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慢条斯理地喝完咖啡,又吃完了火腿煎鸡蛋,然后站起来,燃起烟斗,心平气和地坐在椅子上。
“先说说我都做了些什么,又是怎么做的。”福尔摩斯说道,“在车站和你们分开后,我就慢悠悠地步行,经过了风景优美的萨里,走到一个叫利普丽的小村庄,在一家小店里用过茶点,然后灌了一瓶水,再准备了一块夹心面包。做好这一切以后,我等到黄昏时分,才返回伍金。当我走到布利尔布勒附近的公路时,天色已晚。
“嗯,我耐心等着,直到马路上没有一丝人影——我猜,平时很少有人经过这条马路——这时我翻过栅栏,走到屋后的庭院。”
“可是大门日夜都敞开着呀!”菲尔普司突然不解地喊道。
“是的,但是我就乐意这么做。我找到一处并排种着三棵高大枞树的地方,在树叶阴影的掩护下,我悄悄地走过去,没有一个人发觉。我藏在附近的一丛茂密的灌木丛中,从一棵树爬行到另一棵树——我的膝盖因此被磨得不成样子——一直匍匐前进到你卧房窗外正对着的那丛杜鹃花旁,我才停了下来。我蹲伏在那儿,静静地等待着。
“你卧房里的窗帘还是敞开着的,安妮小姐正坐在桌边看书。当她合上书本并关上百叶窗离开卧室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十五分了。
“我看着她关上门,还清楚地听到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
“钥匙?”菲尔普司又发出一声疑问。
“对,我曾叮嘱过安妮小姐,当她要上床入睡的时候,就锁上你的卧室房门,并且拿着钥匙,谁也不给!她毫无保留地照我的吩咐去做了。我相信,要不是她的帮助,你是无法拿回那份珍贵的文件的。她离开以后,灯光也熄灭了,我还是静静地蹲在原地。
“星空璀璨,但是守夜的过程仍然令人乏味。那种心情,就像渔人长久地守候在河边,等待鱼儿入网一样。但是,我等了很长的时间。华生,你还记得吗?我们曾经在调查‘致命的斑点带子’一案时,也这样长久守候在一间阴沉惨淡的小屋中。远处的伍金教堂一遍遍地敲响了钟声,我不止一次怀疑,也许今晚的狩猎会一无所获。然而,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终于出现了转机。当时大概是凌晨两点钟,在万籁俱寂中突然响起一阵轻微的拨开门栓和扭动钥匙的声音。我打起精神,全神贯注地倾听着。很快,供仆人进出用的角门被推开了,在皎洁的月光下,约舍夫走了出来。”
“约舍夫?”菲尔普司失声喊道。
“对的,他光着脑袋,肩膀上却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倘若有突发的状况,他可以马上遮住自己的脸。他鬼鬼祟祟地走到墙壁的暗处,慢慢挨近窗户。接着,他拿着一把细长的刀插入窗框里,挑开了窗栓。然后他顺利撬开了窗户,把刀子插到百叶窗的缝隙里,再打开了百叶窗。
“从我的藏身之处望去,可以清楚地将他的动作和室内的情况尽收眼底。他先是把炉台上的两根蜡烛点燃,然后掀开门旁毛毯的一角。他弯下腰取出一小块方形木板,那是管道工人在维修煤气管道时用来接头的。木板的下方,就是丁字形的煤气管道接口,那里有一条管道直通向一楼的厨房,专供厨房使用。约舍夫从这个隐秘的地方抽出一张卷纸,再把木板放回原处,然后铺上地毯,最后把蜡烛吹灭。我就站在窗外等着他,所以他猝不及防之下撞进我的怀中。
“啊,约舍夫先生比我预想中还要凶狠!他举着刀子扑向我,我只好一把抓住了他。在我擒住他之前,却不小心被刀划伤了手指。当战斗结束以后,他只能用一只没有受伤的眼睛看到我了,看起来就像一个亡命之徒。庆幸的是,我将他说服了,拿到了文件,然后就把他放走了。但是今天早上,我给弗布司打了一封电报,把事情的经过都跟他说了。如果他的反应足够迅速的话,应该能逮住那个罪犯。这样当然最好。但是,如果不出我所料的话,他赶过去的时候犯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政府当然会喜欢这样的结局。照我看来,无论是豪尔德赫司特勋爵,还是博希·菲尔普司先生,你们都不愿意将这个案子送交法庭的。”
“上帝啊!!”年轻人痛苦地呻吟着,“难道说,在我度日如年的那十个星期里,那份让我魂牵梦萦的文件一直在和我朝夕相处吗?”
“确实是这样。”
“这么说来,约舍夫!约舍夫竟然是一个混蛋和窃贼了!”
“哈!不仅如此,恐怕他比他表现出来的还要阴险和可怕。从今天早上他跟我说过的话来看,他或许在股票市场中狠狠地摔了一跤,血本无归。为了偿还债务,他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他是一个极端自私的家伙,只要逮到机会,完全不会考虑妹妹的幸福,也不会为你的名声而着想!”
博希·菲尔普司重新坐在椅子上。“我的脑袋涨得厉害,”他说道,“听完你的话以后,我更加难受了。”
“阻碍我们顺利破案的主要因素,”福尔摩斯摆出说教的姿势,严肃地指出,“就在于你案子中存在着太多的线索。因此有价值的线索全被无用的表象给遮住了。这些眼花缭乱的线索摆在我们的面前,我们只能从中仔细挑选出必要的,然后将它们按照顺序整理出来,串成一个完整的环节。起初我对约舍夫产生了疑心,是因为你曾说过想在失窃的当夜和他一同回去,我很快就猜想他肯定会来找你。因为他很熟悉外交部内部构造,而且又顺路。后来,听说有人试图潜入你的房间。我当场想到,只有约舍夫才有机会将文件藏在卧室里。你还记得你曾描述过医生送你回家时的情形,你说约舍夫无奈让出了心爱的卧室。那时我就确定了我的猜测。再加上你第一次单独留在室内的时候,就有人想要潜入卧房,说明来人很熟悉房间的情形。”
“天啊!我真是天底下最笨的傻瓜!”
“这件案子的事发经过如下:约舍夫通过查尔斯路的那个角门进入了外交部,因为他对里面的构造很熟悉,所以你走出办公室以后,他径直闯进屋里,却发现里面空无一人。所以他马上按下了电铃。正在按铃的时候,他看到了桌上的文件。他瞥了一眼,当场发现这是一个绝好的发财机会——拿到一份价值不菲的机密文件,他马上把文件放在口袋中,大摇大摆地离开了。如你所说,几分钟过后,一下子惊醒的守门人察觉铃声的异动,然而这点时间足以使他逃离现场了。
“他马上乘坐火车返回伍金,查看赃物之后,他判断这份文件肯定极为重要,于是把它藏在一个非常隐秘的地方。他本来打算过一两天就取出文件,拿到法国的大使馆或是其他可以开出高价购买文件的地方。让他始料不及的是,此时你突然回到家中,而且重病缠身,他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被迫搬出了原来的卧室。打从那时起,至少有两个人总是待在那间屋子里,他没有机会拿到赃物。他急得都要发疯了。他伺机等待着时机,终于想办法潜入卧室,但那时你还没有入睡,所以他的计划又失败了。你还记得吗,那天晚上你没有吃下一直服用的药物。”
“是的。”
“我想,他肯定在药里添加了某种东西,确保你在夜里不会醒来。像他这样贪婪狡诈之人,只要找到机会,肯定还会再干一次的。他做梦都想让你离开那间卧室。我之所以吩咐安妮小姐整天留在房间里,就是避免他趁我们不在场时取走东西。我一方面麻痹他的警惕心,另一方面,就像我昨天做的那样,始终监视卧室的动静。我早就猜到,他很有可能将文件藏在屋里,但是我不想花费力气去撬开所有的地板。我要让他亲自从隐藏的地点取出文件,这样就省了很多力气。你们还想知道什么吗?”
“第一次的时候,他为什么不从门里直接进去,却要去撬开窗户呢?”我问道。
“他得经过七间卧室才能走到门边,与此相反的是,他可以轻易地从窗户跳到草坪上。还有别的疑问吗?”
“你难道不觉得,”菲尔普司问道,“他怀有某种持刀杀人的动机吗?那把刀子就是最好的凶器啊!”
“也许吧,”福尔摩斯耸了耸肩,回答道,“我只能说,约舍夫·哈力逊先生绝对称不上正人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