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恶知所谓神哉!夫神也,妙万物而为言者也,亦超万物而为言者也。阴之与阳是曰两端,两端者即两物也。精气载心而为身,是身也固身也,因耳目口鼻、四肢百骸而具备焉者也;
灵知宰身而为心,是心也亦身也,亦耳目口鼻、四肢百骸而具备焉者也。精气之身,显于昼之所为;心知之身,形于夜之所梦。……是分之因阴阳互异,合之则一神所为,所以属阴者则曰阴神,属阳者则曰阳神。是神也者,浑融乎阴阳之内,交际乎身心之间,而充溢弥漫乎宇宙乾坤之外,所谓无在而无不在者也。惟圣人与之合德,故身不徒身,而心以灵乎其身;心不徒心,而身以妙乎其心。是谓阴阳不测,而为圣不可知之神人矣。或者憬然悟曰:孔夫子之从心所欲不逾矩,孟夫子之存心养性以事天,是诚阴阳合德而神之乎其为心也哉!亦神之乎其为身也哉!这段话涉及诸多问题。首先令人注意的是,近溪从身与心这一视角出发,对于“精气载心而为身”,“灵知宰身而为心”这一传统观点,作了诠释转换:灵知宰身之心“亦身也”。这是说,身既为精气为物之身,亦为“心知之身”。而“神”则是处于阴阳、身心之间的一种神妙不测的功能作用。圣人能“与之合德”,故能做到“身不徒身”,“心不徒心”,“心以灵乎其身”,“身以妙乎其心”。比如,孔孟便能达到“身心灵妙”、“形神俱妙”的境界,此即所谓“阴阳合德而神之乎其为心也哉”! 亦即所谓“心不徒心”、“身不徒身”,达到了“妙万物”而又“超万物”的神化境界。尤为引人注目的是,“灵知宰身而为心”这一说法,所谓“灵知”或“心知”,含指良知或心体。而“心知之身”这一概念则意谓良知心体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转化为“身”。具体说来,此“身”字不是指真实存在的、与心灵相对而言的肉体之身,而是在灵魂不灭的意义上,心知可以化作灵魂或神灵的载体(详见后述)。
由上可见,近溪对于“身止是形,心乃是神”这一视身体只具负面意义的“形拙”观是反对的,他认为从“生化”与“凝结”的过程来看,天有天之身心,人亦有人之身心,彼此之间是浑融相通的。天以人物为身,又以生物为心;人以天地为身,又以天地之心为心。在此意义上,可以说“身心灵妙”、“形神俱妙”。应当说,这一观点对传统的“天人合一”观作了更深层次的开拓和发展,“天人合一”不再是只具有宇宙论意义上的存在模式,更是人身存在的基本方式,具体地表现为“身心合一”、“身心灵妙”。进而言之,“身心灵妙”更是人类的一种精神境界。
二 身心不离
众所周知,“心者,身之主宰”,这是宋明儒学的诠释传统中对“身心”问题的一个经典表述,无论是朱子还是阳明,在这一点上并无分歧。近溪也说“盖心者,身之灵明,则主宰于一腔之中”,如果“心知不妙,则神明不显。于是形与天隔、性与命离,而圣不可希矣”。这里“心知”盖谓心之灵明、心体良知。从价值层面看,心体或心知要优越于身体或形体。因此,把握心知是实现“形与天”、“性与命”相即不离、圆融合一的关键。在近溪看来,与心相对的身体在“尽心”、“存心”等一套为学工夫的程序当中并不具有首出的地位。然而,“尽心”工夫须紧扣身心问题来讲,近溪指出:
或又问“尽心”一章,说有不同,何如?罗子曰:“此章之说,如阳明先生极于初学助长精神,然孟夫子口气似觉未妥。
如晦庵先生虽得孟夫子口气,然分拆又觉稍多层节。某窃敢作一譬喻,谓其初二条,似一泓春水,其终条则似一片寒冰也。
盖心性密藏,微妙深远,其研穷精微,而知之真者,则是水影天光,空澄浩渺,而了无底止也。至于心性涵育,生化圆通,其因依顺适,而养之完者,则又是波流畔岸,宛曲萦回,而了无窒滞也。如此以知,如此以养,则心之与性、人之与天,极是活活泼泼、浑浑融融矣。然知彻于天,则愈深而愈微;养彻于天,则益纯而益泯。是即性之浮游渺漠,不至寒冰,何从坚定?故吾此身,即心性之坚冰也……”首先近溪认为,阳明对“尽心”章的解释虽颇有益于初学者,然而与孟子之口气似有未合。相比之下,朱子的解释虽能得孟子之口气,然其分析又嫌过于繁复。要之,近溪颇为自信,他相信自己对孟子的理解最为恰当。他的理解是,“心之与性”、“人之与天”,最终的归结点在于人之此身,所谓“故吾此身,即心性之坚冰也”,盖谓此意。“坚冰”无非是一种比喻,意思是说,人之此身是心性最终凝结、落实之处。心性如果只是一片汪洋之水、浮游不定,则无法坚固凝结,亦即无法“坚定”,而“身”却正是心性得以“坚定”的那一块“寒冰”———一块坚实的落脚之地。总之,近溪想要强调的是,不能就心性论心性,还必须从“身”的角度来审视“心之与性”的相互关系,心性之“活活泼泼、浑浑融融”最终必将通过此身得以表现。
然而,人又“何以是人”?除了人身以外,还有人心在起着主宰作用。近溪指出:一方面人心存在于人身之中,心之义理须由身体才能表现发露;另一方面,人而无心便意味着身体的死亡。从本来意义上说,人身与人心“原不相离”,人所从事的“学问”,也就是要做到“心不违仁”而已。其曰:
何以是人?盖人身耳目口鼻,皆以此心在其中,乃生活妙应。生活妙应,非仁如何?其生活妙应,必有节次分辨,即是心之义而所由以发用之路也。惟人心在人身,如此要紧,则心失而身即死人矣。此所以为可哀也。人身与仁心,原不相离,则人能从事于学问,而心即不违仁矣。
盖人之为人,其体实有两件。一件是吾人此个身子,有耳有目、有鼻有口、有手有足,此都是从父精母血凝聚而成,自内而外,只是一具骨肉而已。殊不知其中原有一件灵物,圆融活泼、变化妙用,在耳知听、在目知视、在鼻知臭、在口知味、在手足知持行,而统会于方寸,空空洞洞、明明晓晓,名之为心也。
这两段话都是解释“何以是人”的问题。答案是:构成“人”的基本要素就是身体和心灵,只此“两件”而已。身是父母所给的血气肉体之身,心在身中而身是心之载体;心是身之灵物,圆融活泼、灵活妙应。然此心非肉体意义上的心脏之心,而是“统会于方寸(即心脏)”之中的心之精神,它具有“空空洞洞”而又“明明晓晓”的特征,显然,这是指人的心灵意识。要之,从人的结构关系而言,身心“原不相离”。可以说,这是近溪对身心关系的基本界定。
关于身心关系,近溪借用孟子的一对术语,称心为“大体”、身为“小体”,并指出:“从其小则为小人,从其大则为大人。”这也符合近溪强调的为学工夫“只专在‘尽心’二字”的基本思路。与此同时,近溪又把身体喻作“心性之坚冰”,其云:“故吾此身,既心性之坚冰。若善知善养,以显著修为,使心运乎身、身体乎性,亦即冱寒之水而凝成冰也。”这是说,身既是心性之坚冰,还须善于修养,要做到“心运乎身、身体乎性”,就能实现合一。犹如水之与冰,其状虽异,其体则一,彼此互为存在之条件。不仅如此,如能通过养身以达到“通天”、“奉天”的地步,“久久而身斯可以同天;同天则无始无终,我命在我,而寿夭更何足言也哉?”换言之,身体亦能与“天”相通,此即所谓“我命在我”,从而超越生死、与天同寿。当然,近溪此说的立意所指与道教不同,其谓身“可以同天”,并不意味着长生不死,而是指一种精神生命的价值实现,意味着“物我同仁”、“天人合一”、“万物一体”之精神境界的实现。同样是身心“原不相离”或“身心合一”,在道教理论特别是内丹理论中,可以是指向练气化神、结成圣丹的一种标志,然在近溪那里,则是指个体生命之道德价值的实现,是达到“知天”、“事天”之精神境界的一种标志。故在近溪看来,“养身”与“养天”乃至于“通天”并非不可转换。
虽然从人体的结构看,“心在身中”,心是身体构造的一部分,而心只有“方寸”之大,身则可以达到“七尺”,就此而言,身大心小。但重要的是,从生命价值的角度看,其实却是“心大身小”,心是“大体”,身是“小体”。因此,是“心以宰身”还是“心以从身”,就将成为是“气质化为天命”还是“天命沦为气质”的决定因素。近溪指出:
识其心以宰身,则气质不皆化而为天命耶?昧其心以从身,则天命不皆化而为气质耶?心以宰身,则万善皆从心生,虽谓天命皆善,无不可也;心以从身,则众恶皆从身造,虽谓气质乃有不皆善,亦无不可也。故天地能生人以气质,而不能使气质必归天命。总之,在近溪的身心理论当中,可以看到身与心在原初意义上是不相分离的,身心原本是合一的。所谓“身心灵妙”、“形神俱妙”,即含此义。但就身心结构而言,身与心毕竟有对应关系,心对身是主宰,身对心而言是载体。举例来说,耳目口鼻是身,所以能视听言动者则取决于心。基于这一认识,是“心以宰身”还是反过来“心以从身”,就将意味着身心能否达到理想状态,也是决定人心之善恶走向的关键。可见,身体在近溪那里,存在着极不稳定的因素,仍是需要不断加以改造的对象。就此而言,其身体观仍有传统的形拙观念的色彩。但须注意的是,构成身体的要素———气质虽被视作有走向恶的可能,然而近溪又坚持认为身体或气质之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恶”,恶只是一种后天的人为现象,是放弃心灵对身之主宰而一味盲从于身的结果而已。从根本上说,身体或气质决不是可有可无、应当抛弃的东西,原初由“父精母血”凝结而成的身体以及同时带来的气质,其本身是了无分别的,本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这里的观点涉及对孟子的“形色天性”等命题的理解,以下我们将进入对这些问题的讨论。
三 形色与天性
“形色”与“天性”这对概念出自《孟子·尽心上》:“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历来对此的解释,歧义纷出。与此相关的还有告子的一组命题:“食色性也”,“生之谓性”(《孟子·告子上》),同样也令后世学者为之颇费言词。朱子便曾表示程明道的解释“‘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非常费解。朱子认为告子的思想实质是“以知觉运动为性”,但是“孟子当时辨得不恁地平铺,就他蔽处拨启他;却一向穷诘他,止从那一角头攻将去,所以如今难理会。若要解,煞用添语言”。何谓“添言语”?朱子认为须添一“理”字,庶可讲得通:“生之谓性,生之理谓性。”显然,这是一种“添言语”的解释方法,与近溪主张“得口气”的解释方法略有不同,详见后述。
朱子对“形色天性”的理解是:“人之有形有色,无不各有自然之理,所谓天性也。”意谓非“形色”本身,而是“形色”中之“理”才可谓是“天性”。不用说,在朱子哲学的义理系统中,“形色”相当于“气质之性”,“天性”则等同于“天命之性”。依此思路,故“形色”不能直接等同于“天性”。若依孟子原文,“形色天性”则是一种定义式的判断,其中无须其他文字注入,其本身就可以理解为理由充分自足的命题。然而在朱子看来,如此则于孟子学之义理造成极大的伤害。理由有二:其一,对于“形色天性”及“生之谓性”,若不注入“理”字来转换解释,则完全有可能导致气质即天性、生即性的结论;其二,为了解决生与性之间的义理缠绕,应导入“气质之性”这一概念,唯有如此,庶可在义理上合理解释“形色天性”。那么,对于上述“添语言”的解释方法以及气质概念的导入,近溪又是如何看的呢?且看下文:
气质之说,主于诸儒而非始于诸儒也。“形色,天性也”,孟子固亦先言之也。且气质之在人身,呼吸往来而周流活泼者,气则为之。子今欲屏而去之,非惟不可屏,而实不能屏也。况天命之性,固专谓仁义礼智也已,然非气质生化呈露发挥,则五性何从而感通,四端何自而出见也耶?故维天之命,充塞流行,妙凝气质,诚不可掩,斯之谓天命之性,合虚与气而言之者也。是则无善而无不善,无不善而实无善。所谓赤子之心,
浑乎其天者也,孟子之道性善,则自其性无不善者言之。故知能爱敬,蔼然四端,而曰“乃若其情,则可为善”,盖谓性虽无善,而实无不善也。告子则自性之无善者言之,故杞柳湍水,柔顺活泼,而曰“生之谓性”,了无分别。若谓性虽无不善而实无善也。要之,圣贤垂世立教,贵在平等中庸,使上智者可以悟而入,中才者可以率而由。若如告子云性,则太落虚玄,何以率物?……此孟子所以深辨而力挽之,夫固未尽非之也。这段叙述包含了几层思想内涵。首先近溪指出“气质之说”始于孟子,即孟子“形色”概念;接着近溪强调“气质之在人身”,是构成人之生命的要素,不能也不可加以“屏而去之”,理由是天性非气质不能“呈露发挥”,若无气质,“五性”不能感通、“四端”无由发见。可以说,这是一种“形著体现”之观念,质言之,亦即“气以呈性”之观念。这一观念表述非常关键,由此还引发出“天机”与“嗜欲”、“天理”与“人欲”之关系如何重新界定等重大问题,这里暂不讨论。关于“气质之性”,近溪承认作为一个概念可以成立,但是这一概念的发明权在孟子而不在宋儒。他指出宋代以来有一个流行说法,以为“孟子只说得一边,须补以气质方备”,近溪表示决不敢苟同,因为气质一说乃是孟子的发明,依据便是“形色,天性也”。
问题是,如果说孟子的“形色”是指气质,那么为什么孟子又要猛烈抨击告子的“生之谓性”说? “生”字不也可以理解为气质吗?有人就此问题向近溪提了出来:“问:告子谓‘生之谓性’与‘食色,性也’,何为孟子不取?且极辨其非耶?”对此,近溪指出这是对孟子文本的严重误读,他说道:
学者读书,多心粗气浮,未曾详细理会,往往于圣贤语意不觉错过。即如告子此人,孟子极为爱敬,谓“能先我不动心”。夫不动心,是何等难事!况又先于孟子也耶!想其见性之学与孟子未达一间,且语意上少圆融,而非公都诸子之可概论也。今且道“生”之为言,在古先谓:“太上其德好生”、“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而“乾则大生,坤则广生”、“人之生也直”,“生”则何嫌于言哉?至孟子自道,则曰;“日夜所息,雨露之养,岂无萌蘖之生?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是皆以生言性也。…… “目之于色,口之于味,性也,有命焉”,是亦以食色言性也。岂生生为性,在古则可道,在今则不可道耶?
生与食色在己则可以语性,在人则不可以语性耶? 要之,“食色”一句不差,而差在仁义分内外,故辨亦止辨其义外,而未辨其谓食色也。若生之一言,则又告子最为透悟处,孟子心亦喜之而犹恐未彻也。
按照以上近溪所说,孟子不啻是告子的最大理解者。近溪认为,孟子对告子的批评只是集中在告子的“仁内义外”说,对于告子所揭示的“生”之一字,孟子不但没有指斥,反而“心亦喜之而犹恐未彻”。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从儒家经典及古代文献中可以找到大量文献依据,可以证明“生”之一言为古人所常道,亦为孟子所认可;另一原因则涉及近溪自己的“生生”观念,此一观念与“万物一体”
论有关,将在第六节再作专门讨论。应当看到,与朱子给出的告子形象大为不同,近溪所理解的告子成了孟子的盟友,其“生之一言”
简直就是令孟子也欢喜不已的普世真理。显然,近溪的这一判断应当是其思想立场的反映。
由于近溪的告子解释与传统之见相比几乎是颠覆性的,故而马上招致了人们的质疑:“先生说‘形色天性’一章,闻与众不同,何如?”对此,近溪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