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古代哲学(第九卷)(方立天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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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先秦哲学与人类生存智慧(7)

《白虎通义》对于统治阶级尤其是在朝的当权者也作了等级规定。《爵》篇说:“爵者,尽也。各量其职,尽其才也。”打着量职尽才的旗号,从封爵的方面宣扬公、侯、伯、子、男五等或公、侯、伯三等爵位。它说:公者,通也,公正无私之意也;侯者,“候”也,候逆顺也;……伯者,“白”也(,明白于德也);子者,“孳”也,孳孳无已也;男者,“任”也,人皆五十里。在统治阶级内部又分君、卿、大夫、士(上士、中士、下士)的不同等级。这是《白虎通义》采用奴隶主阶级的等级称呼和形式,而赋予地主阶级的等级内容,但它和商鞅强调的以耕战贡献的二十等爵有所不同,是以封爵和职位的高下排列等级秩序,反映了豪强地主把持封建政权、维护既得权益的要求。《白虎通义》的这种封爵制度,在尔后的封建社会中大体上延续下来。虽然,自三国之后历代封爵制度不尽相同,但是,同姓封王,异姓一般封为公、侯、伯、子、男是基本一致的。

封建等级制是地主贵族层层盘剥人民的分赃制度。东汉时封王侯成风。据后人统计,享有茅土之封的贵族,诸侯王六一人,王子侯三四四人,功臣侯三七九人,外戚恩泽侯八九人,宦者侯七九人,数量超过西汉(见钱大昭:《后汉书补表》)。《白虎通义》对不同等级占有采地和农户的数量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不同等级的禄秩级差很大,如“君十卿禄”,而“卿四大夫禄”(《封公侯》)。但是,实际上,东汉王朝给予列侯们封土封户和租税数量很大,如诸侯王年享租粟八千万斛,乡侯也年享三百万斛,食有几县之地。

《白虎通义》鼓吹“德加于人然后食其禄”(《封公侯》),“有功增土进爵”(《考黜》)。后来东汉王朝实际上走得更远,公开变卖官爵。如安帝时“大鸿胪夏勤为司徒,……令吏人入钱谷为关内侯”(《后汉纪》卷十六)。汉灵帝更是开设卖官所,“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后汉书·灵帝纪》)。卖爵买官成风,豪强地主进一步垄断政权,政治更趋腐败。

《白虎通义》规定的爵邑制度,引起后来的土地兼并。豪强地主仗恃其高官厚禄的高贵地位和雄厚实力,大肆抢掠土地。如外戚梁冀专权时,不仅自己享有三万户的封国,其妻孙寿也被封为襄城君,兼食阳翟租,年享五千万。他还将“西至弘农,东界荥阳,南极鲁阳,北达河淇”周围千里地区,圈作自己的林苑。他除挥霍糜费外,还有价值三十多亿的财富,为全国租税之半(见《后汉书·梁冀传》)。又如宦官侯览,前后夺人居宅三八一所,田一一八顷。侯览兄侯参任益州刺史,“民有丰富者,辄诬以大逆,皆诛灭之,没入财物,前后累亿计”(《后汉书·侯览传》)。东汉时豪强地主兼并土地是空前普遍和严重的,正如当时人所揭露的:“上家累巨亿之资,户地侔封君之土。”(崔寔:《政论》,《全后汉文》卷46)“今豪民占田或至数百千顷。”(荀悦:《汉纪》卷8)“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仲长统:《昌言·理乱篇》)这种情况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生产的发展。

《白虎通义》鼓吹的等级制是和世袭制分不开的。它规定“诸侯世世传子孙”(《宗族》),“诸侯世子,……所以名之为世子何?言欲其世世不绝也”(《爵》)。这种世袭主张给东汉政治生活带来巨大的恶劣影响。在西汉时,韦平再世宰相是仅见的事,而东汉名门大族则有世代公卿的,如弘农杨氏四世三公,汝南袁氏四世五公(见赵翼:《廿二史札记》)。同时,任用自己子弟和兄弟为官的所谓“任子”制度大为泛滥。高等官职完全为占有大量土地和握有权势的高贵门第所垄断,“今之进者,唯财与力”(《后汉书·李固传》),贡荐官吏“纯以阀阅”。豪强地主利用世袭制维护自身的特权,并传之子孙后代,这充分地暴露了它的保守性和落后性。

为了巩固封建统治阶级的世袭统治,《白虎通义》还大肆宣扬宗法制度。宗法是以宗族为中心,根据血统远近区分嫡庶亲疏的等级制度。《白虎通义》在解释宗族字义时说:“宗”,“尊也”,“为先祖主也,宗人之尊也”;“族”,“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宗族》竭力美化宗族,利用含情脉脉的宗族关系来掩盖族内强宗豪右对贫苦宗人的对抗性矛盾,麻痹族内贫苦农民的阶级意识和反抗精神,以便“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第”,“理纪族人”。利用宗法家长制来加强经济外的强制作用,强化强宗豪右在族内的最高等级地位,以“理纪”压榨族内贫苦农民,这就是《白虎通义》宣扬宗法制的实质。

为了把人们的各种社会伦理关系纳入封建等级结构,《白虎通义》还大力宣扬“三纲、六纪”。“三纲、六纪”既是在各种社会关系的纱幕掩盖下的等级制,作为意识形态,又是一种政治伦理观,维系封建等级制的道德思想基础。豪强地主总头目汉章帝等人,在《白虎通义》中直接继承礼纬《含文嘉》的思想和用语,明确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把“三纲”等级制作为绝对不能违反的封建大法。居于宝塔式的等级制的顶尖的君主,是封建等级秩序的象征,“三纲”中“君为臣纲”放在首位,“臣之于君,犹子之于父”(《丧服》),而且“臣为君讳”,“所以为君隐恶何?君至尊”(《谏诤》)。《白虎通义》宣扬对君的绝对愚从,就是为了竭力树立君权的绝对权威,强固君臣的等级关系,维护以君主为集中代表的封建等级秩序。《白虎通义》还对夫妇的关系加以特别说明:男女者,何谓也?男者任也,任功业也。女者如也,从如人也。在家从父母,既嫁从夫,夫殁从子也。《传》曰‘妇人有三从之也焉’。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扶以人道者也。妇者,服也。服于家事,事人者也。(《嫁娶》)继承《礼记》的观点,突出宣扬束缚妇女的三从思想,把妇女置于封建主义的夫权压迫之下,是十分反动的。

在我国封建主义思想演变史上,《白虎通义》突出地宣扬“六纪”。它说:“六纪者,谓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三纲六纪》)这是从家庭到宗族,从父系到母族,以及师生朋友,天罗地网式地囊括了封建社会的诸多关系,以纳入封建等级的关系和秩序之中。《白虎通义》说:“大者为纲,小者为纪”(同上),“六纪”同“三纲”一样是上下尊卑等级关系。《白虎通义》鼓吹“六纪”的目的是“张理上下,整齐人道”(同上),也就是要人们的一言一行都死死地钳制在封建等级制度的规范之中,不许有丝毫的背离。《白虎通义》鼓噪这种繁密的封建关系的网络,也是东汉以来以强宗大族为核心的豪族集团利用师友故旧的关系扩大自身势力的表现。

为了体现和维护人们的等级差别,《白虎通义》还以大量篇幅对不同等级的冠婚丧祀和衣裳车旗等等,都作了极其繁缛的形式主义的规定。例如,舞蹈奏乐的人数行列,“天子八佾,诸侯四佾,所以别尊卑也”(《礼乐》)。衣裳,“天子狐白,诸侯狐黄,大夫狐苍,士羔裘,亦因别尊卑也”(《衣裳》)。坐车,“天子大路(路,君车),诸侯路车,大夫轩车,士饰车”(《车旗》),车子的大小、装饰,以及拉车的马匹都不同。再如,不同等级祭祀的对象也不同:“《礼》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卿大夫祭五祀,士祭其先。’”(《五祀》)王朝在春天搞乡射,也有种种等级规定,“天子射熊,诸侯射麋,大夫射虎豹,士射鹿豕”(《乡射》),不仅射的动物不同,而且弓箭发射的远近也不能一样,“天子射百二十步,诸侯九十步,大夫七十步,士五十步,明尊者所服远,卑者所服近也”(同上)。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多级制的封建等级制,特别需要形式主义来为其服务。

“有贵贱焉,有亲疏焉,有长幼焉。……此三者行,然后王道得。”(《礼乐》)归根结蒂,《白虎通义》宣扬封建宗法等级思想和制度,重新确定贵贱尊卑等级制度和封建统治秩序,编织一张盘罗交错的等级统治网,以维护豪强地主对农民的专政。

为了论证封建等级制的绝对性和永恒性,《白虎通义》乞灵于神学目的论。它继承经学的天人感应说和谶纬迷信,把包括封建等级制在内的人世间的一切都说成是天神的有目的的安排。它采用的基本手法是把自然的天和神学的天搅和在一起,歪曲利用阴阳五行说,把阴阳五行等自然现象说成有意志的东西,并赋予社会道德属性,然后再以体现天意、具有道德属性的阴阳五行说来论证封建等级制,把封建等级制度纳入阴阳五行关系的间架之中,使之具有绝对不能违抗的神圣意义和不可更改的永恒性质。

《白虎通义》竭力歪曲自然界的本来面貌和自然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胡说天地日月星辰五行也存在着尊卑等级次序的关系。古时认为天在上地在下,是天尊地卑,《白虎通义》以此比附说:“地之承天,犹妻之事夫,臣之事君也,其位卑。”(《五行》)地对天,如同妻对夫、臣对君一样,处于卑下的地位。接着《白虎通义》公然歪曲天体运动的客观规律,把日月运行荒唐地比喻为“君舒臣劳”,说“三纲之义,日为君,月为臣也”,“日行迟,月行疾何?君舒臣劳也”(《日月》)。日月好比君臣,按照君臣的尊卑等级,所以月要比日多劳而行走得快些。“日月五星比天为阴,故右行,右行者犹臣对君也。”(同上)日月星三光相对天来说是阴,所以像臣对君一样要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