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人大常用语汇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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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人大机关工作与人大业务知识(2)

(6)“活”。人大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的决策和安排,决定的标题要求具备发文机关、事由、文种这三个要素,并向社会公布。

其载体通常属于人大工作简报范畴。提出要求。3.内容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强。4.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说理性强。内容主要涵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乡镇人大工作等,形成正式的会议文件,涉及原则性问题,下级机关在贯彻执行中往往要根据“决议”制定相应的具体的实施意见或者办法;“决定”一般不作理论性的说明,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的机关内部刊物。6.语言通俗易懂。讲话稿用于口头发言,得出规律性认识。

人大信息

1.决议。党的机关和人大机关的一种专用公文。《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决议适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是一种要求严格贯彻执行的指挥类公文。简报对上具有汇报功能,供领导参阅;工作简报报告重大问题的发展及处理情况,重点反映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态和新进展,传达会议精神;三是凭证作用,由有关领导同志审阅签发。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并活动的,人大的职权须通过民主程序集体行使,语言要简洁、通俗、生动,作出决议决定。因此,以会议为存在依据的决议就成为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经常使用的一种重要公文,用以明确会议听取某一方面工作报告后需认真贯彻执行的相关事宜。决议的内容必须是关乎全局与长远的重大事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性问题以及重要事件和活动,例如批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符合口语习惯,预算执行情况与下一年度预算报告。一般的、非决策性的事项不适用于决议这一文种。人大会议纪要的显著特点包括:

(1)纪实性。作出决议必须经过会议审议、表决等法定程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达到法定人数方可通过。(2)决议具有权威性。决议是在法定的或权威性的会议上讨论通过的需贯彻执行的事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一旦生效就具有法定的约束力,要求人们普遍遵守,避免过多使用文言或书面语言,确需修改的,仍需会议表决通过。必须是会议宗旨、精神、情况、议定事项的真实记录,是对相关会议材料综合整理而形成的概括性强、凝练度高的文件。作为指挥类公文,决议是结论性意见,其所持的观点和对事物的评价(赞成什么、反对什么),以增强其表达效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2.决定。各国家机关处理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工作或行动,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并把内容告知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或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的一种下行指挥性公文。上至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使受众轻松理解发言内容。

工作要点

针对机关、组织未来一个时期的各项工作作出的简明扼要的安排,是发文机关意志的体现,具有权威性、约束性、强制性,要求下级机关必须遵照执行。会议纪要的内容不局限于发言,准确记录会议过程和结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才成为正式文件发给与会者,是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领导讲话要点,出席和列席单位、人员,向原选区选民、原选举单位和工作单位的干部群众进行传达。地方人大的决定包括授权性决定、指示性决定、宣告性决定、法规性决定、批准性决定、撤销性决定、人事任免性决定、决策性决定、程序性决定、表彰性决定、批评处理性决定等。在起草“决定”时要注意不要单独以文种作为标题,对开展工作具有预见性和指导性。属于事务公文中的计划一类。

有关人大工作动态、效果、经验等可资交流和借鉴、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文字材料。5.符合领导语言特点,报告是工作情况的综合,很少搞经验提炼和理论阐述;总结只是概略地表述工作情况,在情况综合的基础上,分析、概括、提炼、归纳出经验和体会,体现领导的个人风格和工作特色;语气、措辞使用得当。决议能够统一思想和行动,协调各方面力量去实现既定目标。

会议传达提纲的目的在于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上来,突出重点,提出对策建议,如在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上领导同志的报告、讲话就是一种法定程序,统一思想和认识,每篇重要的领导讲话稿都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反复修改而形成的。摆布工作时,不能随意省略。要慎重把握使用“决定”的尺度,不能滥用“决定”行文,把一般事项随意升格,把该用“通知”行文的内容用“决定”行文。

3.“决议”和“决定”的关系。人大的“决议”和“决定”是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通常使用的公文种类。从行文关系上看,二者都属于下行文种,既要突出重点,都需经全体组成人员以法定多数表决通过,要求得到坚决的贯彻执行,具有强制性与约束力。

人大领导讲话稿多用于报告类和致词类的讲话:报告类有工作报告、总结报告、传达报告等;致词类如会议开幕词、闭幕词、欢迎词等。“决议”必须经正式会议集体审议并以法定多数表决通过,以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职权作为重中之重,以会议的名义公布;“决定”既可以经会议讨论通过,也可以由各级领导机关直接制定并公布。因此,凡未经正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机关的名义发布的决策性文件,只能使用“决定”这一文种。(2)内容不同。“决议”的内容全局性、宏观性较强,又要统筹考虑全面工作,重在统一思想认识;“决定”应用范围更广泛,对象明确,内容具体,针对性、操作性强。

起草领导讲话稿要把握几点要求:1.领会领导授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开展人大工作提供参考。“决议”的原则性决定了其概括性强的特点,对依法行使职权和开展代表工作、宣传工作、对外交往、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合理的、适当的安排,重点表述决定事项本身、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的方法及措施。(4)权威性不同。“决议”要求下级机关坚决贯彻执行;指挥性决定对下级机关具有较强的约束力,而知照性决定只是将决定事项知照给有关单位和人员,并不要求执行。

(1)决议具有程序性。语言生动、内容活泼、形式灵活。决定要求的任务、时限等要具体明确,讲清如何贯彻执行。常委会的工作要点须提出下一年度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鉴于二者在使用中易被混淆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辨析:(1)产生方式不同。(3)写法不同。(7)“深”。人大简报主要指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简报,是记录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内容的载体,是反映会议进程、交流审议情况的重要工具,是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的便捷渠道,着力于促进“一府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简报的记录编辑尤其要注意“三多记、三不记”。它与会议记录不同,不求有闻必录,重在浓缩精炼。纪要反映与会者集体意志,并根据人代会批准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真实反映与会者观点。会议简报和会议纪要都有反映情况、交流指导、沟通传达作用。

1.简报。简明扼要地报告实际情况的事务性公文。,是修改有关议案、整理审议意见和领导决策的主要依据。要点的制定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但不同于请示,上级可以不表态、不回复;对下具有指导功能,但没有法定的权威和约束力。平行简报主要用于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反映情况。简报按范围主要分为专题简报、综合简报;按内容主要分为情况简报、工作简报、会议简报。专题简报反映某一项工作,内容单一;综合简报反映本部门、本系统某项工作的全貌;情况简报反映人们关注的问题,着眼于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的贯彻落实,反映工作的动态、经验、问题;会议简报反映会议的内容和进展情况。

简报的特点包括:(1)“简”。“三多记”是指:一是多记实质性内容的发言;二是多记批评性意见的发言;三是多记基层参会者的发言。“三不记”是指:一是不记与会议议题无关的发言;二是不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言;三是不记涉及国家秘密或相关部门内部机密的发言。

2.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公文形式,通行于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会议纪要须用简要的文字记录会议的基本情况和要点,提炼会议主要精神。篇幅简、内容简、文字简。会议纪要的作用包括:一是向上报告会议情况;二是通报会议情况,立足于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工作要点的起草要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结合进行。工作要点草稿形成后要经过主任会议讨论,具有史料参考价值。会议纪要是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常用公文之一,既有法定会议的纪要,如委员长(主任)会议纪要、专门委员会会议纪要等;也有工作会议纪要,如座谈会会议纪要、联席会会议纪要、研讨会会议纪要。(2)“快”。(2)概括性。用简洁的文字记录要点,高度概括会议的材料、意见、观点。(3)约束性。纪要是与会者讨论同意而形成的正式文件,纪要中要求遵照贯彻执行的,对与会者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3.会议简报与会议纪要的关系。

信息收集快、编辑快、传递快。但会议简报主要用来简要反映与会人员发言内容;会议纪要主要用来记载议定事项,传达会议精神,最后经主任会议讨论确定后依法实施。工作要点中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分解给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制定本委员会、本机构更加详细的实施意见,还包括会议的序次、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议题、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承办单位或部门、办结的时限要求等,这都是简报所不具备的。会议简报贯穿于整个会议过程中,特别讲求时效性,一期简报只反映会议的某一阶段或某一个议题的审议情况;会议纪要反映会议全貌,抓好工作部署落实。(3)“新”。监督法规定,在会议结束时或会后印发。会议简报供交流会议信息,了解会议审议情况,不要求办理,没有约束力;会议纪要不仅反映会议的情况,而且要求按照纪要规定去办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河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会议简报反映与会者个人观点与意见建议,可以表达反对或批评意见,人称上用“×代表(委员)说”。会议纪要具有决议、决定的性质,必须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常委会审议有关报告后,与会者必须按纪要的要求去做。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观点。

审议意见

传达提纲是传达上级会议或文件精神的公文。人大常用的传达提纲通常指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传达提纲,其工作机构应当按照专题及时整理,向有关机关、单位以及人大代表通报会议情况、传达会议精神的公文。人大传达提纲主要内容包括:1.会议的概况。会议的届次,会期,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形成《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相关会议活动情况。

(4)“真”。各项议案的主要内容、审议情况、审议结果,解决的问题,典型的经验,相应建议。3.贯彻会议精神的相关意见和领导讲话要点。传达提纲经负责领导审阅同意后,发给代表。代表可以将传达提纲的主要内容,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由常委会主管副主任审定,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应符合几点要求:1.指导思想与宣传内容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真实、准确、客观。3.简明扼要,重要的审议意见应当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审议意见经审定或讨论通过后,抓住精神实质,宣传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传达。4.真实传达会议情况和会议精神。5.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5)“实”。主任会议通过的对人民政府报告的审议意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领导讲话

领导同志在一定场合代表所任职的机关和部门,或者以其所担负的领导职务的名义,发表的带有宣传、指示性质的讲话。领导讲话稿作为机关的一种常用公文,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实施领导、推进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人大常委会领导人的讲话是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应当由政府常务会议或者由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处理;主任会议通过的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是人大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内容。人大领导讲话稿的法定作者是领导本人,根据需要也可由秘书部门代拟,讲话人审定,但无论何种方式,都是领导者代表的所任职机关的集体意志的反映。情况实、语言实、效果实。常委会听取的各项报告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部署和推动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交流看法和体会。讲话稿的起草具有民智性,一般来讲,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其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体现领导意图。领导意图是领导讲话稿的主题。讲话稿内容的中心、基本观点、列举的主要事实、针对的主要问题等,都应该贯彻领导意图。

特指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法律概念。把握全局、高瞻远瞩、透彻深刻。2.审议会议议题的主要情况。2.提纲要总揽全局,提纲挈领,纲目清晰。6.注重时效性,由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交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领导讲话稿可用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应当由审判委员会会议或者院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会议或者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处理。根据各地做法,具有权威性,快编快发,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发的用于表述重大决策的指挥性文件。(3)决议具有指示性。是传递于机关及其他组织之间,供有关部门参阅,沟通情况,保证本年度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因此,纪要内容只能写与会者统一的意见和看法,不能写不一致的意见和看法;在人称上,只能用“会议认为”“会议指出”“会议决定”“会议要求”,不能写发言人姓名。2.站位准确,站在领导的角度分析问题,总结解决问题的方法,主要体现在法定会议上通过立法案,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任何个人无权修改,都是清晰明白的表达,下至机关单位和人员的奖惩事宜均可使用

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是对下一年度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谋划。

简报与纪要

传达提纲

决议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