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从金田起义之初到定都天京以后的六七年间,对于爵赏的颁赐和将士的升迁赏罚,基本上是合理而严肃的。凡有战功、能够招军筹饷或有其他功绩的,都可以得到应有的荣誉和奖励;凡是犯法或在军事上丧师失地的,则不论是谁,都要受到严厉的惩处;至于国家的官职爵位,即使是末秩微职,也要由中央最高领导方面统一掌握。太平天国这种严密的铨选制度在鼓励将士为革命事业舍身奋斗方面起了很大作用,这是连当时太平天国的敌人也认识得很清楚的。(参见《贼情汇纂》卷三。)
但是到了太平天国后期,这种合理的制度却遭到了破坏,出现了把封官设职当做儿戏的情形,甚至许多对革命没有什么贡献的人,都因种种关系而得到了高官显爵。以王爵来说,太平天国末年就有二千七百多个,至于王爵以下的义、安、福、燕、豫、侯等六级爵位,则多得不可胜数。这种爵赏浮滥的情形对革命事业起了很坏的、消极的作用,产生了"各争雄长,苦乐不均,败不相救"的恶果。李秀成在自述中对这点曾有很沉痛的批判,认为封王太多是太平天国十一误之一。
为什么合理的铨选制度遭到了破坏呢?这种紊乱的情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是在怎样的条件下发生的呢?对此,有一种看法认为是东王死后主政不得其人而产生的,其初始于洪仁玕以无功而骤封王爵。但这样的看法并不完全正确,它没有充分注意到铨选制度的紊乱,首先是太平天国后期内部形势的产物。
我们先来考察一下事实。太平天国封爵不遵严格的制度是否发生在太平天国己未九年(1859)以后?引起这种情况的直接导火线是否由于封洪仁玕为干王,其后遂越封越众,不可收拾?这需要弄清楚这样两点:
第一,在太平天国己未九年(1859)以前有没有爵赏浮滥的情形?
第二,洪仁玕封干王后是不是就引起了王位"日封日众"的现象?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以为首先应该明确的是,王爵只是太平天国官制中的一种,要考察太平天国后期爵赏是否浮滥,不应该只看王位是否滥封,而且还要看其他官爵的设置是否有很随便的情形。在这方面,材料虽然缺乏,但是也有一份重要的史料可以帮助我们认识这个问题,这就是洪仁玕《立法制谕》。我们今天所见到的这份"谕"没有署年月,但谕中有"金田起义于今九年矣"及"英王陈玉成"呈请议定赏罚之法等语。陈玉成封英王是太平天国己未九年六月间的事。据此可知此谕系在太平天国己未九年六月以后至年底以前这段时期内所发。在这份"谕"中,洪仁玕指出了太平天国的铨选制度已经极不健全,许多将领"动以升迁为荣,几若一岁九迁而犹缓",纷纷要求中央封给他们所要的职位,对于中央规定的按照功劳确定升赏的办法不耐烦,甚至"私镌印信"、"私给官凭"、"私与官职",情况的紊乱已经到了"再一隐忍姑息,我辈并无生理"( 《太平天国史料》,147~149页。)的地步。这份"谕"极明白地告诉我们,太平天国爵赏之乱并不是始于太平天国己未九年以后,而是在太平天国己未九年以前就已经相当严重了。
关于第二个问题。在太平天国己未九年以后,爵赏浮滥有加无已,这的确是事实。但就王位来说,是不是由于洪仁玕封王的缘故就日封日多了呢?事实并不完全是这样。洪仁玕封干王是在太平天国己未九年四月,陈玉成封英王、李秀成封忠王分别在同年六月和稍后。但到太平天国庚申十年(1860)冬,太平天国封王的,除已出走的石达开外,只有干王、英王、忠王、赞王、侍王、辅王、章王七人。(参见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1861)天历献历奏。)到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1861)四月,太平天国封王的还只有十余人。(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附录《爵职解说》部分介绍了曾访问天京的外国人关于1861年春天时太平天国共有多少王的几种报道,有十、十一、十五、十六等不同说法。)许多独当一面的重要将领以及曾经参加金田首义的人,在这段期间都还没有封王。从洪仁玕封王以后的两年期间,太平天国只封了十几个王,而这十几个王中,多数都是对革命有重大贡献的领袖人物,似也不能说这就是一种乱政。到了太平天国癸开十三年(1863)三月,即洪仁玕封干王以后的四年,太平天国封王的达到了九十余人。(参见《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十八,《沿途察看贼情军势片》(同治二年十七日)。)这说明了滥封王爵的情形已经发生。但从九十多个王到太平天国中央政权灭亡时的二千七百多个王,其间还是有很大的距离;而从九十余王进到二千七百多王却发生在太平天国癸开十三年三月到太平天国甲子十四年(1864)六月这段一年零三个月的短时期中。从这里可以看到,太平天国封王浮滥的情形是集中地发生在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1861)以后特别是太平天国癸开十三年以后的最后一年中。根据这种实际情况,似乎不能认为太平天国己未九年(1859)洪仁玕之被封为干王就是太平天国爵赏浮滥之源。
现在我们再来考察一下,太平天国己未九年以前就已经出现的铨选制度遭到破坏的情形,是由于什么原因产生的?这首先要到太平天国后期内部形势中去找。
在金田首义之初,密谋发动革命并在实际上组成领导核心的是洪秀全、冯云山、杨秀清、萧朝贵、韦昌辉及石达开等人。虽然,反映着单纯农民战争的阴暗面,在起事之前和起事之初,领导核心的内部就曾有过斗争,杨秀清取得了凌驾冯云山之上的地位而成为洪秀全以下的实际领导人,但总的说来,这个领导核心的内部基本上是团结而坚强的,对整个革命队伍的控制是集中而有力的。特别是杨秀清,是有才能的军事家和组织家,直接领导了革命从首义以至定都天京以后的全部过程,在全军中享有很高的威望,使中央对全军各级将领和地方官员的指挥有指臂相使之效。任何一种革命,特别是在战争的时候,集中有力的领导总是必要而有利的。这种情况是太平天国前期政制统一、法令严明包括铨选制度有条不紊的基础。
不幸的是正当太平天国在军事上政治上都取得了极大成就的时候,却在太平天国丙辰六年(1856)发生了杨韦之间的内讧和太平天国丁巳七年(1857)石达开出走的事件。对于这两次事件的后果和影响,人们往往只看到由于自相残杀而造成了力量的削弱,很少重视它对于太平天国中央的集中有力的领导的破坏。内讧使杨秀清、韦昌辉相继被杀,唯一在太平军全军中享有威望足胜统帅之任的石达开又被迫出走,这样在原来的领导核心中就只剩下了洪秀全一人。洪秀全本来是太平天国革命的创始者,但他在定都天京以后,实际上反而没有直接处理政务。如果说这种不正常的状况是由于杨秀清的"挟制"之故,那么,在杨秀清死后,应该是洪秀全直接掌握军事政治的指挥权的机会。但是从现有史料看来,洪秀全似乎并未如此,主要的还是以教主自居,没有亲自担负起以前杨秀清所做的工作,如在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1861)的时候,还假托天父梦中下凡,说天父要他勿再自理庶政。太平天国戊午八年(1858),太平天国以蒙得恩为正掌率,分封五军主将。太平天国己未九年(1859)以洪仁玕为军师,总理政务。于是局面稳定,"稍可自立"。但是,这次调整不但在人事上有很大的缺点(如蒙得恩,在才德方面均不足以胜正掌率之任),而且就其意义来说,主要的也只是配备了若干独当一面的重要干部。至于说到重建强有力的统一领导,这次调整只是在法律上而没有在事实上起到这样的作用。负有总理政务全责的洪仁玕是在建国的革命战争中没有什么劳绩的新来者,他虽然有学识而且忠于太平天国,但他没有能够在许多勋旧和将领中间建立起威望。(如洪仁玕《立法制谕》中有"陈平进而绛灌有言,诸葛尊而关张不悦"之语。)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将士矢忠于太平天国的信念虽然没有动摇,并且正是依靠他们的艰苦奋斗,太平天国才得以在内讧以后维持政权达七八年之久,但是也应该承认,不顾大局、争夺个人的权力地位等等农民战争所本来具有的消极因素,在许多拥有实际兵权的将领中间却有了滋长。他们认识不到维持统一政令对于事业成败的意义,因而产生了不尊重法制,要求甚至可以说是"要挟"国家按照他们自己的愿望给予种种爵位官职的情形。对于这种情形,洪仁玕在《立法制谕》中曾有很明确的说明。他恳切地向全国将领官员说明了统一国家法制的重要性,指出以前军事上的胜利是由于"令行禁止由东王而指臂自如";当时的穷蹇则是由于"出死入生任各军而事权不一";遵守国家的法制已经成为"今兹万不容己之急务"。他不满意许多将领不尊重国家制度的行为说:
且如弟等意见,动以升迁为荣,几若一岁九迁而犹缓,一月三迁而犹未足。夫国家机要惟在铨选,现经颁发钦定功劳部(簿)章程,而弟等犹迫不及待,设仍各如所请,自兹以往不及一年,举朝内外皆义皆安,更有何官何爵可为升迁地耶?(洪仁玕:《立法制谕》,见《太平天国史料》,147~149页。)
他根据英王陈玉成的建议,经过天王的批准,在"谕"中要求按照"功劳部章程"由中央统一掌握升赏制度,各级将领不得私自封官设职。
从这份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太平天国后期爵赏的浮滥,首先是事权不一,中央失去强有力的统一领导的结果。
对于这种铨选无定制的情形,洪仁玕曾经想从加强中央的领导着手,从根本上加以纠正。洪仁玕在太平天国己未九年(1859)的《资政新篇》中,首先提出了"禁朋党之弊"的政策,指出要避免违反朝廷封官设将的原意而形成结盟联党的后果。他在《立法制谕》中也表示必须实行"立赏查"等诸项办法。这些办法,应说是切中时弊的。但徒法不能自行,洪秀全既不亲理政务,缺乏威信的洪仁玕自然难以使这些政策产生实效,爵赏浮滥的情形并没有好转。譬如现在所见的"幼主诏旨"十六份,就几乎完全是升赏官员的命令。从太平天国庚申十年(1860)九月二十日到十二月三十日的三个多月间,从这十几份诏旨来看,就封了义爵十三人,安爵三十六人,福爵一百四十八人,燕爵一人等等,其中有的人在不到一个月的期间内就从福爵升到了安爵(参见《太平天国史料》,107~118页)。
当时太平天国面临两种分散倾向:一是将领对天京朝廷的分散倾向,高级将领自成势力、对部下自行授官授印是表现之一;二是有些将士对太平天国的离心倾向,这是经历了"杨韦事变"后对太平天国的失望情绪引起的。《忠王李秀成自述》中称为"各有散意",只因清朝统治者对广西人"斩而不赦","是以各结为团,故未散也"。显然,后一种离心倾向对太平天国有更大的危险。洪秀全认为,要收拾人心,只有"加恩惠下",普遍加官升爵,因而也不可能认真支持洪仁玕提出的严格爵赏制度的办法。"加恩惠下"的政策收到了暂时的效果,"自此一鼓之锐,振稳数年",但它也可能加深前一种分散倾向。在实行"加恩惠下"政策的初时,洪秀全不是不想加以控制,所以高级职位如王爵的授予在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1861)以前还称不上浮滥,但这道防线是难以守住的,特别是洪秀全后来还希望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办法来平衡高级将领的势力。这样,就使铨政紊乱愈演愈烈,最后出现了二千七百多个王的局面。《忠王李秀成自述》说,"主见失算,封出许多之王,言如箭发难收,又无法解,言(然)后封王俱为列王者,因此之来由也。"洪秀全知道失算了,但他找不到更好的政策来处理太平天国后期的内部问题和鼓舞士气,只好在这条失算的道路上走下去。
195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