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警察的职责,统治者常以“保安、正俗、卫生”六字概括。既有专政职能,也有治安行政管理职能。保安,指侦捕盗匪、清查户口、巡逻警戒、防火救火、盘查可疑人员和对付一切反抗政府的活动;正俗,指端正风俗的一切措施;卫生,不仅指公共卫生,防病除疫,还包括社会救济,以工代赈等维持人民生计的措施在内。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戒烟总局裁撤后,其相关业务也划归警察管理。
在商业场建立之前,成都向无女人浓妆艳抹上街溜达的民风,偶有敢于亮相街头的,一旦被警察发现,必“严加申斥”,叫车护送回家。可见那时的警察,不但要维护公共秩序,还是标准的卫道士。其实,警察不过是在履行职责而已。
成都的《通俗日报》在1909年9月4日报道说,一位“天足”的劳动妇女挑着沉甸甸的一挑水进入劝业场时,她的力气引起了看客们极大的兴趣,大家议论纷纷。这件事,推行“新政”的人立即据此作为宣传“天足”的绝好例子,以此开启民智。正如一首本地竹枝词所描述的:“女生三五结香俦,天足徜徉最自由。”(林孔翼辑《成都竹枝词》,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9月版,第188页)
逐渐地,本地女性受时尚以及“女权”鼓吹影响,敢于冒犯“女不向外”的古训,三五成群,开始摩肩接踵地在公共场所出没,烟视媚行,顾盼生姿,构成了商业场风光绮丽的一景,这也让卫道士有些手忙脚乱。根据当时《通俗日报》记者的统计,仅1910年的正月初一当天,白天有33756名男性和11340名女性进入商业场;当天晚上,还有超过5000人在此游逛。鉴于商业场游览者太多,尤其是害怕“有伤风化”,故禁止妇女夜间进场。场里有一家缝纫服装的“胜家机器公司”,店内清一色是年轻女工,最为引人注目。寻花问柳之辈潜行其中,表面上一本正经买东西,暗中却以“咸猪手”的方式除却“私人之痒”,众多“揩油”之举,也成为商业场中的常见伎俩。昔日那些下作、猥亵手段,作为流氓的“肢体语言”,往往只能在街头巷尾偶一施展,但商业场的“拥挤”为他们提供了“合理”的施展空间,公共场所竟然成为了下作私欲施展的舞台,这无疑是本土街头文化的又一个缩影。
而官家小姐不便抛头露面,只好轻揭轿帘,目迷五色,深深陷入对时尚的畅想。那些穿着无袖旗袍的妓女,披着时髦的鬈发,三三两两嬉笑着在院门口招徕客人……少年郭沫若明察秋毫,戏题了两首竹枝词:
蝉鬓轻松刻意修,劝业场中结队游。
无怪蜂狂蝶更浪,牡丹开到美人头。
新藤小轿碧纱纬,坦道行来快似飞。
里面看人明了否?何缘花貌总依稀。
不难看出,别开生面的劝业场委实是盛况空前,但“坦道行来快似飞”一句却引人联想。这似乎在暗示,在劝业场周围是宽敞无蔽的,才会有如此风风火火地乘轿“赶集”一般的场面。但劝业场周围并不如诗中描绘的那样道路宽阔,即便是民国时代闻名遐迩的拥有三百年历史的总府街,也不过400米长,而且较为狭窄。就更不用说“街道相连”的城市构想了。
在劝业场开幕那天,周善培并未被热闹冲昏头脑。他似乎有些不祥之感,他对樊孔周说:“此场修得好,真可用‘栋宇堂皇、商肆罗列’来形容!但可有弊病?”樊还未开腔,属员娄仲光应声说:“在下以为,楼台虽好,但铺房稠密、街道狭窄,一旦失火则难以施救!”1917年,就在樊孔周被川军刘存厚手下的团长张鹏午派遣暴徒枪杀后,这年的腊月十五深夜劝业场失火,繁华商场顿化灰烬,商家损失惨重。此后由江建廷重建,哪知1933年又遭大火!其后,房主各自因陋就简修建。修来补去,所有店铺已非原样,生意渐淡,不复当年盛况。民国十九年,劝业场里的一家布店就挂出了这样一副对联,述说了商家对时局现状的不满——
冷淡商场,可怜几日未开张,好比猿猴空跳舞;
凄凉国事,只为频年都打仗,闹来鸡犬不安宁。
这固然体现了当时没有消防意识所带来的一系列萧条,但道路狭窄、无法施救,也是商家损失惨重的原因之一。商业场经火劫修复后,不用场门,一律采用串架式的门面,街道也逐渐扩展到9米,保留了街檐,便于行人避雨通行,街旁栽种洋槐遮阳(吴世先主编《成都城区街名通览》,成都出版社1992年9月1版,第321页)。
正如成都历史学者郑光路先生所言,从1912年至1923年,虽然入住蓉城的军阀走马灯一样在换人,但街道仍然在逐渐发展:一些街巷拓宽,新辟了许多街道,一些街道改换上具有新时代色彩的街名(《成都旧事》,四川人民出版社2007年10月版,第28页)。
然而,商业场与“蜀中第一街”东大街就像两条汹涌着滚滚金沙的洪流,无数的淘金者梦想着,什么时候能够把两者连接起来,打通壁垒,里外兼得,真正让金融的血脉在成都实现良性循环,具有城市的造血功能呢?
1924年之前的春熙路,不过是一条小巷。它与走马街相连,形成一条南北直线,横贯其中的东大街是出东门下川东的必经之路。从东门上来的客商,经东大街去喧嚣鼎沸的商业场,均要经过这条“梗阻”的羊肠小道。修筑一条比较宽阔的马路,沟通东大街到商业场的交通,自然成了市民客商的迫切愿望。
谁知这一等,就是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