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即或罗马政府的迫害时有时无,基督教在法律上始终是非法宗教;所以凡信奉基督的人,都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可能会被送到斗兽场中受刑,性命随时不保。罗马城市有两种剧场,一种 是半圆形的剧院,主要是用来上演歌剧;另一种是圆形的斗兽场,是许多基督徒殉道之处。
初期教会史可以说是由一段段的血泪史交织而成的。从第一世纪末开始,基督徒遭杀害的不计其数,教会流传著不少可歌可泣的殉道故事。其中两个最出名的例子,是安提阿的伊格那丢及士每拿的坡旅甲,他们都是教会的主教。
伊格那丢。
伊格那丢 (lgnatius of Antioch,约35-107)是安提阿第三任主教。当地政府将他拘捕后,因知道他是罗马公民,所以将他送到罗马复审。在踏上殉道之路时,伊氏总共写了七封信给各地教会,教导和指正他们,这些信件都被保存下来,我们从中得知他的生平梗概。由於伊氏是一位极负名望的主教,据说当他抵达罗马后,有不少较有社会地位的基督徒设法营救他。伊氏遂写了一封信给当地的罗马教会,就是《伊格那丢达罗马人书》。信中伊氏警告罗马基督徒不要试图营救他,也不要妨碍他殉道。他说:“我已经有一个很好的开始,但愿我走在这蒙恩的道路上,没有人的拦阻。我惟恐因著你们的爱心,叫我失却为主殉道的机会。求你们放下营救我的念头吧! ”伊氏终於在罗马竞技场上殉道了。
坡族甲。
另一位著名的殉道士是坡旅甲(Polycarp of Smyrna,约70-168),以他是士每拿教会的主教。在第四世纪首本教会历史著作: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Eusebius of Caesarea)所著的《教会历史》里详细记载了坡氏殉道的故事。据说当坡民被押解到法场时,有声音从上头来对他说:「你要刚强壮胆,因为与你相斗的不是猛兽,而是人.]连在场的人都听到这句话。罗马总督眼见这位八十六岁高龄的老人要在他手下受难,心中不忍,便对坡氏说:你珍惜自己的年岁吧!你只要说一句:打倒无神论者我便放过你。(按:当时由於基督徒拒绝崇拜偶像,许多人便误以为基督徒属无神论者一系,故总督有此要求。)坡氏当然不介意反对无神论便依样说了一遍。可是,当总督要波氏多说一句咒诅耶稣基督的话时,他便毫不犹豫地回答说:「我事奉耶稣某督已八十六年了,一直以来,他从未亏待过我,我岂能亵渎那造我救我的主呢?总督见他不领情,乃以火刑威吓他:坡氏冷静地回答说:火刑之火终有熄灭的时候,但将要来的主用以惩罚罪人的火,是水不熄灭的。坡氏便如此为主遭火刑殉道。
第二世纪末的教父特士良(Tertullian 约160-220)曾说过一句名言:「殉道土的血是教会的种籽。](The blood of themartyrs is the seed of the Church)没有殉道十勇敢地将生命献上,教会便无法在困难中继续拓展。
逼迫并没有使教会的发展中辍,它仍顽强勇毅地生存下来:但不可避免地,逼迫构成的生态环境,塑造了初期教会的发展形态。基督教一直在严酷的环境下挣扎求存,自然地产生了强烈的厌世、出世及避世的思想。
厌世即是否定现世一切的价值。显而易见初期的基督徒必须而对信仰所带来严峻的生死祸福的抉择。今天我们要成为基督徒,只不过在原有的众多身分中多添一个而已:但在那时候要成为基督徒,却意味著必须同时放弃所有其他的社会身分。这个放弃不是出於基督徒的自愿,不是由於信仰的排他性,而是为势所迫的——只要某人接受基督教,他便会被原来所属的社群所排挤,自动成为社会的边缘人。所以一个人在作出信仰的抉择时得清楚知道他不仅是接受某个新信仰与新身分,而是要准备相应地放弃旧有的信仰明身分;他必须确认基督教信仰的价值是远超过他现有一切的价值的总和,而且现有一切对比於基督教信仰都变成是可弃的。如此,初期教会乃倾向以否定视世的价值来作为肯定信仰的价值的手段他们高举基督教至高无上的贵重性,又指出现世一切的相对性、短暂性及虚幻性。其中现世的短暂性是他们最为强调的,这与他们的末世观有密切关系。保罗曾表示,因为基督快将回来,日下一切转瞬成空,故不宜再为生活作任何张罗,结婚亦属多此一圉;在他看来,守独身是一个较好的选择。
出世:迫切盼望来生与永恒的福业说基督徒有厌出思想也许不是完全公允的。虽然他们的确否认现世的价值,但这个否认却不是孤立的,而是连著他们对来世的迫切盼望而说的。换言之,与其说他们不爱这个世界,不如说他们太羡慕将要来的世界;他们不是说现世的哀乐祸福是不真实的,而是因著将来的永恒福乐更值得追求,故将眼前的好处换作永恒的投注还是划算的。初期教会的信徒对来生与永恒福乐有迫切的盼望;这来生是即将来临的某个历史时刻,而非某个遥不可及的空想。他们有浓厚的出世倾向,天堂的荣福是他们人生中唯一的想望。
避世:回避对社会与文化的关注和承担由厌世到出世,最后难免会产生避世的思想。在此时期,基督教一直是非法的宗教,更未曾在主流文化与社会中占一席位,只能在社会边缘之外,以小教派的形式挣扎求存。这样子的教会是很难建立正面的政教或社教关系的,反正改变关系的主动权也不在教会手里,它必须接受被迫害的现实,然后调整它面对现实的态度。如此,基督徒大多觉得毋须承担任何社会及文化的责任,也不认为信仰本身在公众生活中有任何积极的(即除顺服掌权者以外的)伦理要求;他们认为信奉基督教的,便应该与当时的社会及文化来个了断,尽量少与外界接触,以免受世界所污染。基督徒既然不属於这个世界,只是在旅途中短暂地居停於此地,故毋须对异乡作任何的委身与参与。教会是信徒的避难所,他们在此搭建了一个[避秦地] ,画地为牢,闭关自守,与外界几乎断绝一切联系。
因著独有的政治环境,初期教会产生强烈的厌世、出世及避世倾向。活在完全不同时空之下的我们,当然不能以今天的眼光,来就初期教会没有承担社会责任诸问题提出诘问,这是既不公允也无意义的。每个时代都有它独特的政治、社会形态,以及教会相应的福音使命;我们不应美化或绝对化某一时代的教会形态,亦不能依样画葫芦般去学效某个时代的教会生活与事奉的模式。鉴古知今,认识过去不同时期的不同经验,以为摸索今天及将来路向的参考,是非常必要的;但要在历史中寻出某个理想的教会形态,无视该教会模式的历史性,将之奉为教会永恒性的万世典范,这种做法则是懒惰而不合理的。
由於初期教会有很多基督徒为主殉道,这对教会产生以下两种影响:
1.高举殉道,鄙视叛教。
初期教会流传著很多殉道士英勇的故事,广为信徒传诵。传述这些故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巩固基督徒为基督抛头颅、洒热血的决心。当时的殉道形式是非常残酷的,绝非一刀了断那般爽快;殉道士大多要在上千观众的注视下,徒手与猛兽搏斗,最后为猛兽所噬,他们成了别人娱乐的工具,在嘲笑声与鄙夷目光中,接受极其可怕的酷刑。为了要巩固信徒的心志,教会必须强调殉道的重要性与必须性。殉道不是基督徒不幸地遇上的意外(要是真为意外,此意外率也太高了),而是信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信徒打从接受基督教开始便得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面对的命运;甚至是福音使命不可分割的部分,正如耶稣所说的,信徒要以他们在世上被迫害的遭遇,来证明这个世界拒绝了基督。
要是殉道是福音使命的一部分,那基督徒逃避殉道,便等於逃避践行福音使命了。事实上,在那个时代,要逃避政治迫害也不是容易的事呢!要是躲也躲不了,与其窝囊地被逮住,不如慷慨就义吧!在初期教会,逃避殉道是一件耻辱的事情。作为教会的领导者,就更要以身作则,为其他信徒树立勇气与信心的典范,绝不能临阵退缩,四处匿藏,贻害信徒。教父居普艮(Cyprian,约200-258),在首次遭遇迫害时逃跑了,这成了他日后重大的污点,他的_道德与权威也因此为人所质疑;尚幸在遭遇第二次迫害时,他终於为主殉道,一生的清誉才得以保全。
2.尊崇殉道士。
教会出於对殉道士的景仰,也为了激励后来者。遂刻意收集殉道士的遗骨遗物,予以收藏;每年又定下某个日子,以为对死者的纪念。例如士每拿教会便收集了主教坡旅甲的遗骨,将之安放在适宜的地方,视之比黄金宝石还要贵重;他们又每年举行大型的庆祝活动,纪念坡旅甲的殉道。他们认为,这除了是纪念竞赛得胜的人外,又是为那些将要参与同样竞赛的人,做训练及演习的预备。尊崇殉道士逐渐演变成为日后教会敬礼圣人的传统。无论是天主教抑或东正教,乃至其他古老传统的教会,都有向圣人敬礼的传统。身为更正教徒的我们,当然不会接纳向圣人敬礼的做法,但我们要知道这个传统的历史缘由。
第三世纪反基督教的热潮
1.罗马政府的危机。
到了第三世纪中叶,罗马政府对基督教的态度愈来愈恶劣,这与罗马帝国本身的处境有重大的关系。一方面,248年,罗马城庆祝建城一千年;在这样的历史时刻里,社会上维护与发扬罗马文化传统的呼声,自然是高唱入云,人们纷纷要求政府采取实际措施,巩卫传统的罗马文化与宗教:在传统主义思想高涨的情形下,基督教招来更多敌视的目光。另一方面,当时罗马帝国也正面临著内忧外患:地方主义的割据更形严重,北方的哥德族亦纷纷入侵,帝国可说是四面楚歌。在内外不安的情况下,罗马政府及人民均认定,基督徒拒绝祭神,乃罗马帝国面临深重危机的罪魁祸首。
2.德修的全国性大迫害。
249年,罗马皇帝德修(Decius,251逝世)下令有系统地消灭基督教。他命令每一位公民都要到神庙向诸神献祭,然后取得一张由政府发出的证明文件。任何公民若没有携带这份文件在身,一经查实,便会立即被政府拘禁;他们可以在政府特别委任的委员会中补行献祭,从而补领该份文件。要是拒绝献祭的,便立刻被判死刑。这是首度全国性且有周详计划的大逼迫,导致大量基督徒遇害。除极少数离乡别并、远走他方的基督徒外〔例如逃到埃及的旷野,他们是促成日后修道主义(Monasticism)产生的一个原因],大部分基督徒均无法走避,只能面对信主而死或叛主而活的选择。在这场酷劫中,罗马、耶路撒冷及安提阿的主教均遭杀害。尚幸是次迫害为时不过两年,德修在251年逝世,继任的皇帝虽然也反对基督教,但却已无意费力予以全面打击了。
3.反响:诺洼天主义的冒起。
上段提及的大风暴为教会带来严重的分裂危机。当迫害来临时,除了有信徒坚守信仰、从容就义外,也有为数甚多的人为了保存性命而宣布弃教。虽然我们欠缺实际的统计数字,但可以推断,殉道与叛教的人数,应是相去不远的。那些叛教的人,并非真是怀疑或否定基督教信仰,故存心叛教的;他们只是在生死抉择之间,选择了偷生而已。当迫害过后,不少曾经叛教的人便欲重叩教会大门,要求教会接纳他们悔改归回。教会就应否接纳他们的问题上,引起了极大的争论。
不少人坚持教会不应接纳这群曾经公开叛教的人,理由如下:第一他们对罪持严谨的观点,认定基督徒不能随意犯罪,教会也不可轻易宽恕犯罪的信徒,以免救恩被人视为廉价的东西。而在芸芸众罪恶中,叛教是最可恶的,因为这是直接对基督的背叛;主耶稣曾说过,凡在别人面前不认它的,他将来也要在父面前不认他。故犯下叛教大罪的,著实不容饶恕。第二,正如前面所说,初期教会有歌颂殉道士、鄙视逃避殉道者的传统;要是逃避殉道已属不可原谅,那公开叛教自然就更罪大恶极了。叛教在社会上为基督教造成极坏的形象,使教会失却了福音的见证,既绊倒自己又绊倒了别人,实在是罪不容诛。第三,最重要的原因是,当时教会有一批信徒在被捕后,曾坚决立意为主殉道,却在尚未行刑以先,迫害便告结束,因而侥幸逃出生天,这批人被称为认信者。(Confessors)。这些认信者都是经得起考验的人,他们为坚守真理而备当苦厄,甚至可能已经家破人亡了。如此,他们怎会愿意跟那些曾经叛教而得保身家性命的人,共同团契、崇拜、领受圣餐呢?要是说声抱歉便可将叛教的罪行一笔勾销,那些为主殉道的人所付的代价岂非是白费了吗?於此可见,应否接纳叛教者重人教会,不仅是一个理性的神学问题——诸如基督徒能否犯罪、甚麽罪不能赦免、教会能否容纳曾犯罪的人等,也是一个感性的问题;简中要考虑的,不单是上帝对悔罪者的爱心与饶恕,也包括上帝的公义及对忠贞者的公平。
叫人伤透脑筋的是:叛教而要求重回教会者的数目,远比侥幸留存性命的认信者为多。故不管在神学上接纳叛教者是否能自圆其说,在实际上,教会也是难以将曾经叛教的人尽数拒诸门外的。平情而论,叛教者也确实迫於无奈才卖主求生,并非出於个人的意愿。当时的教会领袖出於各样现实因素的考虑,乃主张重新接纳新教者。这个决定遭到认信者的坚决反对。他们认为教会既是基督圣洁的身体,也是纯洁的基督徒的国契,岂容曾经叛教失节的人加入呢?他们不接纳教会的这个决定,便从大公教会分裂出来。不过,造成分裂的实际情况十分复杂,例如,曾一度逃避迫害而远走他方的主教居普良,是站在主张重新接纳叛教者的行列中的,他的态度招来多人的攻击,说他既然属於逃避殉道的一员,便难免会偏袒叛教者了。
当时罗马教会有一位长老诺洼天(Novatian,其全盛期约为250年),坚持传统教会的伦理准则,认为凡是犯下谋杀、奸淫及叛教罪的,教会并没有赦免他们的罪的权柄。他不是说此等人失掉了救恩,该永远灭亡;而是说教会没有宣告这些罪可以得赦的权力,只能留待审判的主对他们作出定夺。所以,诺洼夭反对重新接纳叛教者。罗马主教哥尼流(Cornelius)则认为,主教有权赦免任何的罪,故坚持接纳叛教者,两人意见不合。最后哥尼流获胜,诺洼天乃宣布脱离大公教会,自立门户。在罗马和迦太基有许多追随诺洼天的信徒,他们被称为诺洼天主义者。直至第四、五世纪,仍有此等追随诺洼天主义的信徒群体,散居於小亚细亚及君士坦丁堡一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