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诗镜铨》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即所有的研究,无论是注释、解说,还是评论,都符合杜甫的原意。杜诗研究历来存在一个大问题,就是有太多的穿凿附会。后代的研究虽然革去前代的一些穿凿附会,但又重新陷入新的穿凿附会。清代的杜甫学仍有不少穿凿附会的东西。杨伦深知穿凿附会对杜甫学的危害,因而力戒穿凿附会,力求回归杜甫诗意的本真。他说:“孟子说诗,贵于以意逆志,但通前后数十卷参观,自能见作者立言之意。浦解好为异说,故多穿凿支离。拙解不为苟同,亦不喜立异,平心静气,唯期语语求其着落,庶少陵于千载之上犹如晤语也。”(《杜诗镜铨·凡例》)他又说:“窃谓昔之杜诗,乱于伪注,今之杜诗,汩于谬解,多有诗意本明,因解而晦,所谓万丈光焰化作百重云雾者。自非摧陷廓清,不见庐山真面目。”(杨伦《杜诗镜铨·自序》)所谓谬解,绝大多数都是穿凿附会。研究文学,尊重作家的原意,这是起码的要求,也是崇高的要求。这说来简单,要做到还真不容易,但必须做到。穿凿附会,无异于痴人说梦,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杨伦把符合杜甫原意作为研究追求的目标。“今也年经月纬,句栉字比,以求符合作者之意,殆尚所云镜象未离铨者。”(杨伦《杜诗镜铨·自序》)实际上,杨伦是实现了他“符合作者之意”的追求的。做到这一点也是很了不起的。咏物诗是研究者最容易滋生穿凿附会的地方,杨伦也能避免。杨伦解《江头五咏》(卷九)云:《丽春》:“此公自喻竞进者多,已独耿介自守,不移其性,故人之知公者少也。”《栀子》:“此公自伤以有用之才而孤冷不合于时,甘自老于江湖也。”《》:“此公自喻失位于外,无心求进,有留滞之叹,但当安于义命也。”《花鸭》:“此公自喻以直言救琯外斥,唯恐易招世忌而欲有心韬晦也。”这五首都是咏物诗,杨伦所解似嫌太胶固,太实。然诗的字里行间确实有兴寄,杨伦所解大致符合杜甫的本意。虽然并无直接的证据说杜甫就是这样想的,但也没有证据说杜甫就一定不是这样想的,完全可以说是一家之言。学术允许这样的研究,也需要这样创造性的研究。
总之,《杜诗镜铨》是清代一部重要的杜甫学著作,简洁明白而又广雅博洽,集诸家之长而又有鲜明个性,妥帖平实而又有所发明,产生了很大影响。
一三翁方纲
一
翁方纲(1733—1818),字正三,号覃溪,又号苏斋,大兴(今北京)人。乾隆壬申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擢司业,累至内阁学士。督广东、江西、山东学政。四年,左迁鸿胪寺卿。翁方纲是著名学者,读群经,有《书》、《礼》、《论语》、《孟子》诸书的《附记》,并为《经义考补正》。尤精金石之学,著《两汉金石记》。其著作尚有《复初斋全集》、《礼经目次》、《苏诗补注》。其杜诗研究著作为《杜诗附记》。翁方纲又是著名诗人,所为诗,自诸经注疏以及史传之考订、金石文字之爬梳,皆贯彻洋溢其中,论者谓能以学为诗。
二
翁方纲一生对杜诗的研究倾注了大量心血。其研究杜诗,可以说自幼开始。大致可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少年与青年时期。他大量阅读杜诗和有关注释与研究著作,研读杜诗三十余遍,但心得不多。不过这使得他对杜诗烂熟于心,对日后的研究极有好处。第二阶段是青年(二十多岁)至晚年时期。他抛开前人的研究,独辟蹊径,进行独立研究,完成《杜诗附记》。他的《杜诗附记》云:“余幼而从事焉,始则涉鲁訔、黄鹤以来诸家所谓注释者,味之无所得也。继而读所谓千家注九家注,益不省其所以然。于是求近时诸前辈手评本,又自以小字抄入诸家注语,又自为诠释,盖三十余遍矣。……一日读山谷《大雅堂记》而有会焉,曰:诸先生之论说皆胜语耳。于是手写杜诗全本而咀咏之,束诸家评注不观,乃渐有所得如此。又岁余,而徐徐附以手记,此所手记又涂乙删改,由散碎纸条,渐积写于一处,甲申乙酉以后,按试粤江,舟中稍暇,录成一帙,后乃见吴下有专刻杜诗全文无注释之本,便于携阅,庚戌以后,由阁庁事每于待票韱未下时,当午无事,则以此本复核如此者又十年。”(《杜诗附记自序》)门人梁章巨云:“研精覃思,前后凡三十年始成此册。嗣后意有所得,随时点定,又三十余年,至晚岁重加装池。”(《杜诗附记后记》)可以说,《杜诗附记》是翁方纲一生杜诗研究的硕果,也是他一生心血的结晶。
三
学术在创新中发展。翁方纲的杜诗研究角度和用意很新。他研究杜诗,就是要通过对杜诗的分析,探讨诗的基本原理,也就是探讨杜诗所以超越其他诗人的根本奥秘。《杜诗附记自序》云:“其中用事人所共知者不复写入也,其事所系,其语所出,苟非实有关于此篇笋缝节族者,概弗录也。且吾所欲读杜者何为也哉?非欲考史也,非欲缀缉词藻也,唯欲知诗之所以为诗而已。”杜诗正是“诗之所以为诗”的绝佳范本,翁方纲就是要通过剖析杜诗,诠释诗之所以为诗的根本道理。
从宏观上说,翁方纲论诗主张真和正。他认为真是诗的灵魂,作诗只有真,才有艺术生命力。在真的同时,也就得艺术之正,包容各种艺术风格与技巧,形成海纳百川之势,这样,艺术也就达到了超越寻常的境界。杜甫的诗所以伟大,是他的诗达到了全面的真与彻底的实。翁方纲云:“言者心之声,心之声则人之全体具见焉。岂有以迷离惝恍则真者乎?岂有以奇特超悟见真者乎?奇特超悟偶一见之则称善有之,未有时时处处以变眩为主者也。……读杜诗则句句见真,步步皆实地也。由此可以理学业,可以定人品,即以诗言,可以加膏沃,可以养笔力才藻,即所谓羚羊挂角,三昧之旨,亦必从此得之,此乃八面莹澈之真境也。苏诗之酣放,本极精微,然已不能如此矣。是故专学韩则每有意于造奇,学白每有意于闲旷平直,学李太白每有意于超纵,学李义山每在意趋藻饰。即使专主王韦三昧,亦每在意存冲淡,凡专立一路者,其路非不正也。然而意有专趋,则易于渐滋流弊,未有若杜之得正得真者。……必如李义山云:‘李杜操持事略齐,三才万象共端倪。’此方是善言李杜者。”(《李杜附记自序》)认为杜诗最真最正,这是翁方纲对杜诗的总体评价,也可以视为翁方纲论诗的最高指导思想。
翁方纲认为,杜诗的突出特点是博大精深,无所不包。首先是内容极为丰富。在一首诗中,往往是上下古今无所不有,小中见大。内容的极大丰富,决定了艺术的极大丰富。因而杜诗在艺术上无所不有,巨刃摩天,又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水槛》(《杜诗附记》卷一一,以后略去书名),翁方纲云:“如此一小题而其中古今上下无所不有。”《聂耒阳以仆阻水书致酒肉疗饥……时属江涨泊于方田》(卷二〇),翁方纲云:“阻水疗饥却自括入时事,古人诗不苟作如此。”《返照》(卷一三),翁方纲云:“尝取《剑南集》中痕字之句集抄观之,以为放翁善用‘痕’字也,至杜公此篇,则村失魂招,无一不摄入,昌黎谓‘雷硠’‘巨刃’,斯其至矣。”《舟中夜雪有怀卢十四侍御弟》,翁方纲云:“阮亭所谓羚羊挂角,无迹可求者,岂必尽于三昧诸家得之乎?杜公之大,已自无义不包矣。”丰富而深刻重大的内容、无所不有的丰富的艺术表现方式,使杜诗远远超越一般的诗作。
在具体评论杜诗时,翁方纲则着重剖析杜诗的意境构成和篇章构成的艺术。《杜诗附记自序》云:“篇中情境虚实之乘承,笋缝上下之消纳,是乃杜公所以超出中晚宋后诸千百家独至之诣,凡有足以窥见下笔之深秘者,苟可以意言传之,则岂有灭尽线迹者哉?”可以说,探求“情境虚实之乘承,笋缝上下之消纳”,是翁方纲探求杜诗奥秘的两条基本途径。
翁方纲认为杜诗最有实境,肯定了杜诗伟大的现实主义特色。而杜诗的过人处还在于它能将实提入虚,或将虚坐实。即将现实的东西升到理论的高度,或将理论的高度联系到具体的现实中。《赠王二十四侍御契四十韵》(卷一一)云:“诗至于杜,句句字字皆真实境会也。敖器之谓白乐天如山东父老话农桑,事事言言皆着实,然杜公已具此理,特更超浑耳。”这就是说,杜诗的情境的基调是现实主义的,所谓“特更超更浑”,是杜诗的情境(即意境)超越了一般的现实主义,比现实本身更真实,更广阔,更深刻,更具有认知性。《喜闻官军已临贼境二十韵》(卷三),翁方纲云:“结句面面俱到,而却是实事,所以为史也,读《春秋》当知此意。”特别强调杜诗对虚实结合的运用。《水槛》(卷一一),翁方纲云:“扶颠何谓乎?岂谓救房琯耶?笔笔是提向空处,而笔笔坐落实地。”翁纲方认为,杜诗不是一般的实,即不是单纯的实,而是由虚入实,或由实入虚,这样的虚实结合,才是情境的极高境界。
但虚不得奇怪,要正,一奇怪就不实了,也就不正了。翁方纲认为杜诗都是质实的,没有奇怪的东西,而《凤凰台》因为结尾近诞,本来非常尊崇杜甫的翁方纲,也不禁有所批评。《凤凰台》(卷六),翁方纲云:“此诗后半未免滞而近乎诞矣,非诗之正也,岂得为杜曲致解说乎?然虽如此,在杜固非其至者,即以诗理言,亦非诗之正也。究竟通合纪行诸篇,皆即景质实,而独此间偶借题忽发奇想,亦是文章随地之变。韩子之文约六经之旨,起八代之衰,而自命怪怪奇奇,杜则无一笔涉怪奇也,只有《秦州纪行》中间偶一写之,正亦未容深泥耳。”翁方纲反对想象,反对浪漫主义,故而对杜诗的浪漫主义也进行了批评,这个批评完全是错误的,反映出翁方纲文艺理论褊狭胶固的缺陷。他过分重实,近乎死板。
翁方纲在论诗重实的同时,也重气。所谓气就是元气、正气,也是气象、气势、力量。《奉先刘少府新画山水障歌》(卷二)翁方纲云:“坡公固云万象摄入牟尼珠,然安能以杜之吸入众景运实入虚耶?其妙在‘元气’二句已包摄尽矣,所以野亭渔翁,水鸟湘竹,色色玲珑,无不出神耳。”杜诗直接用“元气”,故诗也元气充盈。由此可见,杜诗中实与虚的结合,产生出巨大的元气。翁方纲认为评诗首先要看元气,只要有巨大的元气,就不必拘泥诗的形式和技巧的细节。《恨别》(卷七),翁方纲云:“浩浩乎元气鼓荡而行,更不必以第一句第七句之平仄互换为呼吸矣。”《建都十二韵》,翁方纲云:“杜五排到此篇,纯是血泪,所谓浩然之气塞乎天地之间者,岂得以句字之平仄音节求之?然即以一三五字乘除翕阖之理言,亦极正变起伏出没神化之能矣。”杜诗的元气是正义的精神,正义的巨大力量,同时还有艺术所产生的力量。正是内容与艺术巨大的合力,形成杜诗的浩浩元气。这种浩浩元气也就是杜诗情境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所以翁方纲云:“先生之境之真,诗力之厚,所以凌跨百代者也。”(《杜诗附记》卷一一《桃竹杖引赠章留后》)
在虚实之外,翁方纲非常重视对篇章结构的研究。他认为杜诗有天然章法,也有奇特章法。《乾元中寓同谷县作歌七首》其六(卷六),翁方纲云:“木叶一联,看其对法,此于第六歌中便已办得结束矣,溪壑回春,天然章法。”《建都十二韵》(卷七),翁方纲云:“江剑田园,青蒲翠竹,皆不必与长安关辅相关照也,而神理自然关注,《三百篇》之后,子史文集皆罕此杰构。”《赠太子太师汝阳郡王进》(卷一四),翁方纲云:“专叙射雁一事,亦史迁法也。又‘迥翠麟’乃插入之笔,若无此句,则如马谏猎诸句皆无根矣此种健笔,岂以阮亭之讽而减格哉!”这些对于杜诗句法章法的分析,是很独到的。
翁方纲还分析了杜诗的节奏、音节、韵,很多分析都是很新颖的。《最能行》(卷一三),翁方纲云:“前篇结句以不对承对句,此篇结句以对句承不对,皆自然之节奏。”《白帝》(卷一三),翁方纲云:“浩浩乎直以淋漓雨气为之铿锵节奏,故是骚些竹枝篇法也。”这是比较早的用“节奏”这个术语来论诗,很新鲜。具体的评论也很有见地。翁方纲认为平仄音节与诗的章法有联系。《水宿遣兴奉呈韦公》(卷一八)翁方纲云:“‘璋’字必仄,是转,是开,是接,读者须于此参悟章法。此在全篇内为才过前半,而此句第三字平,第四字仄,合之末句‘老’字以仄收者,愈见章法之迥合也。近日杭人翟晴湖误读此句‘琏’为平声,反谓杜公误用,盖不知诗中音节为章法所关耳。”翁方纲认为杜诗用韵的转换与篇法、段法有密切关系。《惜别行送刘仆射判官》(卷二○),翁方纲云:“韵之转换与篇法段法乘承比伍,熟读此篇,思过半矣。”这些研究是很细致的,也是很新颖的。
翁方纲研究杜诗,是从他的肌理说出发的。他在《杜诗札记》中常用“理”这个概念。《杜诗附记·题衡山县文宣王庙新学堂呈陆宰》更提出“杜公诗理”(卷二〇)。可以说,《杜诗附记》就是用“肌理”来阐发杜诗的诗理。而反观翁方纲肌理说形成的渊源,应该说其间有杜甫的重要影响。杜甫本来就是讲“理”的,“熟精文选理”所重的那个“理”,与肌理有某些相通。杜诗“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丽人行》),更有“肌理”之说。虽然我们不能说翁方纲的“肌理”来自杜甫的“肌理”,但其间有审美的共性,故不能仅视为巧合。而论人美讲肌理,论诗也讲肌理,在翁方纲肌理说的形成过程中,他从杜诗中汲取过大量营养,有着深刻的诗歌理论感悟。因此,我们认为,没有杜甫的长期深入影响,翁方纲的肌理说可能不完全会是现在的样子。而在翁方纲用肌理说来研究杜诗的时候,他又受杜诗的影响,丰富和提升了自己的肌理说理论。翁方纲说“诗必研诸肌理,而文必求其实际”(《延辉阁集序》,《复初斋文集》),“为学必以考证为准,为诗必以肌理为准”(《志言集序》),又说“义理之理,即文理之理,即肌理之理”(《蛾术篇序》),“考订训诂之事与词章之词未可判为二途”(同上)。他论诗虽有以学问为诗的倾向,而究其根本,却是主张诗要有实实在在的内容,无所不有,又要有正确的思想,符合儒家经典。他的这种诗学理论和主张,在《杜诗附记》中表现得非常清楚、完整。因此,换一个角度说,《杜诗附记》是翁方纲对自己诗学理论的全面运用与阐发,是对肌理说的全面诠释。而且表现得比翁方纲别处的论述似乎更有高度,也更有广度。
翁方纲还非常重视杜甫学的文献研究,取得了独到的成就。
《杜诗附记》有考证和辨释,很有水平。《东屯月夜》(卷一七),翁方纲云:“杜诗‘轻云倚细根’,注家率以云生于石解之,盖因诗家多以石为云根也,或遂引张景阳诗‘云根临八极’句以证之,又以杜公拆用‘云根’二字甚新,此皆妄说,不可从也。按诗家相沿,多以石为云根者,如宋孝武诗‘积水溺云根’,李义山诗‘江风吹浪动云根’,此自指石言。至于张景阳诗‘云根临八极,雨足洒四溟’,解之者曰‘八极之云是雨天下’,其非言石明矣。‘云根’者,即谓云起之处耳。杜诗亦屡用云根。……此诗题是《东屯月夜》,则月是题之正位,此二句正接上‘月’字来,曰‘乔木澄稀影’,‘稀影’非他,即乔木之影也。曰‘轻云倚细根’,‘细根’非他,即轻云之根也。”澄清历来关于云根注释的错误,对云根作了正确而细致的解说。《杜诗附记·题张氏隐居二首》引王文简《居易录》认为“曲阜县东北有石门山,即杜子美《题张氏隐居》所谓‘春山无伴独相求’,《刘九法曹郑瑕邱石门宴集》所谓‘秋水清无底’者是也”,“山南有两小阜,俗称金耙齿、银耙齿者。子美诗‘不贪夜识金银气’句,盖偶然即目耳。非身历其处,固不知也”。考证清楚而详细,有益于研读杜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