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国学经典读本:淮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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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氾论训(1)

[题解]

所说的“氾(fàn)论”,即是广泛论说之意。高诱解题说:“博说世间古今得失,以道为化,大归于一。”本篇所谈圣人之道所说的“因时变而制适宜”、“随时而动静”等,包含着很强的辩正法,在此基础上,作者觉得“常故不可循”,“法与时变,礼与俗化”,既不厚古薄今,也不厚今薄古,强调“乘时应变”思想。圣人掌握上述“权变”的思想,故而可以管理好天下。作者觉得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由于评判的标准也是随时空改变着的,所说的“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也。古之所以为治者,今之所以为乱矣”。在选拔任命人才方面,作者也提倡“人有厚德,无问其小节”,提出了重大体、重发展的思想。

[原文]

古者有鍪而绻领以王天下者矣,其德生而不辱,予而不夺,天下不非其服,同怀其德。当此之时,阴阳和平,风雨时节,万物蕃息,乌鹊之巢可俯而探也,禽兽可羁而从也,岂必褒衣博带,句襟委章甫哉!

古者民泽处复穴,冬日则不胜霜雪雾露,夏日则不胜暑热蚊虻。圣人乃作为之筑土构木以为宫室,上栋下宇,以蔽风雨,以避寒暑,而百姓安之。伯余之初作衣也,緂麻索缕,手经指挂,其成犹网罗;后世为之机杼胜复以便其用,而民得以掩形御寒。

古者剡①耜而耕,摩蜃而耨,木钩而樵,抱甀而汲,民劳而利薄;后世为之耒耜耰锄,斧柯而樵,桔皋而汲,民逸而利多焉。

古者大川名谷冲绝道路,不通往来也,乃为窬木方版,以为舟航,散地势有无得相委输。乃为靻而超千里,肩荷负儋之勤也,而作为之揉轮建舆,驾马服牛,民以致远而不劳;为鸷禽猛兽之害伤人而无以禁御也,而作为之铸金锻铁,以为兵刃,猛兽不能为害。故民迫其难则求其便,因其患则造其备,人各以其所知,去其所害,就其所利。常故不可循,器械不可因也,则先王之法度有移易者矣。

古之制,婚礼不称主人,舜不告而娶,非礼也;立子以长,文王舍伯邑考而用武王,非制也;礼三十而娶,文王十五而生武王,非法也。夏后氏殡于阼阶之上,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殡于西阶之上,此礼之不同者也;有虞氏用瓦棺,夏后氏塈周,殷人用椁,周人墙置翣,此葬之不同者也;夏后氏祭于暗,殷人祭于阳,周人祭于日出以朝,此祭之不同者也;尧《大章》,舜《九韶》,禹《大夏》,汤《大濩》,周《武象》,此乐之不同者也。故五帝异道而德覆天下,三王殊事而名施后世,此皆因时变而制礼乐者,譬犹师旷之施瑟柱也,所推移上下者无寸尺之度,而靡不中音,故通于礼乐之情者能作,言有本主于中,而以知榘彟②之所周者也。

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死为之练冠,故有慈母之服;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末世之事,善则著之。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夫夏、商之衰也,不变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注释]

①剡(yǎn眼):锐利。使锐利,磨使锋利。②榘彟:规矩、法度。

[译文]

远古的时节,一度有戴着形似兜鍪的帽子,穿翻毛皮领衣服的君王而能管理好天下的,他的德政让百姓好好活着,而不是叫百姓没活路,让百姓获得财物而不是聚敛民财,故而,天下人并不讥笑他的服饰,而是都被他的恩德感化而顺从。在那时节,阴气、阳气平平和和,风雨按季节降临,万物繁衍成长,乌鸦、喜鹊在低处筑巢,没有人去损伤,禽兽驯服得能够用绳子系着牵着走,哪里必须得穿上宽大的衣服,系上宽腰带,衣着曲襟衣;戴着章甫帽呢!

古时百姓居住在水乡泽国,在堤岸悬崖上打洞栖身,冬天忍不了霜雪雾露的袭击,夏天熬不住暑热和蚊虻叮咬。圣人便为百姓筑土架术修成房屋,上有脊梁,下有屋檐,能遮风挡雨,躲避寒暑,民众故而住得安乐。伯余最初教人们制作衣裳的时节,搓麻绳,捻麻线,用手牵拉经线,靠手编结,做成的那种“衣裳”,如同捕捉鱼虾禽兽的罗网;后世发明了织布机,方便百姓用来织出布帛,故而百姓能够遮蔽身子,抵抗寒冷。

古代磨利石片当犁头耕田,磨快蚌蛤当锄头除草,用木镰刀打柴,抱着瓦瓶打水,百姓劳累而得利很少;后世发明耒耜耰锄翻田耕耘播种,制出斧头砍柴,发明桔皋取水,百姓劳动轻松而获利多。

古代大川深谷隔断交通,使人们不通往来,于是挖空大树,拼合木板,做成舟船簰筏,故而不同地理环境的人们可以互通有无。由于人们到千里之外全靠徒步行走,肩挑背驮非常辛苦,故而便揉木为轮,制造了车子,驾驭马,降服牛,使民众能够到达远方而不辛劳。由于凶禽猛兽伤害人类,没有方法阻止抵抗,便因此熔化金属,打制铁器,做成了兵刃,猛兽便不可以伤害百姓。故而民众在困难的逼迫下,便要求得生存的方便;被患祸所困扰,便要制造相应的防卫工具。人们各自靠着他们所具有的知识,去避免遇到的祸害,而靠近对他们有利的事情。故而固定的规则是不可以依循的,器械也不可以因循不变。那么先王的法度,也是能够变化的。

古时的礼制规定,儿女婚姻得由父母作主、媒人牵合,虞舜不报告父母就娶了娥皇和女英,这是不符合古礼的;确定嗣子要立长子,文王没立伯邑考而立伯邑考的弟弟武王为嗣子,这是不符合古制的;古礼规定男子三十岁才能娶妻,补过文王十五岁便生下了武王,这是不符合古法的。夏后氏时期的人死后将灵柩停放在堂屋的东阶上,殷朝人死后将灵柩停放在厅堂的楹柱之间,周朝人死后就将灵柩停放在西阶上,这是三代殡礼不同的地方;有虞氏时用瓦棺,夏后氏时用土棺,殷朝人用椁,周朝人柩车上还得修饰扇状的饰物,这是葬礼不同的地方;夏后氏时郊祭在黄昏举办,殷朝人在中午举办,周朝人在早晨举办,这是三代祭礼不同之处;尧帝时用《大章》,舜帝时用《九韶》,夏禹时用《大夏》,商汤时用《大濩》,武王时用《武象》,这些全是乐舞的不同。故而五帝管理天下的办法、制度各异,不过德泽都能遍及天下,三王管理政事的办法、制度各异,不过都能名扬后世,这都是由于他们能依据时势变化来制定礼乐,如同师旷调整瑟柱、上下移动时并没有尺度来衡量,却无不协和音律。故而通达礼乐情理的人便能制礼作乐,这是说他内心有一个谱,故而晓得如何才能协和法度。

鲁昭公有个奶妈,昭公很孝敬她,奶妈去世后,昭公破例为她守孝一年,之后就有了为奶妈服丧的礼法。阳国侯杀死了蓼侯,抢走了蓼侯的夫人,从这之后举行大飨祭典时废除了由夫人执豆的礼节。从这看来,先王的制度,不适合的就要废除;近代的治国方法,要是是好的,便继承发扬下去。礼乐从来就并非一成不变的。圣人制定礼乐,不过不受礼乐的限制。治国即使有常规,但一定以利民为根本;政教即使有常法,但一定以有效为最好。只要对百姓有利,就不必定要学习古制;只要适合真实情况,就不一定要遵从旧法。夏朝、商朝到了末世,桀纣没有更改古制导致灭亡了;夏、商、周三代刚兴起时,夏禹、商汤、周武王不因袭旧法但兴旺发达了。故而圣人的法度随时势而更改,礼仪随着习俗的不同而更改,衣服器械各自方便其实用,法令制度各自适应时宜。故而改变古法无可非议,因循守旧也不值得赞叹。

[原文]

百川异源,而皆归于海;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王道缺而《诗》作;周室废,礼义坏,而《春秋》作。《诗》、《春秋》,学之美者也,皆衰世之造也,儒者循之,以教导于世,岂若三代之盛哉?以《诗》、《春秋》为古之道而贵之,又有未作《诗》、《春秋》之时。夫道其缺也,不若道其全也。诵先王之《诗》、《书》,不若闻得其言;闻得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得其所以言者,言弗能言也。故道可道者,非常道也。

周公事文王也,行无专制,事无由己,身若不胜衣,言若不出口,有奉持于文王,洞洞属属,而将降不能,恐失之,可谓能子矣。武王崩,成王幼少,周公继文王之业,履天子之籍,听天下之政,平夷狄之乱,诛管蔡之罪,负扆而朝诸侯,诛赏制断,无所顾问,威动天地,声慑四海,可谓能武矣。成王既壮,周公属籍致政,北面委质而臣事之,请而后为,复而后行,无擅恣之志,无伐矜之色,可谓能臣矣。故一人之身而三变者,所以应时矣。何况乎君数易世,国数易君,人以其位达其好憎,以其威势供嗜欲,而欲以一行之礼、一定之法应时偶变,其不能中权亦明矣。

故圣人所由曰道,所为曰事。道犹金石,一调不更;事犹琴瑟,每弦改调。故法制礼义者,治人之具也,而非所以为治也。故仁以为经①,义以为纪,此万世不更者也。若乃人考其才而时省其用,虽日变可也。天下岂有常法哉?当于世事,得于人理,顺于天地,祥于鬼神,则可以正治矣。

[注释]

①经:常道,指常行的义理、法则。

[译文]

百川源头各不一样,但结果都汇归大海。百家学说事业各不相同,但都以治理天下为目的。“王道”残缺才出现了《诗》,周王室衰微、礼崩乐坏才有《春秋》出现。《诗》和《春秋》即使是学问中的上等,不过都是衰世的产物,儒家用它们来教导世人,哪里比得上用三代盛世的经验来教化世人?要是觉得《诗》、《春秋》讲述古代的道理而崇尚它们,那么还有比没出现《诗》和《春秋》更早的远古时代呢!与其称赞王道残缺时代出现的《诗》和《春秋》,不如称赞更早的王道完整的时节。与其诵读先王的《诗》、《书》,不如听他们的话语;听他们的话语,又不如知道他们话语的根据;而这些话语的根据,又是难以用话语表达的。故而说能够言传的道,不算是永恒的大道。

周公事奉文王,行为自己不专断,事情不由自己决断,身体紧张得如不能承受衣裳,嘴里紧张得如不能说话,对文王奉侍周到,他婉顺得如不能胜任大事,又恐失去,能够说是尽到为子之道。武王去世,成王年纪很小,周公继续文王的事业,脚踏天子之位,处置天下的政事,平定夷狄的叛乱,处罚管叔、蔡叔的大罪,依靠天子宫殿屏风立于王位,而受天下诸侯朝拜。诛杀赏罚,专制决断,毫无什么顾忌询问的。威风震动天地,声誉慑服四海,能够说是勇武果断了。成王已经成年,周公把权位归还成王,自己面朝北屈膝以臣礼事奉成王,每事必拜见后才去实施,再次禀告才接着去干,没有擅自、放恣的意愿,没有骄傲居功的神色,能够说是尽了臣子之道。如此一人之身而三次变化,所用来适合时势的转变。何况国君多次面临世道的更改,国家多次更改国君的情况呢?人君依靠他的地位;行其所好,达其所憎;用他的威势,满足自己的嗜欲要求。不过想用片面的礼节,依据一时而确定的法律,想来应付时势,适合变化,他们不能适合权变的要求也是很清楚的。

故而圣人所遵从的称为“道”,所行的称为“事”。“道”就如同金钟石磬一般,其声调是不改变的;所行之事就如琴瑟一样,每弦都能够改变声调。故而法制礼义,是统治百姓的工具,而不是作为治理的目的。故而用仁作为经,用义作为纪,这是万代也不会更改的。至于像用人考核他的能力,而依时察看他们的政绩,就算说每天有新的变化也是可以的,天下难道有什么固定不变的常规吗?同社会时事相合,适合人的常理,顺从天地变更,对鬼神和顺,那么就可以获得整治了。

[原文]

古者人醇、工庞、商朴、女重,是以政教易化,风俗易移也。今世德益衰,民俗益薄,欲以朴重之法,治既弊之民,是犹无镝衔橱策而御马也。昔者神农无制令而民从,唐虞有制令而无刑罚,夏后氏不负言,殷人誓,周人盟。逮至当今之世,忍訽而轻辱,贪得而寡羞,欲以神农之道治之,则其乱必矣。伯成子高辞为诸侯而耕,天下高之。今之时人,辞官而隐处,为乡邑之下,岂可同哉?古之兵,弓剑而已矣,槽矛无击,修戟无刺。晚世之兵,隆冲以攻,渠幨以守,连弩以射,销车以斗。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也。古之所以为治者,今之所以为乱矣。夫神农伏羲,不施赏罚而民不为非,然而立政者不能废法而治民;舜执干戚而服有苗,然而征伐者不能释甲兵而制强暴。由此观之,法度者,所以论民俗而节缓急也;器械者,因时变而制宜适也。

夫圣人作法而万物制焉,贤者立礼而不肖者拘焉。制法之民,不可与远举①;拘礼之人,不可使应变。耳不知清浊之分者,不可令调音;心不知治乱之源者,不可令制法。必有独闻之耳,独见之明,然后能擅道而行矣。夫殷变夏,周变殷,春秋变周,三代之礼不同,何古之从!大人作而弟子循。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今世之法籍与时变,礼义与俗易,为学者循先袭业,据籍守旧教,以为非此不治,是犹持方枘而周员凿也,欲得宜适致固焉,则难矣。

今儒墨者称三代、文武而弗行,是言其所不行也;非今时之世而弗改,是行真非也。称其所是,行其所非,是以尽日极虑而无益于治,劳形竭智而无补于主也。今夫图工好画鬼魅而憎图狗马者,何也?鬼魅不世出,而狗马可日见也。夫存危治乱,非智不能;道而先称古,虽愚有余。故不用之法,圣王弗行;不验之言,圣王弗听。

[注释]

①选举:远大的行为。

[译文]

古代的百姓淳朴,工匠厚实,商人纯朴,女子贞正。故而政令教化易于推行,风俗易于转变。如今世道德性一天天衰落,民众习俗愈加浅薄,要用质朴厚重的传统办法,管理已经道德败坏的民众,就如没有镝衔和鞭,而驾驭强悍的烈马一般。先前神农没有制度命令而民众听从,唐尧、虞舜有制度命令而没有刑罚,夏后氏不违反诺言,商人要发誓言,周人要用歃血结盟。等到现在的社会,能够忍受辱骂轻视侮辱,贪得无厌缺少羞耻,要用神农的办法处理民众,那么造成混乱是必定的了。尧时伯成子高拒绝出任诸侯而去耕田,天下人觉得他是高洁之士。如今的世人,辞去官职而去归隐,将会被乡间之人所鄙视。难道能与伯成子高一样吗?古时的兵器,仅仅是弓和剑罢了,木矛没有锋刃。晚世的兵器,高高的战车用来攻击城池,盾牌、车帷用来保卫,用连弩来射击,用销车来争斗。古时侵伐别的国家,不杀幼儿,不杀害白发老人。在古时是适合道义的,在现在会成为笑料。古时被看成光荣的举动,现在成为耻辱的事情。古代所用来处理国家的办法,现在变成造成混乱的缘故。神农和伏牺,不施加赏罚民众不会为非;不过后代的执政者不能废除法律管理民众;舜执干戚舞蹈而有苗顺服,不过当今的征伐者不能丢弃武器而制服强暴。从这儿能够看出,法令制度,是用来论定民间习俗节制缓急的;器物械用也是要依据时势的更改,制作适合社会需要的适当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