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形象化的想象力不但强大而活跃,并且非常敏感。
一个事件中不同寻常的、传奇式的一面会给群体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原因便在于此。实际上,分析一下一种文明就会发现,使它得以存在的真正基础,正是那些神奇的、传奇般的内容。在历史上,表象总是比真相起着更重要的作用,不现实的因素总是比现实的因素更重要。
只有形象能吸引或吓住群体,成为它们的行为动机。
最能活灵活现反映人物形象的戏剧表演,总是对群体有巨大的影响。
所有观众同时体验着同样的感情,不过是个幻觉的牺牲品,他的笑声与泪水,都是为了那个想象出来的离奇故事。然而有时因为形象的暗示而产生的感情却十分强烈,因此就像暗示通常所起的作用一样,它们倾向于变成行动。
大众剧场的经理仅仅因为上演了一出让人情绪低沉的戏,便不得不在扮演叛徒的演员离开剧院时为他提供保护,以免受到那些对叛徒的罪恶义愤填膺的观众的粗暴攻击,尽管那罪行不过是想象的产物。
在领导群体时,尤其要在这种想象力上狠下工夫。所有重大的历史事件,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兴起,宗教改革,法国大革命,以及我们这个时代社会主义的崛起,都是因为对群体的想象力产生强烈影响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所有时代和所有国家的伟大政客,包括最专横的暴君,也都把群众的想象力视为他们权力的基础,他们从来没有设想过通过与它作对而进行统治。拿破仑对国会说:“我通过改革天主教,终止了旺代战争,通过变成个穆斯林教徒,在埃及站住了脚,通过成为一名信奉教皇至上的人,赢得了意大利神甫的支持,如果我去统治一个犹太人的国家,我也会重修所罗门的神庙。”
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必须对它们进行浓缩加工,它们才会形成一种令人瞠目结舌的惊人形象。掌握了影响群众想象力的艺术,也就掌握了统治他们的艺术。
5.心理群体——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
勒庞认为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群体”一词却有着完全不同的重要含义。在某些既定的条件下,并且只有在这些条件下,一群人会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它非常不同于组成这一群体的个人所具有的特点。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那么群体应该怎样进行分类呢?
(1)异质性群体
(1)无名称的群体(如街头群体)。
(2)有名称的群体(如陪审团、议会等)。
(2)同质性群体
(1)派别(政治派别、宗教派别等)——共同的信仰。
(2)身份团体(军人、僧侣、劳工等)——相同的职业。
(3)阶级(中产阶级、农民阶级等)——相同的利益、生活习惯及教育。
另:种族的气质对群体性格有着重大影响。群体状态或支配群体的力量类似于野蛮状态。种族通过获得结构稳定的集体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缺乏思考的群体力量,走出野蛮状态。
(3)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
群体的犯罪在法律上可以视为犯罪,在心理上也许不是。
在兴奋期过后,群体会进入一种纯粹自动的无意识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它受着各种暗示的支配。
群体犯罪的动机通常是一种强烈的暗示:他们在履行责任。
(4)刑事案件的陪审团
陪审团易受暗示,缺乏推理能力,受感情因素强烈影响。
无论组成陪审团的是什么人,他们的判决总是一样。
杰出的律师最主要就是打动陪审团。巧妙的暗示,争取左右着普遍观点的灵魂人物。
还需要陪审制度吗?陪审团的错误历来首先是地方官的错误。从前者那里还有找回清白的机会,让后者认错的机会却是微乎其微。
(5)选民群体
说服选民群体的办法:
(1)享有名望,能够迫使选民不经讨论就接受自己。
(2)毫不犹豫地向选民做出最令人异想天开的许诺。候选人写成文字的纲领不可过于绝对,不然他的对手将来会用它来对付自己。但是在口头纲领中,再夸夸其谈也不为过。可以毫无惧色地承诺最重要的改革。
(3)对于竞争对手,必须利用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
(6)关于选举
(1)选民集会上,言之凿凿、痛骂对手,有时甚至拳脚相加此起彼伏,但绝对听不到论证。
(2)选民的意见和选票是操在选举委员会的手里的。
(3)文明是少数智力超常的人的产物。群众投下的选票往往十分危险。
(4)普选的教条今天就有着过去的宗教所具有的威力,只有时间能够对它发生影响,破坏这种教条的努力更是无用。
(5)群众的选举权所表达的不过是一个种族无意识的向往和需要。在每个国家,当选者的一般意见都反映着种族的禀性。各种制度和政府对一个民族的生活只能产生很小的影响。民族主要是受其种族的禀性支配。
(7)议会
议会只是在某些时刻才会成为一个群体。在大多数情况下,组成议会的个人仍保持着自己的个性。
议会的两种危险:一是不可避免的财政浪费(增加开支的后果属于遥远的未来);二是对个人自由不断增加的限制(法律越来越多)。
议会中可以看到群体的一般性特征:
(1)意见的简单化——他们总是倾向于夸大自己原则的价值,非要把它贯彻到底不可。
(2)易受暗示。
(3)牢固无法改变——在贸易保护或酿酒业特权这类与有势力的选民的利益有关的问题上,即使有狄摩西尼的天赋,也难以改变一位众议员的投票。
处在主导地位的人依然是那些领袖。议会中的表决通常只代表极少数人的意见。享有足够名望的领袖几乎掌握着绝对权力。
议会若是兴奋和头脑发昏到一定程度。它会变成不稳定的群体,受制于一切刺激。
趣味延展
古斯塔夫·勒庞是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有“群体社会的马基雅维里”之称。他出生于法国诺晋特-勒-卢特鲁(Nogent-le-Rotrou),逝于法国马恩-拉-科盖特(Marnes-la-Coquette)。
最初勒庞在巴黎学习医学,1866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他游历了欧洲、北非和亚洲,写了数本有关人类学和考古学的著作。1870年起,在巴黎行医。1884年开始研究群众心理学,阐发了强调民族特点与种族优越性的社会心理学理论。
勒庞最著名的著作《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出版于1895年。他认为人群集时的行为本质上不同于人的个体行为。群集时有一种思想上的互相统一,勒庞称之为“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定律”,这种统一可以表现为不可容忍、不可抵抗的力量或不负责任。群体行为可能是突然的和极端的;智力过程可能是初步的和机械的。这是当时盛行的几种“群体心理”理论之一。
他的研究涉及三个领域:人类学、自然科学和社会心理学。他最初研究的是为各个人种的身体特征创制测量方法。后来他发展了人种分类等级学说。晚年,兴趣转向社会心理学。按照他的意思,一群人如果被认为属于一个种族或亚种,他们一定具有同样的感情和思维方法。他确定的标准包括推理能力的水平、注意力和本能需求控制。例如,把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智力特征与拉丁人的智力特征相比后,他发现盎格鲁·撒克逊人各方面都更加优越。勒庞还发展了另一种分类等级,他称为性别分类等级。根据这种分类方法,动物、疯子、社会学家、儿童、智力衰退者和原始人被认为是下等人。
勒庞认为,“民族的精神”或“种族的灵魂”是整个社会生活的基础。一个民族、种族或一种文明都具有民族的精神,即共同的感情、利益和思维方式。国家精神是从人们心中无形的民族精神的非理性途径中产生的,并支配了一切社会制度的形式。历史就是民族或种族性格的产物,民族或种族性格是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他认为欧洲社会日益增长的特征是群众的聚合物。个体的意识个性淹没在群众心理中,群众心理诱发出情绪,意识形态通过情绪感染得到传播。一旦被广泛传播,意识形态就渗透到群众中个体的心理层次,使个体丧失批判能力,从而影响他们的行为;群众的行为是一致性、情绪性和非理智性的。勒庞认为他的这种观点可在现代群众和群众组织中得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