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俄罗斯政治体制的概况
文丨孙虎的书房
编辑丨孙虎的书房
在复杂的当代社会中,人们首先需要的是,能在冲突与共识之间达成平衡的政治制度。
所以,无论是从政治学科的归属来看,还是从特定民族国家的自身要求来看,研究俄罗斯政治,乃至当代俄罗斯的关键性核心问题,都是其政治体制。
政治体制也称“政治体系或者政治系统”,是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存在方式和稳定的政治行为模式。
它包括政治主体之间的稳定的关系模式,即政治结构、政党制度、政府制度、司法制度、舆论制度等政治结构。
实际运行中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则,即各种规范,如选举程序和规则、投票程序和规则、决策程序和规则等。
支撑政治体制的文化价值体系,即政治合法性和政治文化。
如对政治体制的理念基础、程序和规则的有效认同,以及对政府、对他人的意识定向等,另外它还包括保障政治秩序的强制力等。
一、俄罗斯政治体制的模式
俄罗斯宪法确立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模式,这种模式包括几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即联邦会议、联邦政府、联邦法院和总统。
联邦委员会负责批准联邦主体间边界的变更、批准总统关于实行战时状态或是紧急状态的命令等九项权限。
杜马代表为专职常任工作。不得同时兼任国家其它权力机关的代表。不能在任何国家机关里担任公职。不得从事任何其它有报酬的活动。
从总体上看,杜马是联邦会议的重心,这主要表现在:①联邦法律由杜马通过。②杜马对联邦行政权力也有一定的影响。③杜马对联邦委员会形成一定的制约。
其次,联邦政府是对总统负责的最高权力执行机关,也是最高行政机关。
由政府总理、第一副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担负着管理全联邦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和社会等各个领域的重任,联邦政府接受总统的领导并向其汇报工作。
宪法将总统对联邦政府的完全控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根据宪法,总统征得杜马同意后,可以任命政府总理和中央银行行长。
根据总理提议任免副总理、各部部长总统,也可以要求总理辞职并解散政府,以及解除中央银行行长的职务等等。
从现实情况来看也是这样,总统对于联邦政府的完全控制是俄罗斯政治的一个持续不变的特征,这在叶利钦执政时期体现得尤为明显。
例如,叶利钦从解散切尔诺梅尔金政府,到年底下台,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先后更换了基里延科、普里马科夫、斯捷帕申、普京这四位总理,从而形成了政府“走马灯”的局面。
再次,联邦法院是俄罗斯联邦的司法机构,包括联邦宪法法院、以最高法院为首的联邦普通法院体系、以最高仲裁法院为首的联邦仲裁法院体系,以及联邦检察院。
俄罗斯司法机构的独立性虽然被宪法所明确,并在实际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但是从总体上看,还是缺乏有力的保障。
宪法规定,除了宪法法院、最高法院、最高仲裁法院的法官以及总检察长,由联邦委员会根据总统的提名任命以外,其他所有联邦法官均由总统任命,而不需要征求议会的同意。
这是法官独立性不强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根源。
从现实情况来看,俄罗斯司法机构的建设和改革受到两个因素的制约。
一是动力不足,法院领导人的政治影响有限,而且也不希望原有的法院体系和司法制度发生根本的、触及自身利益的改变。
“各高等法院院长向总统提出的主要想法、请求和建议所涉及的与其说是法院建设和司法现代化的问题不如说是财政拨款、强化法院的社会和其它保障以及司法系统组织独立性问题”
而关于法官义务和责任的提议,却几乎没有建立起有效解决法官失职和腐败问题的机制。
二是财政匾乏,由于长期得不到依照法律应当得到的充足的财政拨款,法院不得不向地方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甚至私人要钱,从而使得在行使自身职能时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针对这两点,普京政府一直在努力进行司法改革,但是并没有收到非常明显的成效。
最后,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是联邦宪法的保障,这意味着总统在国家权力机关体系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不再直接属于任何一个权力系统并且超越于三权之上。
总统可以独立地依据宪法规定的权限行事,不仅不必向三权中的任何一方负责或者报告,相反,总统有权力对三权的活动进行协调。
可见,俄罗斯总统拥有极大的权限,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如上所述,总统对于政府和司法部门中的关键职务拥有任免权。
第二,总统在立法方面拥有实权。
根据宪法,总统拥有向国家杜马提出法律草案的权力,和公布法律的权力。
而且联邦议会通过的法案,必须由总统签署才能变成法律,而总统也可以使用否决权,若要推翻否决,两院必须都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重新通过。
宪法确立了一个由强总统、弱政府、缺乏独立性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所组成的权力严重失衡的政治体制模式,而且这种模式一直延续至今,在俄罗斯转型的过程中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化。
也就是说,宪法提供了一个得到总统、政府、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其它政治力量的共同认可,并且在实际上大致遵守的法律框架。
在这个框架内,各种政治力量在国内外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不断角逐和整合,从而构成了俄罗斯政治体制转型的全过程。
二、俄罗斯政治体制的演变过程
从总体上看,转型时期俄罗斯政治体制的演变,呈现出一种从苏联高度集权模式。
向现代民主模式转变的趋势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激进改革时期。从戈尔巴乔夫改革到年底盖达尔下台,这是瓦解旧的政治体制并全面推行激进改革的时期。
戈尔巴乔夫开启了苏联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他在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全盘否定了传统的政治体制,并通过了对现行的政治体制进行“根本性改革”、推行西方式议会民主制的决议。
中央全会又提出,修改苏联宪法,取消共产党对国家的法定领导地位。
叶利钦上台之后,立即开始于年初全力依靠以盖达尔为代表的“青年政治家”推行激进的“休克疗法”。
同时实行总统设置、议会民主、三权分立、多党政治和自由选举等西方民主政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并且通过多次修改宪法以立法形式得到了确认。
但是“休克疗法”所引起的经济衰退和社会动荡,使得盖达尔于年底被迫下台,这标志着俄罗斯改革“浪漫主义时期”的结束。
第二,克里姆林宫与白宫的“两宫”对峙时期。
切尔诺梅尔金于年底出任总理并放弃“休克疗法”,到俄罗斯新宪法通过。
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立即着手建立自己的政治体制即总统—议会制。
由于这种体制在权力划分上存在着许多不明确之处,因此引发了一系列实际问题,并且在事实上形成了分别以总统和由人民代表大会和最高苏维埃所组成的议会为核心的两个权力中心。
双方的矛盾日益激化冲突时有发生,成为俄罗斯最严重的政治问题和社会生活的重心,而经济转型则处于停滞状态民众生活水平不断下降。
叶利钦最终动用武力炮轰议会办公所在地白宫,并且借助随后通过的新宪法结束了两个权力中心对峙的政治体制模式。
第三,权威主义政治形成时期。
宪法产生于叶利钦“炮打白宫”之后,
“它记录着一种政治力量在缺乏政治一致情况下以武力取得的胜利。”
新宪法为了避免总统与议会再次冲突,大大扩大了总统的权限,确立了一个被称为“超级总统制”的严重失衡的权力分立体制。
这个时期,叶利钦在法律上实现了大权独揽,但是自身力量并不是非常强大,加之其它因素的共同作用,政治自由并未被缩小。
反对派和当权者能够进行一些务实的合作,政治斗争主要表现在议会斗争,而且相对温和有序,俄罗斯进入一种新的权威主义格局,社会逐步稳定经济也开始复苏。
然而“权威主义下的转型经济,为权力资本的兴起提供了最好的土壤”’,俄罗斯的寡头垄断也在这一时期形成。
并通过瓜分国有资产等各种非法手段,迅速增强了自身实力,进而通过左右政治来谋取更大的利益。
因此,刚刚好转的局面又开始恶化,政府出现了频繁的更迭,加之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俄罗斯再一次陷入了严重的衰退和动荡
第四,普京改革时期。
普京上台后强调政治秩序、社会稳定和政府权威,要求将市场经济和民主的普遍原则与俄罗斯的现实有机地结合起来。
在其第一任期内,通过增强对地方联邦主体的控制、政党改革以及打击寡头这三大举措,中央政治权力得到了不断集中和强,化一种被西方国家视为专制和独裁的“可控民主”的政治体制模式日趋巩固。
当前俄罗斯进入了普京的第二任期,这种模式已经逐渐成熟。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可控民主”模式依然保持三权分立民主的基本原则被遵守,但权力实际上正在向中央和总统个人集中。
其次,“可控民主”模式具有浓厚的“精英政治”色彩,总统信任的官员们掌握着政府、议会和其它重要部门,安全、情报、内务等强力部门在俄罗斯政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
再次,“可控民主”模式的是对民主在实质上的削弱,但是成功地保障了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事实证明,尽管这种政治体制模式的制度化水平不高,但是却满足了俄罗斯现阶段的实际需要,从而得到了社会各个阶层的高度认同。
可见,俄罗斯政治体制的转型到目前为止,可以被看作是从激进的民主化到权威主义政治的演变,这也是“激进—稳健—保守”这样的社会急剧转换时期的历史逻辑的客观体现。
因此,在俄罗斯建立稳定、完善的民主制度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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