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全球华语小说大系·青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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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歌 手(2)

“可是我的叔叔,这么大年纪了你难道不想娶媳妇么?”我倒不是阴损我的叔叔,当时我叔叔已经年届不惑。我奶奶为什么总是在找宝藏?据我妈说她找的是我叔叔的命书。

“娶个媳妇哪儿有整天打麻将开心?这个以后你就懂啦。”我叔叔哈哈哈的装神秘,欺负我。

不过我叔叔说的还是对的,因为他娶了我婶婶,我们表演那天他就没打成麻将。没想到我的婶婶是一个超级歌迷,听到她丈夫的侄子是一个歌手之后就找我要前台票。我当然给她安排了一个最好的位置,但王林因为敲破了鼓之后很懊恼,结果他就把锤子扔了出去,砸到了我的婶婶。这也算是我们那次演出的弦外之音。多年之后,我把王林痛打了一顿,然后问他那次到底是不是故意对准我婶婶扔的。他额头上流淌着鲜血却还笑而不答。

那天中午我妈对我说我爸他对我声称要再一次离家感到愤怒。虽然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他没什么表示,但第二天他就把我们家的门窗加固了,我没起床的时候他就坐在门口抽烟斗。我也知道他喜欢含蓄的方式。但我意志很坚定,即便赵杰和王林不给我压力我也不会就此结束我的歌手生涯。十八岁的我已经懂得人要为梦想而生活。我在屋内对我爸说:“留得住我的人,留不住我的心啊,爸爸,你这又是何苦呢?”

我爸背对着我,只见一缕缕白烟从他肩膀升起。在我一遍一遍的央求下,他咳嗽了一声然后对我说:“儿子,在家唱歌也行啊。”

“没有观众,没有舞台!”

“儿子,做人不要太虚假!何况,你爸妈就应该是你最重要的观众,家里地方那么大,到处都是你的舞台,你要买什么麦克风扩音器,你爸爸我也买得起!”我爸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又咳嗽了一声。他说这话太注意要用重音了。我在屋里有些着急,在村招待所等待我出发的赵杰和王林该等得不耐烦了吧。这之前我还觉得这事情没那么严重,直到我砸门我爸也没有改变主意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或许就是通往梦想之路的一次坎坷经历。看到我已经把门砸出了一个窟窿,我妈让我少安毋躁,她开始出面哄我爸。“多贵的门啊,你也舍得。”我妈把这句话对着我说了一遍又对我爸说了一遍。我爸转身看了看,大概是觉得这个窟窿不够大我还钻不出来,于是又转身抽烟斗。我再接再厉,这时候我听到屋外我妈开始抽泣。女人的眼泪是唯一能让男人心软的东西,我停止了砸门,我爸也熄灭了烟斗。这还不是我该高兴的时候,我爸亮出了他的宝刀,通过那么窟窿向我展示这把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锋利的刀,然后对着我说:“孩子,你要不把我砍了吧。”

“你疯啦!”我妈一个巴掌几乎把我爸打晕了过去。随后她就哭得稀里哗啦。

多年以后,我父亲终于无法忍受我的长期出走。事实上在那次被关后不久我也理解了作为一个父亲的他。好端端一个儿子,整天不在家,更别说帮着干农活或不陪他喝酒聊天了,我爸一定觉得我这个儿子几乎等于白生。那些年每一次我穿着古怪的衣服回家,他都要把我摁在床上揍一顿才肯跟我说话,而且都是喘着粗气跟我说的话。我从不反抗,但是我每次都坚持叫嚷:“就算把我打死,我也一定还要出去跟我乐队的朋友们唱歌。”我这样多少还是有用的,但这样也就伤了我父亲的心。因为有了几次这种悲惨的境遇,我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我爸后来对我算是彻底绝望了,乘着年纪还不够大,他决定跟我妈再生一个。果然,后来我爸跟我妈就生了一个女儿,我妹妹的名字就叫思哲。我妈有次告诉我这个名字其实是我爸给取的,我说不错,还蛮好听,就是联想到我自己有点肉麻。但我后来问我爸这件事的时候我爸又不承认。也对,我这么问是准备嘲笑他的,他不能承认这件事。我妹妹长得很好看,眼睛虽然不大但是睫毛很细长,两岁的时候笑起来就很慑人魂魄。我为我父母感到高兴。其实我也知道我不在家里爸妈确实会很想念我,他们爱我,我是他们的儿子。但我是个歌手,而且乐于其中,真不能做到天天在家陪伴他们。难道我的听众真的只能是我的父母或者再加一个妹妹么?

我不在家的那几年我爸妈可是高产,因为我后来又多了一个弟弟。我爸可能有点老封建,他的想法一定是:“要是这个丫头长大了也像哲一样不肯回家怎么办?况且是个丫头,丫头总得嫁人……不行,我还得生一个。”我弟弟的名字估计也是我爸取的,叫守。这些都是后来我的叔叔告诉我的。我叔叔结婚后也有了一些变化,那么现在就穿插来说说我叔叔的故事。从某方面看,他的故事也许是一个悲剧,但我根据我对我叔叔的了解和判断,我觉得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其实是一出喜剧,只要我叔叔自己能过了那一关。话说我的婶婶也钟情于音乐,但她对于音乐只能到欣赏为止。这样也不错,反正她自己说能欣赏音乐是她人生中最快乐的事。她后来经常来看我的演出,到处打听我们演出的日程。虽然我们后来有数以万计的爱戴者,但应该说她是我们乐队第一位忠实粉丝。只要我们乐队有演出,无论天涯海角,她都要来。对此我叔叔也很无奈。变化就在这里,他觉得他自己离不开我婶婶了,所以一旦我婶婶要来听我们唱歌,他就得跟着来。问题是这样他就少打了几百圈麻将。不能两全其美的叔叔是有怨气的,他可不爱听音乐。好几次他乘着酒劲对我发出警告,要我一定解散我们的乐队。我说我只是主唱,后面还有投资商,我跟人家都签了合同的,实在不能那样做。我没骗人,我们的乐队后来的确投靠了一个公司。这件事情对我们乐队来讲具有特别的意义,那就是我们能有更多的机会表演而且自己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至少不用再睡质量不太稳定的那种招待所。我说我不能解散乐队,没这个权力啊,甚至连我退出这个乐队都不成,那真要赔光了我们全家了,签了合同就相当于卖身了。我叔叔哪里听得进去这些道理,他嘟囔着嘴,结结巴巴地对我说:“难道你要看着我跟你婶婶离婚么?”在一旁开始当笑话听的赵杰马上严肃起来。我也严肃地说:“我当然不想。”

本来我可以奉劝我婶婶不要到处跟着我们,要好好跟我叔叔过日子。或者我隔三差五多安排一些在家乡的演出。但事情出在王林身上,王林这小子不仅仅是胖,还很坏。真所谓人宽胆大。他跟我婶婶后来高调恋爱。我拿不准到底是我婶婶看上了王林还是王林勾搭的我婶婶,反正这件事情我不能不管。于是我就逮住这个大胖子给了他一顿臭打。他没有还手,兴许是理亏,但他最后还是坚持要跟我婶婶在一起。甚至开始商量如何安抚我的叔叔。我叔叔发现了王林跟我婶婶的奸情之后怒不可遏,要不是我死命地劝,王林恐怕一命呜呼了。我婶婶其实也是个真诚的人,同时也还有一点善心。她哭着对我叔叔说自己就是喜欢王林敲鼓的那股劲,因为王林也喜欢她,所以他们决定在一起。我叔叔那次眼睛也不停地开大炮。我在一边不知如何是好,后来也想到了该如何开导我的叔叔。“叔叔啊,今后你可以无忧无虑地打麻将啦。这不好吗?”我叔叔的怨气消得没那么快。不过他那时候已经知道事情已经无可挽回了,就悻悻地离开了我们。

那一年我回来时也许真可以算作功成名就了,反正我已经是一个在市里小有名气的歌手了。我妈从电视上看见过我。她说那时候她竟然不能肯定是我。也许,唇边有两颗痣的人这世上不止一个。我妈这样想。当我妈最喜欢的那个男主持大声高呼我的名字时,我妈说她当时幸福得都快晕了过去。邻居亲戚们见我回来也开始拍我马屁,说小名人啊给我们签个名吧。我知道拿这个出去吹牛在我们那儿还是管用的。令我有点意外的是连最抠门的庆丰他妈都来给我压岁红包。“要给的,要给的,只要还没结婚那都算是小孩。”其实我都快三十了。她对我的要求是让我给庆丰介绍一些社会名流认识认识。我的表妹更滑稽,送了我一堆千纸鹤,完全不管近亲不能恋爱结婚这样的常识。我跟她说了半天不喜欢她,她愣是不信,说自己做梦,在梦中我跟她手拉着手一起在海边散步,她说自己做梦都能梦想成真。我觉得她肯定是韩剧看多了,反正过几年她自己会清醒过来。我爸对我的态度只有一点小小的变化。我爸在某些方面的确是一个固执而传统的人。我爸跟我说:“我们家已经有五口人了,我希望一家人要多在一起。我不管你是不是歌手,反正歌手也不能流浪——我给你造了间屋。你一个月至少有半个月要住家里。”我爸透露出这样的想法,说是我现在小有名气,不能演得太多,那样容易演烂。我爸凭借这种糟糕的说法想把我更多的时间留在他身边,这恐怕难以如愿,不过当时我乐呵呵地说:“爸爸,你说得对极了,我也这么想。”我爸特别简单,听我这么一说显得很高兴。他才不管什么歌手啊艺术啊,只要我能留在他身边,那就是最好的儿子。能陪他说话、喝酒,一起晒太阳一起捕鱼捉虾,他就心满意足了。“不过你会唱歌也不是坏事,只是你唱的歌你爸爸我不喜欢。”我爸爸也给我台阶。可是他喜欢的歌曲我都不会唱。我知道留在他身边不会很久,就想着尽量多给他一些快乐吧。

过了这么多年,现在我依然以为,人一生就是为了理想而活着。而我的理想就是唱歌。最近我想到,不光是我,其实我爸我妈也是为了理想而活的,不然我爸眼里怎么会出现一把刀我妈眼里又怎么会出现一条那么漂亮的项链呢?哪怕是我的叔叔和我的前婶婶也都一样。这方面人人都一样,而且一想就能想明白。我这么想通了之后就立马建议赵杰写一首叫做《理想》的歌,他痛快地答应了我,但是很久之后还是没鼓捣出来。我最后一次问他的时候他说这首歌很难写,容易流于粗浅。他对自己的创作要求从来都这么高。

“哲,理想在心中,不要说,不要唱,不要做……”

我想了想,赵杰说的没错,但我还是克制不住自己,所以我就在这里写了这么个东西。

⊙文学短评

小饭在80后作家中的特别之处,在于他对“先锋文学”遗产的自觉继承。在这篇《歌手》中,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一种来自先锋小说的叙述语调。当然,小饭也可能是直接从马尔克斯那里得到了启示。“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我不会想到我将来是一名歌手”、“多年以后”这样的句子,都让人联想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不仅如此,像父亲眼中的“刀”,母亲眼中的“项链”,等等略显奇诡的想象,也让人想到布恩地亚家族成员奇怪的行止。不过,在这篇小说中,最重要的还是小饭能够娴熟地运用这些文学技巧讲述一个关于流浪、离家、成长的故事,先锋因素和青春经验的奇妙结合,使这篇小说显得别具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