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四签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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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神秘的失踪

摩斯坦小姐进来了。她体态轻盈,步履稳重,仪态沉着,浅色的头发,衣服也很适合她的气质,手套与衣服的颜色十分搭配。她穿着一身没有任何修饰的暗褐色毛呢料衣服,头上戴着一顶同色的帽子,一根白翎毛插在边上。简单的衣着说明她的生活可能不太富裕。这位小姐不算漂亮,但样子十分温柔可爱,一双蔚蓝色的大眼睛显得很有神。曾经走过三大洲的数十个国家的我都从来没见过像她这么高雅的女士。坐下后,她开始显得有些紧张和不安,嘴唇和双手轻微颤抖着。

“福尔摩斯先生,您曾为希瑟尔·弗里斯特夫人解决了一次家庭纠纷。为此,我非常佩服您,所以我今天来找您了。”

“希瑟尔·弗里斯特夫人,我记得那个案子,非常简单,不值得一提。”

“她和您想的不一样。起码,我的这个案子您不会说简单,再没有比这更让人费解的事了。”

福尔摩斯两眼放光地搓着双手。他微微向前倾着上身,脸上表现出聚精会神、兴致勃勃的神情。他郑重其事地说:“您说一下案情吧。”

我感到自己在这儿好像有些不方便,所以站起来说:“失陪了,对不起。”

可是年轻姑娘却用手止住我说:“没准需要您的帮助,您就再坐会儿吧。”

于是我又坐下了。

她继续说:“事情大体是这样的,我父亲是驻印度的军官,母亲早就去世了,我在国内再没有别的亲戚。很小的时候我就被送回英国,在爱丁堡城一所很好的学校读书并寄宿,直到十七岁才离开了那里。我父亲是他所在团里资格最老的上尉,1878年,他请了一年的长假回家。安全回到伦敦后,他给我拍了电报,让我立即到朗厄姆见他。他的电文里满是慈爱,一到伦敦我就赶忙去见他。但朗厄姆旅馆里的人说,之前确实住着一位摩斯坦上尉,不过他两天前就出去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我等了一天,仍没有消息。到夜里,我接受旅馆经理的意见,向警察局报了案,后来又在各种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但是仍然毫无音信。回到祖国,他本可以享福,谁知却……”

她按着自己的喉部,话还没说完就已经泪流满面了。

“你还记得失踪时间吗?”福尔摩斯打开本子问她。

“1878年12月3日,距今快十年了。”

“你父亲的行李呢?”

“在旅馆。只有书和衣服,还有从安达曼带回的一点古玩,但从那些东西里根本找不到任何线索。他以前在安达曼群岛是负责监管管犯人的军官。”

“在伦敦你父亲有朋友吗?”

“我认识曾和我父亲在一个团里的驻孟买军第三十四团的舒尔托少校。前些日子他退伍后就住在上诺伍德。我向他打听过这事,但他都不知道我父亲回来了。”

“这就奇怪了。”福尔摩斯说。

“后面的事更怪。好像是六年前,即1882年5月4日,在《泰晤士报》上我看见了一则征寻我地址的广告,还说假如我回复他,是对我有好处的,但广告上没有署名和地址。当时我刚到希瑟尔·弗里斯特夫人家做家庭教师。接受她的建议,我在报纸上登了我的地址。更奇怪的是,有一天邮递员送来一个小纸盒,我打开后发现盒里没有一个字,只有一颗上等的珍珠。从此以后,我每年都会在这一天收到同样的纸盒,同样的珠子。除此之外,没有寄珠子人的任何线索。行家们都说这些珍珠很值钱,确实不错,你们看。”摩斯坦小姐边说边打开了随身带的盒子,里面放着六颗我有生以来从未见过的上等珍珠。

“真有趣,还有其他情况吗?”福尔摩斯问。

“有,所以我来找您。今天早上,我收到一封信,您自己看看吧。”

“谢谢,连信封也给我吧。”福尔摩斯说,“邮戳是九月七日伦敦南区的。啊,角这儿有个大拇指印,但有可能是邮递员留下的。非常好的信纸,这样的信封,六便士一扎。从信纸和信封上看,写信人是挺讲究的,没有寄信人的地址。快看信上写什么了,‘今晚七时请在朗厄姆剧院外左第三个柱子前等我。如有怀疑,可以带两个朋友一起来。您受到的委屈一定会得回公道。不要带警察,不然恕不相见。您的不知名朋友。’太有趣了,您打算怎么办,摩斯坦小姐?”

“我就是来请您帮我出主意的。”

“必须去。信上表示可以让您带两个朋友,您和我,对了,华生,正需要他了。他和我一直在一起工作的。”

“可是,他愿意去吗?”她脸上带着恳求的神情看着我,对福尔摩斯说。

我立即说:“为您效力我很荣幸。”

“没有别的朋友可以相托,有您两位帮我,实在太感激了。我六点到这儿,可以吗?”福尔摩斯说:“最迟六点。对了,寄珠子的纸盒上的笔迹和信上的一样吗?”

“全都在这儿。”摩斯坦小姐取出六张纸。

“像您这样的委托人真难得,在我的众多委托人之中您是考虑最周全的一个,值得很多人学习。来,咱们比较一下。”他将信纸铺在桌面上,对比着每一张,然后说:“毫无疑问,这六张纸都是一个人仿写的。您看,希腊字母e是最明显的,再看末尾的字母s是那么弯。我不想伤害您,摩斯坦小姐,我想知道这些笔迹和你父亲的一样吗?”

“不,完全不一样。”

“我想也该这样。那好了,我们六点钟在这儿等您。现在三点半,您再让我研究研究信,好吗?再见。”

“再见。”摩斯坦小姐温柔地看看我们,拿起盒子走了出去。我站在窗前目送她消失在人群中。

“她太漂亮了。”我回头对福尔摩斯说。

他靠到椅子上,点着了烟斗,闭着眼睛有气无力地说:“是吗?我没发现。”

我对他大喊:“机器!你简直就是没有一点儿人情味儿的机器人。”

他微笑着说:“不让一个人的形象影响你的判断力是最重要的。对于我来说,委托人只是问题的一个因素,一个单位。感情用事会影响大脑的准确判断。我所见到的最漂亮的女人,她残杀了三个小孩,原因是为了获得保险金,最终被判了绞刑。而我所认识的一个男子,虽然他的面孔让人不舒服,但却为伦敦贫民捐款二十五万英镑。”

“但是,这一次……”

“我向来不做例外的猜想,规律没有例外。笔迹的特征你研究过吗?分析一下他的笔迹,有什么想法?”

我回答:“写得很清楚,这个人的性格似乎很坚强,具有一些商业经验。”

他摇摇头道:“这人写的长字母和一般字母几乎等高,d字母像a,再看l像e,意志坚强的人怎么也不会把长字母和一般字母写得等高。信中的k字不太统一,大写的还可以。我现在要出去调查一些情况。给你一本书——温伍德·瑞德的《成仁记》,一本非常出色的书,一个钟头后我就回来。”

我手捧着书坐在窗前,其实心思早就飞到了这本好书之外,飘到了我们刚才的那位客人身上——她的一举一动和奇特境遇。她十七岁那年父亲失踪,那么她现在应该是二十七岁,这正是她从幼稚走向成熟的一段时期。我坐在那儿一阵胡思乱想,直到大脑产生出危险信号。唉,我怎能朝那方面想呢?她只是这个案子的委托人,除了这个,没有任何身份。如果我的前途黑暗,自然应该独自担当,不要再去痴想,妄图扭转这孤独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