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炎
常言道:穿衣戴帽,各有所好。有条件的穿名牌,玩混搭,尽显时尚尊贵;没条件的随便穿,工作装,休闲服,感觉舒服就行。
但在古代,着装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它是“礼”的一部分,不仅要遵从身份、场合、程序,甚至在佩饰品上也有严格的规范,比如父母健在,儿女不得穿纯白色衣服(父母在,冠衣不纯素)等等。和前代一样,宋朝在立国之初也建立了服饰制度,对官民士庶着装提出了种种要求,三百余年尚文尚质,以期维护上下等级和长上尊严。但事与愿违,作为物质与精神文明综合反映的衣冠服饰,在这个时期发生了许多变化,用一个词可以概括,那就是“极致”。
一、极致的乱
有个口头禅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喻政令之乱。宋代人的穿着,大致情形也是怎一个乱字了得。朝廷下大力气搞出来的服制,在宋初就基本沦为一纸空文。本来,宋代服制对官服与民服设置了许多甲鱼的臀部(规定)。
如官服分朝服和公服,朝服只在朝会及祭祀时穿戴,朱衣朱裳加相应冠冕;公服是官员常服,按级别高低区分出各种颜色:三品以上紫色,六品以上朱色,七品以上绿色,九品以上青色等等(《宋史·舆服志》)。公服是圆领大袖,腰间束革带,头上戴幞头,脚穿革履或丝麻鞋子。依照规定,凡有资格穿紫、绯色公服的高级官员,都必须佩带用金、银装饰为鱼形的“鱼袋”。庶民百姓只许穿白色衣服(此处有违古代礼制,不知何故),后来又允许流外官、举人、庶人穿黑色衣服。但实际生活中,人们根本不把朝廷的服制当回事。
太平兴国七年(982年)有诏说:“士庶之间,车服之制,至于丧葬,各有等差。近年以来,颇成逾僭。”(官民之间的着装、车驾、丧葬等,本来都有等级规定,但今年来都乱了。逾僭,即超标准、超规格之意)元佑时,文彦博指出:“数十年风俗僭侈,车服器玩多逾制度。”(僭侈,因追求奢侈而超等级)(《宋史·舆服志》)
其后张耒也指出,胥徒冠服与知州、县令相差无几,公卿大夫与武官、技术官的衣冠基本雷同,且言:“自陛下即位以至于今,……衣冠车服之制独未为之别,以明辨上下等威而消去天下奢侈僭上之心。”(皇帝即位至今,服制未变,目的就是为区分等级尊长,让士庶各按本分,消除其奢侈违制之心)(《衣冠篇》)
南宋人的着装更乱,由于大批北民南迁,多民族服饰文化的碰撞与交融,几乎乱成了一锅粥。赵彦卫说:“至渡江,方着紫衫,号为穿衫尺巾,公卿皂隶,下至闾阎贱夫,皆一律矣。”(南渡后,服制基本全乱套了,高级官员穿一种紫色的衣衫,没想到,普通胥吏、小民也纷纷穿紫衫)
秦桧的小儿子秦僖曾穿“黄葛衫”,说这是“贵贱所通用”的。朱熹也说:“今衣服无章,上下混淆。”(如今朝野上下着装完全没有章法,分不清是官是民,更分不清士大夫的品级高低了)
除了“上下混淆”外,各行业原有的服饰区别也已不再严格区分。《东京梦华录》载:“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裹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行人,便认得是何色目。”(按照规定,民间各行各业都有着装的要求,不能乱了。比如香铺裹香的伙计,应戴一种有长披背的帽子,典押行掌柜的,得穿特制的马甲,系角带,不准戴帽子等等,这样一来,外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了)
而《梦粱录》记杭城风俗,谈到上述各行服色之后接着说:“自淳佑(1241-1252年)年来,衣冠更易,有一等晚年后
生,不体旧规……”(淳佑,宋理宗的年号,晚年后生指的是年轻人,不体旧规,即着装爱标新立异,不依照朝廷的服制要求穿衣服)
二、极致的奢
服饰文化的发展,是各种信息继承、传播、接受和创新的过程,这个过程离不开纺织技术的进步。北宋结束了五代十国割据局面,平定西蜀、南唐、吴越时,得以百千万匹计的大量丝绸、彩锦、异绫收入政府库藏,并设置织锦院、染院、文绣院、裁造院等机构,为着装的奢侈提供了物质和技术保障。
时至南宋,北地尽失,汴京的这些机构也迁至杭州,宫廷高级工匠们带来了精湛的纺织技艺,民间包括少数民族的纺织技术和艺人也随移民传入,促进了南北技术交流,使两浙成为全国纺织业最为发达的地区。
南宋绫锦院有织机三百架,人数也过千人(《宋会要辑稿》)。庄绰《鸡肋编》卷上载:“越州尼皆善织,谓之寺绫者乃北方隔织耳,名著天下,婺州红边贡罗、东阳花罗皆不减东北。”(越州尼,指浙江的尼姑,她们说,寺庙里那些织布的人都是北方来的著名工匠“隔织”。婺州即金华,东阳属金华治下。此两地出产的丝织品,质量不输于原开封和大名府的高档丝织品)
由于随皇室南迁的大多是开封显贵,使得江南人口激增,奢侈之风亦渐成,他们有对高级纺织的品位需求,不但刺激了技术的进步,也为着装的极致奢华,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
宋人灌园耐得翁《都城纪胜》中记南宋临安:“名家彩帛铺上细匹段,而锦绮缣素,皆诸处所无者”。(知名的店铺一般不进粗布,只进那些华丽的质地优良的绮和缣,属于独家经销,你在其他地方买不到)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二记:“南通一巷,谓之界身,并是金银彩帛交易之所,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界身,巷名,南宋著名的高档丝织品交易场所,相当于如今的批发一条街)彩帛、生帛交易额之巨大,充分反映出官民士庶对服饰奢华的需求。
南宋人在着装上追赶时髦、追求新颖稀奇,装束常变幻,极尽奢华与标新立异之能事,甚至由此招来服妖非议。“都民士女,罗绮如云”,“元夕节物,妇人皆戴珠翠、闹蛾、玉梅、雪柳、菩提叶、灯球、销金合、蝉貂袖、项帕,而衣多尚白,盖月下所宜也”(都民,特指杭州市民。元夕节又称上元夜,即元宵节。闹蛾等皆是女人头上的饰品)(周密《武林旧事》)。
贵族女人更是珠光宝气,相互斗美攀艳。咸淳年间,“都人以碾玉为首饰,里巷妇女以琉璃为首饰”。有诗云:“京师禁珠翠,天下尽琉璃。”“士庶家竞以胎鹿皮制妇人冠,山民采捕胎鹿无遗妇人服饰犹集翠羽为之。”(咸淳,宋度宗年号,无遗,即没有剩下的,类似于抢手货)(《宋史·五行志三》)。
南宋吴自牧《梦粱录》记每年七月立秋这一天杭城内外“侵晨(天蒙蒙亮)满街叫卖楸叶(一种乔木,产于热带雨林,叶子可入药),妇人女子及儿童辈争买之,剪如花样,插于鬓边,以应时序”。
鹿胎皮和翠羽等饰品都相当难得,宋仁宗景祜三年(1036年)曾下令“臣庶之家,毋得采捕鹿胎制造冠子(头饰)”(《宋史·舆服志五》)。不惟妇女,男子服饰也争相斗艳,“裹奇巾异服,三五为群,斗美夸丽,殊令人厌见,非复旧时淳朴矣”(《梦粱录》)。
孝宗时,李椿曾上奏:“三十年来……农贩细民至用道服(礼服,指官员的常服)、背子(印有行业记号的马甲)、紫衫(官服)者,其妇女至用背子霞帔。”什么叫“霞帔”?古装剧里常有“凤冠霞帔”的说法,是一种名贵的五彩斑斓的披风,多见于宫廷嫔妃和贵族女子穿戴。而南宋的“农贩细民”妇女也这么穿,算是把奢侈穿出极致了。
特殊的政治、经济地位,促使了杭州服饰奢侈风气的生成,而古代都城效应也使这种极致的奢侈风气超越地域之限,波及周边甚至全国大部分地区,从而对整个社会风尚产生重要影响。
三、极致的争
早在北宋中期,朝野就有“衣服变古”之争议,甚者则有“服妖”(奇装异服)之责,表现出了强烈的时代特征。逮至南宋,这种争,更趋明显且激烈。
南宋统治的百余年间,政治移民和战争移民延绵不断,其中以北方移民为主,还包括一个东北民族内迁中原、渐滋南下的过程。移民带来的北方服饰文化和南方服饰文化发生剧烈冲撞之后,形成了以南方服饰文化为主,同时带有一定北方遗留的新南方服饰文化。这就是极致之争的结果。
士大夫曾固守:“中兴,士大夫之服大抵因东都之旧。”(东都指开封)这一方面是生活习惯所致,另一方面也必然和南宋上层恢复故国的政治企图有关(《宋史·舆服志》)。但仍有许多官民士庶爱穿“胡服”和“仿效蕃装”。
孝宗乾道年间,有臣僚上言:“临安府风俗,自十数年来,服饰乱常,习为边装(同胡服)”(《宋史全文》)。淳熙(宋孝宗年号)年间,袁说友上奏:“今来都下一切衣冠服制习外国(指北方少数民族)俗,官民士庶浸相效习,恬不知耻”,“紫袍紫衫,必欲为红赤紫(紫中带红)色,谓之顺圣紫(借口,表示对皇帝效忠)。靴鞋常履必欲前尖后高(牧民常穿),用皂革(牛皮的一种),谓之不到头。巾制,则辫发低髻,为短统塌顶巾、棹篦(女真发型),则虽武夫力士,皆插巾侧。如此等类,不一而足”(杨士奇、黄淮《历代名臣奏议》)。
最为严重的是中原汉人着装的“胡化”对南宋服制的冲击。因为南迁移民中确有一定数量的女真人、契丹人等少数民族人口。南宋人对绍兴末年以后迁入的北方新移民和东北移民颇有微词,纷纷上奏,要求政府严加防范。
范成大亲眼所见“最甚者衣装之类,其制尽为胡矣。自过淮(河)已北皆然,而京师(开封)尤甚”(《揽辔录》)。楼钥曾记乐人:“皆幞头红锦帕首,鹅黄衣,紫裳,装束甚异”(《攻婉集》)。韩元吉也说:“舞女不记宣和(宋徽宗年号)妆,庐儿尽能女真语”(《宋诗钞》)。可见一般汉族百姓服装胡化已相当普遍,艺人在表演服装也同样出现胡化现象。南北服饰上的这种差异,带来的结果就是老移民对新移民在文化上的疏远感,并引发文化之争。
南宋丞相谢深甫曾制定严格的服饰禁令:“诸服饰不得效四夷(代指少数民族),其蕃商(异族商人)住中国者准此,若暂住往来者听身从本俗。”即本朝人不得仿用外朝服饰,即使是长期住在宋的外藩商人也要穿宋朝衣服,并规定“诸服效四夷者杖一百”。发现违禁现象,准许人告发,并给与奖赏,“告获服饰辄效四夷者”,赏“钱五十贯”(《庆元条法事类》)。
透过上述三种“极致”,我们可以看出,尽管两宋民族矛盾空前尖锐,民族战争不断,但民族间包括服饰文化在内的交流并未中断。政治从来就不是服饰文化交流和发展的障碍,在很多时候还起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作者简介:赵炎,原名赵永奎,1968年出生,江苏盐城人,文史学者,曾任职于《华声》杂志、《北京晨报》等多家媒体。出版过《Q版三国》、《零碎的历史风情》、《就在历史拐弯处》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