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资产管理岗位是企业资产的“守护神”,它的设立可以有效保障企业资产不受侵害,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得以正常运行。设立资产管理岗位首先要明确该岗位的管理职责及人员的任职条件,并加强对该岗位的管理,这样才能实现设立的目标。
资产管理主管岗位职责
企业资产管理主管的岗位职责是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账务管理、资产盘点分析等。资产主管的直接上级是财务部经理,其岗位职责有以下内容--
职责1:根据企业资产的配置情况,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原材料及其他资产的管理与核算办法。
职责2: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组织填补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等方面进行明细核算。为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要单设明细科目核算,属于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专设备查簿,登记租入、使用和交还等情况。
职责3:正确计算和确定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及时计价入账,对已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职责4: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明细核算凭证传递手续,加强固定资产增减的日常核算与监督。
职责5: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时提取折旧,掌握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做到不错、不漏。
职责6:负责对在建工程的预决算管理。对自营工程、在施工程要严格审查工程预算;完工交付使用要按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参与办理竣工验收和交接手续。
职责7:对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要分别按有偿转让、报废、毁损等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职责8: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汇总清查盘点结果,按规定的报批程序,办理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办理转销的账务处理。
职责9:经常了解主要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运用有关核算资料分析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改善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向企业提供有价值的会计信息或建议。
职责10:负责核算各种无形资产的计价,正确处理无形资产的转让和投资,并按规定确定各种无形资产的摊销期。
职责11:审核办理材料,商品的进、销、存手续。
职责12:负责商品、材料及其他资产的价值管理,及时登记商品明细账,并与总账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职责13:参与库存盘点,处理清查账务,负责提供资料,对呆滞存货提出处理建议。
职责14:按时完成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资产管理主管岗位任职条件
企业资产主管的任职条件有--
条件1:具备财务管理专业或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经济、法律和企业管理知识。
条件2:擅长购并策划和各类调查,熟练掌握资本运作方式。
条件3:对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规定熟悉了解。
条件4:通晓情报分析判断和对竞争者分析的知识。
条件5: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资产操作的全套流程与管理。
条件6:接受过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条件7:诚实守信,心理素质强,责任心强,能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有敬业精神。
条件8:独立工作能力强,工作态度严谨。
条件9:具有团队意识与合作能力,具有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
条件10:具有一定的口头与行为表达能力、整体意识能力,能与人有效沟通。
条件11: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服务技能的能力。
(注:具体工作年限要求及学历要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企业在资产管理的过程中,要区分不同的资产类型并进行管理。要将资产的购进、折旧、处理等方面内容作为工作的重点,及时登账,做到清晰明了。在人员的选择上,除了要选择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还要看重其工作是否认真、细致,是否有很强的责任心。
<<<<<<<<<<<<<<<<<<<<<<<<<<<<<<<<<<<<<<<<<<<<<<<
固定资产管理
在固定资产管理的过程中,有的企业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而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企业或多或少地遭受着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具体来说,这些问题表现如下:
容易被忽视。许多专业以外人士,甚至包括企业领导都会觉得这些资产不容易丢失,比现金等流动资产更容易管理,所以对其一向掉以轻心。
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或处置太随意。在许多中小企业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随意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的现象。这些行为方式对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并对固定资产的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业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比如一些会计工作人员,能力很一般,而且只管记账,对自己的业务不熟练。而正是由于这个问题,导致管理不善,使企业很大一块资产陷入危机管理状态。
固定资产没有自己固定的位置。在许多企业中,固定资产往往没有自己固定的位置。有些体积小、易搬挪的固定资产常常被闲置着,而不是在需要它的位置上。
针对以上问题,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管理时,不但要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而且还要认真执行,及时完成有关表单的填报。我们在这里列举的一些制度范例可供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有选择地加以修改运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下面列出某企业的有关固定资产的制度与准则,以供读者参考。
固定资产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制度
执行部门档案编号
审批人员批准日期年 月 日
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本公司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办公设备、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和其他各项设备。
第三条财务科目列入原则。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列入固定资产科目,不符合上述两种条件的列入其他资产科目中,单独记账管理。
第四条管理部门。
公司后勤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后勤部会同使用部门另行定制。
第五条编号。
取得固定资产后,归后勤部管理,并会同财务部依其类别及财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
第六条移交。
人员变动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照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由后勤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七条增减报告。
后勤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办公设备、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和其他各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减表》一式三份送财务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后勤部门、
(续表)
财务部、使用部门各留存一份。
第八条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使用部门每年盘点一次。盘点后应填制《盘存单》一式三份,交财务部审核后,自存一份,财务部、主管经理各存一份备查。后勤部对于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外,并应依据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增置及登记
第九条增置手续。
(1)办公设备、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和其他各项设备等固定资产需增置时,由申请部门填写申购单,送后勤部查核,在无法调配时,按权责规定批准后,交后勤部实施采购。
(2)申购单应详填中文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单价、数量等资料,以作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3)增置验收后,后勤部门应立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份,送财务部填注购置金额、使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份由后勤部门登记《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份由财务部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备案,第三份送使用部门保存。财务部应每季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立即通知补正。
第十条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应由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予以估价,并按第九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一条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保险。
转移、减损的处理
第十二条资产移转处理。
办公设备、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和其他各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三份交管理部门核准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第一份送管理部门转记《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份送移入部门,第三份送移出部门。
第十三条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须送厂商修复时,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修复后由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转使用部门。并做好固定资产修复费用登记工作。
第十四条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呈主管经理核准后方可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契约内容应包括租金、修缮保养、归还期限、附属设备明细等。
第十五条减损处理。
办公设备、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和其他各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应由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三份,注明减损原因,送财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主管经理,经核准后,第一份送管理部门登记《固定资产登记卡》,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第二份连同相关资料送财务部门办理变更、报废等账务处理,第三份交使用部门保存。
(续表)
附则
第十六条责任。
(1)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实物承担管理责任。
(2)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损坏、遗失承担赔偿责任。
(3)财务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七条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由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固定资产火灾保险事务处理准则
××公司固定资产火灾保险事务处理准则
执行部门档案编号
审批人员批准日期年 月 日
总则
第一条本准则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本企业各公司固定资产安全,对于各项固定资产的危险转移、损失请求等保险事务处理有所遵循起见。
第二条担保范围。
(1)本准则所称保险系指火灾保险,必要时,需增附加保险。
(2)本准则所称应保险的固定资产是指易引起灾害导致发生重大损失的固定资产,如建筑物、设备、机器等。
第三条投保要件。
(1)各公司对于第二条所列固定资产包括现有、增设或承受,于取得后有尚未投保而具有危险者,应办理火灾保险及(或)附加保险,其不易发生损失危险者,得于呈准后不予投保。
(2)已办理保险但受益人更变时,须办理变更手续。
(3)固定资产充为抵押品,虽认定不易发生损失危险未投保者,但质权人要求投保,仍应予投保。
第四条投保办理部门。
(1)申请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2)审核部门:安全工程师负责,并知会会计部门。
(3)经办部门:总管理处财务部。
投保
第五条正式投保申请。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于取得固定资产时,对于应投保者,须即填写《投保申请书》一式三份,经理核准后,送安全工程师审核,然后交会计部门签注意见,再转呈总经理审批,之后,送总管理处财务部一份,送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保存。会计部门对未投保的固定资产会安全工程师后,认为有必要投保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固定资产
(续表)
管理部门提出投保申请。
第六条预约投保申请。
(1)各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应附相关资料,委托总管理处财务部办理预约保险,并于每月3日前具体报保险标的物异动情形,由总管理处财务部凭以向保险公司冲抵预约保险,但外购机器有本准则第三条第三款情形者,总管理处财务部得先向保险公司投保预约火险后,通知所属公司。
(2)机器进厂后,资材管理部门应在每月3日前填送《外购机器进厂置放明细表》三份,依置放厂地暨贷款银行分别编列,呈厂处长核章后,留存一份,送总管理处财务部二份,其中一份汇送承保保险公司,一份自存。
(3)机器安装试车后,资产管理部门应按同条第一款规定重新提出申请,并注明原投保预约保单号码。
第七条投保手续。
总管理处财务部接到《投保申请书》经审查后,填具《要保书》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但有特殊情形者,总管理处财务部应将投保权利要点函请申请公司认可。
总管理处财务部于订立保险契约后,保单正本由总管理处财务部自存,保单副本二份连同收据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后,保单副本一份留存,一份连同收据送会计部门凭以整理付款。如投保的固定资产因提供抵押而必须办理受益人移转时,则保单正本交债权人收执。
第八条续保手续。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于投保物保险期届满时,如须续保,应填具《投保物变动(续保)通知单》一式三份,经经理核准会安全工程师送会计部门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于投保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一份送总管理处财务部审查后,向保险公司办理续保,送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份,会计部门存收一份。
第九条增设、减损、移转及撤除处理。
投保的固定资产因增设、减损、移转及撤除等原因而发生变动时,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填具《投保物变动(续保)通知单》一式三份,经经理核准会安全工程师送会计部门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一份送总管理处财务部审查后向保险公司办理另订契约、变更契约或解约等手续,但有特殊情形者,总管理处财务部应将投保权利要点函请申请公司认可,送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
第十条灾害报告。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于投保物遭受灾害时,应立即通知总管理处财务部以照会保险公司,并会同总务、会计部门、安全工程师进行现场调查,将受灾害的原因、时间、状况及损害概算等填入《固定资产灾害报告书》一式四份,经经理核章会安全工程师送会计部门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于3日内将二份送总管理处财务部以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自存,一份送会计部门。
第十一条公证勘查报告。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如认为有必要,应委请公证机构会同安全工程师、会计、总务部门
(续表)
至现场勘查,凭公证机构的《损失报告》以作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依据。
第十二条索赔手续。
总管理处财务部于接到《固定资产灾害报告》及公证机构的《损失报告》后,即填具保险公司规定的《火灾赔偿申请书》及《损失清单》,于损失发生后6日内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并将其副本送投保公司,受损固定资产如已提供质押,应将送保险公司的《火灾赔偿申请书》副本送质权人。
第十三条索赔驳诉。
投保物损失赔偿的请求,如有异议,总管理处财务部应于接获通知一个月内并附相关资料,汇送总管理处法律事务室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保险权益。
第十四条赔偿金入账。
总管理处财务部于领到保险公司损失赔偿金后,应立即连同有关文件汇送会计部门复核办理入账手续,并将处理经过及结果通知投保公司。
第十五条投保金额及费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