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马可·波罗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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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马可·波罗自地中海岸 (5)

哈密(Camul)州昔是一国,境内有环以墙垣之城村不少,然其要城即是哈密。此州处两沙漠间,一面是罗布大沙漠,别一面是一广三日程之小沙漠。居民皆是偶像教徒,自有其语言。土产果实不少,居民恃以为生。其人爱娱乐,只知弹唱歌舞。设有一外人寄宿其家,主人甚喜,即命其妻厚为款待,自己避往他所,至外人去后始归。外人寄宿者,即有主人妻做伴,居留久暂唯意所欲,主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妇女类皆美丽,全州之中皆使其夫做龟(cornards),其事非伪也。

蒙哥汗在位辖有此州之时,闻此风习,命人禁绝,犯者严惩。居民奉命忧甚,共醵重币以献,请许保其祖宗遗风。且谓赖有此俗,偶像降福,否则彼等不能生存。蒙哥汗乃曰:“汝等既欲耻辱,保之可也。”于是放任如故,至今尚保存此恶俗也。

兹置哈密不言,请言西北方与北方间之别一州。此州隶于大汗,名曰许许塔剌(Chiuchiutala)。欣斤塔剌思州

欣斤塔剌思(Chingintalas)州,亦在沙漠边地,处西北方与北方间,广十六日程。隶属大汗。境内有环以墙垣之城村不少。居民有三种,曰偶像教徒、曰回教徒、曰若干聂思脱里派之基督教徒。此州北边有一山,内藏良钢与翁荅尼克(ondanique)之矿脉。君等应知此山并有一种矿脉,其矿可制火鼠(salamandre)。

须知此火鼠非兽,如我辈国人之所云,实为采自地中之物。其法如下:

由其性质,此物非兽无疑,盖凡动物皆为四元素所结合,不能御火也。马可·波罗有一突厥伴侣名称苏儿非哈儿(Surfiar),广有学识,为大汗尽职于此地者三年。采取火鼠以献大汗。据称,掘此山中,得此矿脉。取此物碎之,其中有丝,如同毛线。曝之使干,既干,置之铁臼中。已而洗之,尽去其土,仅余类似羊毛之线,织之为布。布成,色不甚白。置于火中炼之,取出毛白如雪。每次布污,即置火中使其色白。

上所言关于火鼠之事皆实,土人之言亦复如此。其言有异者,则妄言也。君等应知大汗曾将一极美之火浣布献之罗马教皇,以供包裹耶稣基督圣骸之用。

兹置此州不言,请言东北方与东方间之其他诸地。肃州

从前述之州首途,在东北方及东方间骑行十日。道中毫无民居,虽有亦等若无有,所以在本书中无足记者。

行此十日毕,抵一别州,名曰肃州(Suctur)。境内有环以墙垣之城村不少,而其要城即名肃州。居民是基督教徒或偶像教徒,并臣属大汗。

前此所言之三州,并属一大州,即唐古忒也。

如是诸州之山中并产大黄甚富,商人来此购买,贩售世界,居民恃土产果实为活。

兹置此事不言,请言别一城,其城名曰甘州。甘州城

甘州(Campicion)是一大城,即在唐古忒境内,盖为唐古忒全州之都会,故其城最大而最尊。居民是偶像教徒、回教徒及基督教徒。基督教徒在此城中有壮丽教堂三所。偶像教徒依俗有庙宇甚多,内奉偶像不少,最大者高有十步,余像较小,有木雕者,有泥塑者,有石刻者,制作皆佳,外傅以金,诸像周围有数像极大,其势似向诸像作礼。

关于偶像教徒者,前此尚未尽言,兹请为君等述之。

其遵守偶像教徒之僧人,生活较之他人正直。彼等禁止淫佚,然不视之为大罪,但对于犯男色者罚以死罪。彼等有一教会日历,与我辈同。每月有五日谨守斋戒,不杀生,不食肉,节食甚于他日。

其地之人娶妻致有三十。否则视其资力,娶妻之数唯意所欲。然第一妻之地位为最尊。诸妻中有不善者得出之,别娶一人。男子得娶从姊妹,或其父已纳之妇女为妻,然从不娶其生母。总之,其人生活如同禽兽。

玛窦阁下及马可·波罗曾奉命留居此城垂一年。

兹置此事不言,请言北方诸州,盖吾人将从此方向继续旅行六十日也。亦集乃城

从此甘州城首途,若骑行十六日,可抵一城,名曰亦集乃(Edzina)。城在北方沙漠边界,属唐古忒州。居民是偶像教徒。颇有骆驼牲畜,恃农业牧畜为生。盖其人不为商贾也。其地产鹰甚众。行人宜在此城预备四十日粮,盖离此亦集乃城后,北行即入沙漠。行四十日,冬季酷寒,路绝人烟,亦无草木。唯在夏季始见有人。其中亦见野兽,缘有若干处所有小松林也。行此四十日沙漠毕,抵一北方之州,请为君等言之。哈剌和林城

哈剌和林(Karakorum)城延袤三英里,是为昔日鞑靼人离其本地以后所据之第一城。兹请为君等详述鞑靼人发展其势力之经过。

昔日鞑靼人确居北方,距主儿扯(Ciorcia)人之地不远。其地是大平原,无城无堡。然有良好牧地,巨大河流,多数水道。地广而风景美丽,且无君长,然每年纳贡赋于一大君。其方言名之曰王罕(Wangkhan),法兰西语犹言长老约翰(Prêtre-Jean)也。世传权力甚大之长老约翰,即指此人,所纳之贡赋,每牲畜十头缴纳一头,此外他物亦十分取一。

迨其人繁殖既众,长老约翰恐其为患,欲以之散处数地,于是命其臣一人执行。鞑靼人闻之忧甚,遂群聚不散,自此地出发,渡一沙漠,徙于其北别一地方。地远不受长老约翰之害,由是离叛,不复献纳贡赋有若干时。

成吉思汗之为鞑靼第一汗

基督诞生后1187年时,鞑靼人推选一大勇大智大有手腕之人为王,其名曰成吉思汗。散处诸地之鞑靼人,闻其当选,悉皆归心,奉之为主。而彼亦能善治其部。

鞑靼归之甚众,成吉思汗见部众已多,乃大积戈矛及其他兵器,率之侵略此地带内八州之地。占据其地以后,不扰居民,亦不损其财物,仅留部将数人统率一部分之部众镇守,尽驱余众侵略他州。于是得地甚众。侵地内之居民,见其能为之免战士之扰,而毫未受害,于是皆乐而归顺,为之效忠。

迨至其聚集其地全境之人时,遂欲进而侵略世界一大部分之地。基督诞生后1200年,遣使往长老约翰所,言欲娶其女为妻。长老约翰闻言恚甚,语使者曰:“汝主缘何如此无礼,敢求娶吾女为妻。彼应知彼为我之奴仆。可归告汝主,我宁焚杀吾女,而不畀之为妻。论理我当处汝主死,以为叛逆不忠者戒。”语毕,立命使者行,不许再至其前。

使者闻言,疾驰归报,尽述长老约翰之词,一无所隐。成吉思汗集军进攻长老约翰

成吉思汗闻听长老约翰辱己之言,心腹膨胀,愤懑几至于裂,盖其人意气甚高也。已而厉声呼曰:“不报此从来未受之大辱,枉为部主。”呼声甚高,左右尽闻。

于是集其一切军队,一切臣民,大为前此未闻未见之战备。遣人往告长老约翰善治防守。长老约翰闻成吉思汗率大军来攻之确讯,以为戏言。尚谓成吉思汗非战士,有何能为。但亦召集一切臣民,征发一切兵力,大筹战备。俾成吉思汗至,得俘而杀之。其所集军队内有种种外国之人,其数之众,得谓为世界最大不可思议之举。

彼此如此备战,所以我言之甚长。成吉思汗率其全军至一美丽而甚大之平原,其名曰天德(Tenduc),隶属长老约翰,结营于此,其人之众,虽成吉思汗本人亦不知其数。及闻长老约翰将至,心中大欢。盖此地广大,适于战争,所以极愿其来,乃留此以待。

暂置成吉思汗及其军队不言,请言长老约翰及其军队。长老约翰进击成吉思汗

史载长老约翰闻成吉思汗及其军来攻之时,即率其众出发,兼程进至此天德平原,结营距成吉思汗营二十英里。彼此两军休息二日,以养士气,俾能剧战。

两军在此天德平原结营之情形,如上所述。一日,成吉思汗召基督教及回教之星者来前,命卜战之胜败,胜者为本军,抑为长老约翰军。回教星者卜之,不能言其实。基督教星者则明示其吉凶,命人持二杖至,中劈之为两半,分置二处,不许人触之。名此一半杖曰成吉思汗,彼一半杖曰长老约翰。谓今可注目视之,将见胜利谁属。若有半杖自就彼半杖而覆于其上者,则为胜军。

成吉思汗答言极愿视此,命立为之。由是基督教之星者口诵圣诗集中之诗一篇,作其法术,于众目睽视之下,忽见名成吉思汗之半杖,未经何人手触,自就名长老约翰之半杖而覆于其上。成吉思汗见之大喜,顾后来战事果如基督教徒所卜。由是厚礼基督教徒,视其为能言真理之人。成吉思汗与长老约翰之战

两军休息二日后,遂进战,战甚剧烈,是为世人从来未见之大战。双方死亡甚多,最后成吉思汗胜敌,长老约翰殁于阵中。是日以后,成吉思汗逐渐侵略其全土。此战以后,成吉思汗君临者六年。在此时间之中,侵略州郡城堡,为数甚众。至第六年终,进围一名哈剌图(Calatuy)要塞之时,膝上中流矢死。世人惜之,因其为人勇智也。

鞑靼人有其第一君长名曰成吉思汗之事实,暨其战胜长老约翰之情形,既已备述于前。兹请言嗣后君临之人,与夫鞑靼人之风习。

成吉思汗后之嗣君及鞑靼人之风习

君等须知此第一君主成吉思汗之后,首先继承大位者,是贵由汗(Cuykhan)。第三君主是拔都汗(Batoukhan)。第四君主是阿剌忽汗(Alacoukhan)。第五君主是蒙哥汗(Mangoukhan)。第六君主是忽必烈汗(Koubilaikhan),即现时(1298年)在位之君主也。其权较强于前此之五君,盖合此五人之权,尚不足与之抗衡。更有进者,虽将全世界之基督教同回教帝王联合,其力及其事业亦不及此忽必烈汗之大。此汗为世界一切鞑靼之君主,统治东方西方之鞑靼。缘鞑靼皆是其臣民。此大权我将在本书中为君等切实言之。

君等并应知一切大汗及彼等第一君主之一切后裔,皆应葬于一名阿勒台(Altai)之山中。无论君主死于何地,皆须运葬于其中,虽地远在百日程外,亦须运其遗骸葬于此山。

尚有一不可思议之事,须为君等述者。运载遗体归葬之时,运载遗体之人在道见人辄杀,杀时语之云:“往事汝主于彼世。”盖彼等确信凡被杀者皆往事其主于彼世。对于马匹亦然,盖君主死时,彼等杀其所乘良马,俾其在彼世乘骑。蒙哥汗死时,在道杀所见之人二万有余,其事非虚也。

吾人既开始叙述鞑靼,请再续言他事。鞑靼冬居平原,气候温和而水草丰肥足以畜牧之地。夏居冷地,地在山中或山谷之内,有水林牧场之处。其房屋用竿结成,上覆以绳,其形圆,行时携带与俱,交结其竿,使其房屋轻便,易于携带。每次编结其屋之时,门皆向南。彼等有车,上覆黑毡甚密,雨水不透。驾以牛驼,载妻儿于其中。妇女为其夫做一切应做之事,如买卖及家务之事皆属之。盖男子仅为打猎、练鹰,做适于贵人之一切武事也。

彼等以肉乳猎物为食,凡肉皆食,马、犬、鼠、田鼠(pharaons)之肉,皆所不弃,盖其平原窟中有鼠甚众也。彼等饮马乳。鞑靼人无论如何不私他人之妻,盖其视此事为恶行也。妇女对其夫驯良忠顺,为其分内应为诸事。

婚姻之法如下:各人之力如足赡养,可娶妻至于百数。然视第一妻为最驯良。赠聘金于其妻,或妻之父母。待等所生之子,较他人为众,盖其妻多如上所述也。鞑靼可娶其从兄妹,父死可娶其父之妻,唯不娶生母耳。娶者为长子,他子则否,兄弟死亦娶兄弟之妻。婚时大行婚礼。鞑靼人之神道

君等须知其信仰如下所云:彼等有神,名称纳赤该(Nacigai),谓是地神,而保佑其子女、牲畜、田麦者,大受礼敬。各置一神于家,用毡同布制作神像,并制神妻神子之像,位神妻于神左,神子之像全与神同。食时取肥肉涂神及神妻神子之口,已而取肉羹散之家门外,谓神及神之家属由是得食。

鞑靼人饮马乳,其色类白葡萄酒,而其味佳,其名曰忽迷思(Koumiss)。衣金锦及丝绢,其里用貂鼠、银鼠、灰鼠狐之皮制之。其甲胃皆美,而价甚巨。其兵器有弓箭、剑、骨朵,然常用弓,缘其人善射,世无与比。背负熟皮甲,坚甚,其人为良武士,勇于战斗,能为他人所不能为。数作一月行,不携粮秣,只饮马乳,只食以弓猎得之兽肉。马牧于原,盖其性驯良,无须以大麦、燕麦、草料供其食也。此种鞑靼人能耐劳苦,食少,而能侵略国土,世人无能及之,是以今日为世界一大部分之主人。其军队编制甚善,说如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