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胖头鱼
一、血战
霭霭雾气弥漫在清晨的林间,空气中带着淡淡炭烟味以及浓浓的血腥味道。
宛如野兽般的嚎叫声与杂乱的牛皮鼓声激荡在林间,掩盖了清晨鸟语。一大群野蛮人,身披兽皮,手持铁斧,石锤,以及其它所有乱七八糟可以称之为“武器”的东西,闹哄哄狂奔着冲向树林外面的空地。
在他们对面,则是一支军队在严阵以待。这是真正的军队,连普通步卒都穿着标准半身铠,装备标枪,制式宽剑和大小两种盾牌。军官们穿着与士兵类似,只是盔甲更加厚重一些。所有人的头盔都铸造成熊头形状,脸部从大张的熊嘴中露出来——这是亚斯提纳帝国,北方军团所独有的标志。在大陆诸国各大军团都逐渐摈弃掉护甲上那些醒目装饰品,转而更加注重战场隐蔽性的今天,只有亚斯提纳北方军团依然坚持维护着古典军队的传统和荣耀。当然,这也是一种极端自信的体现——我们不需要隐蔽,我们堂堂正正在正面战场上碾碎一切敌手!
看到对面那些蛮族毫无阵形和准备,只知道猪一般乱哄哄向前突进。百人队长安提斯·鲁纳希斯眼中呈现出一丝轻蔑,不再需要专门去倾听传令的军号声,作为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兵,他完全清楚这种时候他和他的部下们该做什么。
“三百步,投石器,弓箭手准备……”
随着百人队长的手臂举起,一批装备长弓的箭手通过队列空隙跑到阵前,箭头朝天,缓缓拉开手中巨弓。而队伍后方,简易投石器前,操作士兵们也纷纷把点燃的油罐和碎石块放入抛斗,同时费力的嘎嘎推动起绞盘,把弦索绷紧……
“放!”
手臂用力挥下,弓弦瞬时松开,雨点般的箭支和火油,碎石一起朝蛮人队伍那边飞去。不需要刻意瞄准,老兵们计算准确,这一轮攻击正好覆盖蛮族所经过的地区。那里马上腾起一片血腥,许多野蛮人遭到重创,或是被箭矢洞穿,或是被飞石打得头破血流,还有些人身上着了火,狂叫着在地上胡乱翻滚。
不过蛮族的勇悍也确实让人赞叹,除了那些摔倒后再也无法爬起的。其他人依然一窝蜂向前猛冲,即使身上还在流血也毫不在意。野蛮人多半是狂战士,这种说法还真贴切。
但北方军团的士兵们早已看惯这种悍勇,他们并不指望光靠远程攻击就能打垮对手,真正的恶战还在后头,眼下,不过尽量削弱敌人而已。
“三轮齐射,然后自由射击。步兵准备投枪。”
鲁纳希斯继续发布命令,附近的几支百人队也都采取了类似战术,自从野蛮人冲进他们的弓弩射程之后,他们就将一直处在远程打击之下。直到对方逃跑,或者冲到面前。
“敌人接近至百步,弓手归位,投枪预备!”
随着命令发布,已经差不多射空了囊中箭矢的弓手们仍然从队列空隙中返回到军阵后方。而所有步兵,除了前排举大盾的,全都拾起身前地上插着的标枪,拉开架势,准备投掷。
“八十步,七十,六十……投掷!”
到敌人冲至五十步投枪射程内后,鲁纳希斯再度下达命令,瞬间黑压压一片标枪从阵中飞出,直取敌阵。比起刚才区区百来个弓手和投石器的射击,以全军之力扔出的标枪可要密集多了,而且投枪的杀伤力也远大过弓箭。即使刚才那些野蛮人还能依靠简陋的木盾和皮甲抵御伤害,这一刻面对从天而降的枪矛之雨,他们才真真切切体会到了地狱杀场的恐怖。
惨叫声此起彼伏,许多人被投枪直接穿刺,活活钉死在地上。更多人四处奔逃想要躲避这可怕的打击,但却不知该往哪儿跑,只是抱着头四处乱窜,原来就很混乱的队伍变得更加混乱。只有少数最聪明,最坚决的蛮人战士依旧坚持着向前冲——尽管在前方等待着他们的,乃是一排用大木盾和明晃晃长矛组成的活动盾强。
“阵形合拢,防御!”
投枪之后,蛮人的数量明显减少了,队形也乱了。但剩下那些人依旧来势汹汹,眼下并不是和他们死拼的最好时机。在鲁纳希斯的指挥下,前排战士互相靠拢,用一人高的大盾组成厚重护墙,整个百人队缩成小小一团,但却是坚不可摧的防线。
蛮人冲到阵前,却拿厚重的盾墙毫无办法。他们嘶喊着,吼叫着,挥舞手中铁斧或者石锤敲砸盾面,发出巨大的响声。军团士兵们则躲在后面,不时从盾牌缝隙间用短剑或者长矛刺杀对面过于靠近的敌人,一个又一个蛮人战士着了道儿,惨叫声中,满脸不甘心的倒在盾牌之下。
有些最为悍勇的蛮族不顾性命,冲到阵前高高跃起,试图跳到盾墙后面去,但他们绝没有料想到盾墙后面却早有无数明晃晃的短剑在等着,人还没落地,往往就被七八柄利刃插进身体,就算再骁勇的武士也无法在这种攻击之下存活,他们给帝国士兵们造成的唯一麻烦,就是用自己的尸体减少了军阵中落脚之处。
随着时间的消逝,百人队防线前面渐渐堆起一座死尸的小坡,越来越多蛮族勇士踩着同伴的尸体跃过盾墙,冲到后面与军团士兵展开拼杀。而盾牌防线本身也有多处破损,野蛮人天生巨力,即使这些大盾都用双层硬木钉成,表面上还包了铁皮,在反复敲击捶打之下也不断的破裂,损毁。
北方军团的战士们都不是软弱之辈,即使没有了大盾的保护,他们依然牢牢钉在原地,依靠左手小圆盾和右手短剑奋力抵挡着蛮人的冲击,有些勇猛士兵还主动冲进对方阵列中大开杀戒。当然,主动冲进一群红了眼的狂战士中间玩肉搏,其下场往往是比较凄惨的。那些野蛮人狂性发作出来,不但把人宰掉,往往连尸体都砸个稀烂。
“防御,防御……稳住阵形。没有命令谁都不许进攻!”
鲁纳希斯大声呼喝着,竭力保持着队列阵形。只有等到野蛮人的勇气耗尽,体力衰竭,以及再也没有预备队可以冲上来的时候,才是他们一举突击消灭对手的最好时机——不过这个“最好时机”何时出现,却并不是他区区一个百人队长所能决定,那是军团长的职责。
眼下鲁纳希斯必须像拉住一群狂怒的猎犬一样,死死控制住士兵们的行动。保持住整个百人队的阵形,只有听到命令进攻的号角响起,才能放开绳索,把怒犬们放出去。
但即使这样,仍然有越来越多的军团士兵开始主动攻击。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战场上,只有不断前进,打倒敌人,才有可能活下去。若是后退或者原地不动,给了对方动作机会,哪怕只是一瞬,也多半反而是死路一条。
此外,作为野战军团,士兵们所装备的半身铠,为了轻便都作了大量改动:只在身体正面留存整块金属板护甲,背后的半边甲片都被拿掉了,金属护胫和护臂也都去除——这样可以确保最大化的轻便和灵活。行军时省力一些,战斗中也不会影响行动。但凭此与手持大斧大锤的蛮人相持,就颇为吃亏了。一锤子下来,往往连人带盾都被砸碎,倒还不如冲到对方面前拼命,还有可能死中求生。
终于有人这么做了。纷乱中,阵前某处,一名军团士兵忽然主动抛弃巨盾,狂叫着挥舞短剑一头扎进面前蛮人堆里,在他的带动下后面一排士兵也都疯狂扑上,战斗被导入混战阶段。
“伽罗,混蛋!又是你,回去后我一定要关你禁闭!”
鲁纳希斯冲着那率先冲出的猛士大骂,但也已经无可奈何,盾墙防线原本就已经动摇,此时中间一散开,很快完全解体。军团士兵们纷纷主动丢下大盾冲向敌人,战局一片混乱。
这时候,下令进攻的号角终于吹响。也许是军团长那边看到了这里的变化,知道不能再拖延,才不得不下达了进攻令。不过这总算让鲁纳希斯解脱出来,从现在起,他终于可以放下指挥官责任,而安心做一名战士。
“为了军团!”
“亚斯提纳!”
士兵们高呼着北方军团的战号,呼啸扑向敌军。短剑和盾牌在混战中发挥出最大威力,北方军团的制式装备正是专门为眼下这种混战局面而配属的。在人和人几乎是紧贴在一起的乱战中,就连双手大剑举起来都嫌慢,只有灵蛇般的短剑,迅如闪电,在长柄还没挥舞起之前就插入对方身体,一进一出之间,便带走一条生命。
半身铠不能防御背后,但是当两名军团士兵背靠背互相掩护以后,他们就没有破绽了。北方军团久经战阵,军卒们配合默契。两三名士兵配合起来组成小集团,便能对付多一倍的敌人。几个小集团相互配合一下,就在蛮人队列中横冲直撞,所到之处,一片血海。
鲁纳希斯就率领着这样一个小集团冲在队伍最前面,他从军二十年,经历过大小百余次血战。杀人在他而言已经成为一种艺术,其动作娴熟无比,总能用最少的气力,最快捷的方式将面前敌手放倒,没有任何一丝一毫的多余。他在前面冲锋,后面几名士兵掩护侧后,如热刀切黄油一般在敌阵中纵横,纵横若无人之境。在他的带领下,整个百人队奋勇前行,将蛮人阵列逐渐分割开来。
这是胜利的前兆,周围的几个百人队立刻抓住机会向此处靠拢,缺口愈发扩大。只要局面继续下去,用不了多久,蛮族军队就会完全崩溃。
但鲁纳希斯眼下是想不到这么多的,他必须全神贯注,应付正面不停袭来的各种攻击,以及本能的往前冲。野蛮人也习惯把武器最精良,最勇敢的战士排列在前方,越到后面,装备就越简陋,人也不行了。甚至有女人持着削尖的竹竿上战场。但鲁纳希斯并不因此而手下留情,从军二十年,多少好伙伴死在蛮族女人和小孩的手里,此刻他的眼中只有敌人,只有杀戮。
前方传来呼喝厮打声,竟然还有人比他更早深入敌后。冲过去一看,却是一个满身浴血的大汉,身上手上到处糊满血肉和内脏,只露出一双凶暴的眼睛。看上去宛如凶神下凡,恐怖之极。
不过鲁纳希斯一眼就认出对方,哼了一声。
“伽罗,你居然还没死!”
那士兵也认出他来,咧嘴一笑,连牙齿都是红的。他头一个冲入野蛮军阵,蛮族队列岂是好冲的!后面头脑发热跟着往前冲的士兵几乎全部战死,然而这个罪魁祸首却居然安然无恙,受伤虽有几处,却都不致命。
当然,落到这个地步,战死也是迟早的事情。然而在眼看必死的时候遭遇到己方援军,那种死里逃生的感觉着实让伽罗激动——尽管这位百夫长大人一向是出了名的严厉。
刚松一口气,忽见对面百人长猛然抬手,将手中短剑朝他掷过来,伽罗顿时一愣——自己是违反了军令,但不至于现在就执行军法吧?一愣神之间短剑已擦耳飞过,随即便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惨叫,一个偷袭者被利剑穿喉,颓然倒地。
“还愣什么,过来!”
鲁纳希斯大吼,伽罗慌忙窜前加入队伍。
“谢谢,队长,您又救了我一命。背后有伙伴可以依靠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士兵苯嘴拙舌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但鲁纳希斯根本没空理会他。从地上随便捡起一把短剑继续向前。伽罗愣了一下,连忙跟上。
战斗在继续,不过对于鲁纳希斯等人来说,他们所面对的抵抗已经渐渐薄弱了。他们已经穿过了蛮军主阵列,冲到敌人背后来。在刺穿眼中最后一个敌人的胸膛以后,鲁纳希斯这才有余裕抬起头,略微观察一下战场局势,决定是不是要回头继续杀。
就在此时,忽然听到身后战阵中喊声大作,是蛮人在欢呼,其间还夹杂着军团士兵的惨叫声。鲁纳希斯愕然转身,却见后面原本是跟着自己源源不断往前冲的军团战列业已中断。一伙特别剽悍强壮的野蛮人正像他刚才所作一样,在帝国士兵的军阵中横冲直撞。
那些人都是最强悍的蛮族,武器也都十分精良。领头的彪形大汉更是壮硕无比,鲁纳希斯所见过最强壮的人在这巨汉面前也只能算侏儒。头上戴着毛角盔,腰间缠绕许多龇牙咧嘴的骷髅头,一口铮亮的钢铁大斧,更显出森森杀气。
“呼……蛮人的首领啊……”
鲁纳希斯听过这个部族的传说,他们的酋长据说是神牛之子,比巨熊还要强壮十倍。现在看来,神牛之子未必确实,但肯定没有哪一头熊可以跟他相比。那酋长挥动手中巨斧一路砍杀过来,任谁都挡不住。尽管北方军团自身也以熊为记,士卒素来堪称悍勇,但在这个怪物面前,却也只有抱头鼠窜的份儿。
顾不得多想,鲁纳希斯大步朝对方迎了上去,被砍杀的都是自己部下,如果再不出头顶住,整个百人队怕是没几个能活下来。那酋长显然也是专门冲他而来,口中喘着粗气,还有道道白雾喷出。
寒光一闪,巨斧当头劈下,鲁纳希斯不敢用盾牌硬挡,低头一个翻滚躲过斧面,抬手就用短剑砍向对方小腿。这种大汉有力气,但动作多半缓慢,鲁纳希斯并不害怕与之对阵。
然而出乎他的意料,对方动作竟然惊人的敏捷灵活。手中剑还没完全伸出去,那大脚已经抬起,一脚就朝面门上揣过来了。此时鲁纳希斯身体倒地,躲是来不及了,只好举起左手圆盾硬挡一记。
轰隆一声,硬松木外裹三层厚铜皮的战盾竟然被踹散架!鲁纳希斯脸色苍白,左手完全麻木,没有任何知觉——那家伙难道在脚上套了铁鞋?
幸亏这时候伽罗也扑上来,连续发起进攻,一时吸引住对手。身后残存的军团士兵也都纷纷扑上,和其他蛮人杀作一团。鲁西纳斯略微定一定神,翻身跃起,挥剑与伽罗双战对手。
从军二十载,大小百余战,鲁西纳斯还是头一次遇到这么强壮悍勇的敌人。他的短剑几次已经插入对方身体,但却毫无作用。对方并不是穿了什么高级铠甲,他能感觉到武器刃锋已经刺入肌肉,但那肌肉本身仿佛是最坚硬的木头,根本刺不深。
连续几斧子劈空,那巨人酋长狂性大发,忽然一声怒吼,弯腰朝他们一头撞来。鲁纳希斯与伽罗慌忙分两边跳开,蛮人收不住脚,一头撞在后面树上。轰隆一声,头盔粉碎,但粗壮的大树竟然也被撞断了!
然而蛮族首领居然没事,稍微停顿一下,他又摇摇晃晃站了起来,用力捶打着胸膛,发出震天吼声。这一瞬间,鲁纳希斯,伽罗,还有附近奋战的军团士兵们,全都呆住了。
酋长的头盔掉落了,显露出他的脸型来,可那并不是一张人类的面孔:粗大鼻翼,长毛面颊,头上一对弯曲粗壮的黑角赫然挺立……鲁纳希斯下意识朝下一看:果然,对方脚上根本没套什么鞋子,两只足有脸盆大小的黑蹄支撑着这具雄壮躯体。
牛头人!——这支蛮族部落的首领,竟然是一个牛头人!
二、百人队长
“神牛之子……原来是这么回事……”
北地蛮族中历来流传着关于牛头怪的故事。但这种怪物在野蛮人那里并不是邪恶的象征,相反,他们视其为力量和勇气的引导者。据说野蛮人甚至会把本族里最强壮的女性奉献给牛头怪与其交配,期望能生出天生巨力的婴儿来。
现在看来这个部落好像取得了成功,得到一个相当正宗的“神牛之子”。鲁纳希斯略微感慨一下,马上便举剑朝这个怪物扑上去。无论它是什么,反正是敌人,是敌人就必须消灭!
此刻,身后,蛮族士兵已经被消灭的差不多。更多士兵朝这边涌来,他们没有任何犹豫的都朝这个巨大怪物猛扑上来,即使接连被砍杀也毫无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