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今
中国传统政治史观视“文景之治”为典型的“盛世”。回顾历史上的所谓“盛世”,人们有时汉唐并称。讨论唐代文献遗存中有关当时人对“文景之治”的评价,或许有助于我们深化对这一在正统政治观念中被看作理想政治之标本的政治过程、政治形态、政治风格的认识,也有助于端正对所谓“汉唐盛世”的理解。而当时人们历史意识的倾向,也可以从相关信息中有所透露。
一
对于“文景之治”的赞美,西汉时已经见诸史书。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说,“文帝即位,躬修俭节,思安百姓”,对于当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汉文帝在位时,贾谊曾经建言重视农耕,他说,“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可以为富安天下”。所谓“为富安天下”,在实现“文景之治”的时代,已经成为汉王朝最基本的行政原则。农耕经济的空前发展,使得粮价普遍降低。楚汉战争时,有“米石至万(钱)”(《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米斛万钱”(《汉书》卷一上《高帝纪上》。)的记载。而据《太平御览》卷三五引桓谭《新论》,汉文帝时,谷价至于石数十钱。《史记》卷二五《律书》中关于当时粮价甚至有曾经达到每石“粟至十余钱”的历史记录。司马迁在《史记》卷三〇《平准书》中对文景时代行政成就的著名评论,有久远的历史影响:“至今上即位数岁,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傧而不得聚会。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故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义而后绌耻辱焉。”今人多引此语以证明汉初经济恢复的成功和社会生活的富足。其实,司马迁“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以及“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义而后绌耻辱焉”的评说,是包括了在政治层面和文化层面上对文景时代的赞美的。司马迁的评价,又并非无原则的绝对的肯定。他指出:“当此之时,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舆服僭于上,无限度。物盛而衰,固其变也。”对于“骄溢”“奢侈”的弊病,已经有所批评;对于“物盛而衰”的具有一定规律性的历史趋势的发现,也体现出敏锐的目光。
《汉书》卷五《景帝纪》:“赞曰:孔子称‘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轨不胜。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宋史》中另有评价:“因前王盈成而守者,周成康、汉文景是也。”见《宋史》卷三八七,《王十朋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又卷六《武帝纪》:“赞曰:汉承百王之弊,高祖拨乱反正,文景务在养民,至于稽古礼文之事,犹多阙焉。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遂畴咨海内,举其俊茂,与之立功。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建封,礼百神,绍周后,号令文章,焕焉可述。后嗣得遵洪业,而有三代之风。如武帝之雄材大略,不改文景之恭俭以济斯民,虽《诗》《书》所称何有加焉!”班固对文景“至于稽古礼文之事,犹多阙焉”的评价,其实西汉时已有先声。据《汉书》卷八七下《扬雄传》记载,桓谭评论扬雄著作时说道:“昔老聃著虚无之言两篇,薄仁义,非礼学,然后世好之者尚以为过于五经,自汉文景之君及司马迁皆有是言。”对于文景时代黄老之学居于较高的地位,亦有微词。
按照班固的说法,如果仅以经济标尺评断,则哀平时代的历史成就也多应肯定。《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宫室苑囿府库之臧已侈,百姓訾富虽不及文景,然天下户口最盛矣。”虽然当时民间拥有财富的情形不如文景时代,但是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实际状况,已经达到相当富足的程度。
汉代人对“文景之治”的评价还没有绝对化的赞美。通过“周秦之敝”、“百王之弊”诸语,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只是根据历史比较来肯定文景时代政策的合理性。唐代历史学者也有相近的认识。对于班固引《论语·卫灵公》中孔子“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全文为:“子曰∶‘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矣。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见程树德:《论语集释·卫灵公》,北京,中华书局,1990。),以及“信哉”的感叹,颜师古注:“此《论语》载孔子之辞也。言此今时之人,亦夏、殷、周之所驭,以政化纯壹,故能直道而行。伤今不然。”
《史记》卷一〇《孝文本纪》以浓笔重墨描绘汉文帝的节俭形象。司马迁总结汉文帝事迹,首先称其节俭:“孝文帝从代来,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上常衣绨衣,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帏帐不得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治霸陵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不治坟,欲为省,毋烦民。”又说汉文帝“专务以德化民,是以海内殷富,兴于礼义”。班固所谓“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也突出褒扬汉文帝之“恭俭”,唐代学者颜师古解释“醇厚”,谓:“醇,不浇杂。”《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文景化,百王莫先。”“化”,可与“醇厚”对读,体现出共同的历史理解。对于班固“如武帝之雄材大略,不改文景之恭俭以济斯民,虽《诗》《书》所称何有加焉”语,颜师古也解释说:“美其雄才大略,而非其不恭俭也。”
二
对于西汉高帝、文帝、景帝、武帝四位名帝的历史影响,我们检索“二十五史”中《三国志》以后的十九种文献,仅以“汉高祖”(“汉高帝”)、“汉文帝”、“汉景帝”、“汉武帝”称谓出现的频率而言。
史籍中多有“汉高祖”、“汉高帝”直称“汉高”,“汉文帝”、“汉景帝”、“汉武帝”直称“文帝”、“景帝”、“武帝”的情形,因此这一统计是极不完全的。如果承认以上数据在一定意义上可以作为参考资料,则似乎有必要指出以下事实:
(1)汉以后历朝对于西汉诸帝的总体历史印象,仍以“汉高祖”(“汉高帝”)和“汉武帝”最为深刻。
(2)其中,《宋书》卷三五《州郡志一》:“淮南太守,秦立为九江郡,兼得庐江豫章。汉高帝四年,更名淮南国,分立豫章郡。”“临淮太守,汉武帝元狩六年立。”“山阳太守,晋安帝义熙中土断分广陵立。案汉景帝分梁以为山阳,非此郡也。”卷三六《州郡志二》:“庐江太守,汉文帝十六年,分淮南国立。”叙说政区历史沿革,情形比较特殊。若排除此类情形,可以看到两《唐书》中“汉文帝”和“汉景帝”的出现频率骤然提升。
(3)《新唐书》中“汉文帝”出现的次数超过了“汉武帝”。
(4)以“汉高祖”(“汉高帝”)和“汉武帝”为第一组,以“汉文帝”和“汉景帝”为第二组进行比较,以上十九种史书中第一组与第二组的比率为394∶150即1∶0.3807。而两《唐书》中的这一比率为77∶41即1∶0.5325。这一分析也可以说明,在唐人的观念中,“汉文帝”和“汉景帝”的历史影响,超过了历朝平均水准。
(5)以上十九种史书中“汉文帝”和“汉景帝”出现的频率比为128∶22即1∶0.1719。两《唐书》中的这一比率为35∶6即1∶0.1714。两者大体相当。有理由说,在人们并称“文景”的时候,实际上更多的是对汉文帝的评说。从这一认识出发,以为对“文景之治”的赞美实际上是对汉文帝政治风格的肯定的判断,也许是有根据的。
我们还看到,《宋史》中“汉文帝”的出现(21次)超过了“汉高祖”(“汉高帝”)(9次),也超过了“汉武帝”(20次),这是值得予以注意的。《清史稿》中这一情形更为突出。“汉文帝”的出现次数(11次)竟然超过了“汉高祖”(“汉高帝”)(6次)和“汉武帝”(3次)的总和(9次)。不过这一现象,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
看来,“文景之治”的历史地位有逐渐上升的过程。南北朝时期,人们似乎还并没有把“汉文帝”和“汉景帝”看作“圣君”,以为“汉称文景,虽非圣君,亦中代明主”(《魏书》卷一〇八之三《礼志三》,北京,中华书局,1974。),谀美当政帝王,竟然有“道化逾于文景”(《魏书》卷九九《卢水胡沮渠蒙逊传》。)之辞。大约至于唐代,“文景之治”在人们的历史意识中才具有了空前的“百王莫先”的地位。
三
“文景之治”是“因前王盈成而守者”(《宋史》卷三八七《王十朋传》。)的典型。从现有历史记载和历史评论的相关资料看,明确的“文景之治”的说法,很可能最早出自唐人笔下。
白居易《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策》(题注:“元和元年四月,登科第四等。”《增注唐策》卷二题注:“本传:元和元年对制策一等,调盩厔尉,为集贤校理。二年召入为翰林学士。”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今按:《新唐书》卷一一九《白居易传》:“元和元年,对制策乙等,调盩厔尉,为集贤校理,月中,召入翰林为学士,迁左拾遗。”)写道:“臣闻汉文帝时,贾谊上疏云:‘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三。’是时,汉兴四十载,万方大理,四海大和,而贾谊非不见之,所以过言者,以为词不切,志不激,则不能回君听,感君心,而发愤于至理也。是以虽盛时也,贾谊过言而无愧。虽过言也,文帝容之而不非。故臣不失忠,君不失圣,书之史策,以为美谈。然臣观自兹已来,天下之理,未曾有仿佛于汉文帝时者;激切之言,又未有仿佛于贾谊疏者。岂非君之明圣,不侔于文帝乎?臣之忠谠,不逮于贾谊乎?不然,何衰乱之时愈多,而切直之言愈少也?”在这篇文字中,白居易还有一番话说到“文景之理”:
臣闻太宗以神武之姿,拨天下之乱;玄宗以圣闻之德,致天下之肥。当二宗之时,利无不兴,弊无不革,远无不服,近无不和。贞观之效既成,而大乐作焉。虽六代之尽美,无不举也。开元之理既定,而盛礼兴焉;虽三王之明备,无不讲也。礼行,故上下辑睦;乐达,故内外和平。所以兵偃而万邦怀仁,刑清而兆人自化,动植之类,咸煦妪而自遂焉。虽成康、文景之理,无以出于此矣。(白居易:《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策》,见《白氏长庆集》卷四七,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
《白氏长庆集》中“理”原当为“治”,避唐高宗李治讳作“理”。《文苑英华》卷四八八、《册府元龟》卷六四九录文略有不同,然而“治”字同样均写作“理”。也就是说,“万方大理”即“万方大治”,“发愤于至理”即“发愤于至治”,“天下之理,未曾有仿佛于汉文帝时者”即“天下之治,未曾有仿佛于汉文帝时者”。后一段文字,“开元之理既定”即“开元之治既定”,“成康、文景之理”即“成康、文景之治”。《增注唐策》卷二《白居易贤良策》均各作“治”。(《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推测是宋时书:“案《增注唐策》十卷,不着编辑者名氏。前有明正徳丁丑新安汪灿序,惟言旧刊《唐策》,不知谁集,考书中避宋讳,与《古文集成》相同,则亦宋人所编辑也。”参见永瑢、纪昀等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北京,中华书局,1956。)有关“虽成康、文景之理,无以出于此矣”一段文字写作:臣闻太宗以神武之姿,拨平天下之乱;玄宗以圣闻之德,致天下之肥。当二宗之时,利无不兴,弊无不革,远无不亲,近无不和。贞观之效既成,而大乐作焉。虽六代之尽美,无不举也。开元之治既定,而盛礼兴焉;虽三王之明备,无不讲也。礼行在上,上下辑睦。乐达在下,中外和平。所以兵偃而万邦怀仁,刑清而兆人自化,动植之类,煦妪而自遂焉。虽成康、文景之治,无以出于此矣。“文景之治”被看作一种理想政治的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