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长篇小说《唐·吉诃德》(1602~1615)是塞万提斯的代表作。小说全名为《奇情异想的绅士堂吉柯德·德·拉·曼却》共2卷,主要描写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吉柯德因迷恋古代骑士小说,竟像古代骑士那样用破甲驽马装扮起来,以丑陋的牧猪女作美赛天仙的崇拜贵妇,再以矮胖的农民桑丘·潘札作侍从,3次出发周游全国,去创建扶弱锄强的骑士业绩。以致闹出不少笑话,到处碰壁受辱,被打成重伤或被当作疯子遣送回家。小说中出现的人物近700个,描绘的场景从宫廷到荒野遍布全国。揭露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荒淫腐朽,展现了人民的痛苦和斗争,触及了政治、经济、道德、文化和风俗等诸方面的问题。小说塑造了可笑、可敬、可悲的吉柯德和既求实胆小又聪明公正的农民桑丘这两个世界文学中的著名典型人物,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有机地结合起来,既有朴实无华的生活真实,也有滑稽夸张的虚构情节,在反映现实的深度、广度上,在塑造人物的典型性上,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基础决定成就:达·芬奇苦练画鸡蛋
画坛巨匠达·芬奇,艺术上有很高的造诣,留下了《蒙娜丽莎》,《最后的晚餐》等许多不朽之作。达·芬奇从小就表现出了绘画天赋,他画的小动物惟妙惟肖。于是父亲就把他送到好友,著名画家和雕塑家韦罗基奥的作坊当学徒。
达·芬奇来到作坊以后,老师韦罗基奥就拿来一个鸡蛋让他画。达·芬奇很快就画了几张,可是老师让他继续画,一连几天都是如此。达·芬奇终于不耐烦了,认为老师小瞧了他,让他画这么简单的鸡蛋。老师看出了他的心思,意味深长地说:“这个蛋可不简单,世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蛋,即使是同一个蛋,由于观察角度不同,光线不同,它的形状也不一样啊。”
达·芬奇恍然大悟,原来老师是为了培养他观察事物和把握形象的能力呀!从此以后,他废寝忘食地训练绘画基本功,学习各类艺术与科学知识,为他以后在绘画和其它方面取得卓著的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达·芬奇(1452-1519)诞生在意大利芬奇镇附近的安奇亚诺村,芬奇镇靠近佛罗伦萨。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公证人,家庭富有。达·芬奇是非婚生子,他的童年是在祖父的田庄里度过的。孩提时代的达·芬奇聪明伶俐,勤奋好学,兴趣广泛。他歌唱得很好,很早就学会弹七弦琴和吹奏长笛。他的即兴演唱,不论歌词还是曲调,都让人惊叹。他尤其喜爱绘画,常为邻里们作画,有“绘画神童”的美称。
皮耶罗确信儿子有绘画天赋,便将小芬奇送往佛罗伦萨,师从著名的艺术家韦罗基奥,开始系统地学习造型艺术。此时的达·芬奇只有14岁。当时,皮耶罗受一位农民的委托,要画一幅盾面画。他听说儿子会画画,想试试儿子的画艺,便将这任务交给了小芬奇。小芬奇凭借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画成了一个骇人的妖怪美杜莎。这幅作品完成后,小芬奇请父亲来到他的房间。他把窗遮去一半,将画架竖在光线恰好落在妖怪身上的地方。皮耶罗刚走进房间时,一眼就看到了这个面目狰狞的妖怪,吓得大叫起来。小芬奇则笑着对父亲说:“你把画拿去吧,这就是它该产生的效果。”
韦罗基奥的作坊是当时佛罗伦萨著名的艺术中心,经常有意大利人文主义者在这里聚会,讨论学术问题。达·芬奇在这里结识了一大批知名的艺术家、科学家和人文主义者,开始接受人文主义的熏陶。达·芬奇在20岁时已有很高的艺术造诣,他用画笔和雕刻刀去表现大自然和现实生活的真、善、美,热情歌颂人生的幸福和大自然的美妙。
达·芬奇既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位画家,也是整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最完美的代表。他是一位思想深邃,学识渊博,多才多艺的画家、作家、雕塑家、发明家、哲学家、音乐家、医学家、生物学家、地理学家、建筑工程师和军事工程师。他是一位天才,他一面热心于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研究如何用线条与立体造型去表现形体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他也同时研究自然科学,为了真实感人的艺术形象,他广泛地研究与绘画有关的光学、数学、地质学、生物学等多种学科。他的艺术实践和科学探索精神对后世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他是人类智慧的象征,他的逝世是对全世界的一个伤害。其代表作还有壁画《最后的晚餐》《安吉里之战》和肖像画《蒙娜丽莎》。
《最后的晚餐》,这幅在格雷契修道院饭厅墙壁上的宏大画面,严整、均衡,而富于变化,无论从构思的完美、情节的紧凑和人物形象的典型塑造以及表现手法的纯熟上都堪称画家艺术的代表。它也是人类最优秀的绘画作品之一,由于它的问世而使达·芬奇名扬世界。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艺术品能像《蒙娜丽莎》那样誉满全球,同时引来各式各样的说法和评价。画中人的主要神情是“微笑”,世人称之为“神秘的微笑”。
一本书引发了南北战争:《汤姆叔叔的小屋》
1851年,斯陀夫人在丈夫体弱多病、家境极其贫寒的情况下写成其生平最有影响的作品—《汤姆叔叔的小屋》。小说首先以连载的形式在《民族时代》报纸上发表,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陀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作为一本文学作品,美国著名诗人亨利·朗费罗说它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或《汤姆大伯的小屋》,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听主人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的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做"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因为汤姆是小谢尔比儿时的仆人和玩伴,但是汤姆已经无法接受他过去的小主人的迟来的援手,他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就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
《汤姆叔叔的小屋》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同时,也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和奴隶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现。其通过汤姆叔叔、乔治夫妇等黑奴们曲折经历的描述,揭发和控诉了黑暗的奴隶制度,在当时的美国社会背景下,不失为引发、推动废奴运动的惊世之作。这部享有盛誉的世界文学名著,自问世至今一个半世纪,但今天读来依然那么促人深思、催人泪下,足见作品的深刻内涵和艺术的魅力。作为一部作品,它早已列入世界名著之林,其巨大的成就和影响越来越受到文学界的重视和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