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凉缘何而生——郁达夫散文《故都的秋》新读
王友珍
有些风景永远不会远逝,有些情结永远不会释怀。“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便是郁达夫散文《故都的秋》带给我们的永远记忆。那么,这份“悲凉”是缘何而生的呢?
1934年7至9月,郁达夫偕同夫人到青岛、济南、北京、北戴河游览。他说:“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这一段文字很有意思,一个“更”字把作者特意地、专心地、心无旁骛地不惜千里迢迢,不惜旅途劳顿,从杭州到青岛,从青岛到北平的心情凸显出来了。还有一“饱”字,让作者饥渴久后的“贪”劲儿呼之欲出。不是浅尝,不是略尝,而是“要饱尝一尝”,可谓精准。还有一句“这‘秋’,这故都的秋味”,作者使用间接反复修辞,韵味深长地隆重推出这“故都”二字。作者是对故都的秋渴望之,向往之呀!原来一切的铺垫、一切的泼墨,只为这“故都”二字造势!
“故都”二字有人解释为故乡。郁达夫生在美丽的浙江富春,是个地道的南方人,误把它乡认故乡岂不荒唐?除非对这他乡有别样的情怀和眷恋。
郁达夫在北平也只是待了一年多,况且因为教授的是统计学,他不甚喜欢,也常有厌倦意。他在《五六年来创作生活的回顾》中写道:“受了北大之聘,到了北京之后,因为环境的变迁和预备讲义的忙碌,在一九二四年中间,心里虽然感受到了许多苦闷焦躁,然而作品终究不多。”但是,作者在《北平的四季》中又写道:离开北平一年半载,“在北京以外的各地——除了在自己幼年的故乡以外——去一住,谁也会得重想起北京,再希望回去,隐隐地对北京害起剧烈的怀乡病来。这一种经验,原是住过北京的人,个个都有,而在我自己,却感觉得格外的浓,格外的切。最大的原因或许是为了我那长子之骨,现在也还埋在郊外广谊园的坟山,而几位极要好的知己,又是在那里同时毙命的受难者的一群。”郁达夫三岁即父亲见背,幼小失怙,随长兄留学日本十年,四处求学而漂泊;回国后四处求生活而漂泊,可以想象作者内心的那种漂泊流落的况味。郁达夫就是一个游子,一个漂泊者,而北平不妨就是他心灵的一个故乡,一个驿站。
细读文本,发现文中多次使用“北国之秋”一词,为什么不以“北国之秋”为题却偏要牢牢地抓住“故都”一词呢?可不可以换为“北国之秋”呢?当然不可。因为这“故都的秋”蕴涵深,蕴涵远,蕴涵着中国人太多的怀旧色彩。
人们对“故都”二字更愿意解释为“过去的国都”。故,旧有的,已远逝的,有历史变迁的沧桑情怀,有繁华不再的黍离之悲。“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那是皇都的秋,那是北京的秋,不是北平的,不是郁达夫的。北平的秋一定是“人家一椽破屋”中所看到的、听到的、触摸到的;一定是街道边胡同里随意生长着的槐树;是和蟋蟀、耗子一样,像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一样的蝉;是穿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的平平仄仄念错的歧韵;是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一株株长大起来的枣树。故都的秋“普遍到几乎无处不在”,清,静,悲凉。
有了这些阅读背景的积淀,有了这些阅读心理的积淀,捧卷而读,“故都”二字迎面;“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每一个字都迎面;作者再赴北平时的那份急切,那份眷眷之情迎面;那份悲凉的况味迎面。阅读者心中何不涌起悲凉的滋味!
玩味《故都的秋》,总会让人有不一样的感怀。年轻时沉浸在故都秋景的清与静中,悲凉嘛也就一带而过了。甚至还会质疑文中关于枣树一节的描写与全文的情调不协调。有了些许经历再读时,好像真的能和作者共鸣,和他一起,领略故都的秋。
是什么人“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是什么人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是什么人会“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是什么人“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还建议:“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透过文字,仿佛看到了一位渴慕清静安宁、远避纷争嘈杂的秋士。有人说这是作者在一种完全宁静松弛甚至不无闲适的心态下写就的文字,我倒是在这种“宁静松弛甚至不无闲适”的表象中读出了落寞清寂甚至一种无以聊赖的心绪。他“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那么日光也一定会一丝一丝地西移,流逝!真是敏感、细腻到了极致!此景此情映射出作者的生存状态是多么落寞和清寂呀!这一段文字往往被一些读者作为“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的诠注。其实不然,这一段秋景固然清,固然静,但是更来得悲凉。清静是表,悲凉是骨。这是因生命的落寞寂寥而生的一种悲凉。
有读者认为,作者在写景上注重以冷色调为主。无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的牵牛花,还是槐树的落蕊,其色调(都是冷色调)与情感基调相统一,而果树一段显然破坏了这种统一性。因为他认为成熟到八九分的枣子、柿子为黄或红色,很难产生悲凉之感,更多的应是一种即将收获的喜悦。这种暖色调显然不符合作者当时的心境,也不适合整个文章的感情基调。的确,按照常理,冷色调与悲凉的感情基调相一致。那么,郁达夫在《故都的秋》中关于枣子、柿的描写是否与全篇“清、静、悲凉”的氛围不协调呢?作者通过这一段的描写到底想传达一种怎样的情怀呢?那么就让我们进一步细读文本,深入到文字中,品尝作者笔下的秋味,关注一段时间流逝,生命流逝的过程,体味文中那份难掩的淡淡悲凉吧。
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想必一定是一夜飘零,早晨起来,才会铺得满地。作者把这飘落的动态过程省去,只为我们呈现了静态的“铺得满地”,“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呈现的是树影下一阵扫后什么都没有留下的空寂,潜意识下怎不觉得有点儿落寞?曾经的存在,而今的消逝,能有什么比这更能生悲。这悲只能是又清又静又空又寂又凉薄的悲凉。
秋蝉衰弱的残声。蝉是中国文化特有的语言符号。郁达夫独辟蹊径,舍去其余,只写其衰弱的残声。从“啼叫”到“嘶叫”是一个过程。“啼叫”怕是夏虫的清唱,而“嘶叫”则一定是秋天凄切的、衰弱的哀鸣。暑气消散,秋意渐浓,秋蝉的嘶叫难以留住生命的流逝。如果说槐树落蕊带来的是一种悲凉的感伤,秋蝉衰弱的残声多少有了些许萧索、严厉的悲凉的感触。
再说说枣子、柿等果树。要读明白这一段的意义,还得关注修辞。“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审读这一段文字,不难明白作者的表达意图。在北平,七八月之交是四季中最美的季节。“淡绿微黄”、“红”等暖颜色给人多么温暖的享受;“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这是秋的全盛期、收获期,是北国的清秋佳日;多美呀!但是,作者要表现的全然不在这里,而在“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以美景衬哀情,作者于全盛看到了衰亡,于清秋佳日看到了沙尘灰土,于现在看到了将来。秋的全盛期会转瞬即逝,美的风景留不得、留不住,怎不心生悲凉,一种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悲凉。想到了宗璞的《报秋》:“玉簪花那雪白的圆鼓鼓的棒槌,从拥挤着的宽大的绿叶中探出头来。我先是一惊,随即怅然。这花一开,没几天便是立秋。以后便是处暑便是秋分便是寒露,过了霜降,便立冬了。真真的怎么得了!”这段文字传达的思想情绪与郁达夫是多么相契!
深入文本之后,你就会发觉,作者在谋篇布局、修辞运用上是多么精心。“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三句的内涵绝不是分割开的,他们是有层次地在行文中展现着。唯此你才能体味到郁达夫对于故都的秋独到、透彻而细微的歌咏。
(作者单位:北京市潞河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