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检验结果是对该次食品安全事故样品采集和检验结果的报告,是确定事故原因、性质、结论的重要依据。
(1)写作方式:主要为说明式。
(2)内容及要求。
内容主要包括样品采集的品种、对象、数量、检验的项目、结果。如有样品鉴定、动物试验,也在此段报告。临床检验报告应在“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中描述,不为此段落叙述、分析的内容。
主要要求:
(1)样品采集的方法,已在“调查过程”进行描述,此处一般不再描述。
(2)生物样品采集的对象应说明是发病者还是未发病者(对照病例),如已用药应注明,一般不用写具体人名(与采样单不同)。
(3)食品样品和环境样品采集的对象部位应具体,必要时应描述采样时物品和环境所处的状态。
(4)检验项目、结果应该报全(包括阴性结果)。但确实对流行病学分析没有解释意义,对最后结论也没有任何关联的可以不报。
(5)本段文字要求是:实事求是、语言简洁明确、数字准确无误、只写结果、不述过程、不做分析。
(3)容易出现的问题。
(1)将生物样品被采集人列出名单,没有必要。如果30人也列出名单,岂不是太繁琐了,也没有意义。但如果是极特殊病人就应另当别论了。
(2)生物样品是发病者,还是对照者,没有注明,怎么分析直接影响了结论结果。
(3)样品不具体,如只写采集了剩余食品的混合样品,具体品种是什么没有具体讲明。
(4)环境样品采集没有描述采集部位。
(5)样品采集时样品所处环境已不是原始态,但未进行描述。
(6)只报告样品阳性检验结果,对其他样品和检验结果未予报告。
举一个比较好的例子:
“某村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中“实验室检验结果部分”
1.样品采集。
采集剩余食品混合样1(炸河虾、牛头肉、酱牛肉、扒鸡)一份;采集剩余食品混合样2(扣肉、猪肉丸子、锅包肉、鱼香肉丝)一份;
采集到4名发病者便样四份;4名发病者和2名同餐未发病者的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液样品共十二份。
调查组到现场时,加工现场已不存在,未采集到环境样品。
2.检测结果。
剩余食品混合样1:检出布利丹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变形杆菌未检出。
剩余食品混合样2:布利丹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变形杆菌均未检出。
病人便样:其中3份检出布利丹沙门氏菌。
血液样品:其中3名发病者的血清凝集效价呈4倍以上升高,1名发病者和2名未发病者(病例对照)的血清凝集效价无明显差异。
举一个存在问题的例子:
“某村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中“实验室检验结果部分”
某村11月7日食物中毒调查的实验室检验结果
1.马万财、赵老三、马和顺3人(便)检出布利丹沙门氏菌,刘彩芝(便)沙门氏菌未检出。
2.剩菜混合样1检出布利丹沙门氏菌。
3.剩菜混合样2沙门氏菌未检出。
4.血清凝集效价检测结果:
姓名,马和顺,赵老三,马万财,刘彩芝,刘小军,马莲芳。
结果,4.4倍升高,4.8倍升高,5.0倍升高,无明显差异,无明显差异,无明显差异。
5.可能是沙门氏菌污染食品引发中毒。
10.调查结论。
对事故的性质、范围、发病人数、致病因素、污染食品、污染原因的报告。
(1)写作方式:主要为分析后对事故特征的叙述和结论意见陈述,但对复杂的事故有时需简要论证后得出结论。
内容及要求。
内容主要为事故的特点、特征、作出结论的主要依据、理由和对事故是否属于食品安全事故,如是食品安全事故其波及范围、发病人数、致病因素、污染食品、污染原因的判定结论。必要时要有简要分析,且对不能作出判定结论的内容(事项)要说明原因。
主要要求:
(1)一般先列出事故的主要特征,然后依据有关原则、标准,对事故的有关事项作出判定结论。
(2)凡是国家已有诊断标准的食物中毒,一定要根据国家标准进行判定。结论中一定要有“依据Xxx《XXX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XXX文号判定”的字样。
(3)如果证据比较充分,原因比较清晰,结论明确,可直接做出结论性意见;如果情况交错复杂,原因需做出多方论证,可将中毒原因分析单列一段和结论分开报告。这样可使报告层次更分明,分析更透彻,结论更突出。如“某学院暴发性食源性P溶血性链球菌上呼吸道感染的调查报告”。
(4)本段语言文字要求是:语言简洁,观点明确突出、醒目。一般只写事故特征、依据和结论。特殊情况需作分析时,分析论证过程也应简化,不要述及一般原理和具体分析过程。这也是与学术论文最主要的区别之一。
例:某学院暴发性食源性上呼吸道感染调查报告中“分析与结论”部分:
事故原因分析
1.根据病毒检测和临床症状体征,可排除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2.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临床症状、体征及细菌学检测,此次集体发病为暴发性P溶血性链球菌上呼吸道感染。
3.虽然某饭店6名患者在其咽试子标本中未查出与某学院发病者相同菌株,但4艮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临床症状、体征和血清学检测,某饭店6名患者高度怀疑p溶血性链球菌上呼吸道感染,与某学院集体发病有密切相关。
4.虽然某饭店否认其6名患者与盒饭有接触史,但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和急性食源性疾患特点:(1)某学院86名患者均食用某饭店所提供盒饭;(2)未食用盒饭的114名教工未有发病;(3)经血清学监测某饭店6名患者与某学院86名患者均为同一种细菌感染;(4)教职工没有聚会或其他共同接触史,发病者唯一共同方面是食用某饭店盒饭;(5)某酒店首发病例比某学院首发病例早21小时;(6)临床症状无明显消化道症状。因此某学院本次集体发病为急性食源性疾患,可疑食品为某饭店所提供盒饭。
5.由于某饭店未按规定留存盒饭样品,也未及时保护好现场,致使对盒饭和加工环节失去采样检测机会,因此不能确定被污染的是哪一餐次、哪一食品,也不能确定污染环节。而由此也造成该次集体发病不能确定潜伏期。
结论
我市某学院5月28日所发生公共卫生事故为暴发性食源性p溶血性链球菌上呼吸道感染,发病86人(可能病例42人、确诊病例44人),罹患率39.1%。
可疑致病食物为我市某酒店所提供的盒饭。因未采集到剩余食品和暴露发病者与未发病者食谱完全一致,具体致病食品和致病餐次不能确定。
在本次事故中我市某酒店同时有6名职工发病(全部为确诊病例)。
(3)容易出现的问题。
(1)有法规、标准依据的未依据法规、标准。现在国家有诊断标准的共计20个,其中包括《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和《感染性腹泻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2)结论内容不全,不突出,未作出结论的内容也未作出说明。例:最后诊断:此事故为因食用被沙门氏菌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
(3)没有依据或依据不充分做出判定。
(4)结论判定的依据不十分清晰,需从业务技术角度进行分析论证的未做简要分析。
范例:举一个比较好的例子:
“某村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中“调查结论部分”
经调查本次食物中毒有以下特点:
1.所有发病者均在马万财家食用了酒宴食品。
2.酒宴所用肉类食品(包括熟食)从市场购买后,在马万财家室内(室温最高达21°C)保存超过45小时。
3.从集市上购买的熟肉制品食用前未回锅加热直接供餐;食品加工过程生熟不分,工用具不洁有明显污垢。
4.本次事故发病平均潜伏期为23.5小时,主要症状为:发热(75%)、恶心(87.5%)、腹痛(100%)、腹泻(100%)、呕吐(37.5%)。
5.在酒宴剩余混合食品样(炸河虾、牛头肉、酱牛肉、扒鸡)中检出布利丹沙门氏菌。
6.在3名发病者便样中检出布利丹沙门氏菌。
7.3名发病者恢复期与急性期血清凝集效价呈4倍以上升高,1名发病者和2名未发病者(病例对照)血清凝集效价无明显差异。
8.经统计学分析,食用牛头肉为发病最危险因素。
RR=7.095%CI=1.34.36.71调查结论:
根据以上事故特征和流行病学、食品卫生学、实验室检验结果,依据《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WS/T13.1996),此次食物中毒为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发病人数16人(罹患率为35.6%),所有发病者均为酒宴参加者,中毒餐次为2009年11月7日马万财在家宴请亲朋的午餐,中毒食品为凉拌牛头肉。
造成此次食物中毒的原因:一是食品储存不符合卫生要求;二是食品加工过程生熟不分,工具混用、存在交叉污染;三是室温保存超过45小时的熟肉制品食用前未回锅加热直接供餐;四是厨师缺乏相应的卫生知识。
举一个存在问题的例子:
“某村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中“调查结论部分”
调查结论
(一)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和化验室检测结果可以证明以下几点:
1.11月7日午餐为中毒餐次,因为除本餐外无其他共同就餐史。
2.依据检测结果判定:炸河虾、牛头肉、酱牛肉、扒鸡为中毒食品,无法具体确定哪件食品。
3.本次发病潜伏期为10.5~44小时,平均潜伏期为23.5小时。
4.临床表现为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腹泻3次以上,为淡黄色或淡绿色水样便。
5.病人血清凝集效价升高4倍以上。
6.加工环境差,生熟不分、容易造成交叉污染,存在安全隐患。
(二)本次发病符合沙门氏菌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特点(中毒食品以动物性食品为多见、中毒原因为生熟不分、交叉污染)和临床表现(潜伏期为4.48小时、发热、恶心、腹泻的淡黄色或淡绿色水样便为主)可疑中毒食品以及便中检出血清学型别相同的沙门氏菌,血清凝集效价呈4倍以上增长。
(三)结论为2009年11月7日发生在乡和县井下镇马家庄村马万财家的食物中毒为沙门菌食物中毒。
11.建议。
为控制事故的发展和类似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建议。
(1)内容。
其内容与在调查过程中根据健康危害控制需要所提出的建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来讲,调查过程中所提出的建议更突出了需要采取措施的紧迫性,此时所提出的建议主要突出了事故的善后处理,更强调了预防性,特别是当事故已经终止后作出的调查终结报告更是如此。其主要建议内容包括:发布食品消费预警,召回相关食品,对污染食品的无害化处理,清洗消毒加工场所,改进加工工艺,维修或更换生产设备,调离受感染的从业人员,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开展公众宣传教育等。
(2)主要要求。
(1)所提出的措施要有依据、理由。
(2)措施要有可操作性,要合理利用资源。
(3)为加强食品卫生工作,增强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重视程度应提出一些客观方面的原则性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4)如果事态比较严重,措施的实施会给社会带来重大影响,应单列写出专题报告。
(3)容易出现的问题。
(1)已采取的措施和建议不分,混在一起。
(2)将监督工作中的卫生要求当做了报告中的建议,如“从事食品卫生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
(3)将卫生知识、一般卫生要求当做了报告中的建议,如建议“低温冷藏食品应在5C以下,肉块煮制不宜过大”等。
(4)所提出的建议,没有证据证明应该进行。如“追溯炸河虾、牛头肉、酱牛肉、扒鸡”的来源。
(5)超出疾控部门提出建议的范畴。如对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提出建议。如“对……无法进行行政处罚,赔偿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等。
举一个存在问题的例子:
“某村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部分”
1.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2.防止食品被沙门氏菌污染。不食用病死牲畜肉,加工冷荤熟肉要做到生熟分开。
3.高温杀灭沙门氏菌。烹调肉食应高温处理,且肉块不宜过大;禽蛋要煮沸8分钟以上等。
4.控制沙门氏菌的繁殖。低温冷藏食品应控制到5C以下,并做到避光、断氧、效果更佳。
5.从事食品卫生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
6.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
7.加强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健康教育。
8.由于本次事故是自家造成,不用进行行政处罚。
12.需报告的其他情况。
由于有些事故的特殊性,需要向领导汇报或领导要求汇报的内容,在报告的中心内容中没有涉及,需在调查结论后继续在报告中表述。
如:“事故处理经过、处理效果”一般在事故基本情况一段中叙述,但是如事故在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特别是有些流言需要澄清事实或讲明原因,需要特别向领导报告清楚的应另专设段落讲明。
又如“经验与教训”应在我们的工作总结中进行总结。但事故有极特别之处,又必须向领导说明,也应在终结报告中另设段落做出。
此段的写作方式和内容,根据需要报告的情况而定。总的要求是:不是必须向领导报告的不要报告,需报告的内容在报告时应简明扼要、说明重点。如果报告的内容较多(如需要讲明过程、详细说明理由)应单列写出专题报告。需报告的其他情况一般应单列段落报告,有时也可在相关段落中予以报告。
例:某学院暴发性食源性上呼吸道感染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调查中所采取控制措施”的报告:
事故调查中,调查组提出了一系列的应急控制措施:对该校停止盒饭供应;封闭制作盒饭场所;对某饭店从业人员重点体检;责令某饭店对所有工用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经营场所进行卫生清理整顿;对仓库进行彻底清查清理。强调了学院的卫生管理,要求所有有症状的教职工立即隔离治疗,其他教职工暂时与学生分离,教职工的饮食由学院食堂提供,但不得与学生在同一场所进餐。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卫生教育,注意保暖、避免剧烈活动、不得凉水冲澡、防止感冒等一系列卫生措施。在有关部门的督导和学院的配合下各项措施得到了迅速、有效落实,使病情迅速得到了控制。
例:“某学院暴发性食源性上呼吸道感染调查报告”中关于“事故经验、教训”的报告。
通过本次事故,我们认为应该吸取以下教训:
1.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许可范围经营、不得扩大范围经营。某酒店不具备制作盒饭的条件,超范围经营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2.集体供餐(会议、婚宴、大型聚会、送餐、集体食堂)每餐必须留样,留样不得少于48小时。
3.卫生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好现场,不得有任何破坏。此次卫生事故由于某酒店未按规定留样,也未及时保护好现场,致使采集不到剩余食品和其他有分析价值的样品,造成可疑食物、可疑餐次、污染环节不能确定,导致被封闭场所(工用具)不能及时解封,既影响了本单位经营,也给事故的调查带来了困难。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不单单是一年一度的体检,而且每班每人都要检查,要查每日健康状态,包括有无感冒、急性咽炎、扁桃体炎、发热、腹泻、脓疮、疖子、手部创伤等,且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接触食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