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路上别出岔子,多挑些可靠人手押送。希望回来的时候,我能够看到你佩戴着骑士徽章。”
“是,长官。”
当鲁纳希斯快要走出帐篷时,老伯爵又喊他回头。
“噢,你顺便把迪蒙斯也带上吧,让他帮你出出主意,在鬼主意方面,他比任何人都要强。一趟公差,就算折抵他的禁闭期了。”
“明白,长官。”
鲁纳希斯嘴角悄悄显出一丝笑容——长年戍守在蛮荒边境的军人可怜啊!能返回帝都一趟,随便做什么都是大美差。对迪蒙斯那种来自帝都的花花公子就更是如此。看来老头儿还是有点后悔了——那一脚踹的也忒重了点……
三、押送队
走出军帐,鲁纳希斯决定先去看看自己的好朋友,那位北方军大智囊,听听他的意见。
军营禁闭可不是什么轻松的处罚。倒霉蛋们被关在简陋的囚笼中,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任凭风吹雨淋,连腰都直不起来。三十天禁闭,足够把一个强壮汉子憋成残废了。
不过作为军团参谋长,还是深受大家爱戴的文官,迪蒙斯的处境就要好得多。关他的笼子非常宽大,里面能躺能睡,下面铺木板,上面还盖了茅草毡布,就跟个小房子差不多。当鲁纳希斯打开笼门钻进去的时候,惊奇发现那家伙手里居然还拿着一把酒壶!
“嗨,我的勇士……好浓的血腥味儿。”
迪蒙斯夸张的作出煽风动作,以显示他与众不同的高尚品位。但在军团里,这种“品味”其实多半会被看作娘娘腔——可他还是改不了。
“看你这一身血,肯定又带头冲阵了吧?难得啊,伽罗那个疯子这次居然没跟你抢……伤亡多少?”
前头都是油嘴滑舌的调侃,但马上却忽然转为非常正式的询问,迪蒙斯就是这么个变化无常的家伙。不过鲁纳希斯也早就习惯了,马马虎虎行个军礼——这家伙毕竟是上官。然后回答道:
“死了一百多,伤三百不到,全歼对方约一千人,还俘虏了他们的酋长。”
“不错的战果,换了我来制定计划也不过如此,老家伙功力不减当年啊。”
迪蒙斯并不掩饰他对长官的敬佩。潘萨伯爵年轻时候在帝都留下不少风流韵事,迪蒙斯那时候可是把他作为偶像来崇拜的,所以毕业以后才主动要求前往早不吃香的北方军。
“可惜军团的力量又减弱了一分,再这样下去,北方军可以解散了。”
深深的感慨,作为军团参谋长,迪蒙斯比其他任何人都要了解北方军目前面临的困境。不过,作为一个智者,他当然不会让自己一直沉浸在悲观的情绪中。
“对了,听说你这次抓住一个大家伙,说来听听?”
“是一个牛头怪……”
鲁纳希斯把他们的状况述说一遍,包括潘萨伯爵的计划,连同他自己的困境……其实他的麻烦军中高级将官人人都知道,大家也都很为他抱不平。不过这次迪蒙斯听了之后却哈哈大笑,精神立刻活跃起来。
“当然了,这种事情肯定要我亲自出马。老家伙的判断力仍旧很清晰么。”
但迪蒙斯的大笑并没有能持续多久,当传令兵前来宣布释放他的命令时,也同时宣布了军团长对他的补充处罚:
撤销参谋官迪蒙斯的千夫长职务,军中暂以百夫长身份任职。
这条命令让鲁纳希斯大吃一惊。人才难得啊,迪蒙斯可以说是北方军团中难得的后起之秀,连潘萨伯爵自己都多次亲口赞誉说他做千夫长屈才了,迟早要统领一万人的大军团。怎么现在却突然降职?
鲁纳希斯当即就要去找长官说情,但却被迪蒙斯本人拦住了。
其实迪蒙斯在初听到这条命令时也愣了一下,不过很快,他就恢复了原先的轻松笑容。
“不用紧张,我的朋友。我完全能理解老头儿这么做的原因——其实是为了你。”
“为了我?”
鲁纳希斯愣住了,迪蒙斯却哈哈一笑:
“当然,你想,如果我仍以千夫长身份回去,那享受荣誉的可就不是你啦。”
一语道破,鲁纳希斯登时恍然。这么一群人回到帝都,当然是看身份地位来决定以谁为首。谁的地位高,谁就能独占所有鲜花和荣誉。况且迪蒙斯家里据说在帝都还很有点背景,倘若潘萨伯爵不降他的职,别人大概会把鲁纳希斯看作他的跟班了。
“啧啧啧,老家伙考虑得这么细致,还真都嫉妒你啊。先说好,到时候其它荣誉都归你,唯独美女献花这一项可要让我独享。”
迪蒙斯笑眯眯调侃道,一点都不以被降职为意。而鲁纳希斯也很快想通,军团长其实已经说明了:“暂以百夫长身份领军”。说明这不过是个临时处罚,相信很快就会撤消。
和提升一样,属于高级军官的千夫长肯定是贵族,其任免必须要通过元老院。所以真正要把一位千夫长降职并不容易。不过军团的最高指挥官当然必须要有控制部下的权力——他完全可以自由调派麾下军卒的职务。不要说百夫长,就算把一个高级军官一撸到底充当普通士兵都可以,只要事后向元老院报备就行。
潘萨伯爵肯定不会向上报备,所以迪蒙斯一点都不担心。他甚至知道自己可以不接受这个惩罚,仍然做千夫长,不过,那就不能回帝都啦。
“只要能回去一趟,别说百夫长,让我做马夫长都认了。啊啊,帝都大剧院,皇家花园……美丽的姑娘们,你们的迪蒙斯哥哥又回来啦……”
眼见那家伙又开始犯花痴,鲁纳希斯赶快悄悄离开。他需要整顿队伍,安排名单,以及决定路上的行程……事情很多呢。
次日清晨,当第一缕阳光刚刚穿透雾霭照射到大地上时,他们出发了。十多匹健马拖拉着一辆巨大的简陋木板车,车上,那牛头怪庞大身躯被数十道铁链重重锁住,双手双脚,腰腿胸腹,就连头上牛角都没放过,都用铁链和铁镣牢牢固定住,以防这个巨汉暴起。
押送人员则千奇百怪。虽说当初军团长的意思是让鲁纳希斯带他自己的百人队就行,但实际上,消息一传开以后,百夫长的帐篷里马上挤满人,也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呼哧一下冒出来无数哀求者,而且个个理由都很充足。
“大人啊,我已经十年没回家了,上次邻居带信说老婆都快跟人跑啦,求求您让我回去一趟啊!”
“嘿,鲁纳希斯,老朋友,难得有这个机会,押送队里别忘了给我留个名额……哦哦,当然不会违犯军令,看,这是我的休假准许,都开好一年多了!”
“报告长官,我的服役期已到,退伍手续都已办好,霍夫曼百夫长允许我跟您一起返回帝都。”
…………
一开始,鲁纳希斯还试图做出权衡,但很快就发现这不可能。这里每个人都有充足的理由回家。实际上,如果完全按照“理由”来判断,他大约需要把半个军团都带上才行。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军团的战斗力不能因为这件小事而受影响。虽然击溃了一个蛮族部落,但谁也不知道下一次侵袭何时会来到,那些野蛮人无穷无尽,似乎永远都杀不光。
幸亏迪蒙斯及时出现,而且非常难得的表现出了一位顶级参谋的优良素质——他主动接过这个棘手差事,仅一晚上时间,就把押送队的成员名单给定下了。
“这相当于把军团编制重新梳理一遍啊!唉,就算制定一场战役计划也不会比这更伤脑筋了。”
凌晨,当迪蒙斯打着哈欠把名单交上来的同时,也满脸倦意的抱怨了一阵。不过抱怨归抱怨,他的办事效率绝对是让人放心的。鲁纳希斯完全信任他,接过名单之后连看都没多看一眼,就直接命人挨个儿通知,不敢再有丝毫拖延,匆匆吃过早饭就赶紧出发。
直到上路以后,鲁纳希斯才有空来看看自己的队伍什么样。这一看之下可气歪了鼻子——迪蒙斯给他配备了一队什么人啊!
整支队伍统共不过五十多人,其中竟然有二十几个是断臂独眼的重伤员!剩下除了必带的铁匠,车夫,真正能打的强壮士兵没几个。伤员确实应该被送回后方修养,但这毕竟是一支押送队伍,而且还是押送一个力大无穷的牛头怪!
“你就让我用这些人押送那个怪物?”
鲁纳希斯气冲冲跑到后面,从运粮大车上把补觉的迪蒙斯拎起来质问,后者懒洋洋看了周围一眼,才无精打采的回答:
“怎么?我专门挑选过了,都是能自己走的,腿部受伤的一个没带,不会影响咱们的速度。”
“可万一那家伙暴动怎么办!就凭咱们这几个人可对付不了它!”
鲁纳希斯指着队伍中央大板车上那堆肉山高声怒吼,迪蒙斯朝那边撇一眼,嘿嘿一笑。
“不用担心,我的朋友,只要离开这片蛮荒地带,到了有人烟的地区,那些地方贵族自然会派兵帮我们守卫。”
“那怎么可能,那些领主老爷的私兵,除了用来抢劫商队或是保卫自家城堡,决不会为旁人劳动一个脚趾头。”
鲁纳希斯很清楚那些贵族的秉性,不过,迪蒙斯显然比他更了解。
“嘿嘿,我的朋友,你说对了。那些人对自己的领地财产看得比什么都要紧,所以,他们一定会派兵护送我们。否则,如果这东西逃出去……”
迪蒙斯看着牛头怪那岩石般坚实的肌肉,壮硕如山岳般的身躯,嘿嘿冷笑两声,鲁纳希斯这才明白过来。
“唉,还忘不了那个主意啊,看来伯爵给你的禁闭是白关了。”
“我的想法并没有错误,只是老家伙不能接受罢了。有时候,稍稍改变一下做事情的方法,效果会好得多。”
迪蒙斯嘟哝着,重新爬上大车打算继续睡觉,鲁纳希斯突然想起什么,一把揪住他的脖子:
“你该不会为了教训元老院贵族们,故意把这个大家伙放跑吧?”
迪蒙斯看着他,眼中显出戏谑的笑容:
“警惕性很高么,我倒是想过这么干,不过,那样一来,倒霉的首先是咱们自己。”
他轻轻拨开鲁纳希斯的手,裹紧斗蓬,拍一拍做枕头的粮包,用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再度躺下去。
“无论什么计谋,首要一条就是不能把自己绕进去。自我牺牲是所有计策中最愚蠢的一种,我可不会做这种蠢事。”
正如迪蒙斯所预料,当他们离开荒凉冷清的边境地带,进入到人烟稠密的帝国腹地之后,这支奇异队伍立即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一队七零八落的残兵,这没什么希奇。可这么一小队人竟然押送着一个只有在神魔传说中才出现过的洪荒怪物,这可令人担心了。
鲁纳希斯很快发现自己其实根本不用带护卫。每到一地,经过任何一道关卡时,守关士卒们反应都大同小异——先是漠视,然后吃惊,接着就马上飞奔去报告上级长官。一级一级报上去,最后往往是当地领主亲自带着卫队过来看热闹。自然,也会同时对他们的押送能力表示怀疑。
“就你们这些人,能确保这怪物不逃脱么?”
“唉,没办法啊,咱们北方军打残啦!实在抽不出更多人手。为了活捉这东西,好多弟兄惨死啊……”
每逢这时候迪蒙斯就充当了诉苦者的角色,他口才本来就好,加上后面站了十多个缺胳膊瞎眼的悲苦汉子,又有那么个巨大的战利品作背景。几句话就把北方军团奋勇血战,却得不到朝廷公正对待的窘境给表现出来。就算再怎么严厉刻薄的人,这时候也难免会感到阵阵心酸。
于是,那些平时吝啬刻薄的领主往往会展现出充分的同情心,邀请他们去城堡休息一晚上。不过按照迪蒙斯的说法,这多半是因为那些贵族老爷及其家眷平日里实在无聊,对此类新鲜事情感到刺激罢了。但无论如何,押送队员们可以吃顿好的,同时放心休息。迪蒙斯的交际能力在这时候完全展示出来,边境上艰苦的生活和残酷的战斗,在他口中却变成一个个浪漫奇异的故事,让那些生活空虚的太太小姐们惊叹不已。
亚斯提纳尚武,经常会有人对他们的武勋功绩提出怀疑——多半是些血气方刚的小伙子,甚至领主少爷之类,不过这也不需要鲁纳希斯亲自出手。迪蒙斯安排队伍时总算把鲁纳希斯最心腹的那一小队精锐给带上了,其中就包括被称为“军团疯子”的伽罗。有他出手,鲁纳希斯的任务就变成在关键时刻叫停,然后很有礼貌的向失败者道歉。
“抱歉,他们跟蛮人打惯了,出手不知道轻重。”
“呵呵,这些大兵都是粗胚,不懂收敛,您别介意。”
……诸如此类。
至于值夜看守的任务,更是不用鲁纳希斯操心了——同样好奇的地方卫队会彻夜关注那个大家伙。除了正常卫兵外,还经常会有些太太小姐之流偷偷跑到停放大板车的院子里观看那战利品。牛头人铁一般的肌肉,粗大壮硕的牛角往往让那些女人发出大惊小怪的惊呼声。
总之,在牛头怪摇一摇尾巴都能引起一阵大惊小怪骚乱的情况下,押送者们丝毫不用担心这家伙有逃脱的可能。
到了第二天出发时,他们亦不会感到孤单,领主大人最精锐的亲卫队将很尽责的把他们送出领地,或者干脆送到有下一拨护送者接应为止。在经过城镇时,小心谨慎的镇长们还会主动帮他们检查捆绑牛头怪的铁链条,甚至免费赠送几副新的锁链——所有一切,都是为了防止这家伙在附近挣脱。好奇归好奇,头脑精明的贵族老爷们对这个大家伙的危险性可一点都不低估。
又是一个无聊的晚上,让迪蒙斯留下继续应付那些浅薄的土财主们,鲁纳希斯抓了一把酒壶,悄悄离开宴席,走到城堡院子里吹吹风。
今天晚上还算安静,捆绑牛头怪的大车旁边没那么多大惊小怪的参观者。看守的哨兵们也都躲到一边去了——那东西身上味道太大。
这一路上牛头人都被固定着,押送者是肯定不敢让它吃饱的,要每隔好几天才随便往它嘴里塞点东西,确保不饿死就行。排泄物也只是偶尔冲刷下,这十多天下来,牛头怪全身上下早就充满一股极为刺鼻的腥臭味道。在最初的好奇心过后,已经很少有人能忍受得住而继续留在它的身边。
鲁纳希斯倒不在乎这个,多年血腥厮杀,嗅惯了战场上浓血和腐尸的气味,鼻子早就麻木了。见哨兵们都溜开,他便过去绕着大车走一圈,检查所有铁镣铐和铁链,确保没有松散脱节的地方。
正在查验时,忽然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
“水……给我一口水……”
鲁纳希斯吃惊的四处看看,周围并没有其他人。那声音模糊不清,传到耳中竟然隐约有隆隆作响之感,仿佛是从胸腔里直接挤压出来,决不是人类所能发出的声音。
忽然领悟,他快步走到车前,果然见那牛头怪圆睁硕大双眼看着他,目光混浊,舌头耷拉在外面。从那大张的嘴巴里,再次吐出虽然模糊,却分明是人类的语言:
“水,我要水……”
四、嫉妒心
好不容易,鲁纳希斯才从极端诧异中回过神来。这片名为“庞格拉尔”的大陆,千年之前本是一个统一的,强大的魔法帝国。后来虽然崩坏分裂,但各地人们还是通用同一种语言,野蛮人会说通用语,这并不稀奇。
但一个长了牛脑袋的怪物居然也能说出通用语,那就比较稀奇了。在这之前鲁纳希斯和他的伙伴们一直是把这家伙当作野兽看待。可现在这东西居然会说话……会说话的,可就不是野兽了,应该算作人。
牛头怪并没有认出鲁纳希斯就是跟他恶战以至于最后导致自己被生擒的敌人,连续十几天的捆绑固定,连翻个身都不可能。虽然士卒们并没有刻意折磨他,却也让那强壮身躯变得虚弱不堪。此时牛头怪的样子虽然不能说是奄奄一息,看起来也很不好,毛发一团团纠结起来,苍蝇嗡嗡嗡绕着他全身上下飞舞,腿股上粘满粪便,都已经有蛆虫在里面钻来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