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汉唐盛世的历史解读:汉唐盛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人民大学汉唐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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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略论唐代枢密院制度在十国时期的发展(1)

李全德枢密使设置于中唐时期,职在沟通君、相,主要负责文书的传递和信息的沟通。其初职事简,无司局,只有使一二人,由宦官担任,至晚唐与宦官势力的扩张相表里,遂扩为枢密院。唐代由宦官担任的枢密使制度在后人看来本是一项弊政,正如马端临指责朱温时所评论的:“朱梁惩唐弊不用宦者,然徒知宦者之不可用,而不知枢密院之不必存也。”(《文献通考》卷五八《职官考十二》枢密院条,北京,中华书局,1986。)然而这项在马氏看来本不必存的制度到了五代时期,却进一步发展成为最高军政机构,直接影响了此后宋代的中枢体制。那么唐代的枢密院制度在南方诸政权中的命运又是如何呢?是革除,还是如朱梁一样不必存而存,还是别有发展?五代十国时期的分立局面为我们检讨一项新制度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适应程度和发展趋势提供了可能,借此也可以增进我们对于唐宋之际制度变革的理解。据《十国春秋》卷一一四《十国百官表》:“十国官制,大略多仍唐旧,间有与《六典》异名者。吴之大卿、吴越之进侍、闽之国计使、楚之机要司,仅一二见焉。”按照《十国百官表》的说法,南方先后出现的九政权中,吴越、荆南之外,其他诸国则皆设置枢密院或类似机构,本文即主要以国别为线索,就其机构设置、制度渊源和职能演变略作探讨。(本文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南汉、楚、闽、前后蜀等政权,盖以吴、南唐具有政统上的连续性,典章文物于诸国最为典型,相关史料也较他国为富,枢密院体制在吴、南唐的发展笔者将另有专文分析。)

一、南汉、楚、闽

据吴任臣《十国百官表》,南汉相当于枢密院的机构是签书点检司,设官签书点检司事。

做过南汉签书点检司事的,现在可知的只有薛崇誉一人。薛崇誉,南汉中宗时任内门使兼太仓使,后主时迁内中尉、特进、开府仪同三司、签书点检司事。(参见《宋史》卷四八一;梁廷楠著,林梓宗校点:《南汉书》卷一六,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十国春秋》卷六六《薛崇誉传》,北京,中华书局,1983。)薛崇誉在任签书点检司事之后,曾经被派遣至招讨使潘崇彻军中,伺察虚实,还朝后,奏夺潘之兵权,其迹类同监军(参见《南汉书》卷一六《潘崇彻传》。);大宝十三年(公元970年)九月,为后主所遣守桂州(参见《南汉书》卷五《后主本纪》大宝十三年九月己亥朔条。)。关于签书点检司的职掌,我们找不到任何可以说明的资料,仅就薛崇誉行迹看,我们其实也看不出签书点检司的职掌所在。那么吴任臣将南汉的签书点检司与他国之枢密院并列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万斯同则不认为签书点检司事是枢密使之职。在其《南汉将相大臣年表》中,自中宗刘晟乾和十五年(公元957年)始出现枢密使一职,任枢密使者为龚澄枢、陈延寿,直至南汉亡,一直是此二人。事实上,南汉职官中并没有“枢密使”这一职衔,那么是否有类似枢密使(院)的职官和机构呢?龚、陈二人皆是宦官。中宗末年,权阉林延遇临死前荐龚澄枢可用,“即日擢知承宣院兼内侍省”,后改德陵使兼龙德宫使、玉清宫使。(参见《资治通鉴》卷二九三显德三年三月乙未条;《宋史》卷四八一《龚澄枢传》;《南汉书》卷一五《林延遇传》、卷一六《龚澄枢传》。)万斯同《年表》以龚澄枢为枢密使当是本于此,但从所列职务中,我们得不出这一结论。而且,龚澄枢是代林延遇,但林延遇却并没有被看做枢密使。难道万斯同竟是以承宣院为枢密院?顾名而思义,这并非没有可能,但承宣院,有关南汉史籍中仅此一见,无从考证。而且,陈延寿并没有做过知承宣院(参见《南汉书》卷一五《陈延寿传》。),何以与龚并列为枢密使呢?再者,后主刘即位后,龚澄枢的职位又屡经变化,先是加特进、开府仪同三司、万华宫使、骠骑大将军,后又改上将军、左龙虎军观军容使、内太师等,而年表则始终列为枢密使,亦无道理。因此,尽管吴任臣《十国百官表》和万斯同《南汉将相年表》中,南汉均列有枢密使或类似机构,但实际上都难以凿实。

不过如果仅仅从表面上观察,不管是南汉的签书点检司,还是承宣院,与唐代的枢密院又同有两点相似处。首先,若是从机构名称上看,签书点检司或者承宣院的职掌似应与文书相关。其次,从人选上看,薛、龚、陈等人皆为宦官。这两点与唐代枢密使的职能和人选都是高度相似。所以尽管具体制度不详,如果我们说南汉的签书点检司或者承宣院应该是仿唐代的枢密院而建立,大致是不会错的。

楚国有左右机要司。后唐明宗天成二年(公元927年)八月,楚王马殷建国。马殷始终以中原一藩镇自居,故虽建国如天子之制,但名物制度还是微更其名,如翰林学士改为文苑学士,知制诰改为知辞制。枢密院则改为左右机要司,其长官为判机要司,设两员。(参见《资治通鉴》卷二七六后唐明宗天成二年八月己卯条;《十国春秋》卷六七《楚武穆王世家》。)机要司分左右并设官两员,显然是仿唐制或中原之制,关于左右机要司的其他情况,史籍无载。

闽国在建国之初就设立了枢密使。后唐长兴四年(公元933年)正月,王延钧即皇帝位,国号闽,建元龙启,更名(《资治通鉴》作“璘”,他书皆作“”。参见诸葛计、银玉珍:《闽国史事编年》,165页,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以其僚属李敏、其子继鹏为宰相,以亲吏吴勖为枢密使(参见《资治通鉴》卷二七八长兴四年春正月庚寅条;《十国春秋》卷九一《惠宗本纪》龙启元年春正月条。)。十一月,吴勖遭国计使薛文杰陷害,为王所杀。薛文杰之所以诬杀吴勖,胡三省的解释是:“吴勖,本闽主亲吏,故任之以机密,文杰以是恶之。”薛文杰亦称吴勖之枢密使为“近密”之职(参见《资治通鉴》卷二七八长兴四年十一月辛丑条;《十国春秋》记此事为九月。),由此看来,闽之枢密使当不脱唐代枢密使之内朝性质,只不过是其身份由宦官改为亲吏。另,据欧阳修《新五代史》:“英(按,即吴勖)尝主闽兵,得其军士心,军士闻英死,皆怒。”(《新五代史》卷六八《闽世家》,北京,中华书局,1974。)吴勖之主兵系为枢密使之前的事,而非枢密使之职。(欧史所记“英尝主闽兵”,吴任臣改为“勖常主军政”。《十国春秋》卷九八《薛文杰传》:“勖常主军政,得士卒心,士卒闻勖死,皆怒。”)再者,吴勖被杀之后,直至闽亡,不再别命枢密使,亦可推知枢密使在闽并非不可或缺之职。

南汉、楚、闽三国的枢密使情况大抵如此。限于资料,我们无法对南汉的签书点检司、承宣院和楚的左右机要司有更多的了解,而闽的枢密使也仅存在了十个月,看起来它们都没有在各自政权的中枢体制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二、前蜀王建

是南方政权中最早称帝者。天祐四年(公元907年)四月,朱温建梁,九月,王建称帝,以王宗佶为中书令,韦庄为散骑常侍、判中书门下事(参见张唐英著,王文才、王炎校笺:《蜀梼杌校笺》卷一《前蜀先主》,成都,巴蜀书社,1999。),又“因唐制置枢密使”,唐道袭则成为首任枢密使,且至晚在前蜀永平四年(公元914年),前蜀就已建立了枢密院。(永平四年,毛文锡被任命为判枢密院事,参见《十国春秋》卷四一《毛文锡传》;三年后,毛文锡嫁女,又曾在枢密院大会亲族,参见《资治通鉴》卷二七〇贞明三年七月庚戌条。)前蜀咸康元年(公元925年)十一月,王宗弼斩东院开府宋光嗣、西院开府景闰澄、北院开府欧阳晃、成都尹韩昭等(参见勾延庆:《锦里耆旧传》卷二;《蜀梼杌校笺》附录四。),此处的东院、西院即是指枢密院,北院指的则是宣徽院(参见《旧五代史》卷三三同光三年十一月辛亥条,北京,中华书局,1976;《蜀梼杌校笺》卷二《前蜀后主》。),可见至晚在后主时,枢密院已有两院之分。

前蜀枢密使人选可分为明显的三个阶段。王建前期以元从亲信掌枢密,后期则以文人掌枢密;后主时期以宦官掌枢密。王建首任枢密使是唐道袭。唐道袭姿容秀美,最初以舞僮事王建,乃王建之嬖臣。(参见徐铉著,白化文点校:《稽神录》卷二唐道袭条,北京,中华书局,2006;《新五代史》卷六三《前蜀世家》。)唐道袭出身虽低,但“便佞有心计,已而寖预谋画”,先是做到了马军都指挥使,至王建称帝,遂迁枢密使。(参见《十国春秋》卷四一《郑顼传》。)唐道袭与太子元膺有隙,王建恐其交恶,于是出唐道袭为山南西道节度使、同平章事。唐道袭之后为枢密使的有郑顼、潘炕、潘峭,此三人皆出自宣徽院系统。郑顼,在王建建节西川时,为节度押牙。武成(公元908—910年)初年,为宣徽北院使。(参见《资治通鉴》卷二六七开平四年三月丙午条,卷二六八“乾化元年十二月末”条;《十国春秋》卷四一《潘峭传》;曾慥辑:《类说》卷二七大枢小枢条,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潘炕、潘峭兄弟二人,亦皆王建元从,在武成初年,先后任宣徽南院使,并相继为枢密使,人称“大枢小枢”。(《资治通鉴》卷二六八乾化三年十月甲午条。)其中潘炕数年之间两度出任枢密使,与唐道袭同,即使在其以疾请老后,王建仍是“国有大疑,常遣使就第问之”(《资治通鉴》卷二六八乾化三年十月甲午条。)。

永平四年(公元914年)之后,前蜀枢密使人选由元从亲信一变而为文资正官。永平四年八月、天汉元年(公元917年)八月,毛文锡、庾凝绩先后执掌枢密院。毛文锡,高阳人,十四岁进士及第,不久之后就来成都依于王建。永平四年,毛文锡由翰林学士承旨迁礼部尚书、判枢密院事,后又兼文思殿大学士。(参见《十国春秋》卷四一《毛文锡传》:《资治通鉴》卷二六九“乾化八月戌子”条)庾凝绩,为宰相庾传素之再从弟,仕高祖为翰林学士承旨,天汉元年拜吏部尚书、内枢密使。翰林学士承旨自唐中期以后,几乎就是候补宰相之职。毛文锡与庾凝绩皆是著名文人,又都是从翰林学士承旨入为枢密使。前蜀是最早用翰林学士承旨为枢密使的,早南唐近四十年;近八十年后,北宋才出现以翰林学士为枢密副使者。王建沿袭唐制置枢密使,但以亲信武人代宦者,继而又以文学之人为之,是枢密使人选上的一个极大的转变。如果不是出现意外,这一选任原则也许会继续保持。但在两任文人枢密使后,前蜀的枢密使人选却发生了更大的转向或者说是倒退:王建临终前任命了宦官为枢密使。王建自永平末年得疾,至光天元年(公元918年)病重。临终前王建担心“诸将多许州故人,恐其不为幼主用”,于是以宦者宋光嗣为枢密使。(参见《资治通鉴》卷二七〇贞明四年五月辛丑条。)此后宦官为枢密使,直至蜀亡。

欧阳修曾说王建末年“年老昏耄”、“思择人未得而疾亟”。枢密使复用宦者,可谓临终乱命,尽管他有他自己的考虑。前蜀枢密使之人选由武人而文人而宦者,一番巨变之后,回归唐制。有学者认为,前蜀任用宦官为枢密使,不过几年,非其主流。(参见贾大泉、周原孙:《前后蜀的枢密使》,收于《前后蜀的历史与文化》,成都,巴蜀书社,1993。)算起来,以武人为枢密使的时间为七年,以文人为枢密使的时间为五年,以宦官为枢密使的时间为八年,但这八年实际上却是整个的后主时期。更值得注意的是前蜀之用宦者枢密使,不仅仅是对唐制的简单回归,因为伴随着人选的改变,前蜀的枢密院职能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王建虽然因袭唐制设枢密使,但枢密使的职能从一开始就突破了原先的掌文书通进的范畴。比如唐道袭,虽然出身舞僮,以便佞得幸,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进身之阶,其本人还是不乏才能的,一旦为王建所赏识就“寖预谋画”。任枢密使后,在很多大事上,王建都征求过唐道袭的意见,如杀王宗佶、荐郑顼为枢密使等。郑顼为枢密使时,“受命之日,即欲按道袭昆弟盗用内库金帛”(《资治通鉴》卷二六七开平四年三月丙午条。)。唐道袭昆弟盗用内库金帛,唐道袭不问,而郑顼一上任即欲治其罪,可知枢密使实负有管理内库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