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铅笔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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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快过年的时候,李改突然病得起不了床。吃了几天药还是不见好转。那天,石塌天一大早出去给她回买了一件腥红的棉大衣和一条围巾,他边给她穿衣服边大声说,李改,你千万别给我先牺牲了。他要带李改去省城看病。那天很冷,李改把棉大衣裹在身上,从头到脚都滚圆的不留一丝缝隙,那大衣直垂到脚脖子上,看上去就是一团大衣长了一双脚。一条阔大的围巾把半张脸捂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了眼睛。石塌天拉着她的手向车站慢慢走去。门口,龙龙倚着门框看着他们走远。那个高而胖的孩子立在早晨的雾气里看起来庞大而分外孤单。

一个星期后他们就从省城回来了,李改每天吃各种药,却再下不了床。看店的换成了石塌天,石塌天本来就没有工作,这时便每天坐在店里看着百家姓。偶尔问刘玉珠,你看这个姓。刘玉珠看一眼,大惊,还有姓这个的?他便嘎嘎大笑,不知道吧。他每天给李改做四顿饭,每一顿都要做很多,因为龙龙也在旁边等着吃。经常是饭菜的香味刚刚出来,龙龙就已经拿着碗站在一边了。为了给李改看病,他陆陆续续把李改祖上留下来的几件东西全卖光了。刘玉珠坐在他对面说,你说你何苦呢,本来是图丈人家这点东西,现在倒好,全被人家自己用了,你能捞着个什么。石塌天装听不见。

石塌天喜欢猫,可是为了省出一点吃的,他把养的四只猫都送了人,一只一只送出去的。猫走后的好几天里他都不高兴,一个人趴在木柜台上看书,戴着巨大的塑料框眼镜,有些委屈的样子,看上去像个老气横秋的小学生在识字,只是书半天不动。一个月后的一天,一只猫回来了。他怔怔地看了它半天,把它留下了。又一个月后另两只也回来了,其中一只掉了一大片毛,伤口露着红色的肉,烫掉的。半年后的一天,那第四只猫瘸着一条腿也回来了。

那是一个早晨,他一推开门,门口一团毛茸茸的黑色。听到门响,那黑色动了起来,它有些站不稳的,它的毛已经掉的很稀疏,露出了毛下的皮,极瘦,似乎只是一个框架了。它看着他,安静地看着他。它一步一步向他走去,一条腿是瘸的,它用三只脚走到了他的腿前,温柔地蹭了蹭他的裤腿,像以往无数个早晨那样。他抱起了这只猫,隔着巨大的塑料框眼镜,满眼是泪。

一个月后,这第四只回来的猫病死了。它在一个早晨悄悄地出去了,死在了巷子尽头。像所有的猫一样,在知道自己大限已到的时候它们就会选择离开人,悄悄地找一个角落。死去。就在这只猫死后不久,李改死了。她死在一个深夜,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就在前几天,她还和石塌天商量着,去她家的坟地把她外婆的坟挖开,她说她外婆入葬时戴了一只碧绿的玉镯,玉镯吸了人的血气会有血斑,有血斑的手镯价值连城,把坟挖开拿出手镯卖了能卖不少钱。他们商量着,选个有月亮的晚上去挖坟。可是,坟还没挖的时候李改突然就死了。

龙龙终日在街上游荡,回家只是吃个饭睡个觉,吃完饭抹抹嘴就往出走,就像是按时去上班一样。刘玉珠看着龙龙肥大的背影说,你也不管他?不怕他学坏了?石塌天说,他心里难受,由着他吧。把他管住他更难受,他其实什么都知道。不知道是不是没了母亲的缘故,龙龙和商小朋的关系突然近了起来。他早已经不上学了,商小燕却在校门口见到他两次,还有一次她看见龙龙和商小朋在一起走。他和肥大的龙龙在一起走的时候,突然看起来有些陌生,不像跟在她后面时蔫蔫的像截树桩。这时候的商小朋像立夏的虫子一样突然活过来了,他看着龙龙的侧面,略带手舞足蹈地说话,似乎还嫌手里缺点什么男人们的道具,比如,香烟。

商小燕眯着眼睛看着他,商小朋像一只没有盖上盖的酒瓶,有最原始的东西从深处一星半点地溅了出来,偶尔一滴溅到她身上时,她便有了微微的却是莫名的恐惧。她不知道这恐惧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尖尖的,细细的,硌在她身体某处,消化不了。她向商小朋走去,商小朋猝不及防地看到了她,刚才和龙龙说话的表情倏忽就灭了,像一张照片,还没出暗室就曝光了。只留下一堆零碎的模糊的五官。

商小燕不说话,大步往前走,商小朋细碎的脚步声像一条丝带把自己系在了她身后。她像以示惩罚一样一路上都不回头看他。快走到家门口时,商小朋忽然用什么尖尖的东西戳了一下她的背。那种感觉就像背后突然被人用什么武器指着一样,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从脚心长出爬遍了全身。她猛的扭过头,对着她的是一只铅笔。一只刚被卷开的白底绿花的木头铅笔,露出的木头的原色就像新翻的泥土。铅笔怯怯地钻到了她的手里,只是一只铅笔,却也把一种体重忽然压在了她手上。她怔怔地看着这只铅笔,半晌,才眼睛异常明亮地看了一眼商小朋,哪来的。商小朋的回答立刻像弹簧一样顺着她的话弹了出来,打扫卫生时捡的。干脆利落,是蓄谋已久早已瓜熟蒂落的回答。

商小燕又往他眼睛里看去,他已经不看她了,开始玩弄自己的书包带,把它放得松了一点。他脸上有一种躲闪着的自得,一星半点地闪烁在暗处。她终于不再看他了,她自己的目光像突然被秋风吹过,兀自先干了,脆了,成了灰。然后,她做了一个动作,平静地把那只铅笔放进了书包里。在那一瞬间,商小朋对她忽然笑了笑,是感激的笑。不知为何,在那一个瞬间,商小燕有一点点解脱,还有一点点悲怆。

她以为事情也就是一支铅笔了,不过就是一支铅笔,还能兴风作浪不成?但是,那支铅笔只是一个开头。它不过是刚冒出泥土的嫩芽,它从泥土里带出的邪气谁都看不到,它还没来得及长成参天大树。当这支铅笔刚用成铅笔头的时候,商小朋忽然又给了她一支铅笔。晚上,两个人趴在桌子上写作业的时候,她拿着铅笔头写字,忽然一支铅笔无声地递到了她面前,像一枚果实一样牢牢地长到了那里,只等着她把它摘下。刘玉珠就坐在旁边,她没有接过铅笔,也没有说话,只无声地把他的铅笔盒拿过来,打开看了看,里面只有两只用秃的铅笔头和一块肮脏的橡皮,一把木尺,一把小刀,再没有别的了。没有任何罪证,连一点痕迹都找不到,她只疑心那铅笔盒里一定藏着什么,一定有什么恐怖的东西,打开了却连点痕迹都没有,空荡荡的,只剩下了风的回声。商小朋始终没有抬头看她,只一笔一划地写字。最后,她一声不吭地把那只放在她面前的铅笔放进了自己的铅笔盒。

以后,每次在她铅笔快用完的时候,她的铅笔盒里就会长出一支新的铅笔,这铅笔像壁虎的尾巴一样,断了还会自己长出来,而且是源源不断地长出来,妖冶的,可怖的,变幻着颜色,白的,红的,绿的,蓝的。她把每一支用剩的铅笔头都收起来,小心翼翼地藏在自己的抽屉深处。那些色彩妖冶的铅笔头聚在一起时带着些残败的凄清。她其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这些铅笔头留下,本能,她只是本能。这些铅笔头带着一种深处的阴凉尖利地划过她的皮肤,在她身上留下了类似于纹身的痕迹。在以后的很多年里都和她如影相随。

她不安地嗅着周围的空气,她知道一定有什么要发生了,她像正和一场无声的雪崩面对面地注视着,她亲眼看到了它一点一点坍塌的过程,却是走不过去,一步之间其实山遥水远。那团空气越来越紧,像一张拉满的弓,她不在弦上却比在弦上还要紧张,因为她觉得,那只箭其实是对着她的。可是,躲不过的,终于,有一天,她看到,那只弦上的箭冲着她呼啸而来。

那天,放学之后,商小朋在路上忽然从书包里掏出了一只笔,没有木质的清香,完全是陌生的,这是一只塑料壳的自动笔。它就像是从一堆木头铅笔中孵出的,闪着鲜艳、陌生、清冽、邪恶的婴儿般的气息,但它是彻彻底底的新鲜,连它的邪恶都是新鲜的。这新鲜直直逼进了商小燕的眼睛里,让她几欲流泪。

她静静地看着那只自动笔,带着一种可怕的熟稔。它在她的幻想中已经存在了太久,所以当它真的出现时,她疑心它仍然只是一团影子。可是,它久久消散不了,它缩在她的手心里像一颗舍利子一样不肯化去。它融入她的血液,似乎只是长在她身体上的一个部分。在黄昏巨大的暮色里,她的那只手像一朵睡莲一点一点地合上了,那只笔便是她手中疼痛的莲心。她带着恐惧原谅了自己,她对自己说,不就是一支自动笔吗,不碍事的,一定不碍事的。那么多同学都有了,就她没有,就她还没有。她疯狂地在心里和恐惧赛跑,因为凭直觉,她知道这支笔是个坎,跨过去她就回不来了。在那一瞬间,她有要落水的感觉,想抓住点什么,把自己,把自己身边的这个人栓上去。可是,什么都没有抓住。手边是空的,除了这只铅笔。

那个晚上,两个人趴在桌上写作业的时候,商小朋异样的平静,是一种很深很深的,满足的平静。他还是惯用的姿势,歪着头,握着一只铅笔头,在那一笔一划地笨拙地写字。并没有抬起头来看商小燕一眼。商小燕也没有用那只自动笔,只用着一支木头铅笔,那只自动笔安静地躺在铅笔盒里,像睡在一只黑匣子里的宝藏,不肯醒来。商小燕也一笔一划地写字,写着写着,泪突然就出来了。

这天,商小朋的班主任找到了商小燕,告诉她,商小朋犯了错误,他偷了同学的铅笔。班上很长时间了一直有学生丢铅笔,班主任说她就留了个心,趁出操时间上下学时间,悄悄观察着教室。这天,刚下体育课,她看到商小朋第一个冲进了教室,就跟了进去,看到,商小朋正从别人的铅笔盒里拿出一只铅笔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她说,商小朋其实是个很内向很老实的学生,所以偷铅笔的居然是他让她感觉很意外。他本就胆小,她一问他就全承认了,班里丢的那些铅笔几乎都是他偷去的。她问他你偷这么多铅笔做什么?你为什么只偷铅笔?他就不说话了。

商小燕站在和自己一般高的办公桌前,背着两只手,垂着头听那班主任向她告状。在她从自己的教室走向办公室的这段路上,她几次想转身逃走,她走地大汗淋漓,周身软弱的像一枚海底的软体动物,不带着壳的,随便谁都会伤着她,她只想躲开,躲开,躲得远远的。可是,现在,她是半个家长,她的壳里庇护着他,她能躲到哪去。她尖利地恐惧着,恐惧到极点了也就没有任何藏身之处了。她一步三摇地晃进了办公室,周身像睡着了一样,昏昏沉沉的,可是,在听到那个偷字的一瞬间,她突然就一个激灵,醒了。不知道是哪样器官先醒过来的,那里成了一个决口,再也挡不住了。更多的东西在往里涌,汹涌的,不留余地的,要把她淹没,把她冲垮。她不再挣扎,不再阻挡,任那些汹涌的洪水把她彻底淹没,然后,她就像一只透明的鱼缸,站在那里。到底了,反而没什么可怕的了。

她这时候才突然发现,她一点一点都没有吃惊,除了恐惧,然而,恐惧不是吃惊。原来,在很早以前,她其实早已经知道了。只是,她以为她不知道。

她一个人在抽屉前看着里面所有五光十色的铅笔头,她分不清哪支是最开始的那支,她无法把它们排序,无法以此来知道他是沿着怎样一个台阶一步一步走到了现在,那铅笔铺成的台阶。最后,她把那只崭新的自动笔也放进了抽屉,然后,推上,上锁。抽屉里的光线再次昏暗下来,所有的铅笔头再次沉睡。她没有把这些铅笔头交给刘玉珠,也没有把它们交给他的班主任。她保存起它们就像把它们藏进了无人知晓的洞穴,这个铁一样的秘密只有她一个人知道。它坚硬地横亘在她的身体里像一把尖利的武器,刺着她的五脏六腑。但,她不能把它说出来。

那个晚上,她坐在桌子旁,一直盯着坐在对面的商小朋。商小朋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尽量不抬头,一晚上都把自己缩在那团暗影里。从对面看过去,他的面孔是模糊的,长长的睫毛垂在脸上,像两只蛾子落在那里。她想起他经常被别的男生欺负,坐在校园里一个人偷偷哭着不敢回家,就这样一个孩子,他居然会偷东西?他居然是个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