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这三瓶可乐,后来就成为了重要的证物。
事后在警方调查取证时,有一个细节对刘春极为不利。在这三瓶可乐中,尽管另两瓶上只有周明主任和刘春妻子留下的指纹,但这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关键是在发现了“毒鼠强”的这一瓶上,警方清晰地提取到了刘春的指纹。这也就是说,有一点刘春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否认的,他确确实实接触过这瓶有毒的可乐,而且经过仔细勘验,在这只可乐瓶的盖子上也发现了他的指纹,从指纹的方向和形状看,应该是开瓶时留下的,这就进一步说明,刘春显然还曾经打开过这瓶可乐。警方对这个细节极为重视。后来苏警官在正式审问刘春时,曾经反复核实这件事。尽管刘春都如实做了回答,但苏警官仍然不肯放过:
可乐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是我在路上买了带去的。
三瓶都是你带去的吗?
不,我只带去了一瓶。
那么另两瓶呢?
不知道,在我进去时,它们就已经在那里。
你在你带去的那瓶可乐里放了什么?
毒鼠强。
再说一遍,毒鼠强是你放的?
是,我放的。
你知道这种东西的性质吗?
知道一点。
为什么要这样做?
可这是……我留给自己喝的。
但事实是周明主任把它喝了。
他喝时……我没有看见……
当时你就在他身边,怎么会没有看见?
我……确实没有看见。
你为什么不打电话?
打……什么电话?
110,或者120?
他家的电话坏了。
真的坏了吗?
你们可以去调查,确实打不通。
后来也没再打吗?
打过,我从他家出来后,在街上的公用电话打过。
你想过没有,已经过了这样长的时间,如果他有生命危险怎么办?
我想……也许他……只喝了一点。
但是他喝了很多。
他要这样喝……我也没办法。
可是你也希望如此,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