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美食舌尖的缠绵(聂作平美食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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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骨头的滋味

小时候,偶然听大人们讲,伟大领袖毛主席称赞鲁迅,说他的骨头是最硬的。毛主席是谁,我知道。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他就住在雄伟的天安门城楼上,一天到晚忙着向我们招手呢。鲁迅是谁,倒是陌生得很,为什么他的骨头最硬呢?我有些搞不懂,想问大人,但大人们忙着写标语,不肯理我。我嘴里“骨头骨头”地念叨着,联想的却不是鲁迅,而是过年时偶尔能啃一块的腊骨头——童言无忌,鲁老夫子想必不会因我幼年时的无礼唐突而生气的。

现如今再说鲁迅,当然知道他的骨头如何硬法,那是与腊骨头完全无关的另一种硬。不过,腊骨头的香味,虽然多年未曾重逢,至今思之,犹自口有余香。有句顺口溜,道是:肉管三,汤管七,骨头要管二十一。什么意思呢?原来,彼时生活紧张,纵使称为天府之国的四川,物质亦匮乏至极,乃至于吃肉不叫吃肉,叫“打牙祭”。吃一次肉得管上十天半月,乃至更长。乡人以为,比较可口的肉,其实只能解三天的馋,而煮肉的汤则可解七天的馋,最厉害的是骨头,啃几根骨头,就可以二十一天不必再打牙祭了。这当然是一种很无奈的夸张,不要说二十一天,就是每天啃几根骨头,恐怕也无法给长年食菜咽糠的肠胃抹上一点点可资润滑的油星。

——这是已经远去的旧事了,时代变了,骨头的滋味也在变,就好像那篇著名的《芋老人传》中的书生一样,落拓时的书生,吃几块芋头,也如品上味,等到位居高位,山珍海味都吃厌了,那芋头就远不如从前好吃了。其实芋头还是从前的芋头,只不过,位置变了,胃口也跟着变,时势使之然也。

西南地区的乡下——尤其山高林深的山区——是有做腊骨头的传统的。宰杀年猪时,上等的精肉都划成了条状,或是送到市场上出售,或是馈赠亲朋好友以及地方领导。余下些肠肠肚肚和零乱的骨头骨架,便用一口夏秋时腌盐菜的陶制水缸胡乱盛了,加入大量的盐汁。如此渍泡十来天后取出来,一件件地用棕叶搓成的绳子拴好,一长溜挂在厨房的土灶上方。与臃肿的猪肚猪肺相比,腊骨头便因苗条而显得格外修长。在接受了一日三餐做饭时跳出灶堂的烟火熏烤半个月之后,这腊骨头算是功德圆满了。此时取下来洗净,与豌豆或是海带之类适宜做汤的物什以文火慢炖,至多半小时,厨房里便漾出一股由浅到深,由淡变浓,由近及远的香味。这香味和腊肉不同,如果说腊肉的香味是散漫的,那么腊骨头的香味则是紧凑的;如果说腊肉的香味带有某种程度的油腻和粗糙,那么腊骨头的香味则在油腻之外,别有一种一丝不苟的醇香。打个比方吧,倘若腊肉的香味是青年时代的血气方刚,那么腊骨头的香味则是历尽沧桑,别有一番需要细品慢尝才能感觉得出的中年的智慧。

我以为,腊骨头滋味之美颇类螃蟹——倘若螃蟹也像鲤鱼一样,肉多而肥,无须双手像绣花似的慢挑细剔,还有人把它视为人间至味吗?恐怕没有。同理,腊骨头肉少,往往忙碌半天,也仅可敷衍半嘴,唯其如此,腊骨头的香味才更是一种欲速则不达的深层次诱惑。所以,在没有食蟹传统的四川乡下,有资格在饭桌上慢慢喝酒的父亲们的下酒菜,倘是丰年的话,往往就是一根只能看到一些肉的“遗址”,须得用十倍的细心和百倍的耐心才能啃到一点肉渣渣的腊骨头。有一回,邻居小孩来串门,母亲顺手给了他一根连肉的“遗址”也基本不可考的腊骨头。谁知第二天下午,我在院子里遇到这小孩时,他手里还拿着那只孤苦伶仃的腊骨头,继续锲而不舍地啃那些根本就不存在的肉,恍如一位含辛茹苦的母亲,明知道儿子不成器,却依然巴心巴肝地盼着他有朝一日衣锦还乡,光宗耀祖。

戴着比啤酒瓶底还厚的方框黑眼镜的营养学家们考证说,骨头含有丰富的钙,因此多吃骨头,对补钙大有裨益,尤其老人和小孩。古人说:“仓廪实而知礼仪”,今人说肚子吃得饱了,就想吃得营养些,因此专营骨头菜系的餐馆,于今也渐有星火燎原之势。可能是制作比较麻烦吧,童年时啃过的那种用火熏过的腊骨头比较少见,大多是用骨头做成的各种汤。比如我曾光顾过的一家,小姐介绍说,单是骨头汤,即有萝卜骨头汤、西红柿骨头汤、海带骨头汤、甲鱼骨头汤、酸菜骨头汤——总之,各种我们可能想得到的甚至可能想不到的东西,无不可以和骨头连袂上演一台美食计。骨头汤之外,尚有各种骨头干锅——与骨头汤锅相比,干锅显然香一些,鲜一些,也辣一些,充分展示了《华阳国志》所说的蜀人“尚滋味,好辛香”的悠久传统。不过,在我看来,骨头汤锅其实要比骨头干锅更值一品——尤其是滴水成冰的冬天,一锅热气腾腾的骨头汤放在桌上,不用吃,仅是看一眼,就已经能感觉得到食物的温暖和力量了。

一个很有趣的情景是,一般说来,在装修精美,收费当然也水涨船高的高档餐馆,食客们大多是有礼有节的,人人都在努力维护自己的君子或淑女形象,嚼不出声,食不用手,唯有经营骨头菜系的餐馆里,人人都得戴了塑料手套,捏着老大一根骨头往嘴里送,其时,就连最注意形象的美女们也顾不得横在面前的骨头往往会不小心扫到她们粉嫩的腮帮子了。所以说,啃骨头其实不仅是在品美食,其实也是在看平日里不得不套上礼仪面具,现在终于可以稍微放松一下的都市白领的真面目了。唯独很令聂老我不爽的是,那些用来戴在手上,以免骨头污手的塑料手套,常常让人不快地联想起外科医生给患者检查一些有碍观瞻的部位时的情景。

成都最好吃的骨头,不是那几家装修相对较好的中档菜馆,而是一家街边小店。有一日,我打那条“无名鼠街”路过,偶然瞥见破败的店门前,不少食客正对着一锅热腾腾的骨头汤吃得兴高采烈而又正义凛然,再看东倒西歪的店门上,用劣质毛笔写了几个如同蟹迹的字:骨头汤。见贤思齐,见美味思吃饭,于是进门落座,要了一锅萝卜骨头汤。骨头之美自不用提,便是那作为骨头属下的萝卜,也算得滋味悠长。骨头啃完,要一碗米饭,用骨头汤泡了,再就一小碟酱萝卜,食物给人类带来的幸福竟如此简洁而直抵心灵。

然而,令人纳罕而且伤心的是,到滇南出差一月余回到成都,怀念起那家做骨头汤的破店,再去时,破店竟然荡然无存,只见几只巨大的挖掘机旁若无人地正干得欢,原来,那破店早在拆迁之例。站在曾有过一餐之缘的破店废墟前,不禁怅然。看来,有许多美好的东西就这样如同惊鸿一瞥掠过了我们的人生,等我们想要再次寻觅时,那已经是“事如春梦了无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