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帝王影响。在封建社会,帝王的命名方式对民间常具有导向作用。唐宋以前,帝王名多为单字,例如:唐代22帝,只有太宗李世民和玄宗李隆基是双名,其余的均为单名;宋代18帝,也只有太祖赵匡胤和太宗赵匡义为双名。但到了明代,双名比例增大。明代凡17帝,除成祖朱棣是单名外,自太祖朱元璋至思宗朱由检全是双名。清代凡10帝,自顺治帝福临至宣统帝溥仪,全为双名。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帝王命名的复音化,无疑对社会人名有一定的影响。
总之,我国人名的复音化是一条基本规律,这是历史的选择。但是在当代社会,取用单名的现象又有回潮,造成的社会问题也相当严重。为什么在命名时又会出现这种历史的回归呢?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索。
七、人名的审美化倾向
人名是精神文化的产品,它除了新颖、独特和简单、明确以外,还必须具有审美价值。最初,古人对此并不重视,所以,那时的人名都比较粗放、简单。从周代开始,我国人名开了一个新生面,古人取名用字不再是漫不经意、毫无顾忌,而是字字斟酌、取精用宏,那些含义美好、吉祥的字成为争相取用的热点。这时,古人已经认识到,人名不仅仅是简单的区别符号,它还是人的化身。在社会交际中,一个好名可以赢得人们的喜爱,而一个恶名则只能引起人们的厌恶。所以,从周代开始,美始终领导着命名的潮流。
但是,另一方面,一些缺乏美感的人名也始终没有绝迹。打开史册,这类丑名、恶名几乎无代无之,例如:春秋时期的饕餮、黑臀,南朝的常丑奴,辽代的王驴粪,唐五代的郝牛屎等等;至于小名,更是无奇不有,例如:司马相如小字犬子、桓熙小字石头、范晔小字砖儿、慕容农小字恶奴,更有什么斑兽、秃头、龟儿、獾郎,不一而足。即使在现代社会,我国一些文化比较落后的地区仍流行着给孩子取丑名、恶名、贱名的习俗,譬如北方农村,常喜欢为孩子取一个鄙俗不堪的乳名,如狗剩、狗蛋、臭屁、茅缸、屎娃、烂娃、二蛋、古乱儿、木犊儿、疙瘩等,在山西某些山区县,甚至直接以男女生殖器名称入名。这种习俗来源于一种落后、愚昧的传统观念,即“贵人多恙”、“贱人易养”,以为一个俗陋不堪的名字就可以使孩子消灾弭难、富贵平安。这种迷信心理反映出人们对命运的恐惧与无奈,但也隐含着为人父母的善良愿望。动机虽然美好,结果却得不偿失。一个好端端的孩子却终生顶着一个恶名,无异于佛头煮粪,在社交中往往给人先入为主的不良印象,从而影响对他的客观评价。由于这类名字违背了我们民族的审美心理,损害了名字主人的社会形象,所以不可能成为命名的主流。现在,随着全民族文化水平的提高,这种命名现象已呈式微之势,尽管恶名、丑名、贱名尚未完全消失,但一般都封闭在小名、乳名的大仓库里,很少在社会上通行。
我国女子的人名也表现出鲜明的审美倾向,古代传说中的女性,以及先秦时期的女性,她们的名字大都有“女”字或“女”旁。例如:女娲、嫘祖、娥皇、女须、褒姒、武姜等,名字中要突出她们的性别。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古代妇女的地位日益低下,沦为男子的附属品。她们也有自己的名字,但只局限在狭小的范围里使用,越不出家庭的藩篱。唐宋以前,在史籍中还经常出现女名,一些女作家、女诗人、女英雄的知名度也相当高,例如班昭、蔡文姬、苏蕙、谢道韫、花木兰、缇萦等。唐宋以后,社会上重男轻女的思想日趋严重,她们的名字也很少见于史册,非不得已,绝不奉告。《宋史·列女传》记载了40位烈女的事迹,却只有3位有名,其余或称某氏、或称某某妇、某某女。
封建社会的妇女几乎没有社会地位,她们存在的价值只是为了取悦于男人,所以,女人的名字大都局限在风花雪月、女德女红的小圈子里,其素材多为供人欣赏、玩弄的事物。例如:首饰中的钗、环、钏、簪,服饰中的锦、绣、纨、绮,化妆品中的粉、香、黛、妆,女红用具中的针、线、纫、瓶,花卉中的花、草、芝、兰、菊、英、荷、梅、莲、桃、杏、柳,禽鸟中的凤、燕、雁、鹃、鸳鸯,珍玩中的珍、银、珠、玉、琼、珊,等等。此外,还喜欢选用一些色彩艳丽的字眼儿,如秀、美、彩、艳、丽、青、翠红、绿、紫、素;或具有柔和之美的景物,如云、月、霞、冰、雪、霜、雯、春、秋;这类名字也具有很强的审美价值,较之上古时期的女名更为多姿多彩,赏心悦目。但这是一种柔美,与男性名字的壮美不同。如果说男名像泼墨山水图,女名就像工笔花鸟画;男名像激昂的交响乐,女名则更像缠绵的小夜曲。
古代女性要取悦于男子,一是靠姿色容貌,二是靠德行举止。反映在女名上,表示姿色和表示女德的字,使用率非常高。表示姿色的字,如婵、娟、姣、好、媚、娇、娉、婷、嫣、妙、嫩等;表示女德的字,有贞、淑、端、庄、静、娴、贤、惠、婉等。解放后,我国的妇女社会地位大大提高,歧视妇女的现象大大减少,但人们对女性美的看法还很难摆脱传统观念的影响,仍然希望女子容貌秀美、文静娴雅。在这种审美心理的支配下,当代女子的名字与古代女名并无太大的差异,特别是表示女德的字,仍是子命名的热点。但是在不变中也有变,新时期的一些青年家长们,在给女孩子取名时已开始挣脱旧观念的束缚,使名字更具有时代感,表现出全新的审美观。
八、人名的多元化倾向
我国人名的发展趋势是由简单到复杂,由质朴到典雅,由单一用途到多种用途。这一趋势的直接动因是人口的不断增加、文化的不断发展和社交层面的不断扩大。人口的增加要求人名的区别性更强,文化的发展导致人名的审美性更强,社交层面的扩大则促使人名的社会性更强。
中国人名的多元化,在形式上表现为一人多名。人名有小名(乳名、昵名)、大名(学名、官名、族名)之分,有本名和别名(笔名、艺名、化名、绰号)之分,有长期用名和临时用名之分。古代人名就更复杂一些,除了正式的名以外,还有字和号;统治阶层还有自成一格的庙号和谥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一人多名的现象呢?根本原因是人名的社会作用复杂化了。人名不仅仅用来区分个体,而且用来表明亲疏和贵贱了。一人多名的现象虽然产生于封建社会,但在今天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无论古今,指名道姓都是一种极不礼貌的行为。不同的社交场合要使用不同的名,这已经是基本的常识。
中国人名的多元化,还表现为命名动机的多样化。最初,古人取名比较随意,只注意了人名的区别功能,动机较为单一;后来注意到人名还有纪念意义,于是取名时往往取材于孩子诞生的时间、地点、情景和自己的感受;最后才在命名时借名寄意,寄托自己的期许、祝愿和抱负。命名动机的多样化必然推动命名技巧的发展,在形式上不断出新。在今天,人们的思想更为活跃,取名时也没有古代那么多的禁忌,能够更自由、更充分地运用个人才思,制作出一个个含义美好、悦耳动听的人名,使人名园地百花齐放,万紫千红。
九、中华人名的特性
命名有三个最基本的要素,即命名者、命名对象和命名方式。命名者是命名活动中的主体,命名的成败得失主要取决于命名者自身的文化素养和心理状态,而个人的文化素养和心理状态又是受民族文化和民族心理制约的。所以,人名有两个最基本的属性,即民族属性和文化属性。
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心理特征,因此便有着不同的命名习惯和命名方式。我们民族历来重视宗族、家庭、血缘关系,传统文化强调的是共性至上的群体原则,所以中国人姓名排列的顺序是姓先名后,因为姓代表着宗族、群体和血缘关系。两个同姓的中国人见面,总好说“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关系便一下子拉近了许多。处于汉文化圈的国家和民族,在姓名的排列顺序上也是姓先名后,例如日本、朝鲜、越南等,这正说明汉民族文化的深刻影响。与中国人强调共性、忽视个性的情况相反,西方人则是姓后名前,例如卡尔·马克思、乔治·布什、威廉·菲尔茨等,都是姓在后,名在前。这反映了西方民族对独立人格与主体意识的尊重,名代表个体观念,自然要居于姓前。
由于东西方民族文化的差异,中国人重视姓氏,故有“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之说,妇女出嫁以后仍要保留原姓;西方人则把姓看得很淡,妇女出嫁后要改姓夫姓。中国人姓氏较少,大约3000个左右,常见姓更是有限;而西方人则姓氏较多,如美国社会保险署1974年曾作过统计,美国人的姓氏共有1286556个,数量之大令人咋舌。中国人姓少名多,自然把工夫花在制名上;西方人姓多名少,取名时便显得很随便。
在人名的取法上,中国人注重名字的含义,总想通过名字寄托或表达点儿什么。例如曾普遍采用的字辈名,就反映了浓郁的宗族观念。中国人名中常用的忠、恕、仁、义、礼、智、信、德、宽、厚、中、和、让、谦、良、善等,则是传统道德观念的体现。尤其具有中国特色的,是人名中阴阳五行学说的影响。五行是指水、火、木、金、土,阴阳五行的理论模式包括了五色、五声、五味、五脏、五情、五常等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五行之间相生、相克,相生的顺序是木、火、土、金、水,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顺序是水、火、金、木、土,即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从唐代开始,就有人利用五行相生的原理命名,例如:唐人毕构,其子叫毕炕,其孙叫毕垌、毕增,其重孙叫毕镐、毕钚、毕钅求、毕锐,四代人的名字按照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的顺序排列,井然有序。宋代朱熹家族的命名也是如此,其父朱松,其子朱在,三代人的排列顺序也是木生火、火生土。这类名字隐含着希望后代生生不已、子孙绵延的意思。后来,五行又与人的命运联系到一起,成为算命先生蛊惑人心的工具。于是,人们在命名时就要考虑命名对象是否禀赋五行,如果五行不全,就要在人名中予以补救。鲁迅写的《故乡》中,闰土因为是“闰月生的,五行缺土”,所以他父亲给他取了这个名字。我们平时看到许多人名用字含有金、木、水、火、土的偏旁,其中有很多都是为了五行盈虚调和,用来弥补“生辰八字”的欠缺。
在人名的使用上,中外也有差异。中国人特别重视人伦关系,中国文化就是一种伦理文化。在社会上,每个人都有自己固定的社会地位,都有一定的名分,不能稍加逾越。孔夫子就强调:“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于是,人名的使用便具有了非同小可的社会意义,它可以区分人的亲疏贵贱。所以,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人多名,特别是古代,名、字、号俱全,各有各的用场。多名是为了“敬名”,敬名也就是为了敬人。另外,在正式的社交场合决不能指名道姓,尤其对长辈和地位高的人。西方人在人名的使用上似乎也很少禁忌,呼叫比较随便,甚至对长辈也可直呼其名,如在德国,子女也可以叫父母的名字,电影《英俊少年》中即表现了这一点,父母并不以为忤。要在中国,这可算得上是大逆不道了。中国人不但不能呼叫父母的名字,子女的名字还不能与父母的名字重复,同字同音都不行。西方则不然,两代人重名的现象相当普遍,若需区别,则冠以“大”、“小”或“一世”、“二世”一类的字,例如大仲马、小仲马,威廉一世、威廉二世等。在俄罗斯人的名字中,干脆就有父称一项,例如俄国着名诗人普希金的全名是亚历山大·谢尔盖耶维奇·普希金,其中第二项即父称,意为谢尔盖之子,谢尔盖是其父的名字。
可见,由于我国传统文化和民族心理的影响,我国人名独具一格,从命名立意到命名技巧,从名字的使用到名字的禁忌,都与西方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一些汉学家或长住中国的外国人,他们往往给自己起一个中国式的名字,这样既照顾到了中国人的命名习惯,使人感到亲切;同时也暗示了自己从事与中国有关的工作这一身份。例如《中国自然科学史》的作者李约瑟、香港第27任总督卫奕信、李立三的前苏联夫人李莎、着名翻译家戴乃迭等。具体到我国人名,主要有以下几种特性:
①专指性。
人名是区别个体的特定标志,名字一经制定并进入社交领域之后,便成为命名对象的代表符号,也就具有了明确的指称。譬如我们一提到“李白”,就会联想到他是我国唐代的一位伟大诗人;一提到“焦裕禄”,就会联想到他是共产党的好干部、县委书记的好榜样。明清时期,丫环中叫“梅香”的特别多,所以“梅香”几乎成了丫环的代称,《红楼梦》第60回,芳官在和赵姨娘吵架时说:“梅香拜把子——都是奴才罢咧!”人名的这种专指性显然是它的区别本质所决定的。
人名一般是不能共享的,人名的重复和雷同直接冲击了它的区别作用,干扰了人名在社会上的传播。名同实异,彼此不分,最容易造成交际中的混乱。为了达到区别的目的,必须附加摹状词予以限定,例如在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单中,浙江省有两个“张玉兰”,河南省有两个“赵福林”,因此不得不注明“湖州张玉兰”、“瑞安张玉兰”和“安阳赵福林”、“焦作赵福林”。这种附加摹状词以区别同名异实者的现象,称为“渔网情景”,即必须滤掉多余的水,目标才能显现;相反,一个卓然不群的人名,其专指性被发挥到最大限度,毋需再附加摹状词加以描述,这种现象被称为“鱼叉情景”,鱼叉可以直接命中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有明文规定,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公民的姓名专用权,使人名的专指性得以充分发挥。
②简明性。
人名在形式上必须简明,只有这样,人名在进入社交领域后才更易于记忆,易于传播。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如果信息材料具有与众不同的特点,而且在表达形式上又很简明,我们就记得快、记得牢。人名也是如此,简明的人名容易记。名字记住了,也就更容易进行传播。传播的范围扩大了,反过来又可以强化人们的记忆,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