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代成都的重要官署
四川总督府,位于明朝时的省最高行政长官巡抚都察院原址处,即城南走马街,顺治时,四川巡抚高民瞻即建抚署于此。清初,川湖总督驻重庆,曾于抚署侧设总署行署。雍正时由总督总管军政不再设巡抚,故抚署即为督署,这里一直是全省最高首脑机关。总督衙门大门外中为照墙,左右东西辕门,大门内为仪门。仪门内左厢为府厅官厅、州县官厅、佐杂官厅,再下为文巡捕室。右厢为都守官厅、武巡捕室、千把官厅。下即戈什哈房。上为大堂。大堂之左为司道官厅,右为将官官厅。二堂之左为客厅,再左为习静园。至各房书吏,除吏、户、礼、兵、刑、工外,尚有承发、台藏等房,每房又分督、抚两种,故全体有十余房之多。总督署实际是全省行政中枢。
而布政使司的修建是郎廷相利用明代的旧王府改造成为官署。他在康熙三年任四川布政使,康熙四年"移札成都暂居"。明代布政使司"建在武担山之险,广数目亩,各监司公宇俱统于中焉。自献寇屠成都,举城尽为瓦砾,藩司公署已鞠为茂草矣"。郎廷相重建时不得不将官署迁往城西新址,康熙六年(1667),省布政使司占用原明蜀王下分封的德阳王王府的旧址为官署,郎廷相"经营缔造悉合体制",规模想必不凡。由于官衙和居邸的合一建制,地方官在兴建衙署时往往以达官府第加以改造,如清代的广州巡抚署,即为顺康年间平南王尚可喜的宅第。康熙五十七年(1718),在成都满城兴建时,布政使司迁出让位给当时统辖满城八旗的副都统衙门,后来成为成都将军衙门。而藩署则迁至城中心书院街附近。到乾隆元年(1736),而在茅草房包围之中的布政使署因担心火灾,再次迁至梓潼街原岳钟琪宅。清制规定一省首府收藏的银钱粮布要保证全城闭城三月不闹饥荒,所以藩署所在的藩库街都是设有防火的风火高墙的库房。
明代的学台在清代改称为钦差提督学院,在学道街设提学署,明清两代川省主持学政的官员均在此处设官署。此外,清代设有相当于道台级的盐茶道使司,明代茶局设于鼓楼之南,清代移至金水河外侧。1723-1725年,在宋代转运司的西园故址上修建了盐茶道署,焚于火后,乾隆七年(1741)重建,由于盐茶道收入丰厚,每年收入三十万白银,是省内第一优缺。因此,盐茶道官衙修得特别讲究,高屋重阁,修竹葱笼,幽径深墙,劲松苍翠。盐茶道坐落在官衙建筑群落的外围,在城市行政中心之外的南门附近,可能与盐茶道职责的经济性质有关。
成都华阳两县官署都分别在顺治六年(1649)、雍正六年(1728)在明代旧址重建。官署除了知府、县令等正印官的官署,还有辅佐官的官署,如华阳县丞署,雍正七年建于治北成都境内学宫东;府儒学署,康熙间建治南府学宫右;华阳县儒学署,雍正九年建于县学宫后;典史署,雍正七年建于武担山下,这些佐辅官官署建设时间稍晚于正印官官署。
成都作为省会在官署建设上得到高度重视,大多数官署在康熙时期都已完成初步重建,除了华阳县被裁撤外,其余省、府、县等各级官署都已重建。而与成都邻近的郊县官署,建设资金人力都不易争取,重修官署非常艰难。直到康熙末年,灌县县令的官署简陋,比不过临官道的民宅,只得借其地招待过境的上级官员。雍正七年,双流重新恢复成为县治时,重设官舍,然而规模近似民居,只叫"官舍","僦居十一年",到康熙三年时,县令吴亘才申请到政府资金"藩库银五百两",按照县衙应有的等级重新建设官署。
三、官署的空间布局与礼制秩序
成都官署作为国家秩序在地方的代言,在城市空间布局中,建筑规制、建筑内部布局无一不体现礼制秩序的规范。
(一)成都官署在城市空间中的位置
古代官署建筑脱胎于宫室建筑,并始终受到宫室建筑的深刻影响。儒家择中立国的思想观念确定中国城市前朝后市、左祖右社的理想格局,千百年来,历代王朝以此做为营建皇宫的依据。所谓"择天下之中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这种本着"宫室本位"的原则发展的城市建筑景观格局直至明清时期依然没有改变。
事实上,地方官署之所以成为地方城市的中心,并非由于官衙在地理位置上位于城市的中心,而是由于政府在城市中的第一功能和属性,决定了其处于城市的中心地位。实际上,地方官衙在城市中并无固定的方位,它可能位于城市的中心,也可能在城市四隅。但是,无论官衙位于城市何处,其所在都是这个城市中人口最密集、市容最繁华、交通最发达的地区,从而形成城市的"中心"。在清代成都的地图上可以看到成都督院街的巡抚衙门(后改为总督衙门)、金水河侧的总督行署、提督街的提督衙门、明蜀王府的四川贡院和成都府试院、铸钱、储粮机构。城东藩署街的布政使司、城守东大街的按察使司、学道街的提学使署、盐道街的盐茶道署。这些官署都位于城市最繁华的城中心区域,所在地区有众多会馆的簇拥,也有众多的商业市场在其附近,如按察使司前的绸缎铺市场、学道街的学院署周围的印刷业市场、布政使司周围的银钱业市场等等。
官署在城市中的位置也受到风水理论影响。衙门是一方或一座城市的主宰,按照风水观念,衙署通常都位于城市中央,即所谓"正穴"之所在,穴是聚气的焦点,南向为正,居中为尊,有"居中而治"之意,在官衙于自觉与不自觉之中成为城市中心的同时,也以其自身庞大的建筑群体占据了城市区域内的相当一部分空间,实施着重要的影响力,成为城市的中心景观。而这种城市格局的出现,从根本上说仍为古代中国封建政治体制的产物。
因而,在清代成都城市中,官衙不仅因其政治属性位置醒目,且因官僚系统的庞杂在城市中占据了相当的地域空间。清代成都官署占地之阔,地势之优从一个侧面表明了城市的政治属性,即清代的成都城市仍属于传统的政治性城市。而明清两代以来官署中心向商业地区的转移也说明了明清以来成都的商业经济在城市中的地位日益上升。
(二)官署的规模
古之官衙向以宫室为模式,清人曰:"营建之设,其来尚矣。邑虽小也,以视王国具体而微暴客,可弗御乎?则崇门百雉未云侈也。官常可弗肃乎?则大壮斯干未云丽也。"官署的修建要用宏伟壮丽的外观形式,用以展示"惟我独尊"的权威及高贵的社会地位。
基于这种观念,官衙的修葺视为官员为政期间的一件大事。修建官衙不仅需要为官者强烈的责任感,且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我们看到清代成都的各官署的修建往往前后历时百年,正是基于这种"肃临莅则恃公廨之宏阔"的思想。莅任职官不仅重视官衙的修葺,而且更重官衙的修建规模。所以,在地方上,官衙建筑之高耸宏丽往往居一城之冠,而营建、修缮官衙也是最重要的城市建设工程之一。
即便是清初,成都社会贫瘠、俗尚简约淳朴的时期,情形也不例外。郎廷相,在康熙三年任四川布政使,康熙四年入驻成都,面对"兵火之后,公廨无存"的局面,"廷相经营缔造悉合体制",营造官署仍然必须要符合礼制规范,不得有丝毫马虎。康熙二十二年(1683),浙江遂安方象瑛典试成都,时成都正当吴三桂叛乱后恢复不久,一片萧然,方象瑛在成都"遍览城市",看到成都城中大部分房屋"皆诛茅编竹为之",但这些茅草屋中仍有"通衢瓦房百十余所"。这百十余所瓦房可能多为官署建筑,在城市最困难的时刻,官署仍然是城市最华丽,规模最大的建筑。到乾隆元年(1736),位于城中心书院街高大、布局规整的布政使署与周围仍是"茅屋竹篱"的民房形成鲜明对比。
成都的将军官署气派最大,于乾隆四十一年(1776)奉旨任命的成都将军是清政府驻四川八旗军的最高军事长官,"控驭番地、兼精文武,其体制与总督无异"。所以将军衙门的建筑十分考究,称得上规模宏大,威严庄重,由副都统衙门改建。同治七年,将军崇实再次修建后,规模扩大,大门前为广场,有左、右桅斗,悬"钦命将军"字旗,又有左、右石狮排列,场前有大照壁。在中轴线上有头门、仪门、大堂、二堂、三堂、四堂、五堂。大门外还有东西辕门,门内有鼓楼,仪门内有文、武巡捕房,二堂两侧为东西花厅,右后侧设演武厅,左侧有升官祠。其中大堂、二堂、三堂是办公地点,四堂、五堂是内堂。
成都县衙门的建筑气派也很大,这一方面是因为成都为四川首县,又以成都府为附廓。同时由于成都经济发达,县内财政收入较多,特别是乾隆时,曾通令全国各州、县拔出库银各修缮衙门房舍,更使四川州、县衙门的修建十分壮观。成都县衙前同样经由照壁、头门、仪门到达大堂,大堂规模庞大、气氛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