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湯用彤指出,“漢魏之際,中國學術起甚大變化”(湯用彤《魏晉玄學論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3頁。),中國的傳統文學在漢魏之際起甚大變化乃是其中最顯著的內容之一(同上。)。正是從漢末魏晉開始,現代意義上所謂的“文學”纔開始有了長足的發展,傳統文學纔真正開始走上了追求自身特徵、按照自身規律進行發展的道路,面貌為之一變。漢末魏晉文學在傳統文學的發展歷史當中,實在具有轉關的作用和意義,揭示這一時期文學變遷的歷史面貌既有助於認識漢末魏晉文學變遷對先秦兩漢文學的承傳和轉變,又能够較好地把握漢末魏晉文學變遷對後世文學走向產生的某些內在影響。在漢末魏晉這個文學轉關階段,有一個命題是最具有核心和前提意義的,那就是“文學自覺”,這是研究漢末魏晉文學變遷的關鍵所在(袁行霈、羅宗強主編的《中國文學史》於《魏晉南北朝文學·緒論》一節說:“魏晉南北朝期間,文學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文學的自覺和文學創作的個性化,在這些變化中是最有意義的,正是由此引發了一系列其他的變化和發展。”(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3頁)可參看。)。正是在這一前提之下,漢末魏晉時期的文學現象纔統一成一個整體,共同反映着漢末魏晉文學變遷在傳統文學史發展過程中的變革性質。不過,對於這個具有核心和前提性質的基礎命題,歷來卻爭議頗大,不能說言人人殊,但歧見紛出確是事實。這一方面反映了命題本身價值的豐富,另一方面也說明,漢末魏晉文學變遷的一些實質性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研究探討。
基於這樣的想法,本书打算以探究漢末魏晉文學變遷的歷史狀況為依據,在對文學變遷之軌跡展開梳理的過程中,具體分析“文學自覺”發生及成立的事實。在展開正文之前,有必要對“文學自覺”的研究狀況作一番梳理。
§§§第一節二十世紀上葉“文學自覺”說述論
我國的“文學自覺”說首見於魯迅《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一文(《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說:“他(曹丕)說詩賦不必寓教訓,反對當時那些寓訓勉於詩賦的見解,用近代的文學的眼光看來,曹丕的一個時代可說是‘文學的自覺時代’,或如近代所說是為藝術而藝術(Art for Arts Sake)的一派。”(《而已集》,《魯迅全集》第三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04頁)),該文是魯迅1927年在廣州一次演講的講稿,後以同題發表。
關於這一說法是否由魯迅最早提出,有人提出異議,依據是早在1920年,日本人鈴木虎雄就在日本的《藝文》雜誌上發表了《魏晉南北朝時代的文學論》,明確提出了“魏代是中國文學的自覺期”。1925年日本京都弘文堂書房出版鈴木虎雄的《中國詩論史》,前文又作為第二篇第一章錄入,說法略同:“我認為,魏的時代是中國文學的自覺時代。”( [日]鈴木虎雄著,許總譯,《中國詩論史》,廣西人民出版社1989版,第37頁。)
兩人的說法是否存在藉鑒關係,已無可考。但魯迅的認識有一個直接的近源卻是可得而詳知的,那就是劉師培的《中國中古文學史講義》,魯迅的思路基本上就是劉師培提法的展開(魯迅說:“輯錄關於這(漢末魏初)時代的文學評論有劉師培的《中國中古文學史講義》”,“我今天所講,倘若劉先生的書裏已詳的,我就略一點;反之,劉先生所略的,我就較詳一點”。(前揭《魯迅全集》第三冊,第502頁))。现将劉師培相關論斷摘引如下:
建安文學,革易前型,遷蛻之由,可得而說:兩漢之世,戶習七經,雖及子家,必緣經術。魏武治國,頗雜刑名,文體因之,漸趨清峻。一也。建武以還,士民秉禮,迨及建安,漸尚通侻,侻則侈陳哀樂,通則漸藻玄思。二也。獻帝之初,諸方棋峙,乘時之士,頗慕縱橫,騁詞之風,肇端於此。三也。又漢之靈帝,頗好俳詞,下習其風,益尚華靡,雖迄魏初,其風未革。四也。
東漢之文,均尚和緩;其奮筆直書,以氣運詞,實自(禰)衡始。……是以漢魏文士,多尚騁辭,或慷慨高厲,或溢氣坌湧,此皆(禰)衡文開之先也。
魏文與漢不同者,蓋有四焉:書檄之文,騁詞以張勢,一也;論說之文,漸事校練名理,二也;奏疏之文,質直而屏華,三也;詩賦之文,益事華靡,多慷慨之音,四也。
魏代自太和以迄正始,文士輩出。其文約分為兩派:一為王弼、何晏之文……一為嵇康、阮籍之文……
中國文學,至兩漢、魏、晉而大盛,然斯時文學,未嘗别為一科,故儒生學士莫不工文。其以文學特立一科者,自劉宋始(劉師培《中國中古文學史講義》第三課《論漢魏之際文學變遷》、第四課《魏晉文學之變遷》、第五課《宋、齊、梁、陳文學概略》,見《劉師培中古文學論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8、21、30、30、66頁。)。
劉師培已經指出了中國文學“至兩漢、魏、晉而大盛”的事實,不過,其雖指出各時期文學之“别”,而實着眼於其“通”,其意在論述中古文學乃至整個中國文學的承傳發展,“遷蛻”之說很能透露個中消息。魯迅藉鑒劉師培的相關說法,而着意指出了“兩漢、魏、晉而大盛”所蘊含的“變”之事實,乃至此“變”對傳統文學質變的影響。
二人間的承遞發展可略作陳述。《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一文的時間跨度是“魏晉”,主要分為“漢末魏初”與“魏晉”兩個時段,論述區間與重點基本上和劉師培一致。魯迅作為“文學自覺”表現之一端的內容,也多取於劉師培,如“清峻”、“通脫(侻)”的說法直接取于劉文,把導致“清峻”、“通脫”的原因歸之於曹操政治的影響,也都是劉師培說的展開;劉文區别漢魏文章的不同,說“詩賦之文,益事華靡”,魯迅特别拈出“華麗”;劉文說“以氣運詞,實自衡始”,魯迅說“他(禰衡)和孔融早是‘以氣為主’來寫文章的了”,等等。二者延承之序是明顯的。不過,魯迅有了實質性的發揮:一是說曹操是“改造文章的祖師爺”,得力於通脫,做文章時没有顧忌,想寫的便寫出來,並“把天下的方士文士統統搜羅起來”,“所以他帷幄裏面方士文士就特别多”;二是說在曹丕、曹植還有曹叡的時候,“於通脫之外更加上華麗”,又由於曹丕作文“以‘氣’為主,故於華麗以外,加上壯大,歸納起來,漢末、魏初的文章,可以說是:‘清峻、通脫、華麗、壯大’”,並鮮明地提出了“曹丕的一個時代可以說是‘文學的自覺時代’”的觀點;三是說“‘師心’和‘使氣’便是魏末晉初的文章的特色。正始名士和竹林名士的精神滅後,敢於師心使氣的作家也没有了”,這些藉鑒和發揮也就構成了“文學自覺”說的大體內容和限斷。
如按時間順序,稍後談及“文學自覺”問題的是羅根澤,其在《中國文學批評史》(《中國文學批評史》的周秦漢魏南北朝部分,于1934年曾由北京人文書店出版,1943年修改、續寫本由商務印書館重排。見《中國文學批評史》第一冊《新版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新1版,第1頁。)第三篇第一章《文學概念》的“文學概念的轉變”部分說:“文學含義的淨化,基於文學概念的轉變。本來宇宙萬象,永遠在變化。但變化的過程,有‘漸變’‘突變’之别。古代文學概念的突變時期在魏晉。”“至建安,‘甫乃以情緯文,以文被質’,纔造成文學的自覺時代。‘遺風餘烈,事極江左’纔造成文學的燦爛時代。”其在《文學價值的提舉》部分說:“周秦兩漢的時候,文學的價值不在文學的本身……曹丕是提出文學價值的第一人……辭賦文章的價值,已為時人所公認。”在《社會學術的因素》部分提出:“這樣一個劇烈的轉變,當然有多方面的因素,最要者為下述四種:一、由於社會的轉捩。……二、由於政治的宣導。……三、由於經學的衰微。……四、由於佛經的東漸。”(羅根澤《中國文學批評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23-129頁。)
羅根澤也直接提出了“文學自覺”的說法,其所謂“突變”,表現主要有兩點:文學開始“以情緯文,以文被質”;文學的價值為時人所認識。突變的限斷就是魏晉,並提出了轉變的四點主要原因。不知魯迅對羅根澤的認識有無影響,羅根澤於1942年的《舊序》所列給予其影響的人當中,没有提及魯迅,倒是提到了鈴木虎雄,不知其間到底存在什麽關聯。
認真貫徹《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一文思路的專著,是王瑤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完成的《中古文學史論》。王瑤在1986年的《重版題記》中說:“由本書的內容可以看出作者研究中古文學史的思路和方法,是深深受到魯迅《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一文的影響的。”(王瑤《中古文學史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年版,第2頁。)
關於“文學自覺”,《中古文學史論·文論的發展》說:“案中國先秦兩漢,文學的作品雖然很多,但專門論文的篇章卻是到魏晉纔有的;在文學史或文學批評史上,魏晉都可以說是自覺時期。……真正就文學本身來討論批評的文字,除在子史專書中勉強可以摘出幾條零星的句子外,整篇的文論是没有的。到了魏晉,無論就文論之肇始說,或文學觀念的比較獨立說,都和以前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在《曹氏父子與建安七子》部分,說曹氏父子的樂府具有創造性,其內容之一“就是抒情的成分加多了”,並進一步概括說:“中國詩底發展的主流,是由‘言志’到‘緣情’,而建安恰是從‘言志’到‘緣情’的歷史的轉關。”“子建的詩確實做到了‘緣情’的功夫,並不‘質木無文’。”“和詩的發展相類似,仲宣的賦也是情深遒逸,加重了抒情的成分的。”對於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王瑤概括說:“講到建安文學,決不能忽略了曹氏父子的領導作用。……曹操在當時本是反傳統的人物,他自己出身不高……所以他雖然已成了政治上的領袖,但仍和東漢以來的名門士族間,存在着若干對立的矛盾。……在政治設施上是如此,在文學作風上也是如此。……而建安文學的光輝,卻就植基於曹氏父子底這種新的嘗試和提倡,配合了那個動亂時代經過顛沛流離的文人生活,所以纔會在文學史上放一異彩的。”(同上,第212-217頁。)
王瑤藉鑒、吸取了魯迅的研究視角和方法論,從而能使自己的論述呈現出進一步完善和成體系的格局,每一專題的論述基本都能從对象自身的歷史發展、作者的身世經歷及社會地位、相關的其他文化背景、當時的政治形勢等方面着手,從而使論述更為深入。
“文學自覺”是中國傳統文學發展史上的大事,魏晉文學因為有了這一獨特的內涵,從而奠定了其在傳統文學格局中的轉關地位。二十世紀上半葉的一些學者以他們獨特的敏銳揭示了魏晉文學“自覺”的現象,並展開了初步的研究論證,這些都是後世“文學自覺”研究得以進行的基石和藉以指引的路標。但世異時移,在論述的意圖、貫徹的觀念、采用的方法等方面,前後研究者又有了很大的不同,所以欲準確地把握問題的實質,充分藉鑒前人的研究成果,對先賢們的研究背景和創作意圖做一番考察還是必要的。
劉師培之論述中古,其意在“宗駢”,認為“儷文律詩為諸夏所獨有,今與外域文學競長,惟資斯體”(劉師培《中國中古文學史講義》第一課《概論》,前揭《劉師培中古文學論集》,第3頁。)。其論述取於中古,這一時期正是駢律之文走向繁榮的階段,其意在彼,故注重辨别文體相因、文人相沿,雖指出其異,而實考察中古文學之內在趨勢——詞藻駢律漸盛也。但在劉師培的論述當中,已連帶地揭示了文學發展所蘊含的某些必然趨勢,此即為魯迅所吸收藉鑒、引申展開者,上文已有略述,此亦為後世研究所尤當關注者。
“五四”以後,“反對舊文學,提倡新文學”不但是新文化運動的口號,也是新文化運動的行動,“舊文學”中的“文以載道”觀念遭到了徹底的批判和衝擊,在西方文學觀念的深度介入下,中國文學的面貌發生了大變化,這從20世紀初幾部主要文學史的變化當中可以明確見出其發展軌跡。1905年前後出版的黃人的《中國文學史》,所收包括制、誥、策、諭、小說、傳奇、駢散、制藝乃至金石碑帖、音韻文字;1910年林傳甲的《中國文學史》也是按音韻、訓詁、群經、諸子、史傳、駢散等類分篇敍述的;直至1918年出版的謝无量的《中國大文學史》,範圍還包括經學、文字學、諸子哲學、史學和理學。但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出現的文學史,則開始剔除了經學,出現了現在通常所謂的“純文學”。
對傳統文學格局的批判和對新文學觀念的接受及宣揚是時代的思潮,魯迅是“五四”新文化運動的主將,其所持之“文學”觀,打着時代的烙印,這一印記自然也體現于《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一文。另外,該文還蘊含了作者的某些“當下”情緒,這衹要對文中提到的主要人物做一大略的考察,就可以覺察出這一傾向。曹操是作者佩服的,他是想說什麽就說什麽的;曹丕是反對“寓訓勉於詩賦”的;孔融是和曹操作對的;對於阮籍和嵇康,作者特意指出的是他們的“師心”和“使氣”;說陶淵明“之在晉末,是和孔融於漢末與嵇康于魏末略同”。總之,上述諸人都帶有點反抗的意思,不難看出作者的情之所衷。再聯繫作者的另一句話“‘為藝術而藝術’在發生時,是對於一種社會的成規的革命”(《南腔北調集·又論“第三種人”》,前揭《魯迅全集》第四冊,第532頁。),則所謂的“自覺”論,也如上述諸人一樣,有反傳統成規的意義在,所以《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一文的傾向與“五四”以來思想文化運動的思潮是一致的。
當然,這些背景並不否定魯迅所揭示的文學現象的真理性質,所以於這裏指出,其意旨在於,後世研究者在接受、理解魯迅提出的這一命題時,需注意問題所得以存在的層面。正因為上述的背景和創作動機,所以魯迅更為關注魏晉文學與傳統學術“變”的一面,但“變”雖是問題的主要方面,卻並不是問題的全部。“變”不是斷裂式的全新發展,就其新質素而言是變,就其承傳性而言,其中有同,為“變”產生之基的文化舊格局與“變”所形成之文化新格局,是文學“自覺”問題的兩個終端,“自覺”就是在格局的這一變動中完成的。新格局的內部構成有體現“新”之質素,有與原格局聯繫之“舊”內容,“新”、“舊”因素共同建構了新格局的內容,如果僅拘於異處論變化而忽略對文化格局變遷的整體考察,則易陷入對現象的不盡解讀而導致言人人殊,這是研究者以魯文為參照討論“文學自覺”問題所尤當注意的。
綜合言之,二十世紀上葉的“文學自覺”研究,尚處在初始和起步階段,但問題的提出與理論的初步展開本身就具有開創意義,充分顯示了前輩學者深入本質把握問題的超常能力,他們開啟的不僅僅是魏晉文學研究的新面目,“自覺”說的提出對中國整個古典文學的研究乃至對整個傳統文化格局變遷的理解和把握,影響都是極為深遠的,其後續研究仍是一座蘊含豐富的寶礦,有待後來學人努力地開掘,不斷地把“自覺”問題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