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与传统交通运输方式不同的近代交通运输方式,随同西方科学与技术的涌入而首先出现于口岸城市,然后随同公路铁路的修筑而进入内陆城市与乡村。近代交通运输方式的兴起,文报局的出现,邮传部的设立,使传统驿传系统的存在面临危机。1913年1月,北洋政府下令裁撤所有的官办驿传系统。然而,时至1940年前后,抗战后方因近代交通发展不足以及敌人的封锁政策,导致有关军需民用的物资运输和人员交通面临困难,政府又着手“恢复”传统驿传系统之“驿运制度”,设立驿站,整修驿道,利用传统交通运输工具与动力从事战时运输,为抗战的胜利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一节 中国传统驿传系统及其功能
中国传统驿传系统萌芽于先秦,成形于秦汉,于隋唐两宋时期渐成规模,趋于完善,在元明清季得到进一步发展。其结构由驿道和驿站构成,驿道有干线和支线之分,驿站有驿舍、驿吏、驿卒、驿马等人员兽力与各项设施。其功能即运输,或称“驿运”,表现为传递军情,递送官方文书,迎送过往官员,运输官方物质,具体而言即信息传递功能和人员物资运输功能两个方面。
一、传统驿传系统的历史沿革
中国古代驿传系统的发展源远而又流长。先秦时期,早在甲骨文中就已出现了“”、“传”等字,透露出其时可能具有了驿传设施。据于省吾的研究,商代专门负责传达中央王命和地方政见的信使就称为“”,如“己卯贞,来羌,其用于父丁”。再从《诗经》等文献推断,其时已粗具通达各方的陆路交通网络。在《诗经》中,频繁出现“周行”、“周道”的名称,如“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诗经?小雅?大东》),“有栈之车,行彼周道”(《诗经?小雅?何草不黄》),“佻佻公子,行彼周行”(《诗经?小雅?大东》)。此外,西周晚期青铜器《散氏盘》铭文有“封于周道”,《左传?襄公五年》引遗诗“周道挺挺,我心扃扃”,也提到了“周道”。诸此信息,说明当时交通已普及于一般日常生活中。随着“周行”、“周道”的修筑,并延伸四方,沿途也配备了相应的交通服务设施,《逸周书?大聚解》有所记载:“辟开修道,五里有郊,十里有井,二十里有舍。”每隔确定的路段,各有相应的服务设施。更详备的可见于《周礼?地官?遗人》:
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
每隔10里设置“庐”,提供饮食;每隔30里设置“宿”,提供休息的“路室”;每隔50里设置“市”,“市”有食宿条件更为优越的“候馆”。“委”、“积”二字从“禾”,从古意上理解,应为提供行旅饮食而准备的日常生活用品。这些记载,反映了其时驿传系统已处于萌芽状态。虽然有专家对《周礼》成书时间有疑,但从《诗经》中频繁出现的“周行”“周道”来理解,从西周铭文来推断,《周礼》对其时萌芽状态之驿传系统的描绘应大致相符。
春秋战国时期,战事逐渐增多,外交频繁,有关军情政令的传递相应增加,利用驿传系统的记载也就屡见于文字,如《左传》庄公九年,“公丧戎路,传乘而归”;文公十六年,“楚子乘驲,会师于临品”;成公五年,“晋侯以传召伯宗”;襄公二十八年,“吾将使驲奔向诸晋以告”。“传”“驲”其意大致相当于后来的“驿”,所以才有后来的“驿传”连用。再如《孟子?公孙丑上》中有“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其时“邮”“传”已为日常用语,从某方面理解,驿传系统已影响了当时人的生活,具有了一定的规模。
综观先秦时期,驿传系统由萌芽到初具规模,军情政令可以迅速传达,文化交流得以实现,中华文明的“轴心时代”迅速到来,与此应不无关系。
秦汉时期,大一统国家建立,国势日趋强盛,驿传系统进一步发展。秦代的驿传系统以“邮”为主,以马车或马为主要工具;驿传主要有两种方式:“以次行”和“以邮行”。“以次行”是指文书在各郡县传送,各郡县按顺序依次传阅,挨县下发,主要是通告或檄文之类需要广为人知的文书;“以邮行”则指通过驿传组织传送文书,沿途各地无权拆看,只能按封皮上注明的地点转发,此表明秦代已按文书的性质来决定其传递方式。此外,秦代也按路程远近使用驿传人马,“近县令轻足行其书,远县令邮行之”。
汉承秦制,但亦有变革,以马拉大车传送称为“传”,东越人杀死吴王濞,“盛其头,驰传以闻”(《史记?吴王濞列传》);后来出现了“驿”,据《史记?汲郑列传》记载,汉景帝时,以“任侠”闻名的郑任太子舍人,每逢假日,“常置驿马长安诸郊”,请迎故朋亲友。“驿”字从马旁,应以马作为传递工具,与早于它出现的“传”相区别。“驿”的出现,开始仅为私家所应用,因利用马而使速度和效率大大超过传车,后来渐为官方使用,在《后汉书》中就大量出现官方运用“驿”来传递信息的记载,“列邮置于要害之路,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后汉书?西域传》),“冠盖不绝于道,又置驿马,千里传问起居”(《后汉书?光武十王传?东平宪王刘苍》)。为驿传设置的中途停驻之站称为“置”,为步行邮递设置的中途停驻之站称为“亭”,“邮亭著地,亦如星舍著天也”,亭设亭长,汉高祖即“泗上亭长”出身。
驿传机构代代相因,魏晋南北朝亦然,“帝驿马召到,引入卧内”(《魏书?明帝传》),“每造书檄,越或驿马催之,应命立成”(《晋书?孙惠传》)。
秦汉时期的驿传系统已为官方大量使用,但史书记载并不详备,为后人研究之困难;到隋唐两宋时期,驿传系统渐趋完善,史书记载也较清晰。唐朝时,全国共有水马驿1643所,其中陆驿1297所,水驿260所,86所水陆相兼。陆行,三十里置一驿,驿有长,名“捉驿”,由“州里富强之家主之”;至德后,改为“吏主驿事”,驿卒由民夫充任。配置上,陆驿有马,水驿有船;马有驿马、传马、驿驴之分,其中驿马最快,传马次之,驿驴仅供非紧急事务者使用。同时由于驿传费用高,地方州县为传送日常公文,组织步递。步递不归中央统一管理,属于州县自办。到五代时期,如后汉政权,开始把步递上升为国家事务,划归中央统一管理。
唐代,驿传事务已明确划归中央兵部,为军事服务之目的尤为突出。“唐驿底组织,有驿长,有驿夫,驿长每驿一人。驿夫每驿数人,或数十人,视驿底等第,事底繁简而定。一县之驿,由县令兼理。一州之驿,掌于州之兵曹。一道之驿,于节度使下,置馆驿巡官四人,判官一人,以治理之。全国之驿,属于兵部之驾部郎中员外郎。”因此其驿传系统的功能主要集中于传递军情。并且,唐代驿传事务,已由《唐律》规定了运行规则,违者必罚,例如其规定,各种文书凡“应遣驿而不遣驿”以及“不应遣驿而遣驿者”,要受到“杖一百”的处罚。
宋朝驿传系统在强化传递军情的功能外,其制度颇多变革:一、调整驿站之间里距:唐代两驿站之间里距为三十里,宋驿增加到六十里;二、以军卒代替民夫充当驿卒。北宋建隆二年(961)“以军卒代民役”,开创后代“军站”的先例;三、除马递外,还大量使用驿卒步递,并由中央统一管理,因此出现了驿递的新形式,如递铺、水斥堠、摆铺等。递铺有步递、马递、水递、急脚递四种,元明时的急递铺即由此发展而来。
元代站赤和急递铺遍布全国各地,“薄海内外,人迹所及,皆置驿传,使驿往来,如行国中”。其站赤有达达站和汉站两种,达达站即蒙古站,主要行于边疆地区,汉站行于腹地,有马站、水站、车站。元世祖又在全国各地广泛设立急递铺,递送公文邮件。至元三十一年,在大都设立总急递铺提领所,置提领三员,以加强对全国急递铺的管理。自是以后,急递铺成为重要的驿递机构。元代管理驿传系统的中央机构,“始者‘站赤’隶兵部,后属通政院”,元至大四年(1311)之后,汉地驿站归属兵部掌管,通政院只管理蒙古驿站,到公元1320年,仍旧由通政院统一管理全国驿站。
明代驿传的一个特点是驿马养于民间,即验民田粮,出备夫马,显然继承于元代;针对元代“泛滥给驿”的弊端,明朝政府又明确规定驿传系统的基本任务“专在递送使客,飞报军务,转运军需等物”(《洪武实录》卷二五)。宣德年间,兵部尚书张本上言指出:“驿马之设,本以飞报军机重务。今在外凡有符验官司及镇守官,每以常事泛滥给驿,旨宜禁止。”(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一六二)明代驿传事务,由兵部车驾清吏司掌理,各地驿递机构,有驿站、递运所、急递铺三种。同时,于北京、南京设会同馆,相当于在京师的驿递机构;会同馆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各地水马驿设驿丞一人,管理邮传递送事务。明初,递运所主管运送物资和使客,急递铺专司递送公文,驿站则递送使客、飞报军情、转运军需官用物资三者兼而有之。明朝中叶,急递铺逐渐废弃,递送公文的任务改由驿站承担;同时不少递运所也改为驿站,或并入驿站,运送物资与使客的任务亦改归驿站负责。由此而知,明代驿传系统的明显变化是,其已具有了承担运输物资和人员的功能。
明朝中叶,驿传费用庞大,据《明会典》记载,万历五年(1577),全国驿传银达313万余两。驿传费用浩大,既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支出,又加重了普通百姓的负担。万历年间,张居正即视驿政为安邦固本之大计,与均徭、赋役、里甲并列为“有司第一议”。崇祯皇帝也针对此弊端,亲自主持大规模的裁驿,削减与限制了官吏的驰驿特权。但此裁驿却致“欲安而得危,图治而得乱”,骤然裁驿,使得许多失业驿卒迅即铤而走险,在明末纷纷投入到农民起义军队伍。
清朝政府吸取明末驿银累民的经验教训,顺治二年即“首革此弊”,改民养马、民应差为官养官应,并裁撤部分驿丞,将驿站划归当地州县管理。康雍乾三朝即秉承此一政策,实行“裁驿丞,归州县”。乾隆二十年正式规定,驿站钱粮均由州县经管,驿站只负责应差喂马,也不必另设官员专门管理驿传事务。就其驿传系统的结构而言,清代的驿传系统以驿站、军台为主体,以铺、塘为补充,撤销递运所,驿递合一,驿站军台集军情传递、文报传送、官员接送、物资转运等功能于一身。“驿”设于内地及西南边疆,如“四川驿六十五,广东驿十,广西驿十九,云南驿八十一,贵州驿二十三”,“站”设于吉林、黑龙江与内蒙古部分地区,如“吉林站三十八,黑龙江站三十六”,“喜峰口章京所属蒙古站十六,古北口章京所属蒙古站十”,而军台主要设于边疆地区,如“阿尔泰军台都统所属军台四十四”,“库伦大臣所属军台二十五,科布多大臣所属军台二十一,伊犁将军所属军台十二”。驿站军台,名虽不同,因地而异,但其功能基本一致。
纵观中国传统驿传系统,其萌芽于先秦,成形于秦汉,完善于隋唐两宋,于元明清更趋完备。追溯中国传统驿传系统的历史变化,由此可以获得一个整体性的理解,更重要的是,也可获得如此认识:其所具有的功能促进了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方面的交流与发展。
二、中国传统驿传系统的功能
中国历朝各代建立的驿传系统,其功能即运输,或称“驿运”,主要包括信息传递和人员物资运输两个方面,具体表现为传递紧急军情,递送官方文件,辅之以迎送过往官员,运输官方物资。
(一)信息传递功能
传统驿传系统的信息传递功能,具体表现为传递军情政令,为军事政治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而论,中国古代驿传系统的最初设立,以传递军情为第一目的。军情及时通达于决策者,对外来的侵略迅速组织抵抗,对内乱能立即采取措施予以镇压。早在殷商时代,即有传递军情的记载,如其时之甲骨卜辞中说道:“来告:‘大方出,伐我师。’惟马小臣令?”其大意是说:有报告者来说:“大方国军队出动,向我军进攻。”是否应当命令马小臣出击?“小臣”,应为官名,“马小臣”,可能是车骑部队的军官,此为关于军情传递较完整的记载。其时中央政权收到敌军进犯的军情奏报,称作“来警”,在卜辞中,有“自南有警”,“其北有警”,“来警自西”等记载,说明商朝的警报信息来自各地。当时由四方边境至于首都,都有传递警报的系统。此从广义上理解,就是处于萌芽状态的驿传系统。
春秋战国时期,据《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记载,秦国远征军企图偷袭郑国,途经滑,遇到前往周地从事贸易活动的郑国商人弦高。弦高伪称已受郑国国君之命犒慰秦师,同时“使遽告于郑”,使郑国有所准备。“遽”也就在一定意义上,相当于后来的驿传机构,也就是使用“遽”传送军事情报。
汉王朝开拓边疆,出于军事政治需要,“列邮置于要害之路,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设立“边塞发犇命警备”制度。边境有军事警报,“驿骑持赤白囊”驰报京师。据《汉书?赵充国传》记载,赵充国率领部队与羌人在湟中作战,向汉宣帝请示军事部署和作战方案,“六月戊申奏,七月甲寅玺书,书报从充国计焉”,前后六七日,可谓速度之快,反映了当时汉代驿传系统传递军情的效率。
唐时驿传系统的功能更强调军事目的,《唐律疏议》卷二五指明:“邮驿本备军速。”唐穆宗在诏书中也写道:“使命往来,本于传达军情紧急。”唐代中央政府将全国驿传系统的管理职责归于尚书省的兵部,其为军事服务的特征已很突出。
宋朝因长期深受北方民族的侵略,驿传系统的军事色彩更为明显,普遍实行“以军卒代百姓为役夫”的制度,宋太祖于建国之初,即“诏诸道邮传以军卒递”,强化其军事职能。元代驿传系统,虽然其中央管理机构变化较大,但“遇军务之急,则又以金字圆符为信,银字者次之”,为军事服务的职能并不改变。成书于元末的志书《析津志》中说道:“宣朝廷之政,速边檄之警报,俾天下流通而无滞,唯驿为重。”
朱元璋称帝后,明确规定驿传系统的基本功能之一是“飞报军务”。兵部尚书张本上书即指出:“驿马之设,本以飞报军机事务。”清朝建立后,即命诸路设“笔帖式”,驰递军情。康熙十二年(1673),吴三桂发兵叛乱,其时朝廷有三位官员正在贵州,获知变乱信息后,疾驰镇远,而驿站已为叛军控制,得不到驿马,奔至沅州才得驿马,连续驰驿十一昼夜,方到京师兵部。如此事例,正说明驿传系统对于军事政治的重要意义。就是到了咸同年间,军务繁多,遇有胜仗,也“用红旗报捷,飞折八百里驿递”,时至晚清,驿传系统为军事服务的功能并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