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国与南宋朝之间,尽管由于宋朝方面的消极态度而往往有事而不果,但所反映出来的丰富的文化交流与影响,则远远超过了所谓广马贸易的一般意义。元初《大理行记》说大理地区的建筑、礼仪等,“其规模服色,动作云为,略本于汉”,如若旧说大理国“三百年不通中国”,显然也非正论。
2.与罗殿国的关系
史载西南“诸国”本不产马(应指战马),皆贩之于大理,故大理成为“广马”最主要的马源地。例如周去非《岭外代答·蛮马》说:
南方诸蛮马,皆出大理国,罗殿、自杞、特磨岁以马来,皆贩于大理者也。
但“大理马”本身,也不尽然是本地所产,《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广马》载云:“大理地连西戎,故多马。马虽互市于广西,其实犹西马也。”由上可见,主要在于宋朝的消极政策,大理段氏在政治上与宋王朝的关系确很稀疏,但西南民族地区与内地在经济文化上的交流,却是不能阻绝另据《南诏野史》载,嘉泰二年(1202),“入宋,取《大藏经》置五华楼,凡千四百六十五部”。淳祐四年(1244),大理高禾(和)迎战元兵败死;九年(1249),“宋遣使同来,致新经书,赐银百两,祭文一通,为禾(和)拒元兵战亡也”。《南诏野史》为明人倪辂集,这几条材料均有待证实。
南宋朝与大理国之间,分布有许多“小蕃”。张栻《静江府厅壁题名记》一文记广西路羁縻州时说:
其外则小蕃罗殿、自杞、特磨、白衣之属环之,其外则交趾、大理等国属焉[宋]张栻:《南轩集》卷一。
稍早于张栻任知静江府并广西经略安抚使的范成大在《桂海虞衡志》中这样说:
南江(按即右江)之外,稍有名称者,罗殿、自杞以国名,罗孔、特磨、白衣、九道以道名,此皆成聚落,地皆近南诏。
南诏即指大理国。这些“小蕃”也主要由于广马贸易的缘故,与南宋朝保持了较前为多的联系。
“罗殿”早在唐代后期已有活动的记载,以“昆明鬼主别帅”为王,又被称为“罗氏鬼国”,是彝族先民的一支。历五代至宋,绵延未衰,曾北向发展至宋潼川路之泸州一带。南宋时,主要由于其与广马贸易密切相关受到宋政府的重视。前面提到,绍兴三年春,即邕州置买马司提举,“市于罗殿、自杞、大理诸蛮”。这年八月二十七日,邕州靖远寨知寨官黄迥上言“蕃蛮将马中卖”事,谈到朝廷旧法于横山寨招买特磨道等蕃马,建议“增立格价,下措置买马司官差招马官前去罗殿国等处蕃蛮,别行招诱赴官收买”[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二二之一九。,得到朝廷首肯。
《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四六载绍兴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罗殿国贡名马方物,是日,知静江府吕愿忠言:罗殿国王罗部贡及西南蕃知矩州忠燕军节度使赵以盛入贡,进奉土产名马方物。诏令近上人赴阙,自余优与例物,令归本族”。第二年宋政府又规定了“罗殿国、小张蕃入贡”的礼仪问题。绍兴(1131-1162)后期,由于自杞等势力的崛起,罗殿在“广马”贸易中的地位逐渐退缩。洪遵于绍兴末年上《缴罗殿蕃进马指挥》认为,“今来罗殿蕃创乞贡马,于祖宗故事元未之有”,罗殿“逐年亦买马于横山,近与毗那国为仇,道路梗塞,遂由宜州”。洪遵反对在宜州接受罗殿马,认为那样会“贻无穷之弊”,陈言道:“只依广西经略司所陈,今后遇罗殿蕃马入界,如愿中卖,则令就邕州横山寨贸易。或系进贡,则须令赍祖宗以来所获告敕牌印之类辨验,即许照旧例从南平军入贡。所有前件录黄臣未敢书名,行下谨录奏闻。”洪遵于绍兴二十九年(1159)为中书舍人,在此任上另有《买马博易札子》,前文当与此大约同时。隆兴元年(1163)六月二十四日,知静江府方滋谈到广马时,说:“广西买发纲马,多是西南诸蕃罗殿、自杞诸国蛮将马前来邕州横山寨。”[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二二之二九。
在广马贸易中,罗殿不但与累那国为仇,也与自杞国争锋。《宋会要辑稿·兵》二三之七载乾道七年(1171)五月二十五日张维言:“据知南丹州莫延葚札子,乞为招买蕃马以报国恩。又备罗殿蕃罗乡贡等状,有出格马欲赴宜州中卖。”未得允诺。《岭外代答·宜州买马》谓“罗殿甚迩于邕,自杞实隔远焉”,二国为卖马事“数至争”,以至要求另在宜州卖马,说明在争取广马贸易的争斗中,罗殿已渐趋弱势。
3.与自杞的关系
“自杞”也是彝族先民的一支,北宋时未见记载,南宋时异军突起,势力的消长与“广马”息息相关,是以贩马立“国”的少数民族政权。《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广马》载,绍兴三年春,在邕州置买马司,“市于罗殿、自杞、大理诸蛮”,这是现今能见到的关于自杞的最早记载。《岭外代答·宜州买马》说:“绍兴三十一年,自杞与罗殿有争,乃由南丹径抵宜州城下,宜人峻拒不去。”宜州官员最后不得不答应自杞的卖马要求,“为之量买三纲”,与之约“后不许此来”而已。自杞、罗殿二国梗塞于宋朝与大理国之间,垄断了南宋的广马贸易,而二国之间又彼此争锋而发生纠纷。乾道九年(1173)三月,范成大赴广西任,至淳熙二年(1175)正月离任赴四川。在其任前后,正是自杞势力发展至极之时。范成大说:“自杞本小蛮,尤凶狡嗜利,其卖马于横山,少拂意,即拔刀向人,亦尝有所杀伤。邕管亦杀数蛮以相当,事乃已。”[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二八引《桂海虞衡志》。淳熙四年(1177),自杞一酋领甚至“持其国书”到邕州与宋地方官员交涉,提出“请以乾贞”为年号的要求。权知邕州吴儆兵庭相见,斥之云:
汝国本一小聚落,只因朝廷许汝岁来市马,今三十余年,每年所得银锦二十余万,汝国以此致富,若忘朝廷厚恩,辄敢妄有需求,定当申奏朝廷,绝汝来年卖马之路。
吴儆上奏其事,同时分析广西边地的形势说:“邕州化外诸国,如大理,如罗殿,如西南蕃,皆远小僻陋,各有安于无事。安南主少国危,幸臣用事,兄弟交兵,连年不解。惟是自杞一族,近年以来,国势力强盛,独雄于诸蛮。……异时为边患者,必此蛮也。”他指出:“蕃每岁横山所市马二千余匹,自杞马多至一千五百余匹,以是国益富,拓地数千里,服属化外诸蛮至羁縻州境上。”[宋]吴儆:《竹洲集》卷一《论邕州化外诸国》。 真是所谓一“国”障目,不见“大理”了。
自杞本不产马,全靠贩马起家,《岭外代答·宜州买马》云:
马产于大理国;大理国去宜州十五程尔。中有险阻,不得而通,故自杞、罗殿皆贩马于大理,而转卖于我者也。罗殿甚迩于邕,自杞实隔远焉。自杞人强悍,岁常以马假道而来,罗殿难之,故数至争。然自杞虽远于邕,而迩于宜,特隔南丹州而已。
宋朝地方政府对之已有莫可奈何之感。自杞以贩马致富,可以说是以贸易立“国”,具有很大的特殊性,至少在地方政权林立的宋代是独一无二的。在南宋时期,其势力在云贵地区仅次于大理而超出罗殿之上,值得予以充分重视。
4.与特磨等的关系
特磨道地处宋朝广西路到大理国之间,今云南东南部。司马光在记侬智高事时有言:“特磨西接大理,地多善马。”[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二四之二六。如前所揭熙宁十年(1077)十二月,朝廷允许“专委横山寨主监押招诱蛮人买特磨道等战马”。特磨道地区有“马”,早已知名一时。前面提到,大观年间制定了《横山寨买马格》,《宋会要辑稿·兵》二二之一九载:绍兴三年(1133)八月广西地方官员黄迥上言说,原立定等格已不适用,且言:“朝廷旧法,于本路邕州横山寨招买特磨道等蕃马,原立定等格,自四尺一寸至四尺七寸逐等,各立定价钱收买。只应付本路州军马军调习,备边缓急之用。”由上可见,北宋购买广马,主要对象就是特磨道。特磨大姓为侬氏,是壮族先民之一支系。对于加强西南民族与宋王朝的联系,开创“广马”贸易,特磨有着重要的贡献。
前言与罗殿为仇的“毗那”,唐代记作“比楼”《新唐书·南蛮传》和《旧唐书·地理志》均有载“比楼”事,文略有异。《岭外代答·宜州兼广西路兵马都监》说:“(生蛮)其外,又有罗殿、毗那大蛮,皆有径路直抵宜之境上。”《桂海虞衡志·蛮马》也云:“(蛮马)出西南诸蕃,多自毗那、自杞等国来。”其称“大蛮”,敢与罗殿为仇,应该有过强盛的时期且在广马贸易中充当或一度充当了重要角色。毗那在明清时期也有记载,位于今黔西北地区,是彝族之一支系。另《岭外代答·蛮马》还言:“龙、罗、张、石、方五部蕃族,谓之浅蕃,亦产马。马乃大口,项软趾高,真驽骀尔。”不是“广马”的博易对象。至于另外一些“小蕃”如罗孔、谢蕃、藤番等,与宋朝的联系更是近乎缺载,只好略而不论了。
5.与“黎州诸蛮”的关系
黎州(治今四川汉源)地处大渡河北岸,其南不在宋朝的直接管辖范围之内,有所谓宋太祖“玉斧划界”的传说。《宋史·蛮夷传》将黎州之南诸部民族统称为“黎州诸蛮”,远至云南,其实他们大多与宋朝没有往来。与宋有往来的,主要是位居今凉山彝族自治州的“东蛮”两林、邛部等部。从北宋以来,东蛮一直与宋王朝保持着朝贡和封授关系,南宋时仍然如此,但记载已不再那么密集,应该是与南宋朝的联系减少之故。
“黎州边面”以外“黎州边面”以外指大渡河之南的少数民族地区,南宋枢密院官员李嘉谋语,《宋会要辑稿·蕃夷》五之五三。,包括邛部川在内的诸民族各部常与南宋地方政府发生冲突,或者是一些小的变乱事件,诸民族各部之间也不时发生争斗。但大抵皆通互市,奉职贡。虽或有边事,但没有什么大碍。东蛮诸部夹于南宋与大理国之间,依违不定。这种状况至南宋宁宗嘉定年间发生了变化,《文献通考》卷三三〇《两爨蛮》载: 宁宗嘉定九年,邛部川为云南所逼,折归云南。初,邛部鬼主部库与其亲族崖则内自攻。崖则结两林蛮为援,部库闻之惧,求救。云南喜其附己,遂起兵攻两林蛮,灭之。蛮族素忠顺,自国初以来,蔽遮云南之路,故云南与中国绝。及是,黎州失藩篱之蔽矣。
这是说,嘉定九年(1216),邛部鬼主部库与其亲族崖则自相攻击,崖则结两林为援,部库则向云南大理国求救。大理国乘机攻灭了两林蛮,邛部川则归附大理国,不再向宋纳贡称臣了。自此,以大渡河为界,南宋政府直接面对大理国的势力范围了。四、南宋后期联结“诸蛮”抗蒙的努力
南宋晚期,蒙古与宋朝在西南地区展开了长期的角逐。由于宋王朝与西南少数民族之间的联系不是很多,以致对蒙古军队从六盘山南下,迂回包抄宋朝的所谓“斡腹之谋”并不是了解得很清楚。自蒙古军队渡过金沙江攻打大理国时,宋朝方面也只得依靠派出的一些谍报人员在相邻地方探刺消息,十分被动。南宋广西帅臣李曾伯说,“边防所急,间谍为先”,而当地“为蛮徭所隔,种类不一,语言不通”,所以他数年以来,已屡派员前往罗殿、自杞、特磨道等地刺探军情。南宋朝廷曾探知“安南自有私年号,并大理年号”时,急忙要求“疾速体访以闻” [宋]李曾伯:《可斋续稿》后卷七。还说:“重赏招募有能识蛮路、晓蛮语之人,令其结约诸蛮,深入远探,以伺动息端的。”[宋]李曾伯:《可斋杂稿》卷一七《帅广条陈五事奏》。后来宋边将方大琼有《与广西蔡帅范》信曾言:“七八年前,有敌窥大理之说。”方大琼信写于“今春有传其(指蒙古军)入大理”之时,蒙古军队于宪宗三年(1253 ,宋宝祐元年)底攻破大理城,此信当写于1254 年。他在信中建议说:
自杞诸种好相仇斗,若有术以使之,用蛮攻敌,可使彼送死。要之,陡备严密,威声远畅,彼不敢动,上策也[清]汪森辑:《粤西文载》卷五四。 。
企图利用自杞国的力量来“以蛮攻敌”,以阻止蒙古军队的东进,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一招显然并没有取得多大的成效。
早在淳祐十年(1250)李曾伯上《帅广条陈五事奏》,就陈述了借助当地少数民族之力以防备蒙古军队的进攻的建议。他检讨了历来作为“先务”的两条边政的实施情况,这两点是,“一则曰辑约溪峒,二曰团结民丁”,进而提出了他面对“今时异而事不同”的策略。
“辑约溪峒”是对在间接统治下的“夷民”而言的,李曾伯前奏说历来不过是“捐濡沫之礼物,给借补之资贴,取名字作帐状,曰已令措置关险,纠集保守,其实相与羁縻而已”。结果是“稍有实作区画,即生猜疑。如融之步大岭、宜之陇栅,寨屋屡立,蛮徭即焚。前帅董槐侍郎固尝见于申请,亦以惹事端为虑”。他认为“官司辑约,使之不为我梗。谕令自保乡井,姑为篱落则可”,而“未可恃之”。防范与利用,正是一个问题的两面。
“团结民丁”是北宋以来即实行的在边州地区组织的沿边民丁组织,或在省地,或在溪峒,后者有时又称作“峒丁”。李曾伯说“往时边州纪纲修明,号令信服”,诸峒丁壮已“团结训练”,有良好的筹划。但后来的情况却变得糟糕:“向也输纳税米及钱以供提举官请俸,今皆失陷无复有之;向也首领至寨庭参,今率相抗礼,甚者反加漫骂矣。载思祖宗成规,百年羁縻以相安,比岁废坏之若此,积轻之势有自来矣。”这是宋政府自食其长期在边疆民族地区实行消极政策的苦果,也正是南宋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李曾伯认为:“必尽得其首领之心,然后可赖其丁壮之力。”建议要广泛“结约”各部首领,“或遗以银牌、盐、锦,或假以资帖名目,或与之结立盟誓,谕以无事则守险隘,有警则协力剿逐”。面对“时异而事不同”的新局,希望充分利用这股已经“团结”组织起来的力量来防备蒙古军队的“斡腹之谋”[宋]李曾伯:《可斋杂稿》卷一七《帅广条陈五事奏》。参见陈世松:《宋元之际的泸州》之“结约诸蛮”一节,重庆出版社,1985年,第58-63页。“斡腹之谋”是当时宋人中盛传的蒙古迂回包抄南宋的军事策谋,李曾伯此奏多次提到这一点。四川大学2008届毕业博士生石坚军以《蒙古“斡腹之谋”与南宋西南边防》为题,详解其旨。
蒙古军队在征服了云南少数民族各部之后,便着手向东进军。自杞国首当其冲,蒙古军队于宝祐六年(1258)秋季占领了自杞的主要领域。并在自杞之境造仓修路,并以此为基地,继续向前攻击。李曾伯于开庆元年(1259)六月上《奏边事及催调军马》,据间探人田进自路城(今广西田林潞城乡)的报告说:“敌寇兴兵打罗殿了,要分一项出莫大王路。”又据从利州(今广西田林利周乡)的报告说:“其敌人在自杞管下莫贾墟造方仓一百七十八座,及敌人攻打罗殿国,其国已拜降,及在自杞一带修路,阔一丈有余。”与宋朝长期保持较为密切联系的自杞、罗殿等部先后落入了蒙古军队手中。后来有自杞国人联络南宋方面,一为其“市马”事,二则向宋军方面报告蒙古军队的动向。开庆元年(1259)七月三日李曾伯上奏称,得到“自杞国王郍句并岑邈等公状”,言来春“市马之约”等事。此时国虽已破,流动性本来就很大的自杞统治者仍然有一定的实力,且念念不忘“市马”这项立国大政。七月二十一日李曾伯奏状称,“初四日得自杞蛮主传来报,敌兵拟在今月初九,缚牌渡都泥大江”[宋]李曾伯:《可斋续稿》后卷九。都泥江即南盘江,该奏指出:“若一渡都泥江,即是路城州,未免迫近横山之境。”据后来的记载,蒙古军队果然于当年七月渡过都泥江,八月攻下横山。
面对咄咄逼人的蒙古军队,南宋“结约诸蛮”的策略颇有“临时抱佛脚”之嫌,自然难以抗击蒙古军队的进攻了。南宋朝在风雨飘摇中疲于奔命,其与西南民族的关系也就走到了尽头。
(原载2008年10月召开的“中国南宋史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南宋定都临安(杭州)870周年纪念会”会议论文集,收入何忠礼主编《南宋史及南宋都城研究》,人民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