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跨文化传播引论:语言·符号·文化
1120100000026

第26章 语言与跨文化传播(1)

从传播学的角度看,语言是人类传播最主要的工具;从语言学的角度看,语言本身就是文化的重要形态;从跨文化传播的角度看,语言是跨文化传播最重要的载体,因此跨文化传播研究把语言作为最重要的研究内容之一。

$第一节 语言与文化

沃尔夫在他的《论语言、心灵和现实》中指出:

实际上,思维是最神秘的。我们现在所有的关于思维的最好的说明,是由语言的研究所提供的。语言的研究表明:一个人的思想形式,是受他所意识不到的语言型式的那些不可抗拒的规律支配的。这些型式是自己的语言的那些察觉不到的、错综复杂的系统化—这是很容易看出的,只要我们把这种语言同别的语言(特别是那些属于别的语言族的语言)作一个公正的比较和对比的话。思维本身总是在一种语言中,在英语中、梵语中或者在汉语中。每一种语言都是一个庞大的型式体系,而每一个这样的型式体系又不同于其他的型式体系;在这样一个型式体系中的那些形式和范畴,都是一种文化规定—我们不仅应用这些形式和范畴来传播,而且还应用它们来分析自然,来注意或忽视关于关系和现象的某些类型,来引导他的推理和建造他的意识的大厦。

这就是“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一般简称为“沃尔夫假说”。“沃尔夫假说”是关于语言、思维和文化关系的学说。李?沃尔夫本来是一个森林工程师,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伐木工人们坐在标有“空桶”的汽油桶上吸烟。作为消防技术专家,他当然清楚汽油分子在空汽油桶里比在装满汽油的桶里更加活跃,因此也更加危险。由此他认识到工人们危险的错误理解完全是受语言的影响。所以他后来致力于语言研究,特别是语言与思维、文化关系的研究。实际上,后来很少有人全部接受沃尔夫假说。为了区别,沃尔夫假说被人们分为强式和弱式。所谓强式,也称为“语言决定论”,也就是上文表述的观点,即语言决定思维。在沃尔夫看来,某种思维受制于某种语言型式,“思维本身总是在一种语言中,在英语中、梵语中或者在汉语中。”这些不同的语言的形式、范畴的不同,本是一种文化规定,不同言语社团的人不仅用不同的语言形式和范畴来传播,而且用相区别的形式和范畴来分析现实。一种语言作为一种认识尺度、标杆或者滤网,决定这一言语社团的人们量度和过滤客观存在的自然和社会,从而形成特定的思维方式。沃尔夫“语言决定论”的偏颇是明显的。语言的不同是客观现实,但操不同语言人类在思维的基本方面是相同,至少是相通的。过分夸大语言对思维的作用,难以解释语言本身的传播功效,而且也难以解释语言是如何形成的。所以现在一些学者采用的是沃尔夫假说的弱式,即“语言相对论”,即不同文化的语言具有结构、意义和使用等方面的差异,人类的思维行为与这些差异有关,不同程度地受其影响和制约。

虽然沃尔夫假说过分夸大语言对人的思维和世界观的决定作用,但如果考虑到这个观点在他反驳亚里斯多德以后的泛逻辑主义思维本体论,也就是他们所认为的语言无非用来表达思想,思想本身与语言无关,支配思想的是逻辑和推理,这是人类共有的思维方式、不同的语言无非是表达这些思维方式不同的手段等方面的意义,也就可以理解他的偏激了。何况至今仍然有不少语言学家、心理学家和其他领域的学者仍同意并继续证明沃尔夫的观点。如新浪网曾以《最新研究显示不同语言导致不同的思维方式》为题报道:

美国东部时间9月13日(北京时间2003年9月14日)消息,一项最新研究结果表明,不同语种的语言不仅仅对世界的描述方法不同,而且导致说话者的思维方式也是不同的。

这项研究结果是由英国布里斯托尔大学实验心理系博士苏塔罗-吉塔(Sotaro Kita)发布的。他利用了一个黑白相间的卡通猫作为研究工具,选择了一些英国、日本和土耳其人来对卡通猫的动作以手势进行表达,希望以此来研究语言是如何反映在人们的行为当中的。结果发现,不同语种的测试者对所看到的相同动作采用了不同的手势来表达,这很明显地反映出他们在用自己的语言结构表述事件时采用的是不同的方式。

比如说,在被要求表达卡通猫“摇摆绳索”这一动作时,英国人选择了一个弧线手势,而日本和土耳其人则选择了直线手势。吉塔博士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日本和土耳其语言中没有与英语中的不及物动词“摇摆”相对应的动词。英语者采用弧形手势,是由于他们的语言能够很好地表达位置的改变和弧线的形状。而日本和土耳其人不能用弧形表达移动的概念,因此他们选择直线。

吉塔博士称:“我的研究结果表明,不同语言的使用者对相同的事物在脑海中会产生不同的空间图像,而这种不同的方式正好与其语言的表现性相匹配。也就是说,语言影响说话者在说话一瞬间的空间想象能力。”

我们对“思维决定于语言”虽然也并不同意,但对“思维以语言形式存在”这一语言学上的公理是赞同的。爱因斯坦对此的看法可能更清楚一些:

使语言和思维具有这样一种密切关系的究竟是什么?是不是不用语言就没有思维,就是说,在不一定需要用词来表达的概念和概念的组合中,是不是就没有思维?我们每个人不都是曾经在已经明白了“事物”之间的关系之后还要为推敲词而煞费苦心吗?如果一个人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的概念时可以不用周围的语言来指导,那么我们就可能倾向于认为思维的作用是同语言完全无关的。但是在这样的条件下生长起来的一个人的精神状态会是非常贫乏的。因此我们可以下结论说,一个人的智力发展和他形成概念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语言的。

古希腊的柏拉图也说过,心灵在思想的时候,它无非是在内心里说话,在提出和回答问题。他认为思想就是话语,判断就是说出来的陈述,只不过是在无声地对自己说,而不是大声地对别人说而已,即内部语言方式。马克思主义对思想和语言的同一性持肯定意见。马克思认为“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恩格斯在批判杜林“谁要是只能通过语言来思维,那他就永远不懂得什么是抽象的和纯正的思维”这种观点时讽刺说:“这样说来,动物是最抽象的和最纯正的思维者,因为它们从来不会被语言的强制性的干涉弄得模糊不清。”对此斯大林阐述得更为清楚:

有人说,思维是在用言词表达出来之前就在人的头脑中产生了,是没有语言材料、没有语言外壳、可以说是以赤裸裸的形态产生的。但这种说法完全不对。不论人的头脑中会产生什么样的思想,以及这些思想是什么时候产生,它们只有在语言材料的基础上、在语言的和句子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和存在。没有语言材料、没有语言‘自然物质’的赤裸裸的思想是不存在的……思想的实在性表现在语言之中。

但是,沃尔夫指出:一般人尽管可以流利地使用语言,却不一定有语言的背景知识。任何人在进行抽象思维时,都要使用他自己的语言,都在无意识地运用那些他自己无法控制的背景知识。无论人们是否意识到,在进行抽象思维时都在使用语言。

人在进行抽象思维时要运用语言,这点也为现代语言学所证明。思维是有民族性的,语言同样如此,那么,二者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关系。

我们认为,语言与思维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很难说谁决定谁,但作为文化内核的思维,与语言之间肯定存在着某种必然联系。我们一般说的文化模式,如前所述的模式,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思维模式,而这些思维模式也是通过一定的语言模式表现和反映出来的。杨永军认为:“上古文化是人类早期的思维模式——图像思维创造的。正是由于这种思维模式的消退,才使得许多古代文化现象难以解读。图像思维是一种原始、感性、直观的思维模式,与目前存在的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有着本质不同,在中国古文献中遗有大量图像思维留下的痕迹,象形文字是图像思维和形象思维的主要分水岭。《山海经》“象物以作图”,则是古人用图象思维开创了图像叙事之先河。”如果杨永军系统分析中国历史上神秘的“徽号文字”更会发现,从中国古代图画记事到象形文字之间,曾经有过属于语段文字的“徽号文字”向象形文字的过渡。这也是图像思维向抽象思维的过渡,更是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的过渡,中国文化从此有了质的飞跃。

人类语言具有多样性,正如人类文化具有多样性。在跨文化传播中,我们应当从两个方面去理解共性与个性。

一方面,目前发现的数千种人类语言,普遍的共性是存在的。如一切语言都至少有由名词性词语和动词性词语构成的句子;一切语言都有形容词性词语修饰名词性词语,副词性词语修饰形容词性词语;一切语言都能把动词性词语全部或部分转成名词性词语,把动词性词语转成形容词性词语;一切语言都能把几个名词性词语连在一起,把几个动词性词语连在一起;一切语言都有否定句和疑问句,都能够把某些句子变成祈使句;一切语言的名词性词语和动词性词语都至少有两种发生关系的方式,等等。这是人类可以有效地通过语言进行跨文化传播的基础。

另一方面,任何语言都有自己的特点,从而表现文化的独特个性。如汉语主要通过虚词和词序来表达语义。汉语的特点使其具有很强的“意合”性,即语言的词义、句义意义系统性强,形式系统性弱。一个词或句子表达的具体意义严重地依赖上下文语境,这在中国古代汉语,特别是作为书面语的文言文中表现尤为突出。而英语、法语等主要通过形态和虚词的词序表达语义,具有完整严密的语言形式系统性,词语和句子的意义与形式非常一致,相对于汉语的“意合”被称为“形合”特征。中、英语言类型的不同,与“高语境”文化模式和“低语境”文化模式的区别应当有着一致性,与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体主义”和英美文化的“个人主义”等也应当有联系。

语言与文化的密切关系,从根本上说,是由于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它通过记录、表达人们的认识、思维、传播,参与文化的形成。《圣经》中亚当接受神的旨意为万物命名,这是一个隐喻,即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给予意义”,如老子《道德经》所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无名与人类不发生关系,有名才有万物,用语言符号形式把自然和社会现象引入人类的文化体系,这本身就在创造文化。

但是,如何“有名”却是有讲究的。不同的言语社团有不同的文化。荀子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之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这里的约定俗成是一种文化规约,就是我们前面所说,一种语言作为一种认识尺度、标杆或者滤网,决定这一言语社团的人们量度和过滤客观存在的自然和社会。而文化的形成,正是语言与社会、自然互动的结果。

比如,随着人类的繁衍,一切社会都存在极为复杂的血缘联系,从而形成错综复杂的亲属关系。但是不同文化对血缘关系有不同认识理解,这些亲属关系在不同的文化系统中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传统中国社会家族宗法有着强大的社会文化作用,在上古时期就用语言形式表现出来。如《尔雅?释亲》把中国人的亲属关系极有条理地分为宗族、母党、妻党、婚姻几大系统,然后用语言编织了一张巨大的家族社会网络,这里仅以其中的“宗族”一系为例:

父为考,母为妣。

父之考为王父,父之妣为王母。

王父之考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为曾祖王母。

曾祖王父之考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之妣为高祖王母。

父之世父、叔父为从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为从祖祖母。

父之晜弟,先生为世父,后生为叔父。

男子先生为兄,后生为弟。

谓女子,先生为姊,后生为妹。

父之姊妹为姑。

父之从父晜弟为从祖父,父之从祖晜弟为族父。

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晜弟。

族晜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

兄之子、弟之子,相谓为从父晜弟。

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孙,晜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

王父之姊妹为王姑。

曾祖王父之姊妹为曾祖王姑。

高祖王父之姊妹为高祖王姑。

父之从父姊妹为从祖姑。

父之从祖姊妹为族祖姑。

父之从父晜弟之母为从祖王母。

父之从祖晜弟之母为族祖王母。

父之兄妻为世母,父之弟妻为叔母。

父之从父晜弟之妻为从祖母,父之从祖晜弟之妻为族祖母。

父之从祖祖父为族曾王父,父之从祖祖母为族曾王母。

父之妾为庶母。

从文化学的角度看,亲属称谓系统是特定族群的亲属制度所产生的文化符号之网,它以简单的术语符号形式表现复杂的亲属制度。同时,不同的亲属称谓反映不同的文化制度。汉语亲属称谓复杂,英语简单;汉语亲属称谓所表达的关系清楚明了,英语笼统;汉语有敬称和谦称,而英语没有;汉亲属称谓中不可对长辈直呼其名,英语可以。从文化上来说,汉文化比英美文化重视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关系和宗法体制,重视长幼伦常的礼制和等级。如汉语“嫂”译成英文可以是sisterinlaw,但中文“嫂”仅指哥哥的妻子,sisterinlaw表示兄或弟的妻子。从词源来看,《仪礼?丧服》:“嫂者,尊严之称。嫂犹叟也。叟老人称也。”可见“嫂”字体现了中国人家庭伦理观中严格区分长幼尊卑,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长兄为父,长嫂为母的等级制度。英语中的“sisterinlaw”意思是“从法律角度来讲是姐妹”,体现了英语文化从法律角度看待婚姻亲属关系的民族心理。从价值观来说,中国人对自我价值的判断通常以自抑的形式表现,也就是说,对自身价值的评论常常是内敛自抑的,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与汉民族恰恰相反,西方人崇尚的是个人主义,提倡自我表现和自我肯定,注重个人权益,争取平等的自由竞争思想意识比较强。这种注重个性,肯定个人和人性张扬的价值观念使西方人更强调自我价值的实现,强调独立精神,这和汉民族的价值观念形成鲜明对比。

又比如,楚辞是中国古代文学的一朵奇葩,以屈原作品为代表的楚辞浪漫主义光怪陆离,螭魅魍魉,鬼神满目,绚丽多姿,与上古神话时期中原文化的代表《诗经》绝然不同,王逸在《楚辞序》中对此有非常精当的解释:“昔楚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诗经》虽然也敬鬼神,但心有敬而身远之;楚辞尚巫敬鬼神,却心敬而身祈之。文化的形成脱离不了自然地理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特定的地理环境造就了特定文化,特定文化反映在语言中特定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