告诉我。”哈里森又吐了一口烟,“我总觉得他们告诉我的没错。”
“你肯定你拿的是她真正喝的水去做样品了?你知道,罗尔斯可能调换。”
哈里森的声调里透着不屑,表示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罗尔斯太太死后不久,我就到达那儿。杂货店的老板话很多。他立即告诉我,她一天要喝好多瓶那种瓶装的水,因此,我直接从冰箱里拿走一瓶。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知道我取走了一瓶。柯赛和其他的大夫才不搭理这档子事呢。”
我把哈里森告诉我的总结了一下说:“这么说,有一位妇人,在一天喝数瓶水之后渴死了,她的丈夫因此受益三十万元,你怀疑丈夫是凶手,但找不出致死的原因,对不对?”
“我想你或许会有主意。”哈里森很诚恳地说。
这不是哈里森第一次来和我商量案情了。我是从城里来到石堆村的,在城里,我学过医药、化学、物理等,我在科学方面的知识相当渊博,起码在哈里森看来是这样。因此,每当哈里森办案遇到困难时,他总是来找我,以求获得科学或技术方面的帮助。
“罗尔斯长什么样?”我问道。
“他是伯克郡大学的化学教授,就我所了解的,他在学校里做些私人的研究工作。至于他的长相嘛,我想也许你喜欢亲自去看看。事实上,我今早正要去看他。我先来你这儿,是想说不定你也想一起去。”
我知道就算我说不去的话,哈里森还会用其他什么诡计来诱使我陪他去的。尽管他装做不经意,但他来找我的目的,我一清二楚,他有一种钢铁般的决心和毅力,从来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什么办不到的事情。对哈里森来讲,他眼前的这个案子,就好像背部的痒处,知道哪痒,却抓不到,他现在的心情,可想而知。
当汽车停在一幢农舍房屋前时,天空中灰色的云似乎压得更低。窗边和门廊边,种着十多棵修剪整齐的矮树,草坪整齐干净,没有一片落叶玷污那片纯粹的绿。
哈里森像屋主一般地敲着厚厚的木门。
门慢慢打开,一个身穿羊毛衫的男人,透过厚眼镜片,好奇地看着我们,好像我们是什么标本,他正在用放大镜或显微镜检查一样。
罗尔斯年龄四十左右,身段很好,没有发福的迹象。当看见哈里森时,他长长的、嶙峋的脸上显露出一丝意味不明的微笑。
他把门开大些,说:“哈里斯警长,你来了,还带了朋友来。”罗尔斯的声音相当圆润,但隐隐含有一抹讽刺的味道。
哈里斯为我们做了介绍,罗尔斯呆板地向我行了个礼,在我看来,他那副样子,就像古代人打斗之前的架势,仿佛正期待着一次对决,而且会必胜似的。
“问话?呃?还有话问?我以为你们已经全问完了呢?不过,要是你们愿意,我随时恭候。”罗尔斯的脸上,是一派演戏一般的恭顺。
我们站立的通道边上就是起居室,但是罗尔斯小心地让我们进厨房。他解释说:“我正在准备午饭。”话虽如此,但我没有看见什么做午饭的东西。
“警长,要不要来罐啤酒?你呢?”罗尔斯盯着我,那眼神中含着一种野兽般的凶恶。
哈里斯和我都摇头婉拒。
罗尔斯没有再说什么,他轻拍电冰箱门,打开它,把两瓶塑料水瓶推到旁边,取出后面的一盒六罐装啤酒,“可怜的丽丝,她爱这厨房,尤其是这部新冰箱。她过世之前,我们刚刚买的。”他的声音,此时似乎又变成了殡仪馆的司仪那种忧郁和低沉的声调。
他从六罐装的啤酒盒里拿出一罐,指着其余的问我们说:“真的不要?”
我们两人再次摇头,他也摇了摇头,放回啤酒,再拍拍冰箱。
他的举止古怪,但他的人更古怪。我想,那可能是因为他正在极力保持镇静。我确信他虽然不疯,但也离疯狂不远了。
“唔,问话吧!警长。”罗尔斯好像在主持整个谈话进程一样。
我开口说:“只有一个问题,罗尔斯先生……”。
“喔,假如不介意的话,是罗尔斯博士,有机化学博士。”罗尔斯温文地修正。
“唔,罗尔斯博士,”我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样,感到恶心,“我只是在想,你的私人研究是否由大学基金支持,还是政府机构,或是其他什么?”
不错,我是一击即中,虽然他一定已预料想过会被问到这种合理的问题,但他差不多气得要中风一样。
他酸涩地说:“小官僚们的想象和真正科学家之间,有相当大的距离。我的计划是由大学和联邦政府双方各出一半的基金支持的。我最近知道这些基金要减少,他们并不欣赏我的研究工作。”他的脸罩上了一层愤怒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