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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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附录二《劳动合同》样本某企业劳动合同书(2)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午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三)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第二十八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

第二十九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十一、劳动争议及其它第三十五条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超,60日内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部分附录二:《劳动合同》样本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乙方(签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证机关(盖章)签证员(签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使用说明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三十五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某企业劳动合同书(三)

合同编号:

甲方(甲方):

名称:

住所: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乙方(乙方):

姓名: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合同期为三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一一日止,其中,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体检未通过、乙方的用工手续不完备、乙方不能胜任所担任岗位的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次数超过5天或者迟到早退超过4次、乙方不能通过甲方进行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乙方顶撞上司、乙方同其他员工发生矛盾,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认为乙方不能符合该职位的要求的,都可以作为甲方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理的正当的无可争辩的理由。

乙方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须给予甲方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都无需提前通知对方,该终止期已经视为双方彼此明确的内容。如甲方欲同乙方续订劳动合同,甲方将在本合同到期一周前,征询乙方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后的劳动合同条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与本合同不一致,以双方续签后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为准。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一部门,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见其“职位说明书”。第三条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当临时性调整,所谓临时性调整是不对本合同相应条款作出修改的调整。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与乙方作出非临时性的调整,将同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修订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才予以实施。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实行双休日制度。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____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自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执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双休日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平时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班费或加点费。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合同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第八条乙方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正式录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一一一元,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录用后工资的80%;每年依据工作表现调整:津贴标准为一__元,但是仅有符合公司支付标准的人员才予以享受。

第九条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完全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绩效来确定。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休息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一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双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劳动手册》。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____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享有规定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及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假等有关待遇,具体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六、劳动纪律第十五条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离职守。按时保质完成甲方指派的合理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都可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无须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

(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诸如一一一。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诸如____。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同时在其他地方兼职,对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第二十二条甲方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合同但须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加方协商一致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但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因防止污染搬迁的;(5)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无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甲方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后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且没有其他过失行为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同时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则甲方参照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

(1)未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甲方的规章制度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5)甲方以欺诈、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有服务期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第三十条甲方在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4)(5)种情形,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三条甲方不降低现有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1)种情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的一个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体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____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具体内容详见《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