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整个宋代对大渡河之南的少数民族地区采取了一种低调态度,倒是事实。根源在于对民族关系问题患神经衰弱症的赵宋统治者,不可能正确对待和处理宋代杂乱纷繁的民族及民族关系问题。在西南,应当从唐朝与南诏政权的关系谈起。地处今云南及附近地区的南诏政权是唐王朝扶持起来的,统治者为“乌蛮”(今彝语支民族先民)。南诏国势力发展并一度膨胀,对唐朝统治构成威胁。唐代后期,南诏向川广一带发动了一系列掳掠战争,唐王朝不得不在从广西到四川的漫长战线上设防,耗资颇巨。公元868年,驻守在今广西桂林防御南诏侵扰的一支军队因久戍不得按规定归返内地而心生抱怨,终致发生兵变。几年之后,便爆发了席卷全国的黄巢大起义,彻底动摇了唐王朝的统治根基。宋代史家总结说,“唐亡于黄巢,而祸基于桂林”(《新唐书·南蛮传》),错误地把唐王朝覆亡之“基”归之于南诏对内地的侵扰,企图对南唐之后不久“白蛮”(今白族先民)建立起来的大理国地方政权采取“以大渡河为界,欲寇不能,欲臣不得”(《玉海》卷一五三)的政策,也是很自然的,南宋朝与西南民族的关系及其变化入宋以来,宋朝“吸取”唐朝覆亡的教训,大体以“不生事”为其行事原则,在西南地区推行一种相对温和的边疆民族政策。宋室南渡,疆土减少近半。面对新的政治、军事格局,南宋朝在延续北宋以来基本国策的同时,被迫作出相应的调整措施。其与西南少数民族的关系,也发生了一些新变化。一、羁縻政策的延续与变化
宋朝继承唐代以来对西南民族地区实行的“羁縻”政策,其中主导的,是唐宋两代所实行的羁縻州制度。但是,与唐代相比,宋代羁縻州发生了许多变化。宋朝既没有类似唐代那样整齐的羁縻州制度,也没有类似唐代的整体统计数目,诸书所载各地所属羁縻州数也不全同,但可以肯定的是总数已减少很多。仅就南宋朝而言,羁縻州的情况也与北宋时有大不同者。
入宋以来,部分羁縻州就已经名存实亡,史籍所记,或存古,或相承而已。神宗和徽宗时期,北宋朝先后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开边”活动,把原先一些实行间接统治的地区,纳入了直接统治的范围之内,羁縻州在许多地区已经不复存在。在某种程度上讲,史籍所载的宋代特别是南宋羁縻州是一个模糊而又扩大了的“虚像”,未能反映出南宋时期羁縻州存废的实际情况参见本书另文《宋代羁縻州“虚像”以及制度问题》。
南宋时,羁縻州尚存的地区主要有二处,一是夔州路黔州(治今重庆彭水)所属羁縻州,主要在今贵州地区,与南宋朝联系不是很多;另一处在广南西路中西部地区,即范成大所记的广西“蛮地”:
今郡县之外羁縻州洞,虽故皆蛮,地犹近省,民供税役,故不以蛮命之。过羁縻,则谓之化外真蛮矣。
又记云,当地羁縻州县“皆耕作省地,岁输税米于官。始时,国家规模宏远,以民官治理之,兵官镇压之,以诸峒财力养官军,以民丁备招集驱使。……比年不然,诸峒不供租赋,故无粮以养提举之兵”[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孔凡礼点校《范成大笔记六种》,中华书局2002年,第146页、138页。宋政府对羁縻州并没有一定的规范要求,与“蛮地”的亲疏关系大体依离境内郡县远近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南宋朝对西南民族的控制已较前更为松动。
所谓羁縻州一般有两个要点,一是受王朝官封,一是时有进贡。如南宋赵升《朝野类要》卷一《羁縻》所言:“荆、广、川峡,溪峒诸蛮及部落藩夷,受本朝官封,而时有进贡者,本朝悉为羁縻州。”如果用这两项或者是其中一项作为判断标准,宋代的羁縻州制度则是残缺不全的。反过来说,如果以被称为羁縻州的情况来看,这个标准就不能完全成立。
羁縻州制不是宋代羁縻政策的全部,宋代所谓的羁縻州有许多并未受官封,也并不进贡。相反,有许多部族首领既受官封,也要进贡,但并不实行“羁縻州”制度。例如,地处大渡河之南(今四川凉山州)称为“东蛮”的邛部、两林等部族,与宋朝政府的往来密切,按规定或三年、或五年一贡,朝廷赐予各级首领归德、归化将军或司戈等封号,然却并未以羁縻州视之。这是与羁縻州类似的“羁縻部落”形式,在夔州路黔州所属羁縻州地区也存在类似的状况。
这是值得注意的,无羁縻州不等于不实行“羁縻”统治,不过形式不同而已,羁縻州仅是宋代羁縻统治的形式之一,羁縻统治形式的多元化正是宋代边疆民族政策的一个特点。
二、“广马”贸易的突起
北宋时已在西南边境地区设立了若干互市场地,主要是马匹贸易,集中在四川、陕西一带,分别称为川马、秦马。就宋而言,其中不乏羁縻之意。熙宁七年(1074)熙河用兵,马道梗绝,宋政府不得不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寻找新的马源地,羁縻的意义已有所减弱。正如南宋孝宗时兵部侍郎陈弥作所言:“祖宗设互市之法,本以羁縻远人。初不藉马之为用,故驽骀下乘一切许之入中。”[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二三之三,乾道四年八月一日。四川制置使范成大上奏也说:
祖宗时,西北马多,不赖西南夷马为用。故止以为羁縻蛮夷之术,与今日事势不可[明]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四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3册3187页。“不可”疑为“不同”之误,或有佚字。
在宋代马政中,南宋广马贸易的异军突起,成为南宋朝与西南民族交往中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绍兴三年在邕州(治今广西南宁)设立买马司,“广马”成了宋朝政府马匹不可缺少的来源。亦如陆游《龙眠画马》诗中所咏:
国家一从失西陲,年年买马西南夷。
南宋“事势”的确与“祖宗时”已大不相同了。
北宋时广马购买数不详,南宋绍兴六年始定每岁“正额”为一千四百匹,随后的记载表明岁额一直为一千五百匹,但实际买马则往往超过此数,常年保持在两三千匹以上。由于来源不稳定,“广马”在数量上比较波动,最高的绍兴三十年达四千多匹,大体占宋政府年买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上下,规模虽不及川、秦二司,然于宋之军国大政不无少补。
“广马”贸易中,宋政府用以交换马匹的物品是多样的,“从蛮人所愿”。如周去非《岭外代答·经略司买马》言:产马之国“每冬以马叩边”,宋政府则:
岁拨本路上供钱、经制钱、盐钞钱,及廉州石康盐、成都府绵付经略司,为市马之费。经司以诸色钱买银,及回易他州金锦彩帛,尽往博易。
《宋会要辑稿·兵》二二之二九载知静江府方滋也言:
广西买发纲马,多是西南诸蕃、罗殿、自杞诸国蛮将马前来邕州横山寨,两平等量议定价直。从蛮人所愿,或用彩帛,或用盐、银等物,依彼处市价博易。
除钱银而外,实物主要是盐和锦类两种。宋徽宗大观年间制定的《横山寨买马格》规定:“每招马一百匹支盐一二百斤、彩一十匹,与招马人充入蛮开路结托人信。”[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二二之一九。以盐、彩开路,很能说明盐、彩的重要性。一些“山僚”也乘机收取马匹过路费,《岭外代答·僚俗》载:“诸蕃岁卖马于官,道其境,必要取货及盐、牛,否则梗马路,官亦以盐、彩和谢之。”《宋会要》载绍兴三年(1133)二月十五日,要求地方官员“劝诱穷乏之人,小贩盐彩入界就蛮人博易。若及两匹至三匹,即许逐旋赴官中卖”。四月,邕州进士昌悫陈献广西买马事,“乞指挥买马司,如差效用入蛮招马,许借官钱充买盐、彩”。绍兴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提举广西路买马司言,本司招马官黄光旼发过马共三千五百匹,“皆是自备盐、彩充信招到” [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二二之一七、一八、二四。也就是说,买马之本,一为银钱,一则为盐、彩等实物。
唐末樊绰《云南志》卷七《云南管内物产》记云南食盐产地最东者为安宁城(今安宁),元初《马可·波罗游记》也记押赤城(今昆明)“其地有盐井”。其东包括宋代的罗殿、自杞诸国以至广西西部,都是乏盐之地。故而寻购食盐对少数民族来说尤为重要,如提举广西路买马李预指出:
蕃蛮要盐,如川陕用茶,只是博易之物[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二二之二一,绍兴四年二月十九日。
如果说,川秦马以“茶马贸易”为其特色,“盐马贸易”则是广马贸易的最大特色。这里略举绍兴年间关于“广马”的几条史料,以见其“盐马贸易”的分量:
绍兴二年七月癸亥:“敕令广西经略司以盐博马。其后岁拨钦州盐二百万斤与之。”
绍兴三年二月辛卯:置买马司于宾州(治今广西宾阳)后,“仍命拨本路上供封椿内藏钱合二十七万缗、钦州盐二百万斤为买马费”。
绍兴七年胡待制(舜陟)为帅之后,岁中市马二千四百匹,“岁费黄金五镒、中金二百五十镒、锦四百端、绮四千匹、廉州盐二百万斤,而得马千五百匹”。
绍兴十九年十二月,“初,朝廷委广西帅臣即横山寨市马于罗殿、自杞、大理诸蛮,岁损金一百两,银五万两,锦二百匹,四千匹,及于廉州石康仓拨盐二百万斤,皆资博马之直,岁额一千五百匹,五尺为最高,价银一百两。”
绍兴二十一年二月丁未,“岁捐黄金五十镒、白金三百斤、锦二百、四千、廉州盐二百万斤。而得马千有五百匹,良马高五尺,率直中金五镒,官以是为差。”以上5条史料分别见: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六、卷六三,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广马》、熊克《中兴小纪》卷三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二。
应注意到,二百万斤不是一个恒定的数字,所拨也时有波动,此不赘。李心传案绍兴三年二月买马事说,“盐二百万斤约计二十四万缗。又有钱十七万缗,实计四十一万”[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三,绍兴三年二月辛卯。如此,则盐值已占当年所拨买马经费的近百分之六十,食盐在“广马”中所占的分量不可低估。
在“泸夷”地区(今四川泸州、宜宾地区),泸南民族与宋朝之间以“进马”为特征的市易成为常例。绍兴三年,泸南阿永部“蛮官及放马者九十三人”,“献马百有十二匹”,宋政府以高回值犒之,以致“岁用银帛四千余匹两,盐六千余斤”[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四,绍兴三年四月戊申。南宋其他地方如夔州路忠州(今重庆忠县)也曾贮有“博马盐”[宋]魏了翁:《鹤山集》卷八三《知南平军朝请江君埙墓志铭》。,然详情未尽可知。“蕃夷要盐”,最主要者则存在于广马贸易中。
马匹贸易带动了夷、汉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周去非《岭外代答·邕州横山寨博易场》载:
蛮马之来,他货亦至。蛮人所赍,麝香、胡羊、长鸣鸡、披毡、云南刀及诸药物,吾商贾所赍,锦缯、豹皮、文书及诸奇巧之物。
可以窥见,宋代“广马”在促进西南地区各民族的经济发展以及在南宋地区与西南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中,发挥了不可多得的作用,可说是功不可没。三、南宋朝与西南民族诸国(诸部)关系的发展与变化
宋代西南民族地区存在着许多独立或半独立的少数民族势力集团,可说是“政权”林立,或称国,或称部。主要有大理、自杞、罗殿、特磨等,他们与宋朝之间,若即若离,南宋时期仍然如此,但也有若干新变化。以下分述之。
1.与大理国的关系
大理国是宋代西南地区最大的少数民族政权,为云南白蛮大姓段氏于公元937年所建,公元1253年为蒙古军队所灭,大体与两宋相始终。熙宁九年(1076)遣使贡方物,开始与宋王朝有间断的联系。据《宋史》卷四八八《大理国传》载政和七年(1117)二月,大理遣进奉使李紫琮等至宋京师入贡,大理王段和誉受封为“大理国王”,但是此后“大理复不通于中国”。南宋朝与大理国之间的联系较少,且多与“广马”贸易相关,大理国与宋朝广西路并不直接接壤,交通常阻。《岭外代答·通道外夷》载:“大理欲以马至中国,而北阻自杞,南阻特磨。……自杞、特磨之间,有新路直指横山,不涉二国。”故而大理国也有时直接以马至横山寨要求互市。确切可考者,南宋朝与大理国之间直接交往主要有如下四次:
第一次,建炎四年(1130)广西募人入大理国招马。据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三载,当年广西提举峒丁李棫募效用董文等十二人入大理国善阐府(治今昆明),厚以盐、彩求市,得到大理王的赞许,“既而大理遣其臣张罗贤以千骑至横山寨,会棫罢归,事遂寝”。但据《宋会要》,绍兴三年四月,邕州进士昌悫因陈献广西买马事后被“差充广南西路买马司准备差使”,昌悫在谈到前事时说:前李棫派人至大理善阐府,得高姓知府的转申,“(大理)国王令备战马一千匹应付朝廷,先备马样五十匹,差人呈纳。若是中用,请差人使接上件马一千匹,差蕃官张罗坚(当即张罗贤)管押随效用至横山寨。时李棫减罢,只令买马官支还价钱。管设张罗坚,遣还本国”[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二二之一八。可见当年至横山寨的仅有五十匹“马样”。
第二次,绍兴三年(1133)十月,大理国请入贡且卖马。高宗谕大臣,“令卖马可也,进奉可勿许”,“但令帅臣边将偿其马直当价,则马当继至,庶可增诸将骑兵,不为无益也”[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五九。表明南宋政府只关心买马,防范心理仍强。
第三次,绍兴六年五月大理国以马至边要求收买。对此,提举广西路买马司报告说,“大理国有马一千余匹,随马六千余人,象三头,欲进发前来”,朝廷随即命广西帅臣“更切相度,无他意即令提举买马官多方措置收买”。六月四日,广西路经略司报告此事说:“招马效用谭昂去大理国招马,经及八年。至去年九月内,满甘国(按:今缅甸)王差摩诃菩俄托桑一行人,赍机密文字与大理国王具章表匣,内差王与诚、杨贤明等管押象一头、马五百匹随昂前来。”[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二二之二三,绍兴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一亦载此事,文略有异。 至是“八年”,则谭昂入大理国当在建炎三年。
第四次,在乾道九年(大理利贞二年,1173)冬,大理国人来横山寨卖马求汉典籍。《桂海虞衡志·大理》载:
忽有大理人李观音得、董六斤黑、张般若师等,率以三字为名,凡二十三人,至横山议市马。出一文书,字画略有法。大略所须《文选五臣注》、《五经广注》、《春秋后语》、《三史加注》、《都大本草广注》、《五藏论》、《大般若十六会序》及《初学记》、《张孟押韵》、《切韵》、《玉篇》、《集圣历百家书》之类,及须浮量钢器并碗、琉璃碗壶,及紫檀、沉香水、甘草、石决明、井泉石、蜜陀僧、香蛤、海蛤等药,称利贞二年十二月。
又言:“其人皆有礼仪。擎诵佛书,碧纸金银字相间。邕人得其《大悲经》,称为‘坦绰赵般若宗祈禳目疾而书’。坦绰、酋望、清平官,皆其官名也。邕守犒来者,厚以遣归。然南诏地极西南,当为西戎,尤迩蜀都,非桂帅所当镇抚。”据《宋史·兵志十二》载,李观音得等至横山寨时,知邕州姚恪盛陈金帛夸示之,乃约来年以马来。但所求诸书,姚恪却“不敢上闻”,仅厚遗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