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国和那个女人做了很长时间。他本来想把她带给那两个东北人,他相信他们更喜欢和一个女人玩刺激的游戏。但是后来他改变了主意。在他脱衣服之前,那个姑娘佝偻着身体将床单裹卷着塞进沙发。他甚至没有看清她的模样。她褪掉他的长裤和袜子,开始亲吻他胸部的几根肋骨。“你真瘦啊。”她厚实的舌头机械地顺着小腹往下滑,他哼了一声,开始亢奋起来。女人没料到他如此粗暴,他从后面搂紧她,几乎是凶狠地进入了她干燥的身体。女人似乎有些厌烦,“我不喜欢这种姿势,我们换个别的,”她命令道,“我不喜欢像狗那样做,真的不喜欢。”他还没有回答,女人已经像个柔道高手把他摔在床上,然后坐在他的身体上。她好像很陶醉的样子,她的嘴唇是紫色的。她和苏艳多么相像,连喜欢的做爱姿势都同出一辙。他的手又开始不安分起来,他开始抓床单,她把他的衣服甩到哪里去了?后来他拽到了一张报纸,把报纸索索着展开时,女人的脸倒映在那些似乎蠕动着的汉字上。后来他觉得这个女人成了皮影戏里那种单薄的、毫无色彩可言的木偶。她的胳膊和她的柔软的大腿正被一辆卡车压成一张皮,没有血肉和骨骼的皮。在这只木偶越来越疯狂的动作和技巧性的喘息声中,志国读到了报纸上的新闻:
英特种兵迟了半步突击搜捕竟与拉登“擦身而过”
伦敦讯,据英国报章报道,英军特种部队士兵较早前突击阿富汗南部山区一处怀疑拉登匿藏的洞穴时,竟和拉登“擦身而过”。
英国《星期日邮报》报道说,英军空降特勤队一小队士兵,近日在塔利班大本营坎大哈东南部山区的洞穴与拉登的同党爆发激烈战斗,有四个英军士兵受伤。
当英军在此次战斗结束并审讯战俘的时候,才得知本·拉登,仅仅在约两小时前离开该处。英军相信,拉登正是在得悉该次战斗爆发后,才匆忙逃走的。
他把报纸翻转过来时手机响了,那个女人似乎才醒悟过来,“你有病啊?”志国看了看她的脸,“你接着做,接着做。”那个女人恹恹地嘀咕了两声后,又开始摇晃起身体。这样志国的眼睛又读到了那些晃来晃去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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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报纸揉巴揉巴扔了,问女人:“完事了?”他这才发现她竟然早穿好了衣服了,正蜷在他脚底下打量着他。“你有病,”她安慰他说,“你该去看看心理医生。”她好像真的在为他担忧,“你的东西一直硬着,但是它好像不是你自己的。你没有快感吗?”“多少钱?”“你看着给好了。”
志国开始掏钱,这时他才想起来,在酒店里,他把所有的钱都给那个警察了,“对不起啊,我没带钱。”
女人问:“是吗?”志国说:“是啊。”
女人冷笑起来,“你有病。你是不是从精神病医院跑出来的?”她直起身蹭到他身边,一把揪住了他的下体,然后附着他耳朵说:“你他妈真的有病!”志国没料到这个女人扇了他一巴掌。她竟然扇了他一巴掌。这是他第二次挨耳光,他一天中竟挨了两次耳光。“我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人!”她喧嚷道,“我为什么老是碰到这么下流的男人呢?我想过年回家,我只是想过年回家!你们连路费都不给我!”
志国相信这个女人可能患有轻度狂躁症,接下去他发现这个不可思议的女人开始搜索他的衣服,她老练的动作惹得他很不开心。当她把那个透明的水晶珠链从衬衣里拽出来时,他才吼了一嗓子,“别动那个东西!听到没有!”
女人怔怔地瞅着他,后来笑了笑。她把那串透明的链子塞进了自己的袜子里。志国裸露着身体冲过去。当这个女人的笑容还没有结束之前,志国已经卡住了她纤细的脖颈。女人一把推搡开他,他的骨骼好像并没有她那么粗壮。她在做皮肉生意之前肯定是个优秀的拳击手。当她的第二拳击打在他的鼻子上时,他闻到一股浓烈的酒的香气,他甚至相信那些优质高粱酿制的美酒正从身体的每个毛孔安静地流出来,甚至流到了这个女人身上。这激发了他的骨骼和肌肉的协调性:当他发现女人被自己像玩具在地板上摔来摔去,一摊黑色的血粘着她浅黄色的短头发时,他愣了一会儿。他想,他只是想吓唬吓唬她,结果她真的被吓唬倒了。她软绵绵的身体瘫倒在自己的脚趾下,仿佛一条被剥离了脊椎的蛇。她的手里攥着那个水晶珠链。他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把它从她那双充满香皂气味的纯棉短袜里拿出来的。没人会得到不属于他自己的礼物,哪怕是条价值四元钱的地摊货。他吹了吹链子上的尘土,用舌头舔掉了上面的血迹。这是拉拉送给他的,他想,竟然有人想无耻地偷窃拉拉送给他的礼物……他踢了踢女人的屁股,女人似乎变成了一条吃了安眠药的鱼。
她再也不会扑腾了,他有点伤心地琢磨,也许,她再也不会骑在那些男人的身体上,做垂直活塞运动了。
6
他没料到出了女人房间时,再次邂逅到那个男警察和那个女警察。也许他们发现了他,志国恍惚觉得那个男警察朝他挥了挥手。也许根本不是他们,这么晚了情人是不会出来散步的,这个时候他们肯定正在派出所的某个房间里做爱。也许他们什么都没做。谁知道呢?
志国呼口气,他凝视着嘴巴哈出的气息,和雪的颜色一样。那两个东北人命真大,他本来想今天晚上把这两个五大三粗的家伙干掉。即使干掉也没有人会留意,那个黑社会模样的家伙其实是傻B,他们鬼使神差地路过他的城市,又鬼使神差地和他签了一大笔生意,预付了二十万货款,他把他们埋进这个下雪的冬天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至少不会再有小姐担心被啤酒瓶骚扰。他已经联络好了街头的几个黑社会头目,他甚至已经交了三万块定金……可是他现在什么都不想做了。他想,他真的什么都不想做了,不是做不成,只是不想做,如此而已。
他打开手机,然后靠着一棵秃树,眯上了眼睛。他总是这么累。一辆出租车从他身边缓缓驶过,好像有人在问什么话。他什么都没听到。他什么都不想听。他的耳朵紧紧贴住手机银白色盖子,然后,他听到了一声轻声轻语的问候:“是爸爸吗?”
他没吭声。女孩子的声音毛茸茸的,“我知道是你,爸爸。”
他的眼泪流了下来。
“快回家吧,妈妈都睡着了。你觉得待在外边比待在家里舒服,是吗?”
他好多年没哭了,他听到女儿柔弱的呼吸声,“我爱你,爸爸,妈妈也爱你,爸爸,你也爱我们,是吧?”
他嘟囔了句什么,这时他发觉他已经把手机关掉了。他开始搜索衣服的各个角落,后来,他总共摸到了十四枚变形曲别针,有两枚是铁锹,剩下的,全是一个女孩瘦削的头像。“我为什么总也不能把它弯成一枝玫瑰,或者一个跳芭蕾的女孩呢?”他的手指瞬间变得灵动起来,他命令自己的手在瞬息变成了路易斯·裘德的手,他相信他的手指已经变成了路易斯·裘德的手指,因为几分钟后那些曲别针似乎真的变成了他想象中精妙绝伦的小玩意儿:一只狗、一枝玫瑰,还有一个跳舞的孩子。“好了,”他想,“我就是路易斯·裘德。”他嘿嘿地笑了两声。然后摊开手心,仔细盯着那些什么都不像的曲别针。
后来当他把十四枚曲别针塞进嘴巴时,他使用舌头卷了卷,那种冰凉的滋味和亲吻拉拉时的滋味仿佛,更让他略微吃惊的是,他平生第一次发现,他的牙齿如此尖锐,他以为他的牙齿已经被香烟、烈酒、豺狼一样的生意人、女人的体液、多年前那些狗屁诗歌腐蚀得烂掉了。然而,那些曲别针,似乎真的被他的牙齿咀嚼成了类似麦芽糖一样柔软甜美的食物。当那些坚硬的金属穿过他的喉咙时,他的手指神经质地在衣服的角落搜寻,他相信,如果运气不错的话,当那些玫瑰、狗和单腿独立的女孩在他的胃部疯狂舞蹈时,他还能摸到最后一枚。他的运气总是不错的。
⊙文学短评
张楚的小说《曲别针》依稀延续着何顿等“新状态”小说的文学命题。主人公李志国是一个亦正亦邪的人,他游荡在城市的雪夜中,承受着内心四分五裂的煎熬。他既是商人又是艺术家,既是丈夫又是嫖客,既是慈爱的父亲又是残暴的凶手,他高贵而卑下……小说残酷地呈现了一位有着文艺气质的中年男人在这个商业社会中的尴尬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