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乌蛮部落征服的泸州地区僚民还常被征发为“夷兵”,成为乌蛮部与宋王朝作战的前驱。元丰初年,乞弟“责存宝所许之赂”时,曾“率晏州夷六千余,攻戎州界及江安县诸夷”。元丰三年,乞弟又“率罗始兜六七千人众”与宋军抗衡[宋]李焘:《长编》卷三百三,元丰三年四月乙巳;卷三一一,元丰四年正月辛卯。这里的“晏州夷六千余”、“罗始兜六七千人众”,都是乌蛮乞弟部所辖的“夷兵”,实际上就是被征发的当地僚人。与乌蛮部所谓“蛮兵”相比,“夷兵”显然等级地位更为低下,这从宋朝政府的一则文告中得到反映。元丰四年八月,朝廷悬赏另一支乌蛮部落沙取部说:“如杀到乞弟以下蛮兵每级赏绢二十匹,夷兵十五匹。小首领三十匹,大首领六十匹。”[宋]李焘:《长编》卷三一五,元丰四年八月丙子。这也许同时说明,“夷兵”比“蛮兵”更容易对付,战斗力要弱一些。
乌蛮各部落之间发生战争以及其他纠纷是常有的事,宋代泸南乌蛮三部落同样如此。正是宋王朝采取“以夷攻夷”政策,利用乌蛮各部间的矛盾,才导致了乞弟部的迅速失势。宋王朝以重金收买了沙取,令其抚谕都掌等部,以期共同前往掩杀乞弟。同时,又“抚谕罗氏鬼主,不令应接乞弟”等。乞弟部受到几面夹攻,终致失土。事后,宋政府不但将归徕州送与罗氏鬼主辅永(仆夜)。且令沙取等“会合掩袭,所获夷户,令自为主”。夺取土地和奴隶的双重目的在这场宋政府导演的相互仇杀的丑剧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三、宋势力南进:“泸夷”僚人社会的解体
乌蛮势力在泸南向北发展、征服当地僚人的同时,中原王朝的统治势力却从北面向这个地区步步深入,隋唐以来,这种趋势日盛。隋朝先后置嘉州绥山县、资州龙水县、荣州和义县等,均为“招和夷僚”或“招抚生僚”所置。唐贞观十二年(638),曾“击反僚于壁州……虏男女万余口”。唐仪凤元年(676),“纳州僚反,敕黔州都督发兵讨之”。唐大中(847—860)末,昌、泸二州的葛僚造反,为地方当局镇压[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九五、二百二,《新唐书》卷二二二下《南蛮传》。唐初,今贵州地区的少数民族纷纷内附,东谢、南谢、牁柯等部酋领都先后来朝入贡。唐王朝还在西南民族地区设置大量的羁縻州,实行间接统治。
宋代继承了羁縻州制这一遗产,同时在泸南地区,不断强化和推进自己的封建统治势力。僚人族群既无力阻碍乌蛮部落的向北发展,更无法挡住宋王朝统治势力向南的强势进军,对于“泸夷”中的僚人来说,形势变得更为严峻了。大中祥符年间对“江安县蛮人”和“晏夷斗望”的镇压,庆历皇祐时对“淯井夷人”的攻讨,熙宁元丰间对“晏州六县夷”、纳溪“罗苟夷”以及乌蛮乞弟部的讨捕和追击,政和年间对卜漏之变的扫荡,无一不表现出宋王朝政府在这个地区咄咄逼人的气势。在原泸州所属羁縻州地,熙宁年间有南平军之设,大观年间建立了纯州、滋州,政和年间又有祥州的建立以及长宁军的升置《宋史》卷八九《地理志五》、《宋会要辑稿·蕃夷》五之三五。,都表现了宋王朝政府在泸州及邻近僚人地区的稳步前进。除了一些小范围内白勺聚居区外,泸州地区僚人的古老世界崩溃了、瓦解了。
在“泸夷”僚人聚居区域,“夷落”相望,互不相统。这种状况的形成与这里多丘陵,丘陵之间有许多小平原的地理形势有关。马克思曾经引述过一份关于印度的农村公社的报告说:“从地理上看,一个村落是一个包含几百或几千亩耕地和荒地的区域;从政治上看,它像一个小社团或小行政区。每个村落是,而且实际上常表现为一个分离的村社或共和国。”马克思:《致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三联书店,1957年。泸州僚人区与此颇有类似之处。明乎此,也许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有如此繁多的民族称谓。正因为如此,虽有过激烈的反抗斗争,但这里的僚人社会缺乏保卫自己的整体能力。虽然他们也有自己的代表人物,例如像奋起反抗的斗望、卜漏,献土纳地的得个祥、王募越等参见《宋史》卷八九《地理志五》。,但他们都不过是某个村落或者是某部落的首领。泸州及邻近地区的僚人羁縻州刺史以及政府任命的一些当地民族官员,也基本上是一些村落或部落的首领人物。虽称“土豪”,但并不一定有多大的势力。例如,长宁州刺史斗盖原不过为“黄土坎夷”,因报告“三里村夷人斗还等百五十人谋人寇”有功而得以授职”[宋]李焘:《长编》卷一八五,嘉祐二年二月己酉。另一名代表人物王募越(一作王募弱),“于大观三年内,将本族父祖已业田土,献纳朝廷归顺”。其地建为纯州,本人被任命为“修武郎、纯州南面管界同巡检”《宋会要辑稿·蕃夷》五之九八、五之三七。这些首领是世袭的,宋政府依其俗而治之。《长编》卷一四九载:庆历时谏官余靖言,戎泸二郡的羁縻州,“皆以土豪累世承袭为其刺史”。卷二四七又载,长宁州土刺史斗盖死后,后由其子斗辣承袭。政府仅在承袭时让其注册予以承认,并不直接干涉其内部事务,这本是唐宋羁縻州制的常规。再如:王募越死后其子王道华承,王道华之子、孙虽因故未袭职,淳熙时宋政府仍承认以王道华之嫡亲侄男王鉴承袭[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蕃夷》五之九八。
文献中常载宋代泸州地区的僚人有若干姓,如前面提到的有:晏州山外六姓、纳溪二十四姓、罗始党生界八姓、都掌十九姓等。这个“姓”,正是僚人的基层社会组织,血缘关系在各基层组织中起着重要作用。这个“姓”有时又写作“族”,如都掌十九族、罗始党族等。从宋元文献都记载了都掌分族十九的事实来看,这个基层社会组织有很大的稳定性。各“姓”首领世袭,各“姓”间经常进行血亲复仇等,构成泸州僚人地区社会基层组织的若干特征。
“泸夷”的僚人村落相当多,仅据汉文史料的记载,就至少有百个以上,这些村落的僚人大部分至迟到明代逐渐融合于汉族或其他民族之中。而在宋代,正是“泸夷”僚人社会发生剧变的一个关键时期。我们注意到,宋王朝势力在向泸州地区僚人推进的过程中,曾将归属其统治的僚人组织为“义军”。《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七《泸州长宁军胜兵夷义军》载:“元丰二年,遂命依黔州义军法,团结十九姓夷人三千八百九十五人为夷义军,凡年十八以上皆刺之。”又《长编》卷三五〇载:“元丰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安抚司奏,勾到罗始党生界八姓等,各愿团结编排,都共一万六千六百六十人,并随夷情团结为三十一指挥。罗始党生界八姓团结为八指挥,乞以归化义军为名;都党十九族团为八指挥,乞以顺化义军为名;长宁管下山前后九州等团为十五指挥,乞以怀化义军为名。”所谓“义军”为其壮年男子组成,团结为三十一指挥的“义军”应该基本上囊括了宋代泸州僚人的主要部分。再加上此前之夷义军,当年在籍者为20603人[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七《泸州长宁军胜兵夷义军》。泸州三部中,属“长宁管下山前后九州等团为十五指挥”的“怀化义军”,居住地分布在“山前后九州”之中,比较分散,正如《舆地纪胜》卷一六六“长宁军”中所说:“至如萨、定、巩、高、奉、浙六州,隔在山后,有远去五日程者。”更由于这里有“淯井牢盆之利”[宋]蒲果:《忠祐祠记》,载傅增湘辑《宋代蜀文辑存》卷一〇〇。香港龙门书店据1943年初版影印本,1971年。(下同),中原王朝势力的深入,远在唐宋之前。宋熙宁年间,有“夷人献长宁等十州地,隶泸州淯井监”[宋]李焘:《长编》卷二七一,熙宁八年十二月“是月”。政和年间,又在这一带设长宁军,牢固地掌握了“长宁管下山前后”的统治大权。因此,这里的僚人封建化进程较快,与汉民族的融合发展进程也较迅速,以致宋代以后不再呈集团性的面貌出现在历史舞台上。
另外两部,即“都党”和“罗始党”,由于宋王朝的统治势力未能深入其内部,故后来能长期保持相当的独立性。北宋政和年间,长宁军“夷人卜漏”结众反抗宋王朝的压迫政策,罗始党等初与卜漏相以为援,后因宋政府的威逼利诱,都掌、罗始党等先后转而助宋攻卜漏。事后宋政府准许他们将俘获的老小留作奴婢,受到奖励,力量得到加强,其社会组织也未受到破坏,故能长期自存于后世。且又发展,直至明代,经过与明王朝的严酷战争才最终覆灭。
四、一分为四的“泸夷”僚人社会
前面已经谈到,泸州地区僚人处在封建王朝和乌蛮部落两大势力的夹缝之中,它在民族关系史上所处的特殊地位是这个地区以至西南地区历史发展的产物。唐宋时期正是乌蛮势力在此区域膨胀的阶段,在北宋后期逐渐趋于稳定。唐朝政府在这个地区镇压僚民的反叛活动,设置羁縻州,但其社会组织和形态还未受到实质性的破坏。入宋以后,中原王朝统治势力步步深入,不但抑制了与之争锋的乌蛮势力的向北发展,而且使僚人族群受到全面的冲击日趋瓦解。北宋政和年间长宁军之设和对卜漏反叛的镇压,标志着王朝对此地僚人的羁縻统治的结束,除更小范围内的僚人部落(例如都掌)还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外,其他僚人族群逐渐都走上了封建化的道路。在北宋僚人社会解体的过程中,各种力量和矛盾交织在一起,泸州地区的僚人社会实际上被割裂为四:或归附于宋王朝,或在乌蛮部落的统治之下,或成为“两属夷人”,或散居独处,两不相依。这在民族发展和融合史上颇具代表性和特殊性。
归附宋王朝统治并交纳税赋的夷人被称为“熟夷”。北宋期间,无论是在动或安定之时,常常有不少僚人村落献土纳地,成为宋朝政府的臣民,例如,《长编》卷二九四载:元丰元年宋军在镇压“罗胡苟姓作过夷贼”后,朝廷令各“打誓归业”,被承认为“熟夷”。“熟夷”有深浅之分,所上税赋亦不同。《宋会要辑稿》所记的罗个牟村,原在乌蛮统治之下,熙宁七年(1074)转而投靠宋政府,“梓州路转运司言……罗个牟村夷,熙宁七年后方量纳官税,不同省地熟夷交纳二税役钱。诏:‘罗个牟村夷,既纳税赋,即是省地熟户,见在图籍,并系熟夷。’”[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蕃夷》五之二七。可见有的“熟夷”已纳二税,实与汉人无异。南宋杜柬之所谓“大抵施、黔、泸、戎一带,羁縻熟矣”[宋]杜柬之:《上夔漕费达可论调田军书》,载《宋代蜀文辑存》卷九九。正说明宋朝政府逐步把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纳入自己直接统治之下,而“熟夷”则逐渐成为封建王朝统治下的编户齐民,最终与汉民族融为一体。《永乐大典》曾记泸州之怀德镇,“旧名落来镇,宣和三年安抚司状奏,据落来市乡老称,落来镇初因落来夷人落来归明于本镇住,遂呼镇市为落来,乞改换,得旨,落来镇改为怀德镇”《永乐大典》卷二二一七“泸州”。镇名之改,自然与“落来夷人”的汉化不无关系。宋代泸州地区可寻其名的上百个僚人村落,后来绝大部分均不复存在,它们应该都经历了从“生夷”到“熟夷”,再到与汉族完全融合的渐化过程。
事实上,当地僚民归附宋王朝的统治并非那么自愿,宋朝政府每以武力镇压相威胁。元丰元年宋军镇压罗苟夷、八姓夷族等时,朝廷下令,此行“务在殄灭自来屈强村囤。俟贼众痛惩翦戮,惮威亡命,即许自新。如有军马未至以前请降村囤,即令点集强壮,自备器杖,随大军讨贼,或勾集不从,即除老小妇女外,尽杀之”。强迫归依宋军的僚人被“点集族下胜兵丁壮,为大军先驱”[宋]李焘:《长编》卷二九〇,元丰元年七月甲戌;卷三〇五,元丰三年六月壬子。由此可见,封建王朝势力在泸州僚人地区的武力推进,是以牺牲僚人的民族意愿为代价的。
部分僚人则在乌蛮部落的统治之下。唐宋时期乌蛮势力在泸州地区的发展,“掠有生夷自立”。在乌蛮部落统治下的僚人须定期向征服者交纳税赋,还得派出自己的子弟成为乌蛮部落之下的“夷兵”,战争则为其前驱。需要指出的是,乌蛮在泸州地区的统治是不稳固的,虽一度逼近长江两岸,但元丰之后其势力已被迫收缩至纳溪和南广两河上游地带,至南宋及元、明,彝族先民在此地的聚居区没有大的变动。
值得注意的是当地的“两属夷人”。他们处在宋王朝地方政府和乌蛮部落之间,外接生界乌蛮,内连戎、泸州州县,实际上处于南北两大势力的共管之下。在和平时期,他们对双方都承担一定的义务,在战争年月,则成为双方竭力威迫、争取以为己助的对象。宋军攻讨乞弟时,“先谕两属亦户,并令安居,如愿随军讨贼亦听”。又下令“旁近蛮族或两属蛮,如能斩获乞弟首,若愿归徕州即与本州刺史,……榜于夷人出入要路,及遣招安将等深入夷界晓告之”[宋]李焘:《长编》卷三〇四,元丰三年五月甲申、丙戌。《宋会要辑稿》所谓“泸州淯井监有两界夷人,散居山谷”[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二七之三六。,即是此类僚民。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记与“泸夷”紧邻的马湖地区,有“胡盐、黎溪、平夷三村,两输汉蛮之税,谓之两属税户”。在民族势力对峙严重的宋代,两属现象存在比较普遍,北方与契丹之间的两属户人所熟知,但南方同样性质的“两属夷人”却较少为人注意。
与“熟夷”相对,有称为“生夷”者。部分“生夷”被乌蛮部落征服,已见前述。部分“生夷”则是两不相依的僚人。这部分“生夷”的生活同样动荡不宁,特别在战争期间更是受到磨难。例如,韩存宝在平定泸州附近的罗苟夷后,“乌蛮道路荡然无复控制,又失给赏物,”于是“甫望个恕子乞弟领兵仇杀生界夷人”[宋]李焘:《长编》卷二九五,元丰元年十二月丁卯。,这些“生夷”成了宋王朝与乌蛮两种势力斗争的替罪羊和直接受害者。宋政府在镇压卜漏时,对僚人进行了大规模的屠杀,又将“妇女老幼一万余人,悉纵而驱之山岩阻居”[宋]杨仲良:《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四一《讨卜漏》。这一万多妇女老幼被迫居住在山野险阻之地,实际上也成了两不相依的“生夷”。寇瑊率兵攻斗望时,“招安近界夷族”,其中有“生南八姓诸团”[宋]李焘:《长编》卷八一,大中祥符六年七月乙未、十二月壬午。,就是此类“生夷”。在宋王朝与“泸夷”的战争中,招附“生界夷人”或“生夷”的记载不止一处,应即有相当部分是属于两不相依的僚民。
泸州地区的僚民被割裂为四,是在特殊的历史状况下形成的。北边的宋朝政府和南边的乌蛮诸部两大势力为争夺在中间地带的“僚民”,在这个地区展开了长时间争战,随着他们之间力量的彼此消长,僚民们依违不定,处境艰难,总的趋势则是逐渐走向与其他民族(主要是汉民)的融合。
五、宋王朝与“泸夷”的经济关系
今四川宜宾沿江至泸州以南地区,地形以深丘为主,丘陵之间有许多小平原,南广河、长宁河、永宁河、赤水河等长江支流由南而北注入大江,热量和雨量丰沛,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散居此地山谷平原的僚人是一个以农耕为主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