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大革命的主要功绩是什么
前几章的目的仅仅是阐明主题,为我回答开始时提到的问题做铺垫。这些问题包括:大革命的真实目的是什么?本质特征是什么?为什么会发生?又完成了什么?
大革命的目的并不像一些人想的那样要打破宗教对人类的束缚。不管看起来怎样,它本质上是一场社会政治变革。它并不想延续混乱,或者如它的一个反对者所说,要让无政府状态秩序化,而是要让它稳定,要增加公共权威的力量和特权。也不像其他人想的那样,要改变我们文明的特征,或者阻止文明的进程,甚至是从根本上改变我们西方社会的基本法律。如果能抛开随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发生的改变大革命面貌的偶然事件,孤立地去看大革命本身,我们能清楚地看到,几个世纪以来,封建制度一直压制欧洲大部,而大革命的效果就是要推翻被称之为封建制度的政治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基于平等条件下的更为简单、更为统一的社会政治秩序。
这足以引发一场伟大的革命,因为这些旧制度与所有欧洲的宗教法律、政治法律相互关联,这些制度还激发出了大量思想、感情、习惯、道德观念等的衍生物。要摧毁这一切并一举摘除社会躯体上的各个器官,比如其衍生物,一场可怕的革命必不可少。这也让革命比其本身更加伟大。它似乎摧毁了一切,因为它所摧毁的东西都相互关联。
不管大革命有多么激进,它的创新力总不及人们的想象,这一问题稍后会探讨。事实是,它彻底摧毁了,或者说正在摧毁(因为它仍在继续)任何从贵族制度、封建制度衍生出来的旧社会形式,或者说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一切,和那些带有贵族制度、封建制度印记的事物。大革命从旧世界中所保留下来的仅仅是那些与这些制度格格不入或毫不相关的东西。它绝非一次偶然事件。的确,大革命让世界为之一惊,然而,它也不过是长期工作的完成,是十代人努力的突然且猛烈的终结。如果大革命不发生,旧社会的大厦在各地也迟早会坍塌,但是它不是突然坍塌,而是逐渐倒台。没有过渡、没有预警,也没有顾忌,大革命就是这样让本可以一点点坍塌的体制瞬间结束,这就是其功绩。
奇怪的是在今天看来如此简单的事情,当时却如此混沌,即使当时大多数敏锐的观察者也没有看清楚。
伯克对法国人民说:“你们想纠正你们政府的弊病,但是为什么要创新呢?为什么不坚守旧有传统?为什么不恢复旧有特权?或者说,如果无法记起旧有体制的模样的话,为什么不看看我们英国?在这里你会发现欧洲的旧有法律。”然而他却没能注视到眼前发生的一切,也就是说革命注定要废除这一普遍的旧有法律。他没能认识到这一点,而这恰恰是关键所在。
但是,当各地都做好了革命准备工作,其威慑力也到处显现时,它为什么爆发于法国而非其他地方?为什么在法国拥有的特点在其他地方找不到,且即使找到,也是部分的?当然,我们需要对第二个问题进一步考察,对于这一问题的探索会是下面各部分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