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也一定要相信,柳伴伴一定已经用那批珠宝,请到了我们资料中记录的一些最可怕的杀手。”韦好客说,“而且最近我们根本看不到她的人。”
“你认为她能找来的是些什么人?”
“我不知道。”韦好客说,“就因为我不知道,所以我才肯花十五万七千五百两银子请你来,所以你也就绝不能对我说再见了。”
谁也想不到这时候柳伴伴已经到了法场,而且到得比任何人都早。
天还没有亮,牧羊儿就扯着她的头发,把她从稻草堆里拉了起来。
“你不给我吃的,我就挨饿,你不给我穿的,我就挨冻,我吃的、穿的连一只麻雀都比不上,我都忍了。”
柳伴伴用一双充满了悲伤、仇恨、愤怒的泪眼,瞪着这个变态的侏儒。
“可是我实在不明白,现在你为什么连觉都不让我睡了?”
“因为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牧羊儿狞笑,“今天我要带你去看一样特别的东西。”
“去看一个人的脑袋怎么样离开他的脖子。”
牧羊儿咯咯地笑,笑的声音比猫头鹰还要难听得多,笑得愉快极了。
“这件事一定有趣得很,每一个动作我都不会错过的。”他对伴伴说,“我相信你一定也不肯错过的。”
柳伴伴的身子已经缩成了一团,看起来就像是一只落入猎人陷阱的野兽,不仅绝望,而且无助。
“你说的这个人是丁宁?”
“大概是的。”
“今天已经是三月十五日?”
“好像是的。”
“好,我跟你去。”伴伴咬着牙,挣扎着爬起来,“你能不能找一件完整的衣裳给我穿?”
“不能。”
“求求你,现在我已经是你的女人了,你总不能让我光着身子走出去吧?”
看着她苦苦哀求的样子,牧羊儿当然笑得更愉快。
“我不是不让你穿衣服,而是你根本就不必穿衣服。”
“为什么?”
“因为这一路上根本就不会有人看见你。”牧羊儿故意压低声音,做出很神秘的样子,“这当然是个秘密,我只能告诉你一个人。”
伴伴只有听着他说下去。
“今天的法场,和平常完全不同,根本就禁止旁观,无论谁只要妄入一步,一律格杀勿论。”牧羊儿说,“幸好我还是有法子可以进去,你应该知道无论遇到什么事,我都有法子对付。”
他笑容邪极,眼神更邪:“连你这样的女人我都能对付,还有什么事是我对付不了的?”
他的眼神不但邪气,而且可怕,又好像随时都会做出那些可怕的事来。
对这一类的事,伴伴反而习惯了,只希望自己还能再看丁宁最后一眼。不管这个疯子将要怎么样对她,她都不在乎。
奇怪的是,牧羊儿这一次居然什么事都没有做,因为他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车轮马蹄声,和一声吹得非常难听的口哨。
他眼中那种疯狂的邪气立刻消失,精神也立刻振作了很多。
“人来了。”
“什么人来了?”
“当然是带路的人,”牧羊儿说,“这个老乌龟虽然不能算是个人,却只有他可以带我们进法场。”
他的心情显然很好,所以又解释:“这个老王八蛋姓詹,是个烧煤的。”
“一个烧煤的老头能带我们进法场?”
轮声马蹄已近,牧羊儿不再解释,只说:“你很快就会明白的。”
一辆破车,一匹瘦马,一个又黑又干的矮小佝偻的小老头,停在一个羊圈子的后门,又撮起他那干瘪的嘴,吹了声难听的口哨。
然后他立刻就看见一个几乎是完全赤裸的长腿女人闪了出来,很快地钻入了他那个用油布盖成的破旧车厢。
经过西城一个老太监的介绍去跟他谈“生意”,而且已经先付过他五百两金叶子的那个侏儒,居然就骑在她肩上。
老詹往地上重重啐了一口。
——这个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的小鸟蛋,居然有这么好的福气,又有女人,又有金叶子,我詹天福却陪着煤球过了一辈子。
心里虽然在骂,但另外还有五百两金叶子没到手,所以还是只有按照预定计划行事。
车马穿过风云小巷,走了半个时辰,居然走进了一片乱坟。
牧羊儿从车厢里探出头来,皱起了眉:“韦好客就算再不争气,也不会在这里杀人。”
“这里本来就不是杀人的地方。”
“那你为什么带我来?”
老詹歪着嘴笑了笑:“我只说这里不是杀人的地方,可没说这里不是收钱的地方。”
牧羊儿也笑了。
他最明白这些老奸,所以金叶子很快就送到老詹手里:“现在你是不是已经可以带我去了?”
“还不行。”
“为什么?”
老詹眯起了眼睛,压低了声音:“我的年纪大了,眼睛也不行了,刚才也不知道是不是看见了鬼。”
牧羊儿也故意压低了声音问:“你看见的是个什么样的鬼?”
“好像是个女鬼,一条腿好长好长的,身上好像连衣服都没有穿。”
“你看见那个女鬼身上长着的真是一条腿?”
老詹笑了。
“当然不是一条腿,是一双腿。”
牧羊儿也松了口气:“如果是一双腿,那么你看见的就不是女鬼了。”
“可是在这么冷的天气里,她身上只挂着点破布,为什么好像一点都不冷?”
“因为她不怕冷。”牧羊儿说,“她从小就是在高山上长大的,从小就光着屁股满山乱跑。”
“那么我刚刚看见的真的是一个女人?不是女鬼?”老詹问。
“你放心,错不了。”
老詹又眯起了眼,把两只老狐狸般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如果我们车子上真有那么样一个女人,你就错了,而且错得厉害。”
“我有什么错?”
老詹立刻板起了脸,眼睛也瞪了起来。
“我们当初说好的,我带你们进法场,一个人五百两金叶子。你为什么要带一个女人来?”
“我不该带女人来?”牧羊儿问。
“当然不该。”老詹更生气,“你应该知道,你也不是不知道,女人的嘴巴有多大,万一把我的秘密泄露出去怎么办?你是不是要把我这个脑袋瓜子砍了去喂狗?”
“我绝没有这个意思。”
“那么你就应该知道,在做我们这种事情的时候,女人根本就不能算人,如果你一定要带着她,我们这次的交易就算吹了。”
牧羊儿的眼睛立刻也笑得变成一条线。
“果然姜是老的辣,果然想得周到,其实我的想法也跟你老人家一样,有时候女人根本就不是人。”牧羊儿说,“其实我对这件事情也早就有了打算。”
“什么打算?”
“只要一到了你老人家替我安排好的进法场的秘道,我就把这个长腿的小母狗交给你。”
老詹的眼睛又开始像要眯起来了。
油布车篷里传出女人的抗议声,和这个女人接连挨了七八个耳光的声音。
老詹听到了这些声响之后,神色当然更愉快,却偏偏又在拼命地摇头。
“那不行。”他很坚决地表示拒绝,“像我这么样一个老头子,老得连撒尿都快要撒不出来了,你把这个小姑娘交给我干什么?”
“虽然不能干什么,用处总有一点的。”牧羊儿笑眯眯地说,“三更半夜,天寒地冻,有个人扶你去撒尿,总不是坏事。”
“这话倒也不错。”老詹已经在点头了,“我詹天福虽然老眼昏花,总算还没有看错你这个人。”
他的心里的确是这么想的,他自己的确觉得没有看错牧羊儿。
——这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小皮猴儿,老子不把他连皮带骨都榨得干干的,那就真对不起自己了。
——一个人在吃定了一个人的时候,就要把他吃得死死的,绝不能让他喘气,更不能让他翻身。
有很多人待人处世的原则就是这样子的,而且居然常常能行得通。
譬如说这位詹天福詹大总管詹老先生。
现在他黄金在怀,美人也即将在抱,你说他心里高不高兴?
所以他看起来都好像年轻了二十岁。
牧羊儿低声下气地赔着笑,从残破的油布车里看进去,随时都可以看到一双很长的腿,虽然看不太清楚,可是“看不清楚”岂非总是比“看得清楚”更好玩?
老詹挥鞭打马,好像认为替他拉车的瘦马也跟他一样年轻了二十岁。
老马既不喜欢黄金,也不喜欢女人,可是鞭子抽在它身上,还是和以前一样会觉得痛的。
所以它还是只有往前跑,还是把车子拉到了法场秘道的入口。
这个世界上岂非也有很多人像老马一样,总是不懂得那些聪明人的原则,总是不会吃人,只会吃草。
秘道的入口,在坟场旁一大片煤渣子山堆的边缘下,用一个还没有开始融化的大雪人做掩护,雪人有一个圆圆的头,还有两个小煤球做成的黑眼睛,在黑暗中看来,还可爱得很,甚至还有点像是个无锡的泥娃娃。
老詹很得意地说:“这是我叫我五个孙子和我煤场里那些小工的家眷连夜堆出来的,因为堆得瓷实,所以雪才没有融。”
把雪人的屁股铲掉一大半,秘道的入口就露出来了。
老詹又解释:“反正天气已经开始要暖起来了,不管多大的雪人忽然在一夜间不见,也不会有人注意。”
雪人的屁股下面坐着的是一块青石板,移开青石板,才能看见真正的入口。
看起来那虽然只不过是个黑洞而已,可是这个黑洞,牧羊儿已经觉得很满意了。
这个老詹实在是个老奸,就凭他设计这个秘道的入口,就已经够资格问人要一千两金叶子和一个长腿的年轻女孩。
连牧羊儿都不能不承认这一点,老詹当然更不可能不夸耀一下自己。
“这堆煤渣子后面,就是这次韦大人临时设定的法场,所以我挖的这条地道并不长,经过了这件事之后,这条地道也没有用了,所以我挖得也不深。”
他一定要先把自己的功劳用一种很谦虚的方法说出来,才能让人更加深对他的印象。
“这条地道虽然又浅又短,可是我的马车还没有转过头,你就已经到了你要到的地方了。”老詹说,“而且一定能看到你想看的事。”
他还要强调一点,最重要的一点:“一刀砍下,人头落地,韦大人退,监斩官退,刽子手退,护卫退,大家都退走了,这里又变成了一个连兔子都不来拉屎的煤球场,只剩下我这个爹爹不疼姥姥不爱的小总管还待在这里,到了那时候,你说你要三更走,我还能留你到四更吗?”
这些话听起来真过瘾。
老詹愈说愈过瘾,牧羊儿愈听愈高兴,忽然又从身上掏出了一沓金叶子,用两只像鸡爪一样的小手,恭恭敬敬地捧到老詹面前。
老詹反而有点狐疑了:“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都没有,我只不过佩服你,我这一辈子也没有想到我会碰到你这么一位精明老练的人,这一点金子,只不过表示我一点点敬意而已。”
别人的敬意可以不接受,金子却是很难拒绝的,只不过老奸巨猾如詹管事,还是难免有点顾虑。
“那个小长腿呢?”
“她还在车上。”牧羊儿说,“我下地道,你老人家就上车。”
老詹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想不笑都不行,牧羊儿只不过又问了他一句:“地道下面没有问题吧?”
“当然没有。”老詹指天起誓,“如果有一点问题,你操我祖宗。”
所以牧羊儿就下了地道,老詹就上了车,他在想,想到了那个长腿细腰的小女孩,一上车,就等于上了天。
他听说过,有很多女人都可以将男人带入天堂般的极乐之境,尤其是有这么样一双长腿的女人。
现在他只想看看她的脸。
他没有看到她的脸,永远都看不见了,因为他一上车,这双他一心渴望着的长腿已绞住了他的脖子,将他绞入了地狱。
午时已过。
所有的卫士都已验明正身,绝没有一个冒名顶替的人。
法场上一片肃静,除了羊皮靴踩到煤渣子时发出的脚步声外,完全听不见别的声音。
监斩官绕着法场查了三遍,只有第一次经过那个已经被封闭的砖窑时曾经停顿了一下,其余的时候都走得很快。
但是韦好客确信这附近只要有一点可疑之处,都绝对逃不过他那双也不知累积了多少智慧和经验的锐眼。
现在他已经坐了下来,坐在那张特地为他准备的交椅上。
卫士们虽然都认不出这位监斩官是谁,但是每个人都被他那种慑人的气势所夺,这些也曾身经百战出生入死的健汉,竟没有一个敢大声呼吸的。
只有韦好客压低声音问:“怎么样?”
监斩官眼中凶光四射,一张瘦骨嶙峋的脸上却全无表情,只冷冷地说了句:“现在你已经可以将人犯解来了。”
丁宁挺胸、抬头,在前后八名卫士的守护下,大步走入了法场。
他已下定决心,绝不让心里的情感流露到脸上,绝不让任何人在他临死前看到他的愤怒和悲伤。
他还年轻,还有很多事要去做,就这么样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实在死得太冤。
但是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死定了。
自从他发现韦好客用来绑住他的绳子是用金丝缠绞之后,就知道自己死定了,而且是死在他一直以为会救他的朋友手上。
——这是种多么大的讽刺。
可是既然要死了,就得死得光荣,死得骄傲,就像他活着的时候一样。
所以他走入法场时,他的神情和态度就像是走入他自己的客厅一样。
可是一直冷如刀锋青如磐石的监斩官看到他时,眼睛里却忽然露出种非常奇怪的表情,甚至连姜断弦都注意到了。
姜断弦恰巧就在这一刹那间走进了法场。
姜断弦穿一件紧身密扣的灰布衣服,颜色的深重几乎已接近黑色。
这是他们这一行在执刑时传统的衣着,无论什么样的人穿上这种衣服,都会给人一种阴沉肃杀的感觉,干这一行的人也很明了别人对他的感觉,所以一向都很少跟别人亲近。
姜断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无论他走到什么地方,都会有一种被孤立、被遗弃的感觉,只有在法场上,在钢刀砍落的那一瞬间,他才能得到解脱。
他走上法场时,监斩官正在验明丁宁的正身。
姜断弦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什么,因为他看到这位监斩官时,眼中也露出种极奇怪的表情,几乎和监斩官看到丁宁时的表情完全一样。
他脑中忽然展现出一卷曾经看过的资料,有关这位监斩官的资料,资料上记载得并不详细,像这么样一个人,身世当然是极机密的,所做的事,当然也需要绝对保密。
在这种情况下,有关他的资料当然不会详尽,姜断弦可以确定的。
这个人的姓名谁也不知道,就连少数几个极有资格的消息灵通人士,也只知道他一个秘密的代号。
——风眼。
风眼的意思,就是风的起源处,当风向外吹的时候,到处都有风在吹,只有风眼里反而没有风。
所以无论任何地方有他坐镇,都会变得平静安稳,外面的风雨绝对吹不到里面来,因为这个地方已经变成了一个“风眼”。
如果要在江湖高手中列举二十个最可怕的人,这个人一定是其中之一,如果列举十个最可怕的人,这个人也可能是其中之一。
姜断弦确信这一点,所以他曾经告诫过自己,不到万不得已时绝不要和这个人正面交锋。
今天他们虽然已经正面相遇了,却是站在同一边的,绝不会有任何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姜断弦看到他的时候,神色为什么会那么奇特?
是不是因为他从未想到会在这里看到这个人,就正如这位监斩官也从未想到在这里会看到丁宁,所以两个人眼中才会露出同样的表情。
知道了这位监斩官的身份之后,姜断弦心里又有了一点疑问,法场的防卫虽然很严密,甚至可以说密不透风,可是姜断弦却已经觉得有人在暗中潜伏,潜伏在某一个极隐秘之处。
这是一种接近野兽般的直觉告诉他的,以风眼昔日的成绩和经验,当然也应该和他同样有这种感觉。
可是风眼却好像完全没有觉察到。
——这是他的疏忽?还是他故意留下的陷阱?
从丁宁的背影,姜断弦已经可以看出他的体力还很衰弱,功力也绝对没有复原。
经过了那么长久的痛苦折磨后,要复原当然需要一段时间。
以他现在的体力,就算有人松掉他的绳绑,他也绝对没有法子逃出去的。
不管以前的丁宁是个多么可怕的刀手,现在恐怕三两个卫士就可以致他的死命。
有这位监斩官在法场上,也没有人能把他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