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白陈染的小说里,我们也经常遇到一些女性形象,她们沉湎于自我,不肯结婚,充溢着敏感、锋利、反叛的情绪。她们是带有女巫气息的向男人复仇的妖女,“这个人是一种带毒的液汁,稀薄而尖利,如同月光与刀刃。”(林白《长久以来记忆中的一个人》),但这些女人仍是渴望爱情的,《守望空心岁月》里把姚笠爱的一再失败归结为“缺乏讨好男人的热情与技巧”,这在作女那儿是绝对不可能的事。首先她们不会去讨好,其次,她们花样百出,只会让男人想方设法来讨好她们。对于男性社会为她们事先设计的方式和角色不屑一顾,执意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
作女是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变迁一点点的演变的,或者说拱动的。物质社会的极大丰富为她们的表演提供了场景,“在这里,女人所需要的一切,在百货商厦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应有尽有了,女人的痛苦只是牡丹卡上超支的款项数目。”女人在这个商品社会如鱼得水,“这正是一个使劲的疯狂地在‘作’的城市。每一粒弥漫的灰尘中都漂浮着许多陈旧而新鲜的故事。既然马路在‘作’,楼房在‘作’,道路树在‘作’,卓尔为什么就不可以‘作’呢?”
如果说卓尔是作者精心塑造的“作女”典型,是女性主义的宣言者,陶桃则是现代都市中的传统女性,看上去新鲜,内里陈旧。她也曾“作”过,从东北那个边缘小镇,到哈尔滨,再到北京,从一个小保姆到银行经理。从外表而言,她很现代,美丽优雅,足够时尚。问题在于她要找一个男人结婚,爱上郑达磊后,她舍弃了与朋友的交往,一心一意营造她的美貌,用心良苦地怀了孩子,想以此为绳索缚住男人。她心甘情愿让自己傍着郑,以他为自己的天,为自己的宇宙,消融了自己,也失去了郑的爱。陶桃的两次流产都是独自面对的,“没有一个男人出现在她床边,更没有一个人像西方的爆炸案发生后那样,声称对此事负责。”如果说第一次是她主动选择的,那时她漂泊在京城,不愿与广东佬结婚,是她对命运的清醒把握。第二次则是被动的,一心想要的孩子丢掉了,一心想嫁的男人只送来一堆冰冷的饰品作为补偿。这不能不让人想到,在女人天赋的身体里有着太多的负累。生育本身会损耗掉多少时间、精力,会使女人后天地弱于男性。正是出于这一点的考虑,以卓尔为代表的作女们拒绝婚姻,宁可收养孤儿或做试管婴儿。
这种作女形象,我们在同时代的其他女作家作品里也能找到,卫慧、棉棉、安妮宝贝作品中那些沉迷于酒吧歌厅和男人的女主人公;周洁茹《我们》中的四个女孩子,等等。一点点拱动的姿态,一点点从传统道德、世俗习惯里挣脱出来,到张抗抗那里达到一种极致。
4、热销冷读
《作女》实际上也是一本概念化读物,作者也赋予了一种概念,要写出“作女”这类女性,故而在行文中一味让她作,作得有些不近人情。比如她在郑达磊的求爱面前,她最后去寻找翡翠鸟,都有一种刻意为之的浪漫主义色彩。在卓尔的生活中,我们看见的是一个任性为之、不思后果的女人形象,尽管她已经35岁,炮仗一样的性格,一点就着,一着就撂摊子,辞职走人,似乎潇洒,实则完全不负责任。她也不爱男人,除了记忆中有些眷恋的看鸟人,她对所有的男人都是利用的态度:对老乔是理疗的对象,以免性苦闷,更重要的是“老乔有老婆孩子家庭幸福,不至于生出要想缠着她结婚的荒唐之念”;把芦荟当作中性人,“彼此兴趣投缘,相知友善”,是陪她聊天解闷,随叫随到的蓝颜知己;对郑达磊由厌恶到有好感,到上床后对他的凌辱的态度,实际上是对所有男人,对男权社会的凌辱……
她们不同于卫慧棉棉笔下的另类女性。在卫慧棉棉的笔下那些女性是挣扎的、痛苦的,只能在酒吧歌厅去发泄,她们寻找爱和生活的信仰,在男人与男人之间周旋,一次次失望,一次次寻找,沉迷于肉欲之中。她们貌似前卫、另类,实际上精神颓废消极,是不能独立面世的,甚至她们害怕阳光,只在夜晚的遮蔽下生活。
也不同于林白陈染笔下的女性。在林白陈染晦涩的叙述中,仿佛一个昏黄的院落,坐着一个枯寂的女人,她不乏美貌,却严重自闭,在精神幻梦里体验自由,她没有工作没有同事没有交往的朋友,她只在厚重的窗帘掩盖下,坐在昏昏的屋子里抽烟,或对着镜子顾影自怜,或是对另一个女人心怜爱之。
相比较下,张抗抗笔下的作女是明朗的、阳光的,充满生命激情和活力的,她们之所以选择“作”的生活方式,也是为了让自己的激情保持下去,为了生活的新鲜,不平庸。作女不伤害他人和社会,她没有明确的目的,如卓尔所说,只是体内的一股劲儿促使她不停地作,“上班下班,看人眼色,重复,每天的日子没完没了的重复,就像一颗被送入轨道的人造卫星,绕着地球一圈圈转,一直转到报废,然后变成碎片消失在大气层里。我够了,再这样下去,我迟早会死掉的!”只有在作中她才能感觉到快乐。她明知道“能作的女人也许常常令人讨厌,她们往往会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作的女人一半是失败的女人,作得收不住,作进监狱里去的女人也是有的。”比如阿不,把自己作进了拘留所;DD,把自己作进了火葬场;卓尔自己,作掉了婚姻和工作……但她们又是快乐的,在作中体会到了快乐,这是新世纪的新风景,有愈演愈烈之势。
(第五节)诗意栖居:迟子建
迟子建的写作始终坚持诗意的温存的关注大地,由此形成了独特的审美品格。正如吴义勤在《迟子建论》中所说:“迟子建的小说,自始至终站立着一个不断成长着的抒情主体形象。这是一个对真、善、美充满了热情与期待的主体,她有着忧虑、典雅而敏感的气质,既有对生活与人生浪漫而诗性的想象,又有对人类精神家园温情的回忆与张望;她的目光透明而纯净,她坚定不移地寻找着人生的诗意,又以悲悯和仁慈的情怀注视着人间的悲欢离合;她是生命的歌者,又是生存之痛的体验者。某种意义上,正是这个充满魅力的抒情主体决定了迟子建小说的风格与基调。”
一、《额尔古纳河右岸》
长篇小说《额尔古纳河右岸》于2008年荣获第七届茅盾文学奖。小说以温柔抒情的方式讲述了我国东北少数民族鄂温克族的顽强坚守和文化变迁,她以一位已年届九旬,这一弱小民族最后一位酋长的女人--“我”,自叙的方式讲述了鄂温克人的生活方式,生存现状,人生信仰、民族性格及百年沧桑,表达了对尊重生命、敬畏自然、坚持信仰、爱憎分明等被现代性所遮蔽的人类理想精神的彰扬。作家将小说分为四个部分,“清晨”、“正午”、“黄昏”、“尾声”,似是一部悠扬和谐情感丰富的田园交响曲的四个部分。她以优美的叙述告诉我们,一旦人的意识觉醒,生态资源就成为牟取暴利的工具。于是人们纷纷打起发财致富的如意算盘。“发现”既是福音,又是降临到森林生灵身上的灾难。那么,所谓的“开发”到底有什么意义呢?它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加速珍稀物种的灭绝。正如美国生态女权主义者苏珊·格里芬曾说,“生命悬浮在一种脆弱的平衡上,即使是最短的时刻也承载着一种巨大的压力。”人类的贪婪所带来的只能是自然和美的毁灭。
鄂温克人生活在中苏边界的额尔古纳河右岸,他们信奉萨满,与驯鹿相依为命,并随驯鹿过着搬迁、游猎的生活。他们与大兴安岭和谐相处,既从山中猎取各种动物,也用自己的方式保护着那片山林,在他们的关系中体现了一种互惠的负责的生态伦理道德观。作者以对这种生态观的深情回溯,表达了浓厚的生态文化忧患意识和对现代文明的深刻反思。作为一个从大兴安岭走出的作家,“我就是在那片土地出生和长大的。少年时进山拉柴烧的时候,我不止一次在粗壮的大树上发现怪异的头像,父亲对我说,那是白那查山神的形象,是鄂伦春人雕刻上去的。我知道他们是生活在我们山镇周围的少数民族。”她对那片土地抱有极深的情感,也因此敏锐地发现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大兴安岭面临着严重的生态危机,酷爱自由、热爱歌唱的鄂伦春民族面临消失的威胁。
生态危机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日益严重的自然生态危机,一是由现代审美文化领域中诸种迹象投射出的人的精神生态危机。生态文化既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同时也追求人类的身体与心灵,自我与他者,世俗生存与精神信仰的和谐。生态文明的理想境界就包含在自然、世俗生存、超越性精神信仰三者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里。额尔古纳河右岸就像是一个被浓缩的地球,它的变迁反映了地球的生态变化。随着现代化文明的深入发展,生态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资源日渐匮乏,树木被大量砍伐,铁路公路修进山林,环境恶化,动植物属类大量减少,它们严重地威胁了鄂伦春人的生活方式。他们被迫一次次迁居山下过起了定居生活,然而对山林的渴望却使他们又一次次返回山林。恩格斯曾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完全可以视为一条生态道德戒律。自然物之间和谐而友好的物际生态动物的智慧,动物之间融洽关系,和善而美好的人际氛围。美好的物际生态寄寓着作者理想化、人情化的社会,是对现实的超越,提供给人类一个好的借鉴。因为和善友爱的人际关系,是一个和谐均衡社会存在的基础。
鄂温克人有着原始先民的世界观,他们敬畏天地万物,认为它们都是有灵魂的,他们相信“自然是充满着无限神性和魔力的至高存在,她有神奇的意志、丰富的情感和无限旺盛的内在生命力,是像人一样生存着的生命体,作为绝对至上的主体,世间万物无不源于她的创造生化。在她面前,人类既深怀恐惧,更充满无限的敬畏和依恋之情。”比如萨满是通神的,他给人治病用的是跳舞念咒语,而且挽救一条生命时必然会有另一条生命死去。萨满的出现完全是天赋予的类似特异功能一样的东西,带有强烈的神秘色彩。他们所有的日常生活都与自然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住的是希愣柱,用两人高的树干插在地上,外围围上桦皮和兽皮做成的简陋居所,屋顶有小孔可以看见天空,搬走时很方便,是游猎民族特有的屋子。吃的是打猎猎来的动物肉、叉来的鱼、喝的是驯鹿奶,穿的狍皮或其他动物的皮子,用桦皮做船、篓、桶、摇车等各种生活用品。
驯鹿是鄂温克人相依为命的动物,也正是在人与驯鹿的关系上体现出鄂温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他们喜爱驯鹿,视驯鹿为神灵和亲人,同时他们也很依赖驯鹿为自己运送物品、骑乘来往,挤鹿奶饮用,它的全身的物品都是名贵的中药材,可用来换取生活用品。而驯鹿是放养在野外,自己寻觅苔藓和青草吃。“驯鹿一定是神赐予我们的,没有它们,就没有我们。”还描写了很多森林中的动物植物,它们都是有灵性的,是丰饶的大自然的一部分,对它们的生活和美的描写实际上就是在礼赞这个我们生存着的地球。比如写到灰鼠,它们会在秋天为自己储藏食物,会把蘑菇采集后挂在树枝上风干。而人类则可以通过它们挂蘑菇的高低来预知将面临一个怎样的冬天,雪大还是雪小。他们对大自然保持着敬畏之心,比如对待火种,称之为火神,“火中有神,所以不能往里面吐痰,洒水,不能朝里面仍那些不干净的东西。”刻有山神头像的大树,猎人经过时,必须奉上烟酒,还要磕头下跪,以求山神保护。
尼都萨满跳神救活了列娜,一头灰驯鹿仔却应声倒地,在这个民族的意识里,就是驯鹿仔代替列娜死了。而灰母鹿不见了自己的鹿仔,“一直低头望着曾拴着鹿仔的树根,眼里充满了哀伤。从那以后,原本奶汁最旺盛的它奶水就枯竭了。直到后来列娜追寻着它的鹿仔也去了那个黑暗的世界,它的奶汁才又泉水一样涌流而出。”而列娜之死更是具有神秘色彩,她是因为头天晚上听讲故事睡不着,第二天搬迁时她常骑的驯鹿不让她骑,而这头灰色母鹿跪倒她脚边请她骑上去。一路上列娜打瞌睡,从驯鹿上掉下来也没醒被冻死了。带有因果循环的意味和宿命的色彩,动物也有强烈的母性和报复意识,人和兽之间有着神秘、心魂相通的联系。
达西驯养雄鹰奥木列杀死曾咬断自己腿的狼的故事,是全书中非常精彩的章节之一。达西在一次与两头狼的搏斗中杀死了母狼,却被小狼咬断了腿,多年来他被残废的身体和仇恨折磨得又干又瘦,眼睛不能见光,对生活失去了兴趣。但有一次他得到一只雄鹰后变得兴奋起来,他用古老的驯鹰法训练他的鹰,希望能让它变成自己的猎枪,杀死自己的仇人。几年后他与前来寻仇的小狼狭路相逢,达西和他的鹰战胜了狼,杀死了仇敌,自己也身负重伤,被其它动物吃掉。这样一个惨烈的故事里首先强调了鄂温克人的民族性格,那就是爱憎分明,仇恨是无论如何要报的,哪怕只剩一条腿,哪怕瘦干了身躯。达西后来几年之所以活着就是因为还有仇恨。第二写出了鹰的通人性,这只鹰原本是达西的俘虏,在达西的驯养后居然与达西有着心神相通的成分,看见达西绝食它会为他捕来山鸡。领会到达西的仇恨后,就以达西的仇人为仇人,最终用自己的生命帮助主人复仇。第三在于狼的性格,小狼对当年的杀母之仇也一直记在心里,一直在寻找机会复仇。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有仇必报的特性带有原始生物的特征,在额尔古纳河右岸它存在于人和动物身在,同样的强烈而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