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玄学与汉代经学的不同,主要表现在思想体系、思想方法和学风上面。玄学以唯心主义本体论代替经学的神学目的论。它排斥了汉代经学关于世界本源是天帝、是人格神的说法,抛弃了世界是由神有目的的安排这种低级、粗俗的神学命题,而认为宇宙万物虽然存在着、变化着,但都是“末”,是现象;万物的本源,是无形无名的,是“本”,是本体。在玄学家王弼看来,观察世界事物要从本体上着眼,要掌握本体,不能从枝节(“末”)着手,为现象所蒙蔽。再是,玄学以“得意忘言”代替经学的烦琐主义哲学。它抛弃汉代经学的琐碎支离,强调以简御繁,注重探求义理,从而打破了烦琐注经、象数比附的沉重枷锁。魏晋玄学把低级的、粗俗的神学演变为“高级”的、精巧的唯心主义哲学,反映了哲学思维水平的提高,并为魏晋时期统治阶级所奉行。当然,魏晋玄学也有其弱点,因而也有其衰亡的必然性。不过,那是另一个问题了。
由上可见,迷信、烦琐、僵化的哲学,是保守、没落、无生命力的哲学。虽然,由于地主统治阶级的长期存在,经学学风的恶劣影响也是长期存在的,但是,以神学迷信和烦琐主义为特征的汉代经学,在风靡一时之后,毕竟不可避免地走向灭亡,而为魏晋玄学取代了官方正宗哲学的地位。这是我国哲学发展史上神学迷信和烦琐哲学的一次大破产,是哲学思想发展进程中的一次重要的否定。
[原载《中国哲学》,第3辑,三联书店,1980]第一章王充的战斗精神
王充是东汉前期一位战斗的唯物主义思想家。他出身“孤门细族”,教过书,当过地方小官,“以数谏争不合去”(《后汉书·王充传》),后来处境更为潦倒。王充的一生是在压抑中度过的,他“悯世忧俗”,“不得已,故为《论衡》”(《论衡·对作篇》,以下凡引此书,只注篇名)。《论衡》是一部富有战斗性的著作,它的锋芒直指形形色色的神学唯心主义,其中对圣人迷信的批判,至今仍闪耀着思想的光辉。
为了适应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的政治需要,封建统治者竭力推行思想文化的专制主义。西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献策。东汉章帝亲自主持白虎观的儒家经学会议,会后整理出具有最高权威性的《白虎通义》。这本书和董仲舒的《举贤良对策》、《春秋繁露》不仅宣扬君权神授的理论以神化君权,还炮制“圣人法天而立道”的谬论以神化封建统治思想。这个圣人是谁呢?就是孔子。从此,孔子被神化,成为“通天教主”,被推为“素王”,与帝王有着同等地位;孔子学说被神秘化,成为宗教教条。凡是孔子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是百分之百正确。孔子所颂扬的唐尧、虞舜等也都成了圣人。由于汉王朝凭借中央集权的条件和手段,使神化孔子的迷信弥漫整个思想界。王充逆流而进,他虽然不反对孔子为圣人,也不反对孔子提倡的伦理道德,但是他无情地把孔子头上的神灵光圈打落在地。
王充《论衡》一书从多方面破除对孔子等圣人的迷信。
一、破圣人“天生”说
《白虎通义·圣人》说:“圣人所以能独见前睹,与神通精者,盖皆天所生也”,认为圣人是天神生的,因而本身也是全智全能的神,具有神秘的力量和作用。王充坚决反对这种谬论,指出:“人禀气而生,含气而长”(《命义篇》),“人之精乃气也,气乃力也”(《儒增篇》)。有生命的人,都是由物质性的气转化而成的有机体。孟子曾为天降生圣王确定一个期限:五百年。王充在《刺孟篇》中给以尖锐的批判,认为孟子的说法是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并指出孟子讲“五百年必有王者(指能实行儒家王道的所谓圣王)兴”,是宣扬“天故(有意识地)生圣人”的观点,说明孟子根本不懂得天的自然性质。这里,王充的批驳实质上也是对英雄史观和历史循环论的否定。《白虎通义·圣人》还夸大圣人的智慧、才能和作用,说“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杰,万杰曰圣”。一个圣人的才智超过亿万人的才智。王充却说,社会的“昌衰兴废,皆天时也”,“贤不贤之君,明不明之政,无能损益”(《治期篇》)。社会兴衰治乱不是少数帝王个人所能决定的,是一种客观的自然力作用的结果。王充的这种自然主义的历史观,当然是片面的,归根到底也是唯心主义的,但它在反对圣人史观方面有着开阔视野的作用。
二、破圣人“先知”说
汉代俗儒把孔子说成是天生的圣人,是一位“神而先知”,能够“前知千岁,后知万世,有独见之明,独听之聪,事来则名,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实知篇》)的先知。这是神化孔子的极为重要的论点,由于把认识看成是先验的、神秘的,而直接涉及认识的来源问题。王充在《论衡》的《知实篇》和《实知篇》中探讨了认识的来源问题,并从两种认识路线的高度,划分“神”和“圣”的界限、两种不同圣人的界限。王充说:“所谓神者,不学而知;所谓圣者,须学以圣。以圣人学,知其非神。天地之间,含血之类,无性(生)知者。”(《实知篇》)又说:“贤圣者,道德智能之号;神者,眇茫恍惚无形之实。”(《知实篇》)“神怪与圣贤,殊道异路也。”(同上)这样,王充既否定了神的存在,又剥掉了圣人的神秘外衣。王充和俗儒都说孔子是圣人,但含意并不完全相同。王充认为就认识的来源来说,圣人和一般人是一样的,“圣贤不能性(生)知,须任耳目以定情实”(《实知篇》),不同的是,圣人学得快些,知识多些。王充还就《论语》、《孟子》等书引出大量的事例,直接论证了孔子和虞舜等人的“耳目闻见,与人无别,遭事赌物,与人无异”,指出“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同上),有力地批驳了所谓圣人能够“达视洞听之聪明”,即能够明察秋毫、洞悉一切的谬论,驳斥了圣人“神而先知”的胡诌。这是对唯心主义先验论的有力批判。
三、破圣人“无非”说
《春秋演孔图》说:“孔子论经,有鸟化为书,孔子奉以告天,赤爵(应为雀)集书上化为黄玉,刻曰:‘孔提命,作应法,为赤制’”。这是宣扬儒家经籍是天神授予孔子为汉王立法的“天书”,是“万世不易”的圣典,从而把儒家经典神秘化,要人们绝对不得违背。这里摆在王充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圣人说的话和他们在书上写的,是否都没有错误?王充认为,儒家的经艺书籍和孔子的著作总的来说是好的,但是也有问题:“世儒学者,好信师而是古,以为圣贤所言皆无非,专精讲习,不知难问。夫贤圣下笔造文,用意详审,尚未可谓尽得实,况仓卒吐言,安能皆是?不能皆是,时人不知难;或是,而意沉难见,时人不知问。案贤圣之言,上下多相违;其文,前后多相伐者。”(《问孔篇》)圣人的著作有各种情况,要具体分析。那种“以为载于竹帛上者,皆圣贤所传,无不然之事”,因此“信而是之,讽而读之”(《书虚篇》)的迷信态度是错误的。
王充反对把圣人所言所作视为禁区,主张在探索真理的途程中要善于开动脑筋,追根究底。他提倡敢于提出和老师不同的新见,敢于“距(拒)师”,敢于说圣人没有说过的话,“非必须圣人教告乃敢言也”(《问孔篇》)。他大胆地质问:“苟有不晓解之问,追难孔子,何伤于义?诚有传圣业之知,伐孔子之说,何逆于理?”(同上)这是对封建教条主义的挑战。
为了从理论上驳倒“贤圣所言皆无非”的迷信观念,王充还在真理论上奠定了一块比较坚实的基石,这就是检验认识标准的“效验”说。他说:“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损。考察前后,效验自列。自列,则是非之实有所定矣。”(《语增篇》)“效验”,即实效和验证,是判定认识是非曲直的标准。“凡论事者,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繁说,众不见信。”(《知实篇》)凡是违背实际和客观效验的,虽然说得很多,并且动人好听,也是不能令人相信的。王充不能也不可能提出检验认识的实践标准,但是他的“效验”说使他反对迷信圣人和迷信儒家经典的战斗,具有相当的理论高度和思想深度。
王充在距今一千九百多年前,勇敢地、深邃地进行反对封建性的圣人迷信的斗争,是值得我们称道的。但是,由于历史的、阶级的局限,王充不可能正确地评价孔子,也不可能揭示儒家经典的社会实质,更不可能彻底地反对神化圣人的迷信。历史表明,只有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历史唯物论,才能彻底战胜圣人迷信。
[原载《人民日报》,19810122]第一章《白虎通义》与封建等级制
《白虎通义》又称《白虎通德论》,简称《白虎通》。公元79年,东汉章帝(刘炟)召集一批官僚、诸生和诸儒,在白虎观举行会议,“讲论五经同异”以“正经义”,编成了《白虎议奏》。《白虎通义》就是由班固奉命编辑整理的章帝对《白虎议奏》所作裁决的定论,具有法典的权威性,是东汉时代的“国宪”。班固赞颂这部书“唐哉皇哉,永垂世则”,《白虎通义》适应了封建王朝进一步加强思想统制的需要,并以其国家法典的地位而发挥了重大的社会现实作用,进而又为以后的历史带来极为深远的流毒。
《白虎通义》内容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编制和宣扬封建等级制,以强化封建特权,巩固豪强地主阶级的统治。本文拟就《白虎通义》鼓倡的封建等级制作一简略的述评。
一
《白虎通义》大力宣扬封建等级制度,是和我国封建社会前期阶级斗争形势的发展分不开的,是和豪强地主及其剥削方式的特点紧密关联着的,它适应豪强地主维护封建经济基础和国家政权的需要。
先秦时代,新兴地主阶级在反对没落奴隶主阶级的斗争中,抨击了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的等级制,并逐渐建立一套适应封建生产关系的等级制。地主阶级革新派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国的著名的变法斗争中,提出“刑无等级”的主张,强调破除“刑不上大夫”的奴隶制旧例,并且确定“国以功授官予爵”(《商君书·靳令》),重订军功爵二十级(见《商君书·境内》),强调耕勤战力,以赏战功。商鞅后,秦国的封建等级制经过了一个半世纪的发展,在秦末农民大起义中受到巨大冲击。公元前202年,汉高祖刘邦颁发“复故爵田宅”令,号召在战争中逃亡到山泽的人返回原籍,恢复原有的“爵位”和“田宅”,重建封建等级制,巩固新兴地主阶级专政。后来随着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日益尖锐,到了西汉末年又爆发了第二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再次给封建等级制以沉重的打击。虽然,这次农民起义被镇压下去,但是,农民的反抗愈来愈频繁了,在东汉前期,即使在光武时,颍川、东郡、济阴等地就有多次农民起义,直至白虎观会议后六年,章帝还叫嚷“寇贼(对农民的诬称)争心不息”(《后汉书·章帝纪》)。为了稳定封建秩序,东汉统治者着力宣扬封建等级统治的合理性和永恒性。
东汉时代国家政权为豪强地主所控制和垄断。在光武帝初年逐步形成世代做官的所谓“衣冠望族”和享有“名望”的“姓族”,以及后来在“宽厚长者”章帝的纵容下,外戚、宦官这伙凭借和王朝密切的特殊的政治关系起家的暴发户,是豪强地主的主体。这些势力具有兼并性、割据性和宗法性的显著特点。他们直接与反动暴力、政治特权相结合,实行鲸吞式的掠夺土地,以种种“合法”和非法的手段,攫占大量财富。光武皇帝的舅舅樊宏“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后汉书·樊宏传》),光武妻阴后的前母兄阴识“暴至巨富,田有七百余顷”(《后汉书·阴识传》)。又如,济南王刘康自京师到封土就国后,就增加了六县封土,还“多殖财货,大修宫室,奴婢至千四百人,厩马千二百匹,私田八百顷”(《后汉书·济南安王康传》)。再如,外戚、官僚马防兄弟“奴婢各千人以上,资产巨亿,皆买京师膏腴美田”(《后汉书·马防传》)。豪强地主不仅大肆兼并农民的土地,而且发展到在上层统治集团中也互相抢夺。章帝时,窦宪仗恃窦后势力,“以贱直请夺沁水公主(明帝女)园田”(《后汉书·窦宪传》)。这种土地兼并愈演愈烈,豪强大土地所有制广泛存在,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为一个个的大庄园。在战国和西汉前期为数众多的自耕农,至此不仅日益贫困化,而且加速度地走上从经济上的依附进而到人身的依附的道路。随着土地兼并的扩展,豪强地主的割据性也日益膨胀。例如,“赵魏豪右,往往屯聚,清河大姓赵纲,遂于县界起坞壁、缮甲兵,为在所害”(《后汉书·李章传》)。他们割据地盘,自起坞壁,拥有庄园武装,俨若独立王国。豪强地主的大庄园,还往往采取聚族而居的形式,相当多数的依附农民正是豪强大族的同宗贫民。豪强大族利用宗法关系对贫苦宗人进行种种欺骗和愚弄,用超经济的强制手段把贫苦宗人牢固地束缚在庄园土地上,供自己长期压榨和奴役。豪强地主强烈地表现出宗法性,竭力利用宗法关系对农民进行压迫和剥削。
豪强地主的阶级利益及其以残酷剥削为核心的种种特性,集中到一点,就是强烈要求划分社会成员的不同等级身份,规定人们在国家中的不同法律地位,以固定农民对自己的人身依附隶属关系,以便他们运用封建特权,采用超经济的强制手段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统治。
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一些儒生竭力鼓吹“上户”(豪强)和“下户”(农民)的上下区别,要农民“人识君臣父子之纲,家知违邪归正之路”(《后汉书·儒林列传》)。被称为“当世名儒”的鲁丕还建议章帝“正名之道,所以明上下之称,班爵号之制,定卿大夫之位也”(《后汉纪》卷十六),竭力主张重整封建等级制度,强化封建等级特权。《白虎通义》是第一次以皇帝“圣谕广训”的钦定形式全面地重新确定和从理论上论证封建等级制的重要的历史证见。
二
《白虎通义》的第一篇《爵》,开宗明义就阐述了封建等级制。其他如《爵邑》、《分封》、《世袭》、《宗法》以及《三纲六纪》等各篇,也多方面地、详尽地说明和论证了封建等级制。
“等级是以社会划分为阶级为前提的,等级是阶级差别的一种形式。”(《列宁全集》,中文1版,第2卷,404页注,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在封建社会中,最基本的阶级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最根本的等级差别表现在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尖锐对立之中。《白虎通义》强调“民贱而王贵”“礼不下庶人者,尊卑制度也”(《丧服》,以下凡引《白虎通义》只注篇名)。它还规定广大劳动农民没有爵位而称匹庶,“匹”,犹如“马匹”,是贱视的称呼。《爵》篇说:“庶人称匹夫匹妇者,匹,偶也,与其妻为阴阳相成之义也。”《礼乐》篇规定“庶人职在耕桑,戮力劳役”,劳动农民只是供统治者役使,提供生产品的贱民,属于统治阶级以外的下等等级。《五刑》篇还宣扬“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反动主张:“刑不上大夫何?尊大夫。礼不下庶人,欲勉民使至于士。故礼为有知制,刑为无知设也。”并且载明刑罚科条有三千条,其中大辟刑(杀头)就有二百条。这充分暴露封建等级制是残酷镇压劳动人民的压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