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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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与社会利益协调(3)

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这一变革引起了社会阶级和利益结构的根本性变化: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被消灭,生产资料归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通过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改造,民族资产阶级被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实现了他们从剥削者到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的转变;作为小私有者的个体农民和个体手工业者,通过合作化,转变成为集体所有制下的新型农民和工人;知识分子没有被明确划分为某一阶级,而是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被视为需要改造的脑力劳动工人,权且把他们看作一个阶层。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国内的阶级状况曾做出明确的概括。他指出:“国家只存在三部分人,就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知识分子的性质是为工人、农民服务的。他们是脑力劳动工人。”这样,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的中国形成了“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的社会利益结构。

利益结构是社会结构形成的基础,我国社会结构的变化,必然引起我国利益结构的变化,必然使社会生活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等等都发生变化。虽然我国的大多数阶层都属于劳动者范畴,但各个阶层的现实处境存在差异,也有其具体利益。阶层之间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必然引起矛盾。

在当时具体情况来看,社会结构的变化而产生的各利矛盾关系,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有着深刻的影响。从城乡关系来看,还存在城乡差别,还有剪刀差的问题没有解决,工农之间不同的利益分配的矛盾长时期存在。从行业上来看,重工业、轻工业、国有、集体之间的矛盾也一直存在,过多地注重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从长远看不利于经济发展,片面强调国有和集体,限制私有经济的,三者不能协调发展。从区域差别来看:沿海和内地的矛盾体现在工业布局的不平衡。在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上还存在注重国家利益,与民争利的矛盾,还有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中央与地方、汉族与少数民族等关系上也存在诸多利益矛盾。这些社会中不同阶层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虽然是人民内部矛盾,不能沿用过去解决阶级关系问题的思路来处理这些矛盾,但如不能很好解决,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进行。

从1956年下半年起,在个别地方发生了少数工人、学生罢工罢课和少数合作社社员闹社的问题。毛泽东就鲜明地指出其直接原因是物质上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主要是一个利益问题,指出协调利益关系对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三)妥善协调利益关系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利益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到社会成员现实生存和未来发展的状态。马克思深刻地揭示出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是利益关系。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本质,任何一个社会首先必须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满足人们的物质要求,即人们的物质利益要求。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们之间根本对立的利益关系已经消除。但社会主义并没有消除人们之间的利益差别,尤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不高,各地区、各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在消费品的分配和社会分工上还有很大的不同,这就决定了人们的利益差别不仅存在,而且还比较突出。利益关系不同,决定和影响着人们对待事物的立场、观点和态度。因此,在社会建设中,妥善协调利益关系就成为一项重大课题。

首先,妥善协调利益关系可以有效防止利益分化和解决利益矛盾。社会主义社会不是无差别的社会,利益差别是一个社会发展进步所必需的,以利益需求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也是必要的。一个成功的社会总是要通过某种机制不断地去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人们的需求如果长期得不到满足,社会就会出现动荡,陷入无序状态。一个社会只有运用利益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社会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才能调动社会大多数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促进社会经济良性运行,防止利益分化。但是,如果利益分化和社会差别过大,势必会影响到社会主义的根本宗旨——为广大人民谋福利,让每个人都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如果任其利益分化,就会偏离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宗旨。另外,利益分化和贫富差别过大还会挫伤社会大多数成员的积极性,引发各方面的利益矛盾、纠纷甚至冲突。利益过分分化其实质就是一部分社会成员无偿占有另一部分社会成员创造的社会财富,这势必会极大的挫伤社会成员生产和生活的积极性。利益分化和贫富差别过大,还会影响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利益的过度分化,社会主要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社会大多数成员的购买力就会降低,社会消费能力就会削弱。脱离了消费对经济的拉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就要打折扣。因此,妥善协调利益关系对社会建设事关重大。只有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才能有效调节和解决社会利益矛盾,把贫富差别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避免出现两极分化等社会利益严重分化的倾向,从而维护社会公正,推动社会的进步。

其次,妥善协调利益关系可以有效保证各个阶层得到有所差别却恰如其分的回报,有效促进各个阶层保持互惠互利的关系。协调利益关系不可能是“劫富济贫”,也不可能是“劫贫济富”,而是以贡献为基础进行适当的调节。对于社会的各个阶层来说,按照劳动的贡献大小进行协调的公正规则能够起到十分有效的激励作用,符合人的利益驱动的本性,能够充分激发社会各个阶层的潜能,使社会各个阶层的积极性被充分地调动起来,进而在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竞争和进取状态,保证社会分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只有通过激发社会的活力,才有可能增加社会财富总量;也只有增加社会财富总量,才有条件进行合理、有效的社会调剂。

要想妥善协调利益关系,就必须在各利益群体间实行互惠互利的规则。在各方面都满意的前提下达到平衡的利益协调,才是公正的。对于任何一方,都想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如果施政不公,对任何一方的损害都可能引起他们的不满、抵触、甚至反抗的情绪,从而导致社会各阶层和群体间的恶性互动,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最早得利的一方可能最后反而使利益受损。如果能够通过协调,达到利益各方的互惠互利,那么,社会必然处于一种团结和睦、互帮互助、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和谐的社会状态中,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三、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主义利益观是以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核心内容的观念体系。毛泽东“人民的根本利益论”的观点,主张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所以各个历史时期制定和实行的正确的路线、纲领、方针、政策都是人民利益观的总结和概括,协调利益关系也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

1.以“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

为最广大群众谋利益,是党的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主义利益观,是以逐步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毛泽东早在1942年5月的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里就提出:“我们是以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的”。强调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我们党制定和贯彻方针政策,开展工作也始终坚持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

毛泽东在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问题上,强调必须兼顾,不兼顾是错误的,要将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统一,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他认为人民的长远利益是人民的最高利益,当前利益必须服从长远利益,强调当前利益而妨碍长远利益是错误的。周恩来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的第二项议程作报告时说:“毛主席近几个月常说,既要重工业,又要人民。我们搞工业化,搞社会主义,就是为人民谋长远利益。你不关心人民的利益,让人民过分地束紧了裤带,重工业搞起来还得停。”这体现出党中央在方针的制定和贯彻方面,在制定工作计划时,非常重视人民的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统一与结合。在各种利益类别中,国家利益处于最高层次,集中体现了广大人民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而个人利益只局限于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我们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而不顾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如果不顾长远利益只顾眼前利益,就有可能使社会在短时间里发展迅速,但势必会损害人民的长远利益,不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发展;如果只顾长远利益,不顾目前利益,就很可能会使社会发展缓慢、呆滞,不利于社会的进步,不利于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等方面的利益要求,又势必会损伤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延缓社会建设的进程。

2.“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生活还十分贫困,物质馈乏,物质利益成为人们最根本的要求。党和政府根据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新情况和新要求,确立了社会主义社会保障机制,以使广大人民受惠于社会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始终注重社会保障,关注民生。早在1942年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就指出“一切空话都是无用,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并强调“这就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根本政策”。把满足人民群众物质需要提高到根本路线根本政策的高度,反映了毛泽东一切为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利益的一贯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