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保21世纪中国产业发展的安全性
一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最关键的实体支撑和动力系统是结构完善、健康稳定的产业体系,如果缺乏完整的产业体系,产业发展偏离度过大,或者产业自主能力下降,都将导致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动摇甚至崩溃。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深入,中国部分产业面临外来冲击的风险将逐步加大。国外大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实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丰富的营销手段,这些都使得中国同行处于不利的竞争位势。那些资金实力较弱,经营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企业将会雪上加霜,甚至面临破产倒闭。外资企业也可能通过各种渠道控制中国某些产业,导致国内产业发展自主权的丧失,比如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在洗涤用品、饮料、化妆品等行业中获得了较高的市场份额,而在某些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作用的行业,比如汽车、移动通讯等部门,外资企业也占有重要地位。
(一)工商产业安全方面的问题
一个国家产业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产业的关键技术、销售渠道、品牌掌握在其他国家,或者跨国公司手中,生产长期处于制造链低端,整个产业的大部分利益被技术、品牌和销售渠道垄断者获得,产业利益分配不均进一步损害低端附加值获得国的利益,使其产业机构升级得不到资金和技术支撑,长期锁定在低端位置。
二是一些消耗资源和能源的出口产业,将污染、排放留给了生产国,并导致生产出口国资源枯竭。随着发达国家产业结构升级、生产清洁化和绿色化的要求,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转移给发展中国家成为常态,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增长和出口产品的需要往往在短期内成为这种“以邻为壑”产业发展战略的受损者。
三是跨国公司在投资并购中,利用自己的资金优势和市场垄断能力,对目标国有影响力的竞争企业实体及其商标进行兼并,而并购后又对其商标弃而不用,消灭发展中国家初具规模的本土竞争对手。中国并购研究中心出版的《中国产业地图2010-2011》表明,中国每个已开放产业的前5名都由外资公司控制,在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在国内流通领域占有主导份额的大型超市中,外资控制的比例已高达80%以上,中国零售企业只能在中低端市场经营,且面临着逐渐萎缩的危险。
四是部分国家在出口和进口过程中,由于自身内部产业组织结构成熟度较低,过度竞争现象严重,产业关系不顺,导致整体面临国际市场时难以形成一致对外的凝聚力,往往竞相压价,多头对外,甚至采用对外联合的方式消灭国内竞争对手,导致国内民族产业发展的经济利益出现重大损失。与此同时,产业低层次竞争还体现在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竞争,发展中国家大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全球化的深化促使发展中国家相互通过降低价格等手段来竞争低附加值的产业市场,形成相关国家产业格局大多局限于劳动力密集型为标志的低端产业,阻碍技术水平的持续推进或者恶化技术创新的环境,难以改变发达国家控制高科技的基本现象,最终影响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
五是与产业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成为经济安全的影响因素。发达国家凭借在知识、技术、人才以及销售网络领域的垄断优势,占据并不断巩固“微笑曲线”价值链的高端,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而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也将长期局限于劳动密集的加工制造业,获取的只是一般平均利润。为维持国际经济繁荣、国民生活富裕,发达国家不断强化垄断优势,持续获取垄断利润,因此必将更加关注知识产权,甚至视知识产权为“生命线”。中国对外技术的高依存以及发达国家经济对科技的高依赖,使得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在技术转移上的摩擦更加突出。
(二)农业产业安全方面的问题
农业也存在着产业安全问题。其一,农业生产模式导致农业产业安全性不足。中国目前处在工业化中期,但是农业人口仍占到很高比重,而农业生产方式还没有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模式,大部分地区仍然保持着小农生产方式,因此缺乏规模经济效应,导致固定生产费用较高和劳动生产率低并存,产品的世界市场的竞争力较低。而在农产品消费中,中国大量人口对农产品的需求有大量要依靠进口,尤其是中高档农产品的生产远远无法做到自给自足,并且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如果大量进口农业产品,必然会引起国际粮食价格持续上涨,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而言将是一个重大的不利因素。
其二,生产成本过高,导致农业产业安全性不足。依赖外部市场还是立足于自己主要取决于农业产品的成本,除了金融资本和人力资本以外,土地资源成为最重要的制约因素。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建立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然而经过多年的发展,随着农村人口逐步城市化和“刘易斯”拐点的到来,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再一次提上了议事日程。目前中国45岁到60岁的农民将逐步退出农业,而农村年轻人不会大量务农,农业土地集中化和有效流转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其三,土地利用率较低和开发不足导致农业产业后续发展安全性降低。由于已有农田的规模经济发展将会是一个10年到30年的长时间过程,因此除了依赖农业用地的规模经济降低成本之外,一些未利用土地的开发也成为必要的选择。中国有32亿亩沙漠、盐碱和滩涂地,发展节水灌溉,改造出一部分土地,发展规模经营,完全可以解决中国粮食生产地和建设用地不足问题。因此保障农业安全不仅仅是农业本身的问题,还需要与国土资源、水利建设、环境保护和气候改善相联系,通过系统性的建设保障可利用土地的稳定和增长。
其四,外资的持续进入,削弱了部分农产品的产业控制力和定价话语权。近年来跨国公司凭借雄厚的资金和技术等优势,加快进入我国农业领域的步伐。从2005年开始,以四大粮商为首的外资乘机大举进入我国油料加工业,通过兼并重组控制了全国66%的大型油脂企业。到2008年,国内油脂加工企业由2000年的1000多家减少到90家,其中64家被外资控股或参股。这64家企业的实际加工能力占市场份额的85%。截至2009年年底,外资垄断了我国80%的进口大豆资源,食用植物油的外资市场占有份额就达到了85%,果蔬加工达到30%,饲料加工23.6%,肉类加工22%。虽然我国大量进口大豆、棉花、羊毛等农产品,是全球最主要的买家,但我国并没有掌握相应的定价话语权。这就造成在国际农产品价格走低时,对国内生产的打压非常明显,在国际农产品价格高涨时,我们又不得不支付国外企业高额的垄断利润,对我国大宗农产品的供给安全带来了潜在威胁。
(三)产业空心化风险
产业安全性还涉及国家之间产业生产要素竞争和产业转移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对于制造业的战略,美国和德国是两个典型的相反案例,对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安全具有重要启示。美国发展高技术和第三产业中的高端服务业,而对于大量的传统制造业则采用产业转移的策略,从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的教训来看,过分依赖第三产业,制造业空心化,将造成较大的就业压力,因此美国提出重返制造业的发展战略;而德国则延续了一条技术进步与制造业发展相结合的道路,即使在后工业化时期仍然保持制造业产业充实,保障“德国制造”的全球竞争力,这使得其在经济危机中顺利渡过难关,就业复苏也比美国和欧洲其他国家更为有力。从美、德两国的对比可以发现,从长期的产业安全看,中国不仅仅需要从“制造业大国”转变为“制造业强国”,还需要保持制造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配比关系,保持产业的充实性对于发展中大国尤其重要。
随着中国整体经济的增长,工资水平逐渐提升,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导致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人民币升值提高了中国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产品质量要求和环保标准更加严格,许多原先吸纳大量劳动力就业的低端产业将面临难以持续发展的局面,在未来的10—20年间,低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将向东南亚和非洲等地区大规模转移;如果复制发达国家工业化道路,2030年以后,中国很可能也将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而由此引起的巨大就业压力,将会成为中国几十年需要面临的长期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今天我们13亿多人口制造产品,给几亿人消费,生产国不得利,消费品价格较低,消费国得利;而几十年后,如果中国十多亿人口从南亚等地进口消费品,并且加上欧美,几十亿人口的消费需求由几亿人生产供给,那么,消费品的价格就不会便宜。这也对中国的经济安全形成很大的威胁。
简言之,产业体系不安全的结果是:在国际生产和贸易中,利益受损;产业关键技术受制于外部;耗竭资源和污染环境;劳动者规模性失业,社会不稳定。而要确保中国产业发展的长期安全,就需要进行一系列战略规划,主要包括:推进城市化,发展第三产业,使第一、二、三产业间劳动力就业平衡;推进农业现代化,采用有效的制度设计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利用,利用综合技术大规模改造未利用土地,发展规模农业;推进技术创新,激活企业家精神,发展自主知识型产业,提升民族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创新水平;培育民族品牌,扶持中国自主品牌,建立全球商业销售网络,提高国内企业的市场占有份额;对外资并购、品牌购买等,进行产业损害审查,并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干预,进行必要的反垄断和反并购行动;扶持制造业发展,尤其需要鼓励发展技术和创新含量高的新型制造业,鼓励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的制造业转移,推动相对落后地区产业升级的同时,为较发达地区的产业高端化提供发展空间,避免制造业大规模向外转移造成的制造业空心化问题。
(四)维护产业安全的战略和措施
关于维护产业安全的战略和措施,马晓河等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作者不再重复进行讨论,下面引用他们系统的成果。他们认为,在开放条件下,产业安全已经是常态化、动态化的问题。面对产业安全问题,既要保持平常心态,又要牢固树立戒备警惕之心,坚持在改革开放中维护产业安全,通过维护产业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一方面,要着眼长远,固本培元,采取增强我国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支持政策;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产业损害预警体系,不断提高我国产业安全的应对能力。
1.完善产业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维护产业安全需要完善法律体系和专门的产业安全组织机构,需要公平的市场环境和相应的制度保障。对此,国家应完善包括《反垄断法》、《反倾销法》、《对外投资法》和《国家安全法》等在内的保护产业安全的基本法律体系,使产业安全的界定和评估具有法律依据;针对一般竞争性领域、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以及战略性领域的外资并购,应分别立法加以规范,并根据国内外产业发展和市场变化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加快统一内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和监管政策,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同时,为了预防全球化对我国产业安全构成威胁,还要对国内重点行业实施分门别类的保护措施,例如对农业、资源、能源、通讯、交通、传媒、航空、航天、金融等产业领域,应在外资进入、技术标准、市场占有等方面设立详细具体的防范和保护措施,以保障这些产业免受冲击,并获得良好的发展环境。
2.构建专门的产业安全组织体系
一国产业安全,需要设立专门的产业安全机构,完善产业安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统一产业安全管理和健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完善产业安全保障体系。一是设立直属国务院、置于部门之上的产业安全管理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统一产业安全管理体制,确保有明确的产业安全事务行为主体;制定产业安全保障政策,协调产业安全事务。二是加大公共投入,完善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建设。加快健全农业、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和监测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方面的预警,确保能够及时地发现正在发生的或潜在的威胁产业安全的各种因素。推进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与评价工作。三是建立科学完整的产业安全评估体系,构建灵敏的产业安全预警机制,对正在发生的威胁产业安全的行为进行矫正或反抗,对潜在的威胁产业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扼杀或制止。四是完善贸易救济援助机制,全面提高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能力,同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高话语权,把维护产业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切实提高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水平和能力
相对于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而言,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间还很短,适应WTO的游戏规则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各方面的投入。我国政府和产业界应对贸易摩擦、处理贸易争端、运用WTO游戏规则保护国内产业的经验、水平和能力都不足,在处理贸易摩擦、运用贸易救济措施保护方面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这对国内相关产业的安全和国际竞争力提升造成潜在威胁。我国应由政府主导、行业和企业组织参与,切实提高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水平和能力,根据我国国民经济、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主动适应和利用WTO游戏规则,综合运用补贴、反倾销、关税等传统贸易壁垒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多种产业保护、贸易救济措施,提高我国各行业和企业参与国际产业竞争力的能力。
4.发挥民间组织在维护产业安全中的作用
维护产业安全,需要强化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行业协会作为联结企业和政府的纽带和桥梁,需要充分发挥自身在行业协调、行业自律、政策研究、标准制定、技术交流、信息传递、专业培训、保障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它们的服务水平。
四、货币金融体系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