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元代大都上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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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大都的政治生活(1)

大都是元朝的首都,全国的政治中心,元朝政府对这个城市的控制十分严密,许多重大的政治事件都在这里发生。在大都,阶级对立是非常鲜明、尖锐的。

一、元代的政治中心

大都新城落成后,成为元朝的首都。原来的都城上都开平,则降为陪都。元代惯例,每年四月,皇帝及其家属都由大都前往上都,度夏避暑。八九月间,再由上都返回大都。历史上我国北方少数民族统治者建立的王朝,一般均采取两都或几个都城的巡回制度,这是和他们的游牧生活方式相适应的。辽、金都实行这种制度,元朝上都所在地金莲川,原来就是金朝皇帝避暑的场所。元朝的两都制,继续了前代的传统。

在蒙元政权统治下,官制十分混乱。忽必烈上台后,“始采取故老诸儒之言,考求前代之典,立朝廷而建官府”①(《国朝文类》卷四〇,《经世大典序录·制官》)。新建的官制,以中原原有制度为主,同时也保留了蒙古族的一些特点。在大都建成后,中央统治机构,都设置在大都。最高行政机构中书省,最高军政机构枢密院,最高监察机构御史台,都设置在宫廷附近。其他重要的机构,如管驿站的通政院,管工匠的将作院,管“劝课农桑”的大司农司,管佛教和吐蕃地区事务的宣政院等,分布在大都城内各处。大都城内的官僚机构十分庞杂,人员众多,据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的统计,“在京食禄者万人”,后来还陆续有所增加。

军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忽必烈上台以前,大蒙古国所属军队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由蒙古贵族统辖的军队。蒙古制度,兵民合一,成丁即要服兵役,各部首领在出征时即是将领。还有一部分,则是由汉族军阀统率的汉军。无论蒙古贵族或汉族军阀,都是割据一方的军事政治势力,有很大的独立性,大蒙古国统治者并不能完全控制。蒙哥一死,阿里不哥就在北方纠集一部分蒙古贵族,自行称帝,与忽必烈对抗。紧接着,山东的汉族军阀李璮也起来叛乱。忽必烈将阿里不哥和李璮的叛乱镇压下去以后,深感改革军队制度的必要。他听从汉族谋士的意见,采用前代封建王朝的“内重外轻”之策,从各军中抽调“精勇富强”,先成立了左、中、右三卫亲军,后来又添设了前、后卫亲军。①(参见《国朝文类》卷六〇,姚燧《姚文献公神道碑》)忽必烈死后,相继继位的元朝统治者都采取了这个办法。在五卫亲军之外,又先后建立了二十一卫亲军。每卫亲军有数千人至万人不等。这些侍卫亲军,是由皇帝亲自指挥,归枢密院直接调遣的。其中以蒙古军、汉军为主,同时也包括其他少数民族军队。它们中的大多数,部署在大都的周围,“列置诸营,环拱京都,分立屯田。居者佃作以为养,出者扈卫以启行”②(苏天爵:《滋溪文稿》卷一,《前卫新建三皇庙记》)。军队集中在大都附近,既用以保卫首都和宫廷的安全,又可以在四方有事时,随时调遣优势兵力出征。

为了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密切联系,使中央的政令能迅速传达到各地,元朝政府建立了以大都为中心的站赤制度。站赤就是古代的驿传。③(站是蒙古语Jam的音译,赤也是蒙古语,意为某项工作的从事者。现在汉语中的站字,即由此而来。)设立站赤,“盖以通达边情,布宣号令”④(《元史》卷一〇一,《兵志四·站赤》)。元代全国共设站赤一千余处,远至今天中国的新疆、云南、西藏和俄罗斯的蒂尔等地,都有站赤。站赤有陆站,“以马,以牛,或以驴,或以车”。也有水站,“则以舟”。北方还有狗站,“以犬曳小舆,载使者行冰上”①(《国朝文类》卷四一,《经世大典序录·驿传》)。随着站赤的建立,道路也得到一定的整修。以大都为中心的站道,主要分东、西、南三道。东道由大都至通州,再到蓟州(今蓟县),然后分四路,或往东,或往北。西道由大都到昌平,在榆林站分道,或趋上都,或向山西。南道由良乡、涿州南下。②(参见《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二六,《站》字门之《析津志·大都东西馆马步站》)卢沟桥便在这条站道上,行人由此“饮马向南去”③(胡助:《纯白斋类稿》卷一四,《卢沟南道上三首》)。使者从大都出发,通过站道,可以一直到达边远地区。急递铺则是专门传送官府文书的机构,每十里或十五里、二十五里设一铺,文书一昼夜行四百里。大都东、北、西三道,就立有一百铺,再与其他路、府相接。④(参见《国朝文类》卷四一,《经世大典序录·急递铺》)站赤制度和急递铺制度,对于保证大都的政治中心地位,起了重要的作用。马可·波罗在他的行记中,也对从大都通达全国各地的站赤和急递铺作了相当详细和比较准确的介绍,说明这两项制度曾经引起他的注意。

作为一个规模空前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政治中心,大都的居民包括多种民族成分,汉族依旧是大都居民的主体,蒙古族也占有很大比例。大都路的回回人户(来自中亚各地的伊斯兰教徒)在忽必烈统治初期即近三千户,其中以大都居多。后来,相继建立的侍卫亲军中,也有不少回回人。来自今天新疆地区的畏兀儿人(维吾尔族的一部分,居住在今新疆东部)、哈剌鲁人(居住在今新疆西北部)和于阗(今和田)人、哈密里(今哈密)人等,在大都均为数不少。他们中间有官僚、学者、僧侣、手工业者等。元末诗人欧阳玄在描写大都风俗的《渔家傲·南词》中写道“高昌家赛羊头福”。高昌指的就是畏兀儿人。后代把北京西郊的一个居民点称为畏吾村,应即元代畏兀儿人聚居之处。大都还有一批来自吐蕃地区的藏传佛教僧侣,以及跟随他们而来的藏族劳动人民。

大都经常接待来中国参观访问的外国使节、教士、旅行家和商人。13世纪下半期,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到中国广泛游历,曾在大都长期居留。在他的闻名世界的游记中,对大都城市、宫殿以及各方面社会生活都作了相当详细而且生动的描述,为我们今天研究大都留下了珍贵的资料。意大利的另一个旅行家鄂多立克,也在14世纪20年代来过大都。14世纪中叶,非洲摩洛哥的旅行家伊本·拔图塔也曾来到中国,据他在游记中说,他先到中国南方,后来也到了大都。差不多同一时期,来自欧洲的教皇使节马黎诺里远越重洋,来到中国,向元顺帝献马及其他礼物。他所进献的马匹形体魁伟,被誉为“天马”或称为“拂朗(当时对欧洲的一种称呼———引者)马”,很多诗人为此事写下了诗篇。马黎诺里在大都居住达三四年之久。至于来自亚洲各邻邦的使节和各方面人士,为数更多。高丽的好几个国王都曾来过大都,官员、学者、僧侣来大都者可以说络绎不绝。元末,高丽名僧普愚还曾在大都南城的永宁寺说法。①(参见《朴通事》卷上。李穑:《海东金石苑》卷八,《高丽太古寺圆证国师碑》。普愚到中国学佛法,回国后得到高丽统治者尊奉,名重一时。)尼波罗(今尼泊尔)的杰出匠师阿尼哥、印度僧侣指空等都在大都生活过很久,他们对各国之间文化交流作出了贡献。②(指空经吐蕃地区(今西藏以及青海等藏族居住地区的统称)、云南到上都开平,再到大都,中间一度去高丽,后回大都,受到元朝皇帝尊奉,至正十九年(1359年)死。)

二、元朝政府对大都的严密控制

大都是元朝的首都,全国的心脏。确保大都及其周围地区的安全和稳定,对于元朝的统治来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因此,元朝政府多方采取措施,对大都地区加以十分严密的控制。

当新城建成后,元朝政府就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和加强了大都地区的各级政权机构。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元朝政府正式设置了大都路总管府,不久又改称大都路都总管府(简称都府),以示其地位特殊,与其他路总管府有所区别。大都路都总管府下辖“院二、县六、州十。州领十六县”③(《圣朝混一方舆胜览》卷上,《腹里·大都路》。)。比起金代的中都路(辖四十九县)来说,范围要小得多。

大都路都总管府的机构,比其他路都要庞大。一般上路(路分上下,以十万户为准)总管府达鲁花赤(镇守官,规定只能由蒙古、色目人充任)一员,总管一员:大都路则有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三员。下属的其他官吏也比其他路要多出一倍。

在大都路都总管府下面,仍保留了大兴府。大兴府的管辖范围是六县(大兴、宛平、良乡、永清、宝坻、昌平)。实际上大兴府尹均由大都路都总管兼任,路、府是一个衙门,并没有单独的大兴府这样一个机构。因此,在一些记载中,大兴府有时就被忽略了。①(如《元一统志·大都路》和《元史·地理志一》都没有提到大兴府。)二院就是左、右警巡院,“分领京师城市民事”②(《元一统志》卷一,《中书省·大都路》。按,《元史》卷二三《武宗纪二》“至大三年二月己未”条云:“增大都警巡院二,分治四隅。”则自此起,北城内有警巡院四。但据后来有关记载,都说北城只有左、右两院。(危素:《危太朴文集》卷一,《兴学颂》)可能增设是临时措施,不久即撤销。)。后来又添设了南城警巡院。警巡院设有达鲁花赤和院使,秩正六品,比上等县县尹(从六品)还要高。大都城内居民区共分五十坊,分别属于左、右警巡院。南城有六十二坊,属南城警巡院。③(《元一统志》卷一,《中书省·大都路》。按,《元史》卷二三《武宗纪二》“至大三年二月己未”条云:“增大都警巡院二,分治四隅。”则自此起,北城内有警巡院四。但据后来有关记载,都说北城只有左、右两院。(危素:《危太朴文集》卷一,《兴学颂》)可能增设是临时措施,不久即撤销。)从大都城内坊的分布来看,很不均衡,南部和中部较多,北部较少,显然坊的划分并非按地区大小而是按居民的多少。各坊都设有坊正。坊下面有巷、里,设巷长、里长。坊正和巷长、里长是一种差役,也就是说,没有薪俸,是从居民中选充的。入选的首要条件是家道殷实,亦即有钱人家,元朝政府依靠他们作为自己的统治基础。路—府—院—坊—巷(里),这是元朝政府管理大都城内民事的行政系统。

除了民事的行政管理机构之外,还设有“掌京城盗贼奸伪鞫捕之事”的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分两处,一在北城,一在南城。两兵马司各有巡兵一千人④(参见《国朝文类》卷四一,《经世大典序录·弓手》),名义上隶属于大都路,但实际上由一名刑部尚书直接提调。此外,还设有东关厢、南关厢、西北关厢三处巡检司,“掌巡捕盗贼奸宄之事”⑤(《元史》卷九〇,《百官志六》)。整个“畿内”即大都路所辖地区,共有巡检司五十二所,构成了一个严密的侦缉网。①(参见《国朝文类》卷四一,《经世大典序录·弓手》)

大都城郊,是由宛平、大兴两县分治的。两县以丽正门分界,大兴县管辖丽正门之东,宛平县管辖丽正门之西。两县各秩正六品。县以下是乡,如大兴县下辖燕台、招贤、崇让、崇礼等乡。宛平有香山乡等。乡下是里或庄、村,如燕台乡下有契丹里、海王庄、大市庄,香山乡下有七园里等。

元朝政府还在大都设立了大都留守司这样一个机构,规定它的职责是:“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诸务,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庑供帐、内苑花木,及行幸汤沐宴游之所,门禁关钥启闭之事。”②(《元史》卷九〇,《百官志六》)也就是说,它有两方面任务,一是负责宫廷和都城的安全,二是负责宫廷各项建筑、车服和花木之类的修缮。③(此外,留守司对大都的治安也负有一定责任,当皇帝出巡上都时,大都巡逻的军队每夜由鼓楼出发,到各街道巡逻,“察盗贼至晓”,便是由留守负责的。(《国朝文类》卷四一,《经世大典序录·政典·宿卫》))本来,前代也往往在都城设置留守,但一般是因为统治者外出而临时设置的,“天子巡守亲征则命亲王或大臣总留守事”④(《宋史》卷一六七,《职官七》),或则设置在陪都。金朝原在燕京设有留守,等到迁都以后,原来的留守也就相应撤销了。只是到金末南迁时,才在中都重设留守。元朝却把首都的留守司变成了一个常设机构,“在宫城西南角楼之南”,有固定的官署,不论统治者是否出巡,留守司始终存在。为什么有这样奇特的制度?至元二十年(1283年),有人谈到此事说:“大都非如上都止备巡幸,不应立留守司,此皆阿合马以此位置私党。今宜易置总管府。”⑤(《元史》卷一七三,《崔彧传》)但是,元朝历代统治者对官制的重叠和混乱,从来不太在意,因此,尽管阿合马已死,这项制度并没有取消,仍然保存了下来。元代大都留守司设留守五人,品秩正二品,比起大都路的都总管(正三品)来要高一级,但不能过问民政,权力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

大都城有十一门,每门都设有门尉和副尉,“掌门禁启闭管钥之事”。门尉秩正六品,与大兴、宛平两县县尹及警巡院使的地位相等。门尉和副尉是隶属于大都留守司的,他们都由“四怯薛八剌哈赤为之”①(《元史》卷九〇,《百官志六》)。四怯薛是皇帝的“宿卫之士”,绝大多数都是贵族、功臣的后代。“怯薛”是轮番当直之意,这些“宿卫之士”分四批轮番当直,故称四怯薛。四怯薛成员都分担一定职务,这种职务是世代相袭的。八剌哈赤是守门者之意,门尉就从四怯薛的八剌哈赤中间选充。可见,元朝政府对门尉和副尉的职务是特别重视的,要由自己的亲信来掌管。元朝政府规定,城门夜间封闭后,不准出入,“夜有急务须出入者,遣官以夜行象牙圆符及织成圣旨启门,门尉辨验明白,乃许启”②(《元史》卷一〇二,《刑法志一·卫禁》),违犯者就要处死。也就是说,夜间开启城门,必须经皇帝亲自批准。元朝皇帝亲自过问城门的开启,这件事看起来有些可笑,但却很突出地反映了封建统治者的精神状态。他们统治着面积广大、人口众多的国家,表面上威风凛凛,不可一世,实际上内心是虚弱的,老是害怕内部发生事件,人民起来造反,总是想筑起坚固的城池宫殿,保卫自己的安全,可以永远作威作福。对大都城门的控制,就是这种心理状态的表现。

元朝政府在大都周围屯驻了大批军队,这对于严密控制大都起着重要作用。元朝政府还从各卫不时抽调部分军队,到大都城内围宿(守卫宫廷)、看守(重要机构和仓库)、巡逻,用以确保大都和宫廷的安全。

元朝政府对大都的严密控制,从一些法律禁令中也得到了反映。和其他城市一样,大都城内实行夜禁,晚上一更三点以后禁人行:早上五更三点起,才许通行。③(参见《元典章》卷五七,《刑部一九·禁夜》。)违犯者要判刑。大都居民“夜聚晓散”④(《元典章》卷五七,《刑部一九·禁聚众》)者,在严禁之列,犯者有罪。除了禁止汉人“持兵器”之外,还特别规定:“诸都城小民,造弹弓及执者,杖七十七,没其家财之半。”⑤(《元史》卷一〇五,《刑法志四·禁令》)而在外地其他州县是不在禁限的。仅此一事,可以看出元朝政府对大都民众的防范到了何等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