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不得超接待能力接待客人,包括餐饮业、集体食堂。超接待能力必然导致工作人员、工用具、加工场所、冷藏设施紧张;导致原料采购、清洗、储存、使用不能按规范操作;导致就餐场所通风不良、人员拥挤、空气污浊、环境卫生恶劣,大大增大了食品被污染几率,容易引起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性卫生事故发生。
6.各学院要加强卫生教育,学生和教职工在剧烈体育活动后不得马上冲澡,不要喝生水,要注意勤洗手,晚上睡觉要注意保暖,有病人出现要马上就医,有多人在短时间内出现相同症状要马上向当地卫生监管部门报告并留存相应标本(剩余饭菜、病人排泄物、呕吐物等)。
13.落款及时间。
在报告主体的下方注明提交调查终结报告时间和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组负责人及调查员的名单,并在日期上加盖提交单位的公章。
提交报告的时间应写全年、月、日,不要只写年、月或月、日。事故调查人员如人数不多时应全部写入,如人数较多(超过20人),可只写调查组总负责人和各小组负责人名单。
14.附件。
由于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终结报告要求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所以一些支持调查报告的证据、分析资料等不能在调查报告的正文中体现。但调查报告需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查,为了便于接收报告人对报告的审核应将有关证实调查报告的证据、分析资料等作为附件附于调查报告之后以便于接收报告人查阅。报告中的附件一般应包括核实的病例名单’分析汇总的各种图表(如人,学信息分析表、病例空间位置分布图、病例临床症状及发生率表、暴露模式分析图等),应用分析性研究的主要过程和结果(如所用的2X2表、2X4表及计算分析的结果等),有关关键数据分析过程和结果(如潜伏期中位数的计算和结果,病例数确定的过程和结果等),实验室的检验报告。用于支持调查终结报告的其他证据(如调查笔录、勘查笔录、访谈笔录、个案调查表),收集到的有关单位的各种记录(如病历、出勤记录、工艺流程图示、出入库登记、气象记录等),应根据具体案例中这些证据在报告中的作用考虑是否列入附件。
所有列入附件的资料均应为复印件,原件应保存于事故调查的档案中。
附件应按在报告正文中出现的顺序进行排序,并且每个附件均应标明名称。
四、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査报告范例
范例一:
乡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井下镇马家庄村食物中毒的调查报告
乡和县卫生局:
2009年11月9日上午8时,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XX卫生院电话:井下镇马家庄村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遂立即向贵局汇报后并组织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是查清就餐人数、发病人数,中毒食品是采购食品还是自制食品,中毒食品是哪个环节所污染,致病因素是什么。
本次调查对所有参加酒宴的人员进行了登记,并进行了个案调查。对酒宴食品的制作厨师和采购人员、组织者、接诊医生进行了访谈,对加工现场进行了勘查。现场采集(无菌采样法)到了两份剩余食品的混合样。采集了4名发病者便样4份。采集了4名发病者和2名同桌就餐未发病者的急性期和恢复期(发病后10天)静脉血样品共12份。所有样品常温保存并在3小时内送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实验室依据GB4789.4.2010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2012志贺氏菌检验、GB/T4789.6.2003致病大肠埃希氏菌检验、《变性杆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WS/T9.1996附录A.A6方法对所送样品进行了检验。调查人员对调查所获得资料运用了列表、曲线、对比和队列分析研究法进行了分析。
本次食物中毒的病例定义为:
1.流行病学特征。
2009年11月7日在马万财家聚餐的所有人员。
2.病例临床特征。
(1)自述有恶心、腹疼、头晕、头疼。
(2)自述有恶心、腹疼且出现倦怠、乏力,而且表情痛苦。
(3)出现呕吐(1次/日),腹泻(2次及以下/日)。
(4)出现发热38.0C以上或呕吐(2次及以上/日)或腹泻(3次及以上/日)。
3.实验室检验结果。
(1)便样检出布利丹沙门菌。
(2)血清凝集效价升高4倍以上。
判定:
排除病例:只符合第一条和第二条第1项者。
疑似病例:符合第一条且符合第二条第1项和第2项或第3项者。
可能病例:符合第一条且符合第二条第4项者。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可能病例中符合第三条其中任一项者。
二、事发地基本情况
井下镇马家庄村共有453户2325人,该村离乡和县城5公里,经济情况较好,饮用水为2008年国家改水项目提供的深水井,日常水质监测正常。
三、事故基本情况(事故经过)
2009年11月7日中午12:00时,马家庄村民马万财在自家为孙子举办满月酒宴,共有45人(均为本村村民)就餐。从7日22:30至9日先后有16人发病(名单见附件1),主要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其中14人到马家庄村卫生室就诊,另2例症状较重者到井下镇卫生院就诊,给予抗生素输液治疗后,目前所有发病者病情得到有效控制,预后良好,无死亡病例发生。
四、流行病学调查结果
1.发病情况:首例患者出现在7日22时30分,潜伏期:10小时30分;末例在11月9日8时整,潜伏期:44小时;平均潜伏期23小时30分。共同就餐者45人,发病16人,发病率35.56%。发病者年龄最大者57岁,最小20岁。病人主要以恶心、发烧、腹痛、腹泻等症状为主。(个案详细情况见《个案调查表》)
2.16例发病者临床症状及体征:见下表
表16例发病者临床症状及体征。
临床症状腹痛腹泻恶心发烧呕吐头晕头疼。
例数16161412611。
发生率10010087.57537.56.256.25。
有腹痛、腹泻症状占发病者的100%,大部分发病者便样为淡绿色或黄绿色稀水样便;有呕吐症状者占发病者的三分之一强,且呕吐为外溢型;发烧病例占发病者的75%,个别体温高达38.8C。
3.就餐情况。
除11月7日中午聚餐外,发病者在发病前72小时没有共同就餐史。
7日中午聚餐食谱为:炸河虾、牛头肉、酱牛肉、烧汁鱼、扒鸡、扣肉、猪肉丸子、炖排骨、锅包肉、鱼香肉丝、净炒肉、粉丝白菜、馒头、鸡蛋汤,饮料为燕京啤酒、衡水老白干白酒、可,可乐。
经对实验室检验结果证实的四种可疑中毒食品:炸河虾、酱牛肉、牛头肉、扒鸡进行队列研究分析,牛头肉是发病的最危险食品(RR=7.095%CI=1.3~36.7),其他三种食品对于发病没有统计学意义。(见附件2)
五、食品卫生学调查结果
根据卫生监督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调查访谈,卫生学调查结果如下:
聚餐所用肉类食品均为11月5日在镇集市摊贩上购买,购回后生熟不分堆积存放在室内,且室温(最高温度达21°C)保存至11月7日午餐直接食(使)用;特别是:炸河虾、牛头肉、酱牛肉、扒鸡等熟肉制品食用前未回锅加热直接供餐;聚餐所用食品加工工具生熟不分,且有明显污垢,所用餐具未经过消毒处理;三名食品加工人员均无健康合格证明,近几天未发现有腹泻、外伤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
就餐地点就在马万财的院内和家中。厨房在东屋面积约有十几平米,地方比较窄小拥挤,又在院内东屋门,临时垒了一个锅灶。调查人员到现场后,加工现场已不存在,只发现两份混合到一起的剩余食品,其中一份为:炸河虾、牛头肉、酱牛肉、扒鸡;另一份为:扣肉、猪肉丸子、锅包肉、鱼香肉丝,未发现其他剩余食品。
六、实验室检验结果
1.样品采集。
采集剩余食品混合样1(炸河虾、牛头肉、酱牛肉、扒鸡)一份;采集剩余食品混合样2(扣肉、猪肉丸子、锅包肉、鱼香肉丝)一份;
采集发病者便样四份;采集4名发病者和2名同餐未发病者的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液样品共十二份。
调查组到现场时,加工现场已不存在,未采集到环境样品。
2.检测结果(详见附件3)。
剩余食品混合样1:检出布利丹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变形杆菌未检出。
剩余食品混合样2:布利丹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变形杆菌均未检出。
病人便样:其中3份检出布利丹沙门氏菌。
血液样品:其中3名发病者的血清凝集效价呈4倍以上升高,1名发病者和2名未发病者(病例对照)的血清凝集效价无明显差异。
七、调查结论
1.经调查本次食物中毒有以下特点:
(1)所有发病者均在马万财家食用了酒宴食品。
(2)酒宴所用肉类食品(包括熟食)从市场购买后,在马万财家室内室温保存超过45小时。
(3)从集市上购买的熟肉制品食用前未回锅加热直接供餐;食品加工过程生熟不分,工用具不洁有明显污垢。
(4)本次事故发病平均潜伏期为23.5小时,主要症状为:发热(75%)、恶心(87.5%)、腹痛(100%)、腹泻(100%)、呕吐(37.5%)。
(5)在酒宴剩余混合食品样(炸河虾、牛头肉、酱牛肉、扒鸡)中检出布利丹沙门氏菌。
(6)在3名发病者便样中检出布利丹沙门氏菌。
(7)3名发病者恢复期与急性期血清凝集效价呈4倍以上升高,1名发病者和2名未发病者(病例对照)血清凝集效价无明显差异。
(8)经统计学分析,食用牛头肉为发病最危险因素。RR=7.095%CI=1.34.36.71。
2.调查结论。
根据以上事故特征和流行病学、食品卫生学、实验室检测和检验结果,依据《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WS/T13.1996),此次食物中毒为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发病人数16人(罹患率为35.6%),所有发病者均为酒宴参加者,中毒餐次为2009年11月7日马万财在家宴请亲朋的午餐,中毒食品为凉拼菜牛头肉。
造成此次食物中毒的原因:一是食品储存不符合卫生要求;二是食品加工过程生熟不分,工具混用、存在交叉污染;三是室温保存超过45小时的熟肉制品食用前未回锅加热直接供餐;四是厨师缺乏相应的卫生知识。
八、建议
1.加强对农村婚丧嫁娶酒宴的监管,落实申报审批制度。
2.加强对食品加工人员(特别是农村婚丧嫁娶酒宴聘请的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并加强对加工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3.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提高村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及相关卫生知识。
二OO九年十一月XX日(公章)
注:本次事故调查组由乡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调查员组成调查组长:XXX调查员:XXXXXXXXXXXX。
附件:1.食物中毒病例名单(略)
2.中毒食品队列研究分析
3.实验室检验结果报告(略)
范例二:
某某市卫生防疫站关于X学院暴发性食源性P溶血性链球菌上呼吸道感染事故的调查报告
某某市卫生局:
2003年5月28日至30日,驻我市某学院相继有86名职工出现咽部不适、扁桃体胂大、头痛、头晕、发热等症状,并分别入住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第四医院、解放军第260医院和市第一医院治疗。我卫生防疫站于5月29日接到您局通知后与某市铁路分局卫生防疫站和某区卫生防疫站组成联合调查组并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专家的指导下对此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故进行了调查,正在我市的国家和上海市CDC专家XXX、XXX对该次事故的调查也给予了具体指导,经过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学诊断,专家分析,最后确定该次事故为暴发性食源性P溶血性链球菌上呼吸道感染。现将调查情况和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方法
本次调查目的主要是查清发病情况(病例确定、临床症状、发病人数),疾病是否属于食源性疾病,致病食品是什么,致病因子是什么,食品被污染的原因、环节及发病率和病例的转归情况。
本次调查对某学院的负责人、学院食堂负责人、厨师,某酒店的负责人、厨师,接诊病人医院的负责人、医师等有关人员进行了访谈,获得访谈笔录20份;对某酒店食品加工现场进行了勘查,获得现场调查笔录1份;对食用可疑中毒食品的220人和某酒店可疑病例6人进行了个案调查,获得个案调查笔录226份;收集了相关医院接诊记录、住院病历和某酒店出勤记录、送餐记录等有关记录32份;采集了某学院患者漱,液45份,咽拭子17份,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样各24份,粪便标本29份;学院病例对照者血样12份,咽拭子30份,粪便标本30份;某酒店同期发病者咽拭子6份,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样各6份,粪便样本6份。所有样本均冷藏保存并在2小时内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市卫生防疫站实验室。实验室依据溶血链球菌检验(GB/T4789.11.1994)方法和血清凝集效价实验原理及API生化试剂条、曱1、曱2、乙型流感、柯萨奇病毒荧光PCR荧光检验试剂盒对所送样品进行了检验分析。调查人员对所获得的资料运用了列表、曲线、对比等研究方法进行了分析。
本次事故病例定义:凡是5月26日至28日食用了某酒店供应的盒饭人员,在5月28日至30日出现咽部不适、发热或扁桃体肿大、化脓或临床化验血常规WBC彡10xl09/L,并同时伴有头痛头晕、全身不适、肌肉关节酸痛症状之一者为可能病例;可能病例的漱,液或咽拭子分离出停乳链球菌似马亚种菌株,并呈p溶血链激酶阳性或可能病例恢复期血清凝集效价4倍以上升高者为确诊病例。
二、事发地基本情况
1.学院一般情况。